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2024年临时用电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时性场所、设施和设备的用电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展览场馆、演出场所等临时性用电场所。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理的原则,分清责任、加强监督,依法保障用电安全。
第四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当科学化、规范化,强化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机制,培养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经济、绿色、便利的原则,提高用电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本规定由国家负责有关用电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用电设备和用电线路第七条临时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采用合格、可靠的电气设备,确保电气设备的使用安全。
第八条临时用电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测、验收,经过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临时用电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条临时用电线路应当合理设置,布置整齐,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
电线径路应当避免与其他管线交叉穿越,保证电线路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线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敷设、维护和保护,保障电线路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线路的接地装置应当符合规范要求,确保电线路的接地可靠、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线路的插座、插头等电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使用前应经过专业人员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三章用电操作和维护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按照规定进行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操作和维护。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电器设备,禁止违规操作和私拉乱接电线路。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设备应当设有专门负责用电操作和维护的人员,确保人员熟悉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电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证持证上岗,并按有关电工规操作。
二、使用用电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即“三相五线制”系统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线要求1、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包括架空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连线),相线L1为黄色,相线L2为绿色,相线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
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2、保护零线(PE线)只作电气设备接零保护使用,即只用于联接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基座等。
二种零线(N和PE)不得混用。
为保证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在整个施工现场的PE线上还应作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结构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结构。
也就是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中间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配电室的配电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若干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
而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控制开关箱,而每一个开关箱只能用于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电器可设若干分路,且动力与照明应分路设置。
2、三级配电系统应遵守四项规则,即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最新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最新版1. 介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临时设置的电力系统,用于供给施工过程中的电力需求。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规范的制定对于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的最新版内容。
2. 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包括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3. 安全防护措施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设计和建设1.临时用电系统应由专业电力公司或合格的电气工程师设计和建设。
2.临时用电系统的线路、电缆应采用合格的电线电缆,并按规定敷设和固定。
3.临时用电系统的预留容量应根据具体施工需要合理确定,并设置过载保护装置。
3.2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产品。
2.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必要时应进行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
3.3 电缆敷设和保护1.电缆的敷设应避免与其他施工材料相互磨擦,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
2.临时用电线路应设有显著的标志和警示标识,以便人员识别和防止损坏。
3.4 临时用电的操作和维护1.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操作临时用电系统。
2.定期对临时用电系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5 火灾防护1.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临时用电系统应设置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电气设备过热引发火灾。
4. 管理要求4.1 施工单位的责任1.施工单位应明确划分安全管理责任,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2 施工人员的责任1.施工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正确使用临时用电设备,禁止擅自改动电路或连接非法电气设备。
2.施工人员要随时保持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3 安全检查和记录1.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及管理要求

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及管理要求
临时用电是指为满足特定需求、某一时期内的用电要求而临时
布设的电气设施,在使用中需要注意安全措施,以下是临时用电安
全措施及管理要求:
1.设立管理机构:要落实临时用电的管理责任,需成立临时用
电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制度等,完善管理
制度。
2.设立安全责任人:在临时用电现场设立专人负责临时用电安
全工作,该人员应受过相应的培训和证书培训,具备较高的电气安
全知识和技能。
3.设立醒目标志:在现场设置临时用电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
醒目标志,提醒现场人员注意电气安全。
4.运行检测保护装置:设备要按照要求设立保护装置,如漏电
保护器等,确保运行安全。
5.安全用电设施:电缆、电线要符合国家标准,应蓝、绿色相
间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容易进行识别,以达到警告作用。
6.防雷接地:临时用电设施必须保证防雷接地措施,并加装安
全防护装置,保证设备和使用人员的安全。
7.规范作业:使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操作,文明施工,不准将线路改变,严禁拆卸移动电器设备。
8.紧急救护设施:安装紧急救护设施,如应急灯具等,确保如
发生电气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
9.做好记录:对于临时用电设施的移位、维护、检修、保养等情况,要做好记录,方便管理及事故追究。
以上是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及管理要求,通过了解及执行这些要求,能严格控制临时用电的安全风险,保护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在各种建筑和设施工程中广泛应用,是进行生产、施工、维护和修理等活动所必需的。
在使用过程中,假如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会给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危害。
因此,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特别紧要。
本文将认真介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颁布和修订本规定由工程单位颁布,并经许可机关批准实施。
修订规定应当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在施工现场告知相关人员。
二、临时用电设施的选择和布置1.选择临时用电设施时,应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检查合格、具有完好保护及排水措施的设施。
2.布置临时用电设施时,应确保其布局合理,易于安装、使用和维护,并充足以下要求:(1)电路安全保障要求,以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2)现场使用的设备和用电量的实在需要;(3)设施之间彼此隔离,不得交叉使用同一电源送电设施。
三、使用临时用电设施前的检查工作使用临时用电设施之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并确认以下内容:1.设施的接地是否达标,且不应存在任何线缆漏电现象,接线良好,轻易不得脱落。
2.设施自身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合格,对于紧要部位设施应配备相应的保护器材。
3.各接口及配件的安装是否正确,松动或接触不良等问题应立刻予以排出。
4.设施上的各类标志是否清楚明确,标识肯定要正确,以便操作人员了解其含义。
5.设施的使用环境是否合适,假如工程现场条件存在湿气、湖水、火源等不安全因素,应立刻中断使用,确保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临时用电设施使用期间的监督和管控1.设施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使用,发觉问题应适时加以处理,并对已加工的线缆、插头等松动的部位进行维护。
2.临时用电配电箱的门应当设有锁扣,以坚决防止未经许可人员任意操作、触碰高压线。
建筑施工前应订立工作规划,依照各个工作节点进行禁止区域的设置和限制,保证各类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违反。
3.全部人员都应了解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学问和操作规程。
2024年临时用电管理规定(2篇)

2024年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第三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1、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罐区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
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本单位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HSE管理部门备案。
3、外单位及本单位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如遇特殊情况,用电部门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后,向HSE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时使用,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临时用电管理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第二联由供电主管部门保管,第三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供电执行单位签字后,由用电执行人交供电主管部门注销。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第七条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八条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第九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
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
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因使用临时电源不当造成的触电、短路等事故的发生,现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技术规范》(GB 50194—93)等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金鑫厂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作业(用电时间在3 个月内),超过3 个月的用电应按照固定设备电源进行敷设和管理。
二、工程建设、生产、检修和外委施工临时用电由安保部管理。
安保部应明确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实行专人管理。
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现场确认、用电规范性检查等管理工作.三、临时用电的敷设、拆除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实行作业审批制度。
临时用电审批表(见附表)一式三份,用电单位、用电管理人员、安保部各保存一份.四、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以上(含5 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上(含50kW)的,用电单位应编制专门的临时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经机电部审核,报安保部组织审查后,由用电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五、临时用电审批流程(一)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经安保部安全员、用电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由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安排本单位专职电工接、拆电源线,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接、拆电源线。
(二)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作业时,由施工单位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经安保部审核同意后,由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安排本单位电工负责一级配电箱的接、拆电源线,严禁施工单位私自乱接、拆电源线。
(三)临时用电时间以首次填写的用电时间为准,需要延期使用时,须由用电单位重新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临时用电完毕后,由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现场拆除、检查,并确认临时用电结束.六、临时用电安装要求(一)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二)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1. 设立用电管理岗位:施工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和合理使用。
2. 临时用电申请:临时用电需提前提交申请,包括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等详细信息,由用电管理人员审批并确定临时用电方案。
3.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在用电前,需要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
4. 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电气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线路布置应避免与其他设备和人员产生危险的接触。
5. 用电设备负荷控制:控制临时用电设备的负荷,保证用电设备工作在正常负荷范围内,避免过载和故障。
6. 临时用电设备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维护临时用电设备,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7. 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施工方的员工进行用电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用电事故报告和处理:如发生用电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和救援。
9. 临时用电的拆除和整理: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整理现场,确保环境卫生和安全。
以上规定是一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要求,具体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和执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2)以下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一些管理规定:1.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安全规定,并有专业电气工程师负责设计和监督。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要申请临时用电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3.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安全可靠。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安装规范和要求,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并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安全用电。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线路应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标识和分类,以便工人使用和维护。
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布线必须符合电路的负荷要求,并保持线缆的良好状态。
8.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过程中,必须设置专人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监控,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厂内的一切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的管理。
3 编制依据3.1 JGJ 46-2005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2 GB 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3 GB 3836.1-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3.4 GB/T 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3.5 GB 50184-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3.6 GB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3.7中油化安〔2009〕163 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 术语和定义4.1 低压: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及以下的电压.4.2 高压: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以上的电压.4.3 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4.4 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4.5 强电磁波源: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4.6 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4.7 工作接地: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4.8 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4.9 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4.10 人工接地体: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4.11 自然接地体: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4.12 接地线: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4.13 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4.14 接地电阻: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4.15 工频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4.16 冲击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4.17 电气连接: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4.18 带电部分: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4.19 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4.20 触电(电击):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4.21 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4.22 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4.23 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4.24 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4.25 隔离变压器: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电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4.26 安全了变压器: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4.27 代号4.27.1 DK--电源隔离开关;4.27.2 H--照明器;4.27.3 L1,L2,L3--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4.27.4 M--电动机;4.27.5 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4.27.6 NPE--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4.27.7 PE--保护零线,保护线;4.27.8 RCD--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4.27.9 T--变压器;4.27.10 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4.27.11 T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4.27.12 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4.27.13 P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4.27.14 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5 组织与职责5.1 安健环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电气车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车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随着经济的进展,各行各业快速进展,为充足生产需要,电气车间中不可避开地存在着临时用电。
然而,假如临时用电管理不当,会威逼职工的人身安全,影响正常生产。
因此,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成为一项特别紧要的任务。
本文重要针对常用的临时用电设施及其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基于当前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法》的电气车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职工的安全,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气车间中的临时用电管理,包括电焊机、电动工具、移动插座、临时配电箱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用电安全风险分析1. 移动插座移动插座是电气车间中最为常见的电源设备。
然而,由于操作不当或质量不佳等问题,移动插座简单发生短路、漏电等故障,给职工带来安全隐患。
2. 电焊机电焊机是电气车间中紧要的设备,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更高的电流和电压,简单造成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3. 临时配电箱临时配电箱是电气车间中将电源引到使用场所的紧要设备之一、然而,由于使用范围广泛,临时配电箱中的线路质量参差不齐,设施有些脆弱,有泄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4. 电动工具电动工具在电气车间中广泛使用,但是其使用时需要把握正确的用法和操作方法。
假如职工操作不当,简单引发电击等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电气车间中的临时用电设备有很多安全隐患,必需高度重视,进行安全管理。
四、管理规定1. 管理岗位责任电气车间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加强对职工用电安全的监控,检查和管理;设立清洁工作岗位,负责电气设备的清洁、检查等日常工作。
2. 临时用电设备选用临时用电设备的选用应依据用电负荷、工作环境和安全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设备型号和品牌,保证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清楚标识。
3. 安全用电工规程订立电气车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职工教育和训练,确保职工对电气事故防备的认得和把握。
4. 设备维护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包括检查线路、开关、插座接头等设施,并适时修复或更新不符合标准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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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汇天然气事业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部所属公司生产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强化人们的临时用电
安全意识,避免电气人身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公司范围内各生产场所管理的正式运行低压电网上
的一切临时用电作业。
第三条 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应到所属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作业票一式三份,安
全环保部存档一份,用电单位与提供电源的单位各一份。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罐区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因工作需要,在办理《临时用
电作业票》的同时,应按规定办理用电手续。
3、临时用电结束以后,用电单位的临时用电作业票,应经过提供电源单位的领导签字后
收存,以备后查。
第四条 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1、所属公司内部部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环
保部审查批准。
2、所属公司外部单位的临时用电,同样由用电单位领导签字,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
同时,用电单位应与提供电源的单位签订安全用电合同,交纳500~5000元的安全风险低押
金。
3、施工周期比较长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时,应同时办理工程施工安全许
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及其他相关于续。
4、比较复杂的临时用电或外网高压用电,由用电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到供电管理部门办
理用电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应擅自接、拉高压电网。
5、临时用电线路接好以后,由用电单位的负责人及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提供电
源单位的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后使用。
第五条 《临时用电作业票》只限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用电,任何单位不应以任何理由
延长用电期限或“一票两用”。超过用电时限,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第六条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电源。
第七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
第八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应具有电工安全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非专职
电工及无证人员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处理。
第九条 电气故障应由具有电气维修资格的电工排除。
第十条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照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符合国
家标准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与安装,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
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严禁采用裸线。
4、大型装置区内临时用电线路的架空高度不应低于2.5m,跨越道路道路时要有可靠的
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5、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应小于
0.7m,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或盖板防护等措施。
6、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盘、箱应编号,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的关闭。
7、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内的
临时照明行灯,其电压不应超过12V。
8、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取“一
机、一闸、一保护”,严禁多机共同接在一个刀闸上。
第十一条 供电单位,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要求后,
方可送电。
第十二条 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监护管理,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
问题整改处理记录,确保临时用电、供电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 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应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
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四条 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电,由用电单位拆除用电
线路,其他单位不应私自拆除,如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 用电单位不应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第十六条 本规定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制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新疆广汇天然气事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