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一号文件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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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
三农的问题成因主要由四点组成:历史原因、政治因素、经济技术、文化思想落后
1 历史原因
· ① 是工农产品剪刀差。建国初期,为了发展工业,政府对农产品实行价格剪刀差,以牺牲农业发展 为代价,发展工业。 · ② 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农业和非农业之间、城市和乡村之间被筑起了一道高墙,随着经济的 发展,历史上延续下来的传统农业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日益凸显。 · ③ 是重视重工业,轻视轻工业。在片面优先发展重工业思想的指导下,多数地方政府重视重工业 发展而轻视轻工业,重视生产性建设而轻视非生产性投入,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业发展长期 停滞不前。
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 ”
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2004年2月8日,针对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 《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也是时 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文件要求,要调整农业结构, 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 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农民贫
从上世纪后5年到进入新世纪,我国国民经济一直维持在7%~8%的较高增长速度,在城市居民 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日益突出。
·农民弱
现在农民逐渐丧失了生产资料,耕地,宅基地,失去了自己的房子,并且现在中国老龄化非常 严重,农村劳动力下降。3三农来自题的成因三农问题的成因
2
三农问题的表现
三农问题的表现
“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农业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民种田不赚钱,产业化程度低。 农村问题:农村条件差,面貌落后,农村人口锐减,经济不发达。 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表现为农民收入低,增收难,城乡居民贫富差距

专题三 三农问题

专题三  三农问题

热点专题三:“十七届三中全会”与“三农”问题【热点背景】:一、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0月9日-12日在北京召开。

这次全会的重要议题,是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全会突出强调,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的新形势下,必须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6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让广大农民清晰地看到了未来生活的美好图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中央一号文件第六次锁定“三农”:中央一号文件第六次锁定“三农”。

本次文件一共提出了28点措施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其中包括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等。

二、历届党代表大会之后的三中全会:纵观中共党史,历届党代表大会之后的“三中全会”往往留有特殊意义,一些具有重大转折性的决策,多是在“三中全会”上做出的。

1978年12月18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拨乱反正,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

1984年10月20日,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成为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1988年9月26日,十三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

农村基本政策与法规

农村基本政策与法规

一、农村土地政策
农村土地分类



农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 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 宅基地、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 设用地等; 未利用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的权能



所有权:国有或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属国有, 农村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使用权:在城市,单位和个人可获得国有土地 使用权;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获得耕 地和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 权。 农民土地三证: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地(林权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




一种是家庭承包,承包的对象是耕地、林地和草地。 一种是以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的是“四荒”土地和 水库。后一种可以设定抵押。前一种有争议。 现行法律:农民对承包地只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 权利,并没有处分权,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允许 抵押、担保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 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 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结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的是经营权,承包 地和承包权作为依然不许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 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部分土地 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 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 承包方与发包方在改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 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

一是承包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 的收入来源;二是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三是 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2016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2016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31日)新华网2016-01-27 17:28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十二五”时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

粮食连年高位增产,实现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扭转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态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民生保障水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实践证明,党的“三农”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亿万农民是衷心拥护的。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又必须加快破解各种难题。

一方面,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成为全党共识,为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汇聚强大推动力;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带来持续牵引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为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空间增添巨大带动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为农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驱动力;农村各项改革全面展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源动力。

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如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是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背景下,如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是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在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加深背景下,如何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赢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是必须应对的重大挑战。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

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不松劲,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演化与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演化与启示

经济发展乃至 国家发展起着根本的决定性
作 用 。 党 的十 一 届 三 中全 会 以来 , 中国 共
产党着力调整和改革农村经营制度不适应
农村生产力发展 的部分 ,根本 目的是为 了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因此 ,全
完善 以家庭承包经营 为主 、统分结合 的双
层经 营体制。1 9 9 3年党的十 四届三 中全会 颁发 的 《 中共 中央关于 建立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体 制若 干问题 的决定 》不仅再次强调 双层经营体制是我 国农村 的一项 基本 经济 制度 ,而且首次提 出 “ 允许 土地使用权依 法有偿转让 ”的流转原则。
推 向全 国。1 8 年出台的第一个 中央一号 92
文件 《 国农 村工作会议纪 要 》明确指 出 全 包产 到户 、包 干到户或 大包 干 “ 都是社会 主义集体 经济 的生产责任制 ” 是社会 主 ,“ 义农业经济 的组成部分 ”( 黄道霞 、余展 、
双层 经营 体 制 科 学发展
■ 刘爱军 博士 张秀阁 博士 ( 、梧 州学院 广西梧 州 5 3 0 / 4(2 )
天津 30 7 ( 2 0) ) 2 、南开 大学滨海学院
◆ 中 图分 类 号 :F 2) 文 献 标 识 码 :A 3( 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该纪 ,
内 容摘 要 :改革 开放 以来 ,我 国农 村 经
废 除了人 民公社制 度 , 产承包 、统分结 联 合 的 农 村 基 本经 营 制 度 普遍 建 立 起 来 。 18 9 6年 出台的第五 个中央一号 文件 《中 共中央 、 国务院关于 一九八六年 农村工作 的部署 》则进一步 明确指 出 :“ 当进 一 应
改 开 以 革 放 来 我 农 经 制 的 化 启■ 国 村 营 度 演 与 ● 一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变革及策略选择——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总结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变革及策略选择——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总结
乡村振兴 内生制度 联户经营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82(2019)06-0114-08
一、 引 言
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 制度创新 则是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产生过程(科斯、阿尔钦、诺 斯,1994)。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农村改革证明, 从人民公社体制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转型有助 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随着工 业化、城镇化 的 快 速 推 进 以 及 农 村 土 地、 劳 动 力 等 要 素的自由流动,土地细碎化、农户兼业化、劳动力弱质 化等“农业边缘化”问题日益明显,“弱者种地”“差地 种粮”等现象日益突出。 为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 变化,解决农 业 领 域 面 临 的 新 情 况 新 问 题, 党 的 十 九 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地制度尤其是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不断探索人地结合 的新模式。 这不仅关系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革 方向,而且影响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 实施。
长期以来,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探究农村基本 114 经营制度。 一是结合改革开放40年的现实背景,梳
理改革开放 40 年 来 农 村 基 本 经 营 制 度 的 发 展 历 程 (宋洪远,2018;郭海红和张在旭,2018)。 二是在总结 40年来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的同时,对当前农村基本经
营制度下存在的生产规模小(翁贞林、阮华,2015)、经 营和 社 会 服务 分 散、 土 地 碎 片 化 (罗 必 良、 李 玉 勤, 2014)等问题进行分析。 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 在顺应土地功能、农业经营形态、代际差异变化的基 础上(叶兴 庆,2018), 通 过 发 展 复 合 型 现 代 农 业 经 营 体系, 完 善 农 业 经 营 方 式 等 途 径 (罗 必 良、 胡 新 艳, 2016),促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梳理 已有研究可以发现,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基本经 营制度的发展历程、面临问题、拓展方向、经营方式比 较等方面,缺 乏 从 生 态 经 济 学 的 视 角 探 究 人 地 关 系 及其结合方式,已有研究也仅仅集中于农业生态价 值的评价(薛明皋等,2018)。 为此,本文基于生态经 济学的视角,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面临的地方性冲 突为切入点,探究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革方向,助 力农村 基 本 经 营 制 度 的 完 善 和 乡 村 振 兴 战 略 的 实施。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十大关键词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十大关键词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十大关键词作者:暂无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9年第3期备受关注的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近日发布,这是自2004年起连续第16个聚焦“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

为帮助广大读者更好理解文件精神,特梳理出十大关键词,以飨读者。

1.“优先发展”这是今年一号文件的主题。

文件提出,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

“四个优先”,第一个是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

第二个是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

第三个是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财政优先保障,金融优先服务,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

第四个是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2.“硬任务”一号文件开宗明义,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党中央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

硬任务到底有多重要?一号文件强调: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3.“决战决胜”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今年的一号文件部署了8个方面工作,第一个就是“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13中央一号文件成稿

2013中央一号文件成稿

深入田间地头
12月29李克强到湖北恩施调研
内容提要 一、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背景 二、中央一号文件主要内容和亮点解读
一、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 九个一号文件回顾
• 1、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 2004年2月8日,针对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 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 《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 2、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 策的意见》。
农场与其他的区别
企业家眼中的家庭农场
• 以前一个家庭养几头猪或 是养十几只鸡很正常,而 现在不一样了,城市经济 发展,大家都进城打工, 平均月工资2500到3000 多,一年收入3万多,而 在家养猪,不养300头猪 就挣不到3万块,养猪户 一定要养的比较多,达到 一定规模,才可以赚钱, 而这个时候,他们已经不 再是单纯的农民了,而是 家庭农场主。
炜烨人民公园
北国江南
丰收喜悦
毛家洼水库
文化古城
文化古城
枣乡旅游
田园采摘
丹 顶 鹤 之 歌
白 鹭 欢 歌
我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新举措
着力发展现代农 业,实现“三农”工 作新突破。深入推进 沾化冬枣标准化生产, 加快研发沾冬3号, 改良沾冬2号1万亩。
• 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无 花果产业,新建苗木花 卉基地5000亩、设施 大棚1500亩、标准化 畜牧养殖小区70个、 渔业养殖基地5万亩。
•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 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 4、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 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的若干意见》。 • 5、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 •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 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 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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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一号文件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 自2004年起,党中央审时度势,连续十个一号文件锁定三农。在这些文件中,中央在强调发挥当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优越性的同时,要求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制度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等方式,积极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存在的生产规模小、农业综合生产力低等缺陷,推动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具体来看,十个一个文件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 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业农村发展 我国当前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包产到户”,脱胎于农民的社会实践。1999年《宪法》的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30多年来一直是党的农村政策基石。但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让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缺陷开始显露出来,农户分散经营、土地细碎化等导致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难度加大(孔祥智,2010)。如何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新时期以来受到中央的持续关注。 在2004年和2005年一号文件中,虽然中央没有直接做出关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部署,但完善农村扶持政策、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都是稳定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措施。为了给新农村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2006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并且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征地中出现的一些问题,2007年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过,与2006年一样,这次的一号文件提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多是为了深化和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基本经营制度本身尚不是政策关注的焦点。2008年,一号文件把“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作为七主题之一,强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是宪法规定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2008年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一次强调了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2009年的一号文件再次把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单独作为一个重要主题,从多方面就如何稳定和完善进行了部署。2010年一号文件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为“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一个重要举措,进行了详细安排。虽然2011年一号文件关注的是农田水利,没有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毫无疑问,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央从国家层面应对当前基本经营制度导致“统的不够”做出的安排。2012年,中央就农村土地政策做出了具体部署,以通过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3年一号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地位,指出“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是实现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有效途径”。 二、 推动农村土地制度完善,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土地制度,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事关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利益,一直受到中央的高度关注(郑立新,2008)。1982年《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这部宪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和农村土地制度,关键是要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新时期以来,中央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从多个方面完善了农村土地制度,充分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2004年,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导致农民上访事件多发,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从严格保护耕地和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两个方面做了重点安排。为了提高粮食产量,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应农村征地和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情况,2007年一号文件继2004年之后,再次提出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加快征地制度改革。2008年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土地问题着墨最多,对农村土地涉及的多个方面都进行了详细部署。2008年一号文件对土地制度的关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的法律规定;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征地纠纷调处裁决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等。2009年一号文件结合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长久不变”的要求,从三个方面强调了农村土地制度: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二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这是中央针对农村“空心村”问题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扩大过快做出的重大举措;三是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推动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2010年,一号文件对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做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同时要求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让法律跟上实践的要求,中央首次在一号文件中提出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2012年,除了再次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之外,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在年内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再次要求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2013年,中央对农村土地问题有了新的重要安排,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并再一次提出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要求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三、 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地生产经营规模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农地过度细碎化和农户分散经营引发的问题开始显现,推进农地规模经营日益受到中央的重视。早在1987年,中央5号文件就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1990年,邓小平指出“两个飞跃”,要“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近几年来,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让适度规模经营的需求愈发迫切。新世纪以来,多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做出了具体安排。 在十个中央一号文件中,2005年的一号文件提出,不得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承包地,要“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在农户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防止片面追求土地集中”。2006年,一号文件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表现出更加开放的态度,指出“要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随着各地土地流转的迅速兴起,2007年一号文件强调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针对强迫农民流转、“反租倒包”和通过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问题,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尽快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市场环境。2008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后我国的土地流转全面加速,一些不当做法和新问题也频频出现。针对这一情况,2009年一号文件提出了土地流转的“三个不得”,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此后,中央对土地流转的态度更加积极。为了推进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0年一号文件要求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2年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了应对近期出现的新情况,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做出了更为全面的部署:一是要求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是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发展规模经营;三是强调土地流转的“四个不”,即不搞强迫命令、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强化流转服务。 四、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坚持和完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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