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解除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7篇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7篇海上货物运输合同1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期委托乙方派船装运煤炭,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年煤炭装载数量约_______万吨。
二、甲方每次煤炭运输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准备。
乙方船舶抵达指定港口装货,如因甲方资源不足,造成船舶亏吨,亏吨的差额运费应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资源落空或空返,甲方应支付计划全程运价款的.30%作为赔偿金。
三、船舶每次留港时间,起运港及到达港的货物装卸均为甲方负责向港口申请安排,并由甲方保证两港的安全泊位。
装货港为24小时,卸货港为24小时,两港合为48小时。
留港时间指船舶抵港报时起算(包括锚地)至装、卸完毕为止。
如超过上述期限,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滞港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费。
四、运价:每次船舶运费按登记载货吨及实际航线计算,每吨按市价计算,每航次另外确认一份运价通知单。
五、运费结算方式:每次运输任务完成后,乙方按实装量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与甲方结算运输款。
六、甲方应向乙方安排的运输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适装、适卸条件的码头进行作业,以及相关资料。
乙方保证安排的运输船舶具备从事货物运输应当具备的各种证书,具保证证书真实、有效、齐全。
七、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支付船舶港务费、引航费、移泊费、停泊费、系解缆费、开、关舱费,船用水电费。
甲方负责支付两港的货物港务费、交通建设费、理货费、海事监费、装卸费等其让费用。
八、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一切保险责任,与乙方无关。
九、煤炭运输合同甲乙方暂定二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
十、以上合同条款,一方更改后,须经另一方重新盖章后有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经电报、电传、传真确认)。
如发生争议,仲裁和判决机构为甲方所辖地海事法庭。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日期:20___年___月____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2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中国海商法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船舶第一节船舶所有权第二节船舶抵押权第三节船舶优先权第三章船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船长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承运人的责任第三节托运人的责任第四节运输单证第五节货物交付第六节合同的解除第七节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别规定第八节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第五章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定期租船合同第三节光船租赁合同第七章海上拖航合同第八章船舶碰撞第九章海难救助第十章共同海损第十一章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第十二章海上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第三节被保险人的义务第四节保险人的责任第五节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第六节保险赔偿的支付第十三章时效第十四章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海上运输界定】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
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第三条【船舶界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第四条【业务专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
第五条【国旗的悬挂】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船舶非法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的,由有关机关予以制止,处以罚款。
第六条【主管机构】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章船舶第一节船舶所有权第七条【所有权内涵】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班轮实务课堂笔记

班轮实务课堂笔记绪论一、关于海商法考研选择: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斯旺希、南普敦南普敦大学海商法三门课:运输法(海商法基础,包括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保险法、海事法法学能力要求:思辨、概括、英语、练字二、班轮实务要求书目1、远洋运输业务2、海商法3、海上货物运输法4、国际海上运输三公约释义5、提单及其付运单证6、鹿特丹规则释义三、课程须注意的1、case分析2、作业=平时分3、笔记=书本班轮实务(海上货物运输法)第一章海上货物运输法概述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概述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的地位和作用第三节海上货物运输管理法第二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定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和分类第二节海上运输合同的分类第三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第一节承运人的责任第二节法律规范第三节合同的订立、转让第四节合同当事人和其他关系人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的责任分配第一节承运人责任1、承运人最低法定义务2、承运人最高法定免责3、承运人的单位赔偿责任限制4、承运人的责任期间5、迟延交货的责任6、承运人与雇佣人代理人的责任分摊第二节托运人责任第三节货物交付的责任分配第五章传统班轮运输业务第一节班轮运输的货运程序第二节海运进出口单证1、海运主要货物进出口单证2、海运进出口流程第三节班轮公会第四节集装箱运输业务第六章提单和其他运输单据第一节提单概述第二节提单的注销第三节提单的法律效力第四节提单的转让第五节电子提单第六节重点问题第七章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第一节多式联运第二节国际贸易术语第八章期末复习第一章海上货物运输法概述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法概述海上货物运输包括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其中班轮运输相对固定(四固定:船期、运费率、航线、挂靠港口);租船运输不固定。
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法分类海上货物运输管理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第三节海上货物运输管理法1、海上货物运输管理法包括海运经济法、海运安全法、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法律。
海上货品运输2024年版协议规定详情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海上货品运输2024年版协议规定详情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货物描述1.1 货物品名1.2 货物数量1.3 货物质量1.4 货物包装2. 运输路线2.1 起始港口2.2 目的港口2.3 中途停靠港口3. 运输期限3.1 装船日期3.2 卸船日期3.3 运输时效4. 运费及支付方式4.1 运费金额4.2 支付日期4.3 支付方式5. 货物保险5.1 保险类型5.2 保险金额5.3 保险费用6. 货物损失及损坏处理6.1 损失赔偿标准6.2 损坏赔偿标准6.3 损失损坏处理程序7. 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承担8. 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机构9.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条件9.3 合同解除条件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保密条款11.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方式12. 合同的签订和解除12.1 合同签订地点12.2 合同签订日期12.3 合同解除程序13. 其他条款13.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 签署页14.1 甲方签署14.2 乙方签署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货物描述1.1 货物品名: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品名为大豆,符合国际标准规格,具体品种、品质和数量详见附件一。
1.2 货物数量: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数量为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装船的数量为准。
1.3 货物质量:货物质量应符合国际标准规格,具体品种、品质和数量详见附件一。
1.4 货物包装:货物应采用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符合国际货物运输的要求。
2. 运输路线2.1 起始港口: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起始港口为中国上海港。
2.2 目的港口: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目的港口为美国洛杉矶港。
2.3 中途停靠港口: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过程中,可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中途停靠港口,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班轮运输合同

权利主体:船长及其雇员。
雇员和非雇员共同造成的过失,不能认为是雇员 的过失 船长及其雇员不是在航行和管船过程中出现过失, 造成货损,不能免责 比如,积载和装舱的时候的过失
案例:Grosse Miller v.Canadian Government
承运人的船舶装载洋铁从英国斯旺西港开往加拿大温哥华
提单条款违反之无效提单条款全部公开视为托运人签署前已经知悉且无异议运输市场竞争下承运人一般不会制定不公平条款管辖权管辖权提单无规定的承运人主营业地装卸港口发货人营业地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322322案例案例1999年6月22日温州市轻工工艺品对外贸易公司下称工艺品公司委托法国达飞轮船有限公司下称达飞公司将一批价值为77910美元的童装从厦门运往康斯坦萨constanza达飞公司向工艺品公司签发提单提单正面用有别于其他蓝色字体的红色文字写明allclaimsdisputesarisingunderladingshallanyothercountry因本提单引起或与本提单有关的所有索赔和纠纷应由马塞的法院管辖排除其他国家的法院管辖
首先,修理船舱涉及的人员复杂,其中不仅包括船
员,还包括码头修理工、油漆工和其他人员,不能
简单援引航行过失免责条款。
其次,船员卸载其他货物后没有关好舱盖,对货舱 进行修理时也没有使用防水布盖紧货舱,因而造成 货损。
是否盖紧防水布与船舶安全航行无关,不属于管船 行为,属于管货义务。
船员未履行谨慎管货的义务,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不能免责。
3.1.2 班轮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⑤适航义务的举证责任
初步证据:船舶有效入级证书,年检报告。 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货方须举证。
银保证监考试题库 知识点材料《商法学》强化训练题(三)含答案

一、单选题(共20分)1、甲公司将自己总承包的工程部分转包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分包部分出现质量问题,法院判决甲、乙公司均应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法院判决体现了下列哪一原则? ()A 促进交易迅捷原则B 强化商事组织原则C 维持交易安全原则D 严格责任原则2、商事法被认为是营利性的法律规范,请问:下列法律条文中,哪一条文反映了商法的营利性特点?A 银行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有利息(合同法)B 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不承兑(票据法)C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法)D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法)3、智力公司欲吸收合并大勇公司,遂聘请Y律师为其草拟合并协议,Y律师草拟的合并协议中有如下条款,试问:下列协议条款中哪一条符合法律规定?A 公司合并前,大勇公司的债务由智力公司承担B 合并后的公司股权不发生变化C 合并后的公司章程不必修改D 公司合并后,大勇公司的职员全部遣散4、一有限责任公司因规模较小而未设董事会,那么由谁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 执行董事B 股东代表C 董事长D 监事代表5.企业破产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A.债务人所在地 B.债权人所在地 C.申请人所在地 D.债务人所在地中级以上6.在企业破产宣告时,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A.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B.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但尚未支付对价的财产C.破产企业的托儿所,没有必要续办并能整体出让D.破产企业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7承兑是哪一种票据所独有的票据行为( )A、本票B、支票C、汇票D、提单8汇票付款请求权行使的对象是( )A、出票人B、背书人C、保证人D、付款人9关于票据的法律特征,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A、票据权利、票据义务因票据的设立而产生B、票据权利票据义务与设立票据的原因直接相关C、票据必须依照法定方式制作,才能产生票据上的效力D、票据给付的票款为金钱10、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和交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B.开放式基金可以在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及赎回,也可以上市交易C.申请上市基金的基金持有人不得少于500人D.基金上市后发生基金合同期限届时的情形将暂停上市11、经国务院政权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依法发行股票,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依法发行公司债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海商法全部整理

海商法全部整理海商法全部整理开篇:1、船东VS货主,经常产生纠纷,自己无法解决,需第三方介入帮忙解决。
2、英美主要用:admiralty law 较传统些中国主要用:maritime law 应用较广3、海事诉讼:(1)英美的不同处理方法:英国,现海事法院管辖第三法院(离婚、诉讼、海事)。
美国,联邦制,海事海商事件由联邦法院直接管辖,州法院无权处理海事海商案件。
(2)中国,现处理海事案件的法院为海事法院,是中级法院。
即,一审的初级法院不可审理海事海商案件。
若此类案件要上诉,则至高级法院。
我国现有十个海事法院:上海、大连、青岛、宁波、天津、武汉、广州…法律适用,选择案件的诉讼地点对于海事诉讼来说非常重要。
4、法律适用与航运实践:(1)建造船舶(经费来源):A、银行:船舶融资B、企业:船舶抵押(船舶物权)(2)使用船舶:A、叶老师理解班轮运输VS租船运输:a、租船:货主的货多,可租一艘船来运。
b、班轮:船大货少,把少量货物全部集中一起。
B、先有租船运输,后有班轮。
班轮是现代运输下的产物,原因,船大、技术好、航行远。
C、班轮运输签的合同是格式合同(如提单、快递单),即由单方制定,所以不公平,法律一般会对制订合同一方做不利解释。
(3)船舶配备:船员、装卸设备、救生设备、淡水、食物、燃料…(4)船舶安全:船舶救助、船舶碰撞、船舶拖航(5)船舶风险:海上保险,共同海损(是海商法最古老的起源方式之一)(6)船舶控制:环境问题(英美法叫《航运法》,或《船舶海上管理法》)(7)案件处理(《海事诉讼法》)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海商法的概念一、关于什么是海商法1、第一条P3 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重点: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英文:Ship船舶关系Shipping原指海上运输,现泛指一切运输方式。
2、广义的海商法与狭义的海商法:狭义: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这一本法条广义:指除本法条之外,各个国家,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案例、仲裁,以上所有内容中,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篇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如何界定货运代理合同?本解答所称货运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合同。
“委托人”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以下简称货主),在转委托中,还包括接受发货人、收货人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受托人”一般为货运代理人。
“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包括订舱、仓储、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包装、分拨、中转、短途运输、报关、报验、报检、保险、缮制单证、交付运费、结算交付杂费等货运代理人所从事的具体业务,但不包括无船承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所从事的业务。
“货运代理”系普通法系“FreightForwarder”的中文翻译,已成为约定俗成的用法。
但“货运代理人”是一个商业概念而不是现行法律体系下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义上的货运代理人包括:1、接受进出口发货人、收货人委托办理货运代理业务的货运代理人,即狭义上的货运代理人,实务界一般将其表述为“代理人”;2、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的独立经营人,又分为无船承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实务界一般将其表述为“当事人”。
“代理人”和“当事人”的表述方式带有普通法代理概念的痕迹。
本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并参考《管理规定》第二条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对货运代理合同作出上述界定,货运代理合同案件中的“货运代理人”,如没有特别说明,均指狭义上的货运代理人。
二、审理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审判实践中对货运代理合同应当参照《合同法》分则中与货运代理合同最相类似的“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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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解除
合同编号:XXXXXX
甲方:运输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货主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存在以下问题,经双方友
好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并达成如下解除协议:
一、解除原因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运输进度延误: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安排货物的装运和
运输,造成货物无法按时抵达目的地,给乙方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经济
损失。
2. 货物破损严重:甲方无法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导致货
物破损严重,损失较大。
3. 违约行为:甲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
经过双方反复协商,认为甲方的履约能力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无法
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因此决定解除合同。
二、解除方式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解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具体方式如下:
1. 终止货物运输:甲方将停止所有与该合同相关的货物运输,并作
出相应的安排,确保已装运未抵达的货物能够安全退回。
2. 解除后续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该合同解除后的任何责任和索赔要
求,双方自行承担各自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3. 财务结算:双方进行最终的财务结算,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解除合同后,乙方将支付甲方已发生的运输费用。
三、其他约定
1. 保密义务:双方对于解除合同的内容及细节应保密,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
2. 司法管辖:本合同的解除和相关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并提交至双方协商一致的法院进行解决。
四、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
认。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