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教程复习提纲

合集下载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 0300477《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Regulation and Professional Ethics of Journalism 执笔人:吴倩编写人员:吴倩审核人:田萱《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注:以上表格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表格中所要填写的内容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五号楷体] [学时分配][注:以上表格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表格中所要填写的内容均为五号楷体][理论教学内容与要求]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掌握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对新闻法制有整体上的认识。

[重点难点]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教学时数] 2[教学内容]第一节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及核心问题一、法与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及特征二、新闻法制与其他规范三、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1.依法保障言论出版自由2.依法限制滥用言论出版自由3.新闻界本身的自律第二节新闻法制中的法律关系一、新闻法律关系及其特点二、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三、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四、新闻法律关系的内容和类型[练习题]1.什么是新闻法制?其特点是什么?2.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什么?3.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第二章新闻法的历史发展[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英美法系新闻法,大陆法系新闻法,掌握新闻法产生的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新闻法有宏观上的认识,并能够理清中国的新闻法制的历史发展。

[重点难点]英美法系新闻法及大陆法系新闻法,旧中国新闻法及社会主义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教学时数] 4[教学内容]第一节新闻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一、经济条件二、思想条件三、政治条件第二节国外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一、英美法系国家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二、大陆法系国家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三、电视字幕与声画搭配第三节我国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一、旧中国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二、社会主义中国新闻法的历史发展[练习题]1.试述“曾格案”在美国新闻法发展中的意义。

(完整版)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完整版)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一、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什么是新闻传播法?广义: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

二、我国新闻法制的渊源在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与法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等。

1、宪法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与批准的、进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大部分称“条例”。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者,也属于行政法规之列。

4、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其他直属机构根据现行的法律与法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称为规定、命令、指示、规章等。

5、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由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其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章是由上述各类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言论出版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发表意见、交流实现、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新闻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活动中体现。

既包括公民有通过报纸和新闻期刊等出版物表到思想见解的权利,也包括公民通过广播电视等出版手段发表意见的权利,还包括公民通过新闻媒介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取各种信息,表达并传播各种思想见解,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项政治权利。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

名词解释新闻政策:新闻政策就是关于新闻报道的政策限定。

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与国际民生、社会建设、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里发生的重要新闻。

媒介审判: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碍和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

有偿不闻:新闻从业人员借舆论监督之名,接受或变相呗监督方的贿赂而使舆论监督活动中止或改变的行为。

实质是新闻敲诈。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国家秘密: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权具有其他人格权所共有的特征,即法定性、人身专有性和财产关联性。

新闻职业道德: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新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新闻规范和准则,是社会道德对新闻记者这一职业所提出的特殊要求。

新闻传播法:广义的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是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法律。

有罪推定:主要是指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

简答题1、新闻自由与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P162新闻传播活动与保守国家秘密绝不是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

新闻自由也从来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在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保守国家秘密都是新闻自由的底线,这是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而对新闻传播活动所做的必要限制。

在我国,做好新闻保密工作,对于有效地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新闻传播事业蓬勃发展,各类媒体百花齐放,新闻报道面日益扩大,媒体出口限制日益放宽,这些新情况同时给新闻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进一步显示了加强新闻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职业道德复习提纲和习题

职业道德复习提纲和习题

职业道德复习提纲第一章职业道德概述一、道德(一)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风俗习惯等方式来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特殊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内容上道德和法律相互重叠;在现实生活中二者相互转换,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我国《宪法》规定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婚姻法》中规定的“敬老爱幼”的要求,既是道德规范,也是法律规范。

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它调节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从业人员之间,从业人员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它是职业或行业范围内的特殊要求,是社会道德在职业领域的具体体现。

(一)最基本的职业道要素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

(二)职业道德的特征1.行业性2.适用范围上的有限性3.表现形式的多样性4.一定的强制性5.相对稳定性6.利益相关性(三)职业道德的具体功能:导向功能,规范功能,整合功能,激励功能(四)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1,有利于调整职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2,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社会道德水平,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3,有利于完善人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五)当代西方发达国家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做法与经验1.道德立法工作2.注重信用档案体系的建立3.严格的岗前和岗位培训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

1.基本要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主要规范和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基本行为准则:社会主义荣辱观。

4.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特征:继承性与创造性的统一,阶级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统一。

5.社会主义义利观: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doc 51页)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doc 51页)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2,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它必须具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 资格,即具备能够享有参加新闻传播活动的权利和承担新闻 传播活动义务的资格。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以下几类:新闻传播媒体;新闻传 播从业人员;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或自然人。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 1.宪法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 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不仅规定了国家 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等根本问题,还为各种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来源。 对新闻事业所 作的原则性的规定,是新闻法规的主要 渊源和新闻立法的法律依据。
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等各 种法律规范性文件。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 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1)问题
要不要一部由国家制定的、调 整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专 门法律?即:要不要制定一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 法》?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 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新闻传播行为和智力成果。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3,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内容与类型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 新闻传播权利与义务。新闻传播权利,是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 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 障。新闻传播义务,是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 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名词解释新闻政策:新闻政策就是关于新闻报道的政策限定。

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与国际民生、社会建设、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里发生的重要新闻。

媒介审判: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碍和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

有偿不闻:新闻从业人员借舆论监督之名,接受或变相呗监督方的贿赂而使舆论监督活动中止或改变的行为。

实质是新闻敲诈。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国家秘密: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权具有其他人格权所共有的特征,即法定性、人身专有性和财产关联性。

强信息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媒介的新闻自由权,保证公开审判,取得公众的信任和理解。

(2)媒介应做不懈努力自律,不是仲裁者媒介必须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全面性等基本原则,忠实于新闻事实的本来面目,坚持用中性语言,尽可能做到平衡报道,力求司法机关处理该案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公众也应出一份力。

解决好受众的问题,“媒介审判”也就更容易消除,公众自觉学习法律,增强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遇事理性思考,理性判断,不轻易受媒介的煽动,做一个信法、守法的群体,才能更好地保证司法的权威性,阻止”媒介审判”的发生。

7、如何理解公民对政府或官员行使批评建议权时不能动辄以煽动定罪P150-P153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手段是通过新闻传播媒体即借助于舆论监督来实现的。

新闻传播媒体的舆论监督具有影响大、约束力强等特点,是广大普通公众实现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因此,依法保护新闻传播媒体的舆论监督权,而不动辄以“煽动”定罪就显得尤为重要。

8、预防自杀媒体职业指导对媒体报道自杀事件做了哪些指导P307-P330媒体报道自杀事件应遵守的指导原则:1、不附加图片或视频,不将自杀方式描绘成无法解释或浪漫或神秘的行为。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笔记 精品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笔记 精品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第一编:基础认知部分基础认知部分之一(媒介与社会的互动)大众传播媒体的社会功能大众传播媒介的正功能一、信息功能二、舆论功能三、娱乐功能四、服务功能基础认知部分之二(信息自由流动原则)新闻传播的基石:信息自由流动信息合法、自由的流动是传媒发展的依据与方向信息自由流动原则得到了主要的世界性和地区性人权宣言和公约的确认。

其间是漫长且苦难的争取:——1789 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 11 条:“自由地交流意见和见解是每个人最为宝贵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在对违法滥用权利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言论、著作和发表的自由”。

——1791 年,美国《权利法案(宪法怱正案)》:“议会不得通过任何……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

——1946 年,联合国第 59 号决议:“信息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所信仰的各种自由的检验标准”。

——1948 年 12 月,《世界人权宣言》第 19 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1987 年,34 国的专业组织、人员通过《自由新闻宪章》:“停止直接或间接的新闻检查”;“防止对独立新闻机构,特别是在获得信息、利用传播手段和税收方面的歧视做法”;“允许消息的自由流动,允许新闻工作者及其设备自由穿越国境”;“不以发放许可敃的形式限制新闻工作”;“确保记者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敃记者战争期间被视为平民”。

政府对媒体信息传播的管理方式事前限制(Prior Restraint):政府在信息传播之前通过许可敃制度或节目审查制度(Program Censorship)对媒体传播内容加以限制,决定允许该节目播出、怱改后播出及限制、禁止该节目播出。

事后惩罚(Subsequent Punishment):事先不对媒体播出内容进行审查,但若播出内容违法法规和政令,则对媒体进行相应的惩罚。

强制近用(Forced Access):政府通过法令等强制媒介传播某些特定内容的节目,如政令发布、公益节目等。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笔记整理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笔记整理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笔记整理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一、填空题20个20分1.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宪法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检查制度、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辩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死刑复核制度;审判监督制度)2.与法律相应的门类包括:刑事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3.不得公开审理的案件有:涉及国家机密、涉及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4.我国新闻法规的渊源具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5..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6.依法限制言论出版自由的主要原则有:公共利益原则、事后限制原则、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原则等7.两个服务原则是指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8..新闻传播行政管理包括报刊管理、广播电视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和新闻记者管理。

9.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在我国都是严格禁止的10.新闻采编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证分为: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证和新闻记者证。

11..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同时标志着“两会”的新闻发布会制度由此建立12.新闻发布会的类型包括:例行新闻发布会、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宣告性、首脑、网络13.审判公开包括: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等程序与内容14.国家秘密的等级可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15.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要求:禁止发表煽动言论、禁止泄露国家机密和禁止破坏民族团结。

16..我国法律禁止的传播破坏社会秩序行为包括:禁止散布谣言、禁止宣传邪教、禁止宣传淫秽和色情、禁止渲染暴力和凶杀17.《宪法》规定泄露秘密罪的三种罪名:泄露国家秘密罪、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非法获取或持有国家秘密罪。

18..《宪法》规定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文化行政处罚19.信息时代公民权利最重要的价值是:知情20.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21.公民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22.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包括:无害原则、保守机密原则、自主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合理获利23.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特点:阶级性与普适性的统一;职业性和大众性的统一;团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统一二、简答题4个20分1.法治和法制区别和联系?法制是静态的制度,即法律制度或法律和制度的总和;法治是动态的管理,即一种治国思想和方式2.我国审判工作的基本制度?(7条)公开审判制度等3..新闻传播法制的两大类型?(2条)15一是以立法的形式制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传播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中国新闻信息传播法治的基本原则·中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源自《宪法》中有关的新闻传播活动的原则性规定,主要有三条:(1)言论出版自由原则;·沿路出版自由的原则有两层内涵: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服务是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新闻传播事业只能以广大人民群众为自己的服务对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社会主义服务,是对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政治性质和指导思想的规定;(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原则有两层内涵:国家传播发展传播事业+国家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对新闻传播事业实行行政管理;二、我国报纸创办流程、管理制度、主管与主办单位1、我国报纸创办流程:(1)主办单位提出申请;(2)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与否;(3)主办单位到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4)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出版许可证;我国报纸的创办实行批准登记制,设立报纸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收到申请后做出批准或者部批准的决定;报纸主办单位收到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后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出版许可证;2、我国报纸管理制度(1)我国报纸实行责任编辑制度;(2)对于报纸的出版质量,主要进行:报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报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报刊出版年度核验制度;报刊出版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3、主管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报刊的创办者,被规定为报刊社的上级领导部门;·主办单位的职责和权限:报刊的内容+经济责任+人事制度;·主管单位:必须达到一定的行政登记主管单位不仅领导主办单位,而且可以直接施行对报刊的领导;报刊停办或变更,要由主管单位决定,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三、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游戏的审批制度1、网络出版服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必要条件:(1)有确定的出版平台;(2)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3)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存储设备必须在中国境内;2、网络视听节目3、网络游戏的审批制度四、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限制性规定·驻地方机构:依法批准的新闻单位设立的从事新闻此阿扁活动的派出机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业务范围:(1)批准的新闻采编活动,不得从事广告、出版物发行;(2)不得开办经营实体等与新闻采编业务无关的活动;·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1)编发虚假新闻;(2)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等;(3)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便利要求采访、报道对象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广告、定报刊、提供赞助等;(4)其他谋利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五、我国《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广告播出时长、次数的限制性规定,哪些属于特殊商品1、我国《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和军辉;(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语形容;(4)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邪路国家秘密;(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6)危害人身、财产安全,邪路个人隐私;(7)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8)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9)含有民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10)妨碍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保护等;(11)法律、行政法规归档禁止的其他清醒;2、广告播出时长、次数的限制性规定(1)时限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点至13点之间、电视台在19点至21点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

其中,广播电台在11点至13点之间、电视台在19点至21点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2)在播出时间方面,上星频道灭天18点至24点之间,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所有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作为广告管理,计入广告播出总量,也就是说要受到一般时段每小时12分钟、黄金时段每小时9分钟的限制;(3)编排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小时播出的烈性酒类商业广告,不得超过2条;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的烈性酒类商业广告不得超过12条,其中19点至21点之间不得超过2条;六、我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创办条件、节目制作的主体1、我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创办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稳定;·有必要的场所;【审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除前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广播电视建设规划和技术发展规划】2、节目制作的主体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业部门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七、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立法八、我国新闻发布会制度的规定·新闻发布会制度开始于1965年9月29日;1983年3月外交部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1983年建立两会新闻发布制度;·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实行登记与审核制度。

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应以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为主;·新闻发布会的类型,常见的主要有以下6种:例行发布会、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重大活动新闻发布会、宣告性新闻发布会、首脑新闻发布会和网络新闻发布会;九、上市公司证券信息发布制度1、证券信息发布与报道的注意要点·公开、公平、公正:信息公开义务贯穿整个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的全过程,包括发行公开和发行后的持续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完整: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实行审查验证制度。

未经验证的信息,新闻媒介不得公开报道或作为报道的依据。

一旦发生误导性的消息违规发表,有关法规还要求误导性消息的当事人立即出面澄清;·证券评论要遵守平衡原则,十、国家秘密的概念、包涵的内容1、国家秘密的概念: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悉知的事项;·保密的范围确定为:(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2、国家秘密具备的三个条件:·第一,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第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第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3、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地一切必要地手段和措施;·简而言之,是指与国家地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地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4、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及其法律责任·泄密:指行为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反国家《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致使国家秘密泄露的,责任人应当陈动感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1)泄露国家秘密罪;(2)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3)非法获取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5、新闻出版单位的四项保密制度(1)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保密审查制度;(2)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3)采访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批准制度;(4)新闻发布制度;十一、泄密罪、煽动罪的法律法规1、煽动罪: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罪名;2、煽动罪的类型:(1)煽动分裂国家罪;(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4)煽动群众抗拒法律实施罪;十二、新闻出版单位的保密制度(1)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保密审查制度;(2)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3)采访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批准制度;(4)新闻发布制度;十三、邪教的概念、基本特征1、邪教的概念:·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非法组织;2、邪教的基本特征(1)邪教不是宗教、气功而又常常用宗教、气功的名义;(2)邪教疯狂进行造神活动;(3)制造、散步歪理邪说、蛊惑人心欺骗群众;(4)发展、控制信徒,秘密结社;(5)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十四、新闻报道中常见的破坏公序良俗的表现十五、自杀报道的注意事项(1)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自杀称为“壮举”;(2)不能将“要挟威逼行为”作“合理化”描述;(3)保护当事人的隐私;(4)对劝解救援的价值要作出正确的评断;(5)自杀事件造成交通中断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要如实报道损害的结果;并同时报道公安机关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人作出的处罚结果,说明处罚依据;十六、新闻工作者的工作权利(1)报道新闻;·新闻报道的权利,就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对社会上发生的新闻作出及时、准确报道的权利;(2)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权利一方面是指新闻记者和希望灭提发表意见的权利,根据自己掌握的新闻信息,通过社论、评论和记者评述等不同的形式;(3)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包含了批评自自由等内容;(4)出版权利;·出版权利是新闻权利由潜在权利变成现实权利的必经之路、出版权利的保障,为新闻权利的真实享用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十七、公民新闻维权的相关立法(1)新中国成立后,新闻受众从法律的视角关注新闻侵权问题始于1979年;1979年,我国制定了《刑法》并于第二年正式实施,并在145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包括了大字报、小字报,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2)1982年我国颁布《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3)1986年,我国制定了《民法通则》并于第二年正式实施;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正式生效至今,我国先后出现了五次新闻诉讼浪潮;十八、侵权行为、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发生的原因,常见的抗辩事由(1)侵权行为·新闻侵权,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和新闻作者利用大众传媒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新闻侵权侵害的是公民的人格权,包括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2)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新闻作品已经发表;·新闻作品有违法性;·新闻作品有可指认的对象;·新闻传播媒体和新闻作者的过错;(3)新闻侵权发生的原因(1)习惯性思维造成对公民人格权的伤害;(2)因法律知识缺陷而导致有意无意之中侵害了公民的人格权利,尤其是隐私权;(3)主观有故意的侵害;(4)新闻专业素养较低,作风不踏实,采访不深入,或者偏听偏信导致对公民人格权的侵害;(4)常见的抗辩事由·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能;·公正评论;·权威的消息来源;·公众人物和公共兴趣;·合理使用;·受害人同意;十九、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的概念,侵权的构成要件1、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是关于公民或法人品德、才能、信用等的一种社会贫家;·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1)新闻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表现:·报道内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造谣中伤他人;·采访时偏听偏信,为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实;·报道内容,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2、隐私权的概念·隐私: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权:(1)隐私权:公民个人依据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