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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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精选7篇)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精选7篇)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精选7篇)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

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篇1一、基本情况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

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

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

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

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

综合行政执法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

综合行政执法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

综合行政执法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综合行政执法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篇1(一)公司发展理念与文化1、企业发展方向较为明晰。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约有95%左右的员工认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表示了解或十分了解,这主要是与公司目前的业务重点和工作目标有关,但剩余的5%左右员工表示了困惑,这必然会造成实际工作缺乏目标,或者人力资源的较大浪费。

2、将近九成员工熟知企业的精神和价值取向。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而“不断进取,永臻完美”的管理思想几乎感染了公司的所有员工,可见企业文化对员工的敬业度和忠诚度起到了较大的凝聚作用。

3、企业在制度建立及文化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调查数据显示,认可公司有一个非常健康文化的比例达到85%,而15%左右员工则认为一般,没有员工对此表示反对。

此外,仅有45%的员工认为公司的制度体系非常完备,而认为不完备的人数达15%。

(二)组织结构与岗位设置1、近九成员工对公司现行组织结构认同,并表示与部门业绩息息相关。

公司现有员工中,九成员工对现有机构设置表示赞同,认为现行设置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现行职能职责、业务流程与实际工作衔接较好。

依据调查结果,80%员工认为目前的岗位职能配置、工作业务流程有效,而认为其在实际中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仅占35%左右。

(三)人才管理与技能1、在人才使用上,中高层管理者获得了较高的支持率。

部门负责人作为武星制药有限公司的中坚力量,肩负着不断创新、发展企业的重任,从统计数字发现,在工作任务分安排方面,80%左右的员工认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做到了用人所长,但仍有20%人员认为存在不公平现象。

2、部门内部沟通基本顺畅,但部门间急需加强。

多数员工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对其的工作支持力度较强,并就工作内容进行沟通,但从后续问题的调查显示,部门内沟通并没有达到预期要求;也有一部分员工反映,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并不十分理想,很多时候只是员工自己沟通和联系,而部门负责人沟通比例也仅占55%。

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三】

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三】

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篇三】一、综合行政执法现状1、城管执法环境欠佳,严重影响城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流动商贩“盘踞”人行道旁边。

长期以来,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观念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他们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遇到涉及城管执法等公共事务问题,特别是当遇个别商贩“撒泼骂街”、“躺地耍泼”、阻挠城管执法时,就上前指责城管人员。

特别是部分违章经营户采取上访、闹访甚至自残等过激行为,还要把人带回送医治疗,不仅要承担医药费,而且削弱了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执法人员身份性质、人员数量及经费来源方面。

目前我镇安全办仅有一名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任务重,强度大。

劳保中心工作人员共5名,除去中心主任是事业编制外,其余四人都是公益性岗位。

卫生、计生方面人员有10人,全部为事业编制。

城建方面,目前我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7名,除了城建办主任是拥有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全部来自于社会闲散人员。

队伍结构不够优,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时有发生吃拿卡要、以暴制暴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执法队伍风气,制约城管工作的健康开展。

管理体制方面;没有一套完整的组织体制和管理体制,导致人员管理不规范、松散甚至无领导等状况发生。

究其原因还是人员无编制,约束力小。

经费来源方面;收取相关费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镇政府也无专项经费补助,基本处于自收自支状态。

3、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分散,未真正建立联合协同执法机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牵涉到的执法主体很多,条块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职责不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力量分散。

事实上,在基层由于执法主体多,部门间对执法的理解不同,很容易造成各自为政、互相扯皮,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有权的看不见,看见的无权管的现象。

在一些突击性的整治活动中,虽然也有几个部门联合行动进行执法的情况,但往往因为部门的权责不明晰,使得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当困难,部门联合执法,难以作为经常性的管理方法,效果难以持久。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各种行政管理和执法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综合行政执法调研。

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主要关注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公正性和法治化程度。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报告:首先,我们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效率进行了调研。

我们发现,虽然现在各地的行政执法力量得到了加强,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方面是由于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执法效果不佳;另一方面是由于执法程序复杂,导致执法过程中的耗时较长。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同时简化执法程序,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其次,我们调研了综合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在一些地方,由于行政执法人员的主观意识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导致执法不公正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严重损害了公民和企业的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因此,我们呼吁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后,我们关注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治化程度。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准则。

但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依然存在“拍脑袋”、随意执法的现象。

这既不利于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也损害了国家法治的形象。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行政执法的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法规和执法责任制度,以确保执法工作符合法治原则。

综合行政执法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

我们希望这份调研报告能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共同努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方向发展。

城管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城管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城管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工作变得日渐复杂。

城市管理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公共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以及市民利益的平衡。

城管则是城市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城管行政执法是城管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城管行政执法的状况,我们开展了城管行政执法调研,旨在发现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

一、调研对象介绍本次调研的主要对象为多个城市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和市民。

二、调研方式调研方式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

针对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我们就城管行政执法的制度和操作进行了问卷调查。

对于市民,我们则采用了走访的方式进行调查。

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的收集,我们获得了大量的数据和实际情况,并对其进行了综合分析。

三、调研结果及问题分析1. 执法行政权力的不透明目前城管的行政执法权力尚未真正开放,未能充分公开。

由于权力的不透明,执法行政权力的滥用和不合理执法的现象时常发生,导致市民对城管部门产生不信任感,甚至出现与城管执法人员之间的冲突。

2. 城管执法部门的综合素质尚有待提高城管执法部门需要有更好的法律素养、职业道德和执法技能和技巧。

较低的工资,不良的职业形象,以及缺少妥善的培训机制等问题都导致了城管执法部门的综合素质不高。

这些问题会进一步影响城管执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还有改进空间城市管理过程中需要有充分的法律、技术和社会手段,以便更好地早期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

目前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仍较为单一,面对一些困难的执法情况,他们需要做出更多的创新,摸索出新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四、改善措施1. 建立健全的公开执法制度建立健全的公开执法制度,通过向公众公开执法活动,公布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目的,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和监督,提高公众对城管行政执法的信任和认可。

同时,可建立专门的投诉与反馈机制,及时处理与市民之间的冲突,避免诉讼风险的产生。

2. 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城管部门需加强对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和提升,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一、引言综合行政执法是指政府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同时进行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既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又具有执法属性。

为了了解和探索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与问题,本次调研主要从综合行政执法的背景、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二、综合行政执法的背景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背景可概括为以下两点:1.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

由于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存在一定的分离,导致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之间存在时延,使行政效率降低。

综合行政执法的出现可以促进行政工作和执法工作的紧密结合,提高行政效率。

2. 为了加强综合治理。

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问题日益复杂,需要综合管理和综合治理的手段。

综合行政执法的出现能够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

三、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情况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情况在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通过对多个城市和部门进行调研,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1. 综合行政执法的机构设置。

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协调和统一各个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或者综合执法局等机构,起到了整合资源、统一行动的作用。

2. 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方式。

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方式包括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

在某些城市和部门中,综合行政执法已经成为常态化的工作模式,不同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共同执法。

3. 综合行政执法的成效。

综合行政执法能够提高行政工作和执法工作的效率,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地解决。

一些调研结果显示,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能够有效地提高执法效果,提升政府形象。

四、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1. 权责不清。

由于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存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两种属性,导致在权责上存在一定的不清晰性,容易出现职责交叉和责任不明的情况。

2. 缺乏专业性。

许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缺乏专业性人员,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水平不齐、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

城管综合执法的调研报告

城管综合执法的调研报告

城管综合执法的调研报告城管综合执法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实施情况,探讨其对城市管理的作用和影响。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实地观察、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们先在整个城市选取不同的区域进行观察和记录,并与城管人员、市民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度访谈,最后开展问卷调查,以全面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情况。

三、调研结果1.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根据我们的调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一个涵盖多个管理部门的执法方式,包括城市建设管理、环卫卫生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

城管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工作机制。

2.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内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内容包括巡查、执法、调解等。

巡查是对城市中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发现和记录,执法则是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治,调解是在执法过程中对纠纷进行协调和解决。

这些工作内容相互衔接,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整体工作流程。

3.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作用和影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对城市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它提升了城市管理效率,减少了职责分散造成的管理漏洞。

其次,它增加了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制定相关执法规定,明确了城市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最后,它改善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品质,对城市形象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问题与建议1. 人力和资源不足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城管部门的人力和资源相对不足。

在工作强度较高的区域,人力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需要加强人员和物资的投入。

建议: 增加城管部门的人员配备,提供充足的工作资源,以提高工作效率。

2. 执法力度不均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不同区域和不同问题的执法力度存在不均衡的情况。

有些地方执法力度过大,有些地方执法力度过小,导致管理不公平。

建议: 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一规范,确保执法力度均衡,使城市管理更加公平和正义。

3. 缺乏广泛宣传调研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市民中的宣传力度不够,有些市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存在误区,对城管人员持有偏见。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

北京市作为国家首都,其城市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

本报告旨在深入调研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与建议。

二、城管执法的现状与问题1. 执法现状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包括市容环境、城市交通、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

近年来,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强和执法手段的多样化,城市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2. 存在问题(1)执法不规范:部分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如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手段不当等。

(2)执法力量不足:随着城市管理领域的不断扩大,城管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导致部分区域执法力度不够。

(3)法律体系不健全:现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部分问题处理时缺乏法律依据。

(4)公众参与度低:公众对城管执法的认识不足,参与度较低,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反馈机制。

三、面临的挑战1. 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领域不断扩大,城管执法面临的挑战也日益增多。

2. 法律法规更新滞后: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速度,导致部分新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3. 执法环境复杂: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执法环境复杂,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

四、解决策略与建议1. 加强执法培训: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2. 增加执法力量:加大城管执法人员的招聘力度,扩大执法队伍,提高对城市管理领域的覆盖面。

3. 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为城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4. 强化公众参与:加强城管执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城管执法的认识和参与度,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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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其核心就是发展,发展就要变化,变化需要创新。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备,如何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及工作机制,理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使其高效规范的运行,就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20XX年12月,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法工委牵头的“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组,通过历时两个多月较为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如下: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背景与推行现状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自1997年以来至20XX年,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0XX年8月22日国务院作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17号),该决定指出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

20XX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试点的基本内容、试点的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

20XX年**市政府相继批准了我市渝中区、南岸区、**区、北陪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府发【20XX】96号),即三定方案,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专司行政监督处罚职能。

至此,管罚分离的行政执法法制格局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推行的现实状况来看,已有渝中区、南岸区、**区、北陪区实行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况亦不尽一致,有的完全没有了管理职能,有的还交叉了部分管理职能,有的是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块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环保局、市政绿化局等多块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论哪种机构设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罚分离的法制格局。

二、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之分析综合行政执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构建管理长效机制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具备执法主体唯一性、执法体制统一性、执法职能综合性、执法范围灵活性的特点,但该项工作的推行也面临着各种矛盾和问题。

具体表现如下:(一)现行法律资源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第一,我市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根据“三定”方案(政府规章)明确的授权方式进行执法。

政府规章进行授权的方式,适用于行政机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根据这样的授权,综合执法队伍只能实施政府规章的规定,无法实施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为由人大授权方式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对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

因此,现行综合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包括其执法内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战。

第二,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带有不确定性:目前综合执法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二)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一是有些执法行为往往同时涉及综合执法和专业管理部门,完整统一的执法行为被人为割断,制约了综合执法队伍职责的有效履行。

二是专业管理部门囿于无明文规定,缺乏专业的有效指导,综合执法队伍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

三是有效的沟通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现管理和处罚盲区,专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两不管。

(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当、责权界限不清的问题从调研组了解的情况来看,地方性规章对综合行政执法定性不准确,导致这支队伍存在职能职责不清现象,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责权利也很难划清。

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矛盾。

1、管罚分离的法律要求与执法实践中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综合执法是解决管理权和审批权合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

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罚分离后,各试点区均出现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的现象,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已无权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局赶赴现场处理的当事人已逃逸,行政执法无法实施,由此造成管理和执法效率低下的后果。

第二,执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执法”的属性,前期管理不到位,执法队伍成为“救火队”,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难以保持。

第三,有的试点区现在两权分离的深度和广度还极为有限,管理和执法在许多方面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管理和执法形不成合力。

2、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首先,街镇作为第三层面的基层组织,存在着两面性:一方面,面对量大面广的社区、村社综合管理任务,承担大量区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等各项硬指标,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办事”的队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镇尚未真正从长期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网中摆脱出来,还无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对执法活动履行管理职责。

其次,面对权力上收、任务下放的综合执法格局,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与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熟知各项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否则就不能切实履行综合执法的职能,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观体制和综合执法机构主观素养方面的双重缺失,使得条、块管理与执法的界限不明、责权不清。

第三,权责分离现象严重,“三定”方案明确授权执法主体和执法权力属于综合执法机构,而工作责任则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职能的街镇和相关部门,出现了街镇执法越位和执法不安的现象和心理,致使执法局综合执法编制和经费投入不到位,不仅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均提出工作异议,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隐患,如若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将处于不利与不法的地位。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街镇普遍认为综合执法局指导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执法主体冲锋陷阵,其不合法履职的隐患令人担忧,希望尽早取得合法执法主体资格,扭转条块管理和综合执法不尽协调的工作局面。

(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的问题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没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对此,每一个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时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也缺位,不论从法律规范角度还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门设立的缺位,法律规定的缺失。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名不副实。

综合行政执法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是与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执法,即关于市政环卫、环保、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超出或职能不足都是不恰当的。

而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超出(管罚不分)和职能不足(未能统领城市执法)的现象尤为突出,综合行政执法未真正实现其综合执法的目的。

三是现行综合行政执法本职任务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

“三定”方案以“7+1”规定了综合执法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对象,各试点综合执法区均反映执法局半成左右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务,此项工作严重冲淡了其原本的7项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三、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规范行政部门政务行为的重要举措。

该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关的行政权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的过量裁量;有利于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权力部门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因此,应扩大试点范围,巩固试点工作的成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

(一)理顺体制严格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1、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构。

可以成立业务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机构,通过机构设置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一些专业执法问题,彰显综合行政执法的威严,同时让行政相对人多一条合法的行政复议救济渠道。

2、努力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规范高效的工作体制。

现在**的试点区中,南岸区市政环卫和综合执法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实现“大综合”情况下,其权宜之法显得较为合理,既满足了管罚分离的法制要求,又能较灵活地处理管理与执法相脱节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头管理执法难到位、多头管理不便执法的现象发生。

3、明确综合执法的功能定位。

要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综合执法不能越俎代庖。

“三定”方案中明确给执法局的“7+1”项职能,对“+1”职能中任务过于繁重应当引起重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少用甚至不用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围堵”,适当调整其该项职能,应“本位”而非“越位”。

(二)转换机制要解决管罚分离法制要求与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要解决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我们首先应当认识到:审批、许可等管理权与处罚执法权的分离,不是行政权力的简单加减,而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衡;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同是行政行为,是同一行为的不同阶段。

其次,就综合执法的整体状况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执法的功效、合理区分条块管理的职能重点,我们可着眼既发挥综合执法的协调性、综合性和全局性特点,又发挥行业管理的技术优势,依托街镇管理的人财优势,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运转和谐的衔接机制。

一是建立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科学、有效的沟通运作机制;二是探索街镇管理与综合执法之间既联系又独立的运作机制;三是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疏与堵是城市管理的两种手段,两者不能偏废;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评估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五是建立执法队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就我区实际情况,可形成各街道、相关部门和管理处相对工作独立性和自主权,又可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集中的工作局面,有利于实现“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工作机制,有利于广泛调动各方面城市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法制保障执法的有效性是基于执法的合法性,加快调整完善授权方式、组织开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内容。

要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为核心,以取得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手段为抓手,以清理修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综合执法法制保障机制。

(1)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执法手段和执法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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