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指导:证券的初始登记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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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4)2002 年6 月,银行的债券柜台市场开始运作. 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职能(考点) 职能(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5)受发行人托付派发证券权益.(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7)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 (1)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部操纵制度. (2)建立完善的技术系统,制定由结算参与人共同遵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建立完善的结算参与人准入标准和风险评估体系.(4)要对结算数据和技术系统进行备份,制定业务应急应变程序和操作流程. 同时,我国还设立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缺失.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收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证券公司按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 【例8单选题】我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不得( ) . A.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收入中提取B.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收益中提取C.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资本金中提取D.由证券公司按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答案]C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该公司在上海和深圳两地各设一个分公司.第二节证券交易程序和交易机制一,证券交易程序, 开户-托付-成交-结算 1.开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姓名或名称应当一致. (判定题) 证券账户,用来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数量和相应的变动情形. 资金账户,用来记载和反映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货币收付和结存数额. 【例9判定题】同一投资者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能够不一致. ( ) [答案]错2.托付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托付". 托付指令有多种形式. 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指令后,第一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经纪商要将投资者指令的内容传递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这一过程称为"委托的执行"或"申报""报盘".证券从业资格证职业考试证券交易习题讲义电子版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中同意报价的方式要紧有三种:口头报价,书面报价,电脑报口头报价,书面报价, 口头报价价. 目前我国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均采纳电脑报价方式电脑报价方式. 电脑报价方式3.成交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同意申报后,要依照订单的成交规则进行撮合配对. (1)在成交价格确定方面,一种是通过买卖双方直截了当竞价形成,另一种是由交易商报出,投资者同意交易商的报价后即可与交易商进行证券买卖. (2)订单匹配的原则,我国采纳价格优先和时刻优先原则我国采纳价格优先和时刻优先原则. 我国采纳价格优先和时刻优先原则4.结算(1)证券结算的两个方面是清算和交收. (2)清算和交收定义. 证券交易成交后,第一需要对买方在资金方面的应对额和在证券方面的应收种类和数量进行运算,同时也要对卖方在资金方面的应收额和在证券方面的应对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这一过程属于清算,包括资金清算和证券清算. 清算终止后,需要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转移和对应资金由买方向卖方转移,这一过程属于交收. 二,证券交易机制, (一)证券交易机制目标目标(考点) 目标1.流淌性证券市场的流淌性包括两方面的要求,即成交速度和成交价格. 2.稳固性证券市场的稳固性能够用市场指数的风险度来衡量. 3.有效性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证券市场的高效率;二是证券市场的低成本. (二)证券交易机制种类1.从交易时刻的连续特点划分,有定期交易系统和连续交易系统. 定期交易系统中,成交的时点是不连续的.连续交易系统中,并非意味着交易一定是连续的,而是指在营业时刻里订单匹配能够连续不断地进行. 2.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有指令驱动系统和报价驱动系统. 指令驱动系统是一种竞价市场,也称为"订单驱动市场".报价驱动系统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或称"做市商市场".做市商的收入来源是买卖证券的差价.第三节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席位一,会员制度,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纳会员制度. 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会员分为一般会员和专门会员. 一般会员应当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同时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经申请能够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专门会员. (一)会员资格1.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3.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4.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权益与义务(重点把握) (二)会员的权益与义务权益与义务1.会员的权益(1)参加会员大会.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提议权和表决权. (4)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务. (5)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 (6)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等. 【例10多选题】在我国,证券交易所会员享有( )等权益. A.参加会员大会B.选举和被选举权C.对证券交易所事务表决权D.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答案]ABCD 【例11判定题】证券交易所会员无权对交易所事务进行监督. ) ( [答案]错2.会员的义务(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证券经营活动. (2)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 (3)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此项规定) . (4)爱护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固进展. (5)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及相关的业务报表和账册. (6)同意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等. (三)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证券从业资格证职业考试证券交易习题讲义电子版证券公司应报送一系列材料,申请文件齐备的,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同意接纳的,向该证券公司颁发会员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四)日常治理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设会员代表1 名, 组织, 和谐会员与证券交易所的各项业务往来. 会员代表由会员高级治理人员担任.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履行下列定期报告义务定期报告义务:每月前7 个工作日内报送定期报告义务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操纵指标监管报表; 每年4 月30 日前报送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年度报告材料;每年4 月30 日前报送上年度会员交易系统运行情形报告,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定期报告义务. (五)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1.监督检查. 证券交易所在会员监管过程中,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问题的会员,能够依照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1)口头警示. (2)书面警示. (3)要求整改. (4)约见谈话. (5)专项调查. (6)暂停受理或者办理相关业务. (7)提请中国证监会处理. 2.纪律处分. (1)在会员范畴内通报批判. (2)在中国证监会制定媒体上公布声讨. (3)暂停或者限制交易. (4)取消交易权限. (5)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受到上述第(3)(4)(5)项纪律处分的,应当自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5 个工作, , 日内在其营业场所予以公告. 另外,依照我国《证券交易所治理方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接纳或者开除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 个工作日之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专门会员的治理(重点) 1.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能够申请成为专门会员. 2.境外证券经营机构驻华代表处申请成为证券交易所专门会员的条件(1)依法设立且满1 年. (2)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同意证券交易所监管. (3)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从事国际证券业务体会,且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4)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最近1 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申请重点条件:依法设立且满1 年;最近1 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3.专门会员享有的权益有(1)列席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2)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建议. (3)同意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服务. 4.专门会员应承担的义务有(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同意证券交易所年度检查和临时检查,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变更报告. (3)及时和谐,联络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所有关的业务与事务. (4)按证券交易所规定交纳专门会员费及相关费用. 5.专门会员能够申请终止会籍. 【例12判定题】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取会员制. ) ( [答案]对【例13多选题】关于我国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 A.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具有法人资格B.证券交易所会员同意证券交易所的监管C.证券交易所会员依法可从事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D.证券交易所会员是取得证券交易所会籍的证券公司[答案]ABCD 二,交易席位, (一)交易席位的含义及种类1.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事实上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 2.分类(1)依照席位的报盘方式报盘方式不同,可分为有形席位和无形席位.有形席位采纳场内报报盘方式盘方式,无形席位采纳场外报盘方式. (2)依照席位经营的证券品种经营的证券品种不同,可分为一般席位和专用席位. 经营的证券品种一般席位(又称A 股席位)要紧是指可从事A 种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买卖的席位. 专用席位要紧是指只能从事B 股股票买卖的B 股席位, 以及其他具有专门用途的席位, 如只能从事债券买卖的债券专用席位,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基金治理公司向证券公司租用的A 股席位. (3)依照席位使用的业务种类不同,可分为代理席位和自营席位. 代理席位是证券公司专门同意投资者托付,为投资者代理证券买卖的席位. 自营席位是证券公司专用于自营证券业务的席位. (二)交易席位的治理1.取得席位的条件. 取得一般席位的条件有两个:第一,具有会员资格.第二,缴纳席位费第一, 第一具有会员资格.第二,缴纳席位费.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要取得B 股席位,须取得国家外汇治理局颁发的外汇经营许可证.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要取得B 股席位,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从事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专门用于卖出证券公司质押股票的专用席位.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取得债券专用席位. 资产治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专用席位. 基金治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转让向证券公司租用的A 股席位.证券从业资格证职业考试证券交易习题讲义电子版2.取得席位的批准程序.3.交易席位的使用. 除交易所批准外,会员的席位只能由会员单位自己使用.席位均不得退回,但能够转让.转让席位必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证券交易所会员部审核批准,方能转让. 4.交易席位的变更. 【例14多选题】我国证券交易所中的一般席位是经营( )等买卖的席位. A.A 种股票B.B 种股票C.债券D.基金[答案]ACD (三)交易单元交易单元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与同意证券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差不多业务单位. 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治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可依照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 个或1 个以上的交易单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会员的申请和业务许可范畴,为其设立的交易单元设定了交易或其他业务权限(7 项) . 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会员的申请,为交易单元提供使用交易所交易系统资源和猎取交易系统服务的功能(5 项)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会员可将其设立的交易单元提供给证券投资基金治理公司, 保险资产治理公司等机构使用. 会员通过交易单元从事证券交易业务,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纳交易单元使用费, 流速费与流量费等费用. 本章小结:本章要紧是证券交易的基础理论,考点比较分散.把握证券交易的概念, 特点和原则,种类,方式;熟悉证券投资者的种类;把握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和能够经营的业务;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含义;把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把握证券交易程序;熟悉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熟悉证券交易机制的种类. 把握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权益和义务;熟悉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日常治理;熟悉对证券交易所会员的监督和纪律处分;熟悉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交易单元的含义,种类和治理方法.。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07•【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7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登记结算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登记结算秩序,防范证券登记结算风险,保障证券市场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登记结算,适用本办法。

非上市证券的登记结算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登记结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证券登记结算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登记结算业务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集中统一办理。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第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证券登记结算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七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和解散,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八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履行下列职能:(一)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二)证券的存管和过户;(三)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四)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五)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六)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七)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无关的投资;(二)购置非自用不动产;(三)在本办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之外买卖证券;(四)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证券交易的基础知识

证券交易的基础知识

• 行业细分
– 汽车行业可以再分为:载重汽车制造、轿车制造、客 车制造、工程车辆制造、摩托车制造、汽车销售、汽 车零部件制造等等
上市公司的行业如何定位?
• • • • • 看公司主营业务 看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看公司主要的投资方向 看公司主要股东 看公司未来战略定位
常与行业分析相混淆的几个概念
• ―板块”分析
• 成长性行业的暴涨机会 • 成熟性行业的投资机会 • 衰退性行业的投机机会
实验四
微观分析
公司行业特点分析
• 从商品形态上分析
– 消费资料 – 生产资料
• 从需求形态上分析
– 销售对象 – 销售范围
生产构造分析
• 企业生产形态 • 企业生产技术简繁与规模大小 • 企业环境分析
对公司状况的评价
七、过户
• 过户的含义 • 过户的程序
证券交易方式
• • • • 现货交易方式 信用交易方式 期货交易方式 期权交易方式
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种
• • • • • • A股 B股 基金 权证 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 国债回购
我国股票市场的构成
• • • • • 沪深A股 沪深B股 深市中小板 深市创业板 场外第三板
实验二
宏观分析
宏观分析的必要性
• 证券市场不是孤立的,不要“为股而股”。 • 国内宏观政治经济环境是证券市场生存的 土壤。 •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对国内证券市场的影响 越来越明显。
国际政治环境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 这种影响是间接的,但对证券市场往往产 生深远的影响。 • 国际关系会影响到对外贸易和汇率,从而 间接影响证券市场。 • 战争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强烈而复杂的。 • 国际组织也是影响全球证券市场的重要因 素。

证券业登记结算核心术语

证券业登记结算核心术语

证券业登记结算核心术语一、证券业登记结算概述证券业登记结算是指在证券市场中,对证券的所有者进行登记、持仓、交割等相关活动的过程。

它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基础环节,保障了证券交易的安全、高效进行。

二、核心术语解析1. 证券登记证券登记是指将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数量、种类等信息记录在登记簿上的过程。

只有完成证券登记的证券,才能进行交易和转让。

证券登记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环节,确保证券交易的真实合法性。

2. 证券持仓证券持仓是指投资者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证券数量和种类。

持仓信息是证券登记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确认投资者的证券资产和投资状况。

3. 交易确认交易确认是指证券交易完成后,交易所或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发送的确认函。

交易确认中包含了交易的详细信息,如交易日期、证券名称、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

投资者需核对交易确认,确保交易信息准确无误。

4. 交割交割是指证券交易的最后一步,即将证券所有权转移给买方的过程。

交割一般包括交付证券、支付交易款项等环节。

交割完成后,买方成为证券的合法所有人。

5. 证券清算证券清算是指证券交易完成后,交易所或结算机构对交易进行结算、清算和资金划拨的过程。

通过证券清算,确保交易的资金和证券安全、准确地划转。

6. 证券结算证券结算是指证券交易的最后一步,即将交易结果进行结算、清算和交割的过程。

证券结算一般由结算银行或结算机构负责,确保证券交易的安全、高效进行。

7. 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机构是指负责证券登记、持仓和结算业务的机构。

在中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是主要的注册登记机构之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证券登记结算工作。

8. 交易所交收交易所交收是指在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割和结算。

交易所作为证券交易的场所和监管机构,承担着对交易进行交割、结算的职责,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进行。

9. 银行交收银行交收是指在银行进行的证券交割和结算。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具备资金清算和结算的能力,能够为证券交易提供资金划拨、清算结算等服务。

证券行业的基础知识了解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

证券行业的基础知识了解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

证券行业的基础知识了解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证券行业的基础知识:了解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证券是指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是以证明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

证券交易是指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买卖证券的活动。

了解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的基础知识对于投资者和产业参与者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证券市场的分类、证券交易的基本流程和相关术语。

一、证券市场的分类证券市场按照交易方式可以分为两类: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证券的首次发行市场,投资者可以直接从发行人那里购买证券,例如企业发行新股。

二级市场是指已经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的二次买卖市场,投资者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进行买卖。

根据证券形式的不同,证券市场可以分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股票市场是指买卖股票的市场,股票代表着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权。

债券市场是指买卖债券的市场,债券代表着债务人向债权人发行的债务凭证。

二、证券交易的基本流程1. 选择证券经纪人: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需要选择一家证券经纪机构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买卖证券。

2. 设置交易指令:投资者需要向证券经纪人提供买卖证券的指令,包括证券名称、交易价格、数量等要素。

3. 市场撮合:证券经纪人将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提交给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机构,进行交易撮合。

买卖方的指令匹配成功后,交易成交。

4. 交割和结算:交易成交后,证券经纪人将交易结果通知投资者,并由交易所或场外交易机构进行证券交割和资金结算。

三、常见的证券交易术语1. 市价单:指投资者以市场上的实际价格买卖证券的指令。

2. 限价单:指投资者设定一个特定的价格买卖证券的指令。

3. 委托:投资者委托证券经纪人代为买卖证券。

4. 成交量:指在一定时间内买卖的证券数量。

5. 交易费用:指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佣金和交易手续费等。

6. 投资风险: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四、结语通过了解证券行业的基础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进行投资和参与证券市场。

证券交易第二章第二节登记存管

证券交易第二章第二节登记存管

证券交易第二章第二节登记存管证券交易第二章第二节登记存管一、证券账户的种类证券账户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为申请人开出的记载其证券持有及变更的权利凭证。

(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A股账户按持有人还可以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上海为A字头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上海为B字头账户)、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专用证券账户(上海均为D字头账户)等。

A股账户是目前我国用途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通用型证券账户,它既可用于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也可用于买卖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

(二)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上海为C字头账户),它是专门用于为投资者买卖人民币特种股票而设置的。

B股账户按持有人可以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上海以C90打头)和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上海以C99打头)。

(三)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上海为F字头账户),这是只能用于买卖上市基金的一种专用型账户,该账户也可用于买卖上市的国债。

二、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合法性是指只有国家法律允许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到指定机构开立证券账户。

对国家法律、法规不准许开户的对象,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不得予以开户。

不得开户的人员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

但是,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

(二)真实性真实性是指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隐匿。

三、开立证券账户的要求(一)自然人开户要求(二)法人开户要求(三)境外投资者开户要求1.一般境外投资者开户要求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要求四、证券登记证券登记是指结算公司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将其证券持有人的证券进行注册登记。

证券登记是确定或变更具体证券持有人及其权利的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

证券交易程序概述

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
•主要考点:
•掌握证券账户的种类;掌握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 要求; 掌握我国证券托管制度的内容。 •掌握委托指令的内容; 掌握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掌 握委托执行的申报原则和申报方式。 •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
第一节 证券交易程序概述
证券交易程序,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进或 卖出已上市证券所应遵循的规定过程,包括开户、委 托、成交、结算等几个步骤。
5.数量:买卖证券的数量: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6.价格 7.时间 8.有效期 我国现行规定的委托期为当日有效。 9.签名 10.其他内容 其他内容涉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资金账号等。
【例多选题】关于委托指令及其有效期,以下说法正 确的有( )。 A.委托指令有效期可以分为当日有效与约定日有效 B.委托指令部分成交后,委托指令失效 C.委托有效期满,委托指令自然失效 D.我国现行规定的委托期为当日有效
第二节 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一、证券账户管理 证券账户是指中国结算公司为申请人开出的记载
其证券持有及变更的权利凭证。开立证券账户是投资者 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一).证券账户的种类
一是按照交易场所划分,可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 深圳证券账户;二是按照账户用途划分,可分为人民币 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创业板交易账户和其他账户等。
托管,由证券营业部管理其名下的明细证券资料,投 资者的证券托管是自动实现的。
投资者在哪家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这些证券就 自动托管在哪家证券营业部,
投资者也可将其托管证券从一家营业部转移到另 一家营业部托管(转托管)。
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只证券,也可以是一 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
第三节 委托买卖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2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7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7号《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5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2022年5月20日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06年4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09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2年5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次委务会议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登记结算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登记结算秩序,防范证券登记结算风险,保障证券市场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证券交易所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等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登记结算,适用本办法。

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电子簿记形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

未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证券,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境内上市外资股、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等的登记结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整理)证券交易要点

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掌握证券交易的含义、特征和原则;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含义及作用;熟悉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和作用;了解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熟悉证券交易的种类、基本性质;掌握股票交易的报价方式;熟悉债券交易的全价交易和净价交易。

了解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过程;熟悉证券投资者的含义;掌握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熟悉证券交易的其他交易场所。

熟悉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会员资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熟悉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的含义、种类和管理办法;了解对证券交易所会员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

掌握证券交易风险的含义、种类;熟悉证券交易风险防范制度;了解证券公司的风险监察和证券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一)证券交易的定义及其特征证券发行为证券交易提供了对象,决定了证券交易的规模,是证券交易的前提;另一方面,证券交易使证券的流动性特征显示出来,从而有利于证券发行的顺利进行。

证券交易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

证券只有通过流动,才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

当年8月,沈阳开始试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开业。

1992年初,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9年7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这标志着维系证券交易市场运作的法规体系趋向完善。

(三)证券交易的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证券交易参与各方应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发布自己的有关信息。

例如:对股票上市的股份公司,其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资料必须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股份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也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等等。

2.公平原则它要求证券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平保护。

第二章证券交易程序

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一、证券交易程序概述基本过程:开户-委托-成交-结算1.开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用来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数量和相应的变动情况。

资金账户,用来记载和反映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货币收付和结存数额。

2.委托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必须通过交易所会员来进行。

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

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整数委托、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买进委托、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限价委托;根据委托时效限制: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

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经纪商要将投资者指令的内容传递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

这一过程称为“委托的执行”或“申报”“报盘”。

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口头报价、书面报价、电脑报价。

目前我国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均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3.成交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接受申报后,要根据订单的成交规则进行撮合配对。

(1)在成交价格确定方面,一种是通过买卖双方直接竞价形成,另一种是由交易商报出,投资者接受交易商的报价后即可与交易商进行证券买卖。

(2)订单匹配的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按比例分配原则、数量优先原则、客户优先原则、做市商优先原则和经纪商优先原则。

我国采用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4.结算(1)证券结算的两个方面是清算和交收。

(2)清算和交收定义。

证券交易成交后,首先需要对买方在资金方面的应付额和在证券方面的应收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同时也要对卖方在资金方面的应收额和在证券方面的应付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这一过程属于清算,包括资金清算和证券清算。

清算结束后,需要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转移和对应资金由买方向卖方转移,这一过程属于交收。

对于记名证券而言,完成了清算和交收,还有一个登记过户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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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导:证券的初始登记包括哪些方面
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证券发行人应当在登记结算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
证券的初始登记。证券初始登记包括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登记、权证发行登记、基金募集登记、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登记、记账式国债发行登记以及股票增发登记、配股登记、基金扩
募登记等。下面按主要证券种类介绍。
1.股份登记。股份登记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登记、增发新股登记、送股(或转增股本)登
记和配股登记等。
(1)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登记。在我国,股份公司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发行新股,
曾采用股票认购证、与储蓄存款挂钩、"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等网下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
网上竞价发行等方式。在不同的发行方式下,股份发行登记的方法略有不同。
采用股票认购证、与储蓄存款挂钩、"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等网下发行方式认购新股的
投资者,首先必须到登记结算公司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开立股票账户。然后,投资者凭中签
表、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现金或银行存折到指定的收款点缴款认购,办理股份登记。如
果是认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缴款的同时,投资者应按要求在有关资料中注明
自己选定的托管证券公司营业部。收款点办理收款手续后,按要求将认购资料送主承销商签
收。主承销商将各收款点所送资料汇总后,将股份登记资料输入电脑,打印新股认购缴款清
册送交登记结算公司签收。登记结算公司将股份登记数据资料同开户资料进行核对无误后,
打印股东清册,并由主承销商确认、盖章;同时,股东清册连同股份登记数据资料还要送交
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在规定上市日前,登记结算公司将股东数据资料转入证券交易所电脑数
据库。
采用网上定价或网上竞价公开发行方式的,投资者申购后,主承销商根据股票发行公告
的有关规定确定认购股数,然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在发行结束后根据成交记录或配售结果自动
完成新股的股份登记。具体办法为:新股认购者在开立股票账户后,可于规定的发行日前,
在办理本次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存人足够的申购资金,然后按买入股票的委托手续办理申购。
认购者应在申购结束后到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并办理交割手续。如果采取市值配售发
行方式,认购者可根据本人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可计算配售市值证券的市价总值,按买人股
票的委托手续办理申购。申购结束后,认购者应到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待主承销商根
据股票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认购股数后,认购者应于规定的缴款日前存人足够的申购资
金,并办理申购缴款、交割手续。对于登记结算公司股份登记的实际运作来说,如果是通过
网上发行新股的,就根据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将网上发行总量登记到
主承销商发行专户中,并根据网上申购结果,将主承销商证券账户中的相应股份登记到投资
者证券账户中。如果是通过网下发行新股的,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人申报数据将相应
股份登记到投资者证券账户中。
另外,证券发行人应在发行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发行登记。
(2)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送股是指股份公司将其拟分配的红利转增为股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是指股份公司将公积金的一部分按每股一定比例转增为股本。对送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股份登记,是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决议中红利分配方案确定的送股比
例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按照股东数据库中股东的持股数,主动为其增加股数,从而自动
完成送股的股份登记手续。送股股份登记的记录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根据有关规定,证券发行人申请办理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应向登记结算公司
提交送股登记(转增股本)申请。登记结算公司根据送股申请,于权益登记El(R 13)登记
送股。送股及转增股本产生的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在股权登记日(R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上
市流通(上海市场)。
申请送股(转增股)时,上市公司应确保权益登记日不得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
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并确保自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申请表之日至新增股份上市El期间,不
得因其他业务改变公司的股本数或权益数。
(3)配股登记。配股是指股份公司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为认购权,按一定比例向股东
配售该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对配股的股份登记,是在配股登记日闭市后向证券公司传送投资
者配股明细数据库。投资者可在公告的配股期限内,委托其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或原股
份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在交易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卖出配股权。认购缴款结束
后,由登记结算公司主动为认购缴款的股东在相应的股票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股数。未被认购
并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即时在可配股份总数中予以扣除,
不予登记。配股股份登记的记录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2006年7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布,
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这一规则,股票发行人申请办理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增发、配股
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股票登记申请。
②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发行的核准文件。
③承销协议。
④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证券发行人全部募集资金到位的验
资报告(包括非货币资产所有权已转移至证券发行人处的证明文件)。
⑤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外的途径发行(以下称"网下发行")证券的,还需提供网
下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证券持有人名册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证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持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本次登记的持有证券数量等内容。
⑥证券有限售条件的,还需提供限售申请并申报有限售条件证券持有人类别。
⑦凇开发行前国家或国有法人持股的,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涉
及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的,还需提供商务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⑧涉及司法冻结或质押登记的,还需提供司法协助执行、质押登记相关申请材料。
⑨证券首次发行的,还需提供证券发行人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对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⑩指定联络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⑩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权证发行人申请办理权证发行登记,除应当提供上述⑤至⑩项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
以下申请材料:权证登记申请、有权机构关于权证发行的核准文件、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
的其他材料。
2.基金登记。证券投资基金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要进行基金登记。基金登记的办法是参
照股份登记的相关内容来办理的。
基金管理人申请办理基金募集登记,除应当提供上述③至⑩项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
以下申请材料:基金登记申请、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募集的核准文件、基金合同、中国结算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债券登记。债券发行人申请办理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登记,除应当提供上述③至
⑩项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债券登记申请、国家有权部门关于债券发行的
核准文件、债券担保协议或有权部门关于免予担保的批准文件、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
他材料。
记账式国债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发行后,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券交易所相关
文件确认的结果,建立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账式国债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分销或场外合同分销
后,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确认的分销结果,办理记账式国债登记。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证券发行人提供的证券登记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其申报的证
券登记数据,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初始登记。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以下称"网上
发行")的证券,证券交易所向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认购结果视为证券发行人向登记结算公司
提供的初始登记申请材料之一;登记结算公司根据网上发行认购结果,将证券登记到其持有
人名下。通过网下发行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人提供的网下发行证券持有人名
册,将证券登记到其持有人名下。考\试大
登记结算公司完成证券持有人名册初始登记后,向证券发行人出具证券登记证明文件。
由于证券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有误导致初始登记不实所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证券发
行人承担,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证券发行人申请对证券初始登记结果进行更
正的,登记结算公司依据生效的司法裁决或登记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更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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