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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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6•【字号】同政办发[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09]5号二00九年一月六日)为了全面落实省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去年我省、我市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全市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2009年为安全生产整治年,从2009年1月份开始,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十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步推动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重特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减少,但非法违规行为仍是造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突出原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年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国务院同意,于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简篇)

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简篇)

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扎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和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矿山建设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贸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各地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全身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的通知》(XX办发电**号)、《省****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黔安监管管一字***号)、《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XX地区印发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署办明电***号)的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和企业本质安全年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建立,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持续改进,及时将各类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建立,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从事后查处真正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进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13届第54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标准、详查和监测第三章预防和保护第四章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农用地第三节建设用地第五章保障和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履行保护土壤环境、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并享有参与和监督土壤污染防治的权利。

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或者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

土壤污染防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同级人民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

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

行动 指导意见 的要求 ,结合本 地 区实际 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隋况。 情况 ,制订 了安全 生产隐患 排查治 理专
理专 项行 动 方 案 的通 知 》( 办 发明 电 项 行动 工作方 案 ,并认 真组织辖 区 内各 闽
类 生产经 营单 位开展 了安全生 产隐患排 检查 督查 工作 ,避 免多头 重复检查 。要 事 故隐患 和重大危 险源 的情 况 ,并 制定

安 全 生产 主 体 责任 的 落 实情
况 。检 查各类 生产经营单 位是否 按照法
各设 区市政府 和省直 有关部 门要 按照省
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 ,在7 月底前完成
律法规要 求 ,从落 实责任 、建立 机构 、
训 、安全 防护等方 面加强 了安全 生产工
法经营工作 的情 况。检查下 级地方 人民
督促重 点行业 和领域生 产经营单位 认真 情 况 。检查 下级地 方人 民政府是否 根据
省政 府办公厅 通知及 隐患排查 治理 专项
根据 《 政府办公 厅关 于印发福建 省重 省 点行业和 领域开展 安全生 产隐患排 查治 【0 7 20 】号) ,现就各地 、各相关 部门 要求
查督查工作 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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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ge hn 丽 e
关 于对 安全 生产 隐患排 查 治 理
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 的指导意见
福 建省 人 民政 府 安 全 生产 委 员 会 二 O O七 年 五 月 二 十 一 日
为 促进各地 、各 相关部 门做 好安 全
生产 隐患检查 督查和 自查工作 ,指导 、 开展安全 生产 隐患排查治 理专项行 动 ,
了教训 ,认真进行 了整改。

南宁市深入开展乡镇、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南宁市深入开展乡镇、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质监、 药监等 1 6个部门参加活 动, 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国学、 八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
明 勇到 现场 检 查指 导 。
今年安全生产宣传的主题是 “ 安全发展 、 预防为主 ”重点 , 宣传安全发展理念 、 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 、 公众安全常识等 , 强 化社会各界的安全意识 , 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 围。 比 相 于往年 , 今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 无论是参与宣传的 单位 , 还是参与现场活动 的群众 , 积极性都更高 。 这与我市这 两年社会各界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有很大的关系。
对发生的事故 。 要按照 “ 四不放过” 的原则, 严肃追究事故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瑛 ) 马
业安全、 和谐、 科学发展。 曾敏 ) (
贺州市八步区安监局高度重视 “ 安全生产月咨询日” 活动 ,
召 开专题 会议 , 排此项 活动 筹备 工作 。 动当天 , 子成 员 安 活 局班
照《 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 《 、广西壮族 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 防监督管理规定》 的有关规定 , 切实督促抓好公安派 出所对乡 镇、 农村地 区的消 防监督检查工作 , 确保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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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城区“ 安全生产月” 宣传咨询 日活动
今 年 6月 是 第 九 个 全 国
“ 全 生 产 宣 传 月 ”6月 1 安 。 8日
上午 , 贺州市 、 八步 区联合举行 安 全 生 产 月 宣 传 咨 询 臼活 动 ,
安监 、 安 、 警 、 防、 生 、 公 交 消 卫
层次、 多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 深入 发动群众 , 指导和建立农村义务消防组织 , 做好消防救援培训 及演练工作 , 切实提高村( ) 居 民的消防素质和自救能力。 四是要求各县( )开发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 区 、 切实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严肃事故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 族 自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 按照“ , 谁管辖 , 谁 负责”“ 、谁分管 。 负责”“ 谁 、谁主管 , 谁负责” 的原则 , 认真开展 乡镇 、 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各职能部 门要严 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l 对分管领域 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 J ̄ l, 检查 , 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公安 、 消防部门要认真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总体要求,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将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工作作为保障民生幸福的具体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以建筑、市政、交通(含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调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重点建立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二、强化对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2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2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前言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事故总量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全面、不深入。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北京市顺义区等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做法,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实现了全覆盖、无缝化和动态化管理,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是安全生产工作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和方法的创新与发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重要的借鉴意义。

2011年10月26日,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在北京市顺义区召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在会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切实增强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的经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孙华山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深刻领会顺义经验的本质特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把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012年1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决定在全国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国各地基本建立起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从根本上掌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为了更好的推进和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我们组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监管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等单位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全区开展安全生产七大领域攻坚战 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最新)

全区开展安全生产七大领域攻坚战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最新)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城市安全和城乡危旧房等七大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风险管控、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开展七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X周年,为我区平安创建和“两个高水平”标杆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严控各类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

其中:(一)消防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二)道路交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三)不发生渔业船舶领域亡人事故;(四)不发生危险化学品领域亡人事故;(五)不发生建设施工领域亡人事故;(六)不发生城市安全领域亡人事故;(七)不发生城乡危旧房治理亡人事故。

三、工作内容(一)消防领域攻坚战。

持续深化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企业和电气、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治理。

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年底前完成3人以上出租房复查整治。

加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年底前实现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均达100%,高层居住建筑“两率”均达90%。

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在公众聚集场所开展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提升工程。

强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6月底前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年底前实现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措施100%。

加强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年底前全区80%以上企业达到消防安全一级标准。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多篇)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多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篇)(篇一)一、工作目标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事故灾害教训,反思差距抓落实,创新措施抓改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三个必须”的要求,以实打实、硬碰硬的态度和措施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底数、排查治理隐患、强化风险管控,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力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能力,确保完成“一无一降”目标,确保东湖高新区平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成立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唐超任组长,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企业服务局(安监局)副局长王新安任副组长,全面负责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企业服务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城管局、建设局、交管大队、社发局、商务局、财政局、市场局、消防大队、国土资源和规划1/ 29局、科创局、各园区办、各街道办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分工负责、协同联动、推进工作,确保常态长效;其他部门也要结合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工作任务以化工企业设计复核、燃气、仓储物流运输、消防、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履职履责到位、风险管控落实到位、隐患整改消除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

(一)化工企业设计复核。

按照全面、彻底、干净、迅速的要求,明确设计复核范围对象、部门和企业工作职责、工作要求。

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风险较高、拟搬迁和原设计单位是挂靠的、厂内设施未经设计改造的、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全覆盖、零遗漏”的化工企业设计复核工作。

要健全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双重预防机制构建与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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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工作 ,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 党的十七大胜利召
开 , 自治 区人民政府 同意 , 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

相关 应急救 援队伍 签订协 议情况 : 应急救 援物资、 设备配 备及 维护情况 i 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 演练情况。 6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 况 已发生 的事故按照 “ 四不放 过 ” 的原 则要求 , 认真吸取
行煤 与瓦斯突 出危险性监察 情况 。( 矿井通风情况。通 2)
运、 铁路、 民航等运输企业 ; 渔业 、 农机 、 水利等单位 : 员 人 密集场所 i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近年 来发 生重特大事故 的单位 。同时 , 过对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 通 进~步检
查各级人 民政府 的安全监管责任落 实情况和打 击非法建 设、 生产和经营的情况。具体 内容如下 :
产费用提 取和使 用、 风险抵押金缴纳 、 为从业人 员缴 纳保
雨季 “ 三防 ” 工作 的安排落实情况。( ) 6 建设项 目情况。新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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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改扩建 、 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 、 重点检 查 : 违法 违规建设 情况 : 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 生产 、 改扩建 矿井在改扩建 区域内是 否存在边 改扩建边 生产现 象 ;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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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壮 自区 民府 公关 在 区点业 西族 行 的 知 域 展全 产 患 查理 项 动 通
桂政办电[ o 7 1 7 2 o ] 1 号
各市 、 县人 民政 府 , 自治 区 农 垦局 , 直 各 委 、 、 、 : 区 办 厅 局
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 动。为做好我 区重 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 专项行动的各
制度、 保证经费情况 ; 企业全 员( 包括农 民工 ) 培训教 育及 考核 情况 ; 企业 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 业人员持
证上网情况。 5 .应急管理情况。建 立专( ) 兼 职应急救援 队伍或与
各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 实情况。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 况。设立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配备专 ( ) 兼 职安全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 制度
和 岗位安全作 业规程建 立、 行情况 ; 执 隐患排查整 改 、 重 大危险源监控 、 作业现场 安全监督 检查情况 : 来施工队 外 伍( 承包商 ) 安全监管情况等。 3 .贯彻落实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

工 作 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 动,进 一步 落实企业 的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人 民政府 的安 全监 管主体责 任, 全面排 查治理事故和 隐患 薄弱环节 , 真解决存在的 认 突 出问题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 制和 重大隐患排
事故教训 , 对有关责任人 的责任追究和 落实事情情况。 ( ) 二 各重点行业和领域 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好, 杜绝 电气设 备失爆情况: 更换 国家明令 淘汰 的设 备及 材料, 特别是高压 开关 、 非阻燃 皮带和 非阻燃 电缆 情况 。 ( ) 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 , 5水 特别是采空区、 相邻矿 井及废弃 老窑积水 情况 ; 防排水设备和设 施的完好情况
及 主要 负责人 、 管负责人、 分 安全管理 人员、 各职能机 构、
( ) 一 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共同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情况。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
掘接替关系、 采掘工作面布置是 否符 合规定 i 井下各采掘 工作面 的作 业人员是 否超过本 企业或地 方政府 的规定 : 大型矿井每个 采 区内每班作 业人 员不超过 l 0 0 人规 定 的 执行 情况。( ) 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 了“ 4机 双回路 ” 供 电 下井设备 了取得H 标志情况 ; A 井下机 电设备保证 完
风系统是 否合理 , 设施是 否完善 、 可靠 , 井总风 量和各 矿
作业点实际风 量情况 , 否存 在不 合理 串联通风 : 是 高瓦斯
和 突 出 矿 井 是 否 设 置 专 用 回 风 巷 , 否 存 在 “ 头 下 山开 是 剃
采” 问题 ; 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是否符合 《 煤矿安全规 程》 第6 条的规定 井建立 综合 防尘系统及运情况 。( ) 8 矿 3 防 止“ 三超” 情况 。是否按规定核定 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 采
瓦斯传感 器按规定标校 情况和 各种 闭锁 装置安 设情况 :
业等 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 主要包括 : 煤
矿 、 属非金属矿 山、 金 化工 、 烟花爆竹 、 民爆 器材 、 种设 特 备、 台金、 有色 、 建筑施 工、 电力等工矿企 业 i 道路交通 、 水
突 出矿 井“ 四位 一体 ” 防突措施 执行情况 : 规定进行 瓦 按 斯等级鉴定情况 ;有动力现象及邻 近高 突矿 井按要求进
1.煤 矿 企 业
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 ,有效 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
故 的发 生 , 进 全 区 安全 生产 状 况 进 一步 稳 定 好 转 。 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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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煤矿瓦斯 抽采基本指标 》 况 ; 情 矿井 安全监控 系统 的
险费等 情况 i 建 、 新 改建 、 扩建 项 目依 法履 行安 全 “ 同 三 时” 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 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
按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 点行业 和领 域开展安
全 生 产 隐 患排 查 治 理专 项 行 动 的 通 知> 国办 发 明 电 (
[0 7 1 号 )要求 ,0 7 月 ~ 月 中旬在全国重点行业 20 ] 6 20 年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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