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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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规范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集体聚餐规范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集体聚餐规范管理制度范文农村集体聚餐规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维护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卫生和秩序,根据《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举办集体聚餐的个人和单位,应当遵守本规范管理制度。

第三条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举办的集体性餐饮活动,包括庆祝活动、节假日聚会、合作社经营者年会等。

第四条农村集体聚餐应当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要公平分配,组织要公正公开进行。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集体聚餐活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机构的职责是组织和协调集体聚餐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聚餐活动管理。

第七条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第八条农村集体聚餐应当遵循健康、安全、文明的原则,确保参与者的身体健康和精神愉悦。

第二章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组织第九条农村集体聚餐的组织应当提前进行计划,包括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形式、人数、预算等。

第十条农村集体聚餐的组织应当遵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组织农村集体聚餐应当充分征求参与者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参与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导,包括活动内容、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聚餐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制定详细的聚餐活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管理事项和流程。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聚餐的参与者应当按照组织要求提供真实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制定严格的餐品采购和供应制度,确保食材的新鲜、卫生和安全。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聚餐的餐厅、食堂等场所应当符合相关的卫生、消防等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最新 农村自办宴席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精品

最新 农村自办宴席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精品

农村自办宴席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各村(居):为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食品安全面向农村、服务群众,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把农村自办宴席纳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范围,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改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条件,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有农村自办宴席厨师(帮办)或30人以上聚餐的农家宴均纳入备案管理,并建立相关档案;推行村(居)自办宴席厨师推荐公示制度,对操作安全、信誉度好的厨师名单进行公式,引导群众选择合适厨师办理宴席;规范村(居)自办宴席厨师体检制度,厨师健康证明持有率达100%,村(居)自办宴席登记备案率达90%以上;实行村(居)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凡在自办宴席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并经查实未备案的,或有瞒报、谎报、迟报、处理不及时的,村(居)不得参加年度工作评先评优。

三、工作内容1、开展调查摸底。

各村(居)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对民间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民间厨师基本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附表1)。

2、实行持证上岗。

各村(居)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督察辖区内厨师每年参检健康体检。

对健康体检合格并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民间厨师,发给体检、培训合格证。

3、开展教育培训。

为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各村(居)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配合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组织好对民间厨师的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民间厨师队伍。

4、完善各项制度。

在实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的同时,各村(居)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制度、体检培训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建立工作台帐。

防范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风险的意见及建议

防范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风险的意见及建议

防范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风险的意见及建议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下简称宴席)历来已久,体现了邻里互助、传统习俗、风土人情等社会风貌。

宴席分完全自办(自家场地、自购原料、自行烹饪)、部分自办+购买三方服务(自行购食材、邀(聘)请乡村厨房加工或“一条龙”加工制作、租用其它场地等)、餐饮酒店举办等几种情形,此次调研重点是前面两种类型。

据统计,XX县主动登记备案的家宴服务经营者一条龙14家,2022年通过一条龙上报宴席285起,承办规模10-80桌不等。

前些年农村宴席攀比之风逐渐盛行,部分以敛财为目的“无事酒”层出不穷,在XX县委、县政府及时开展“倡导文明新风、整治无事酒”专项行动效果明显,其中2022年全县收到无事酒举报228起,劝停223起,劝停率达97.8%。

一、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环境设施方面:举办场地为农村住宅房前屋后,院坝内、地势开阔平坦处或临乡村公路占路摆席而设,灶台、食品储存、清洁、加工制作、分餐装盘、餐饮用具清消场所以及就餐区域常有邻近畜禽圈舍、污物坑、垃圾池、污水坑等,环境条件不符合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的要求。

加工食品的设施设备简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冰箱、冰柜、保鲜设施、清洗消毒设施、防蝇防虫防尘设施等没有配备或配备不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食材管理方面:宴席食材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质量管理等落实不规范,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宴席食材有相当大的部分使用自家或亲友保存多年的米、面、油、腊肉以及腌制食品、自酿酒等,没有通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供水质量没有保证,存在通过自建水池、直接使用河水、泉水、井水等情况。

(三)人员管理方面:宴席举办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查能力有限,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如何采取举措防范和降低风险能力不足。

参与宴席加工制作管理人员往往临时组成,食品安全内控机制和责任分工往往简单随意。

参与宴席食品加工制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以及是否患有禁止性风险性病患没有排查和登记。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农民)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婚嫁、丧事等各种宴席。

第三条各村、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

第四条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第五条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工、聚餐场所,选用有资质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

承办厨师对举办人应提出卫生菜谱和卫生指导意见。

第六条加工场所周围20米内无粪坑、猪圈、垃圾堆场、有毒有害企业等污染源。

第七条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区域等。

第八条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

第九条宴席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第十条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

第十一条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承办厨师自备餐具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餐具保洁设施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宴席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

第三章食品的采购和贮存第十四条承办厨师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禁止采购下列食品:(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三)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第十五条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农村地区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婚宴、庆典、节日聚会等。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

2. 管理小组应由村委会成员、卫生监督部门代表和村民代表组成。

三、食品安全责任1. 聚餐举办者负责确保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2. 厨师和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证书。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新鲜、无毒无害。

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和交叉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 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污染。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六、餐具清洗消毒1. 聚餐使用的餐具必须经过清洗和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2. 清洗消毒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餐具卫生安全。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可疑食品,并及时报告管理小组和卫生监督部门。

2. 管理小组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参与聚餐活动的厨师和食品加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 加强对村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九、监督检查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聚餐活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管理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村委会批准后执行。

农村家宴管理办法

农村家宴管理办法

农村家宴管理办法自办家宴宴请宾客是我国农村习俗,由于宴请时涉及的人员多、时间长、卫生条件和安全意识较差,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致使农村家宴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给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新的难点。

为加强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农村自办家宴实行报告备案制和两级检查制。

凡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举办者须提前3天向村级卫生员报告,报告的内容有就餐时间、人数、场地、厨师等。

同时,对举办宴席的加工场所、卫生设施、操作流程等的卫生条件以及宴席厨师个人健康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它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举办者、主厨、村级卫生员应立即控制并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机构在农村自办宴席中应承担的监管职责及责任。

县卫生和食品**监督局是农村家庭宴席的监管部门,负责技术服务和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自办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落实责任,负责组织农村家宴厨师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组)负责加强对村级卫生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开展本辖区农村较大规模自办家庭宴席的登记备案、检查与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防保站(组)和村委会共同做好本辖区农村自办家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并对农村自办家庭宴席制作等进行技术指导;村级卫生员是农村家宴的监督检查者,要对加工宴席所用原料、水、米、油、酒等所有食品原料进行检查,配合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办法》还实行了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按分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3篇)

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3篇)

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是指针对农村集体用餐中的红白喜事活动(如婚宴、丧宴、庆典等)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旨在确保食品安全和保障公众健康。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这种管理办法中的内容:1. 餐厅经营者的管理责任:餐厅经营者应对集体用餐的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

2. 食品供应链管理:餐厅应确保所采购的食品材料来源合法可靠,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时,要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3. 厨房设施和操作规范:餐厅厨房应具备良好的设施和设备,如通风系统、水源设备等,并且厨房内的操作规范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括食品原料的存储、加工和保鲜方法等。

4. 食品储存和保鲜措施:餐厅应合理管理和储存食品,避免食品受潮、受污染和变质。

需要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并合理使用冰箱、冷藏柜等冷藏设备。

5. 食品加工和烹饪过程控制:餐厅需确保食品加工和烹饪过程中符合卫生要求,包括避免食品交叉污染、控制食品加热温度和时间等。

6. 餐厅卫生和员工健康管理:餐厅需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包括定期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等。

另外,员工的健康状况也需要进行监测和管理,确保员工不患传染性疾病。

7. 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餐厅应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包括向顾客传递食品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内容,具体的办法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的组织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参与者等相关各方。

第三条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是指在农村地区举办的婚宴、丧葬、生日宴、团拜宴等集体用餐活动。

乡镇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备案管理工作报告

乡镇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备案管理工作报告

乡镇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备案管理工作报告按照严格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备案管理工作,2018年以来,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乡年初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部署,狠抓措施落实,强化保障机制,现将我乡开展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备案管理工作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一)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工作人员和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组成的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分别成立了工作组设立了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工作职责。

同时乡政府与各村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村的监管责任。

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并专门设立食品安全违法举报电话。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协管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建立食品案件报告制度。

发现案源及时报食监部门,主动配合食监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三)全面加强食品监管人员能力建设。

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乡、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提高食品监督网的运行质量。

同时,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每年不少于#次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二、加强监管,认真做好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为切实加强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的监管工作,确保风清气正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各村成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群众自办宴席的监管和审批工作,保证不出一起违规自办宴席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加强宣传,深化认识抓好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监管工作。

一是及时组织召开乡、村两级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各级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进一步提升乡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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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管理实施方案
镇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管理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一直重视团聚饮食文化,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群体性宴席一直是人们社交、交流情感的重要方式。

然而,由于一些不当行为,例如铺张浪费、办宴量大、浪费食物等,导致了扰民、消耗资源、浪费食物等问题。

因此,为了规范农村群体性宴席的管理,保障公众的饮食品质、减少浪费,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与意义
目标:通过规范农村群体性宴席的管理,使宴席的规模、内容、操作等与乡村风俗相符,保证农村农民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实现中华农村美食文化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意义:以规范农村群体性宴席的管理为手段,既能保护农民的基本权益,又能减少浪费与资源消耗,为农村群众创造和谐、宜居、绿色的生活环境,促进农村文明进步。

三、管理原则
本方案的管理原则如下:
1. 食材选用优质、健康、环保的农产品,倡导本地蔬菜、绿肥、
绿色优质粮油,避免使用过多的调味品和添加剂;
2.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宴席规模,避免过大而导致浪费;
3. 严格控制场地的卫生状况,保证宴席安全卫生,避免食品中毒等问题;
4. 鼓励合理消费,避免浪费和过度消费;
5. 制定管理流程和履行责任,明确村级和个人的权责,保证管理方案可以有效实施。

四、管理流程
1. 建立宴席管理机构,包括村级群体性宴席管理委员会和各村级管理小组;
2. 村级群体性宴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方案,监督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整合资源推进工作,确保管理方案的有效实施;
3. 村级群体性宴席管理委员会下设多个村级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宴席管理方案;
4. 每个村级管理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
5. 村级群体性宴席管理委员会和各村级管理小组要与相关部门、机构进行合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

五、具体实施方案
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农民对宴席管理的认识和理解,树立绿色、健康的消费理念,提高农民的消费自觉性和道德水平。

可以通
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包括宣传海报、宣传片等形式,同时可以组织农民座谈会、培训班等活动,向农民传授科学合理的宴席管理知识。

2. 控制宴席规模
根据具体情况,控制群体性宴席的规模,避免过大。

可以通过设立宴席最大容纳人数的上限,以及宴席活动的时间长短进行限制。

同时,可以鼓励分散举办宴席,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办宴。

3. 优化食材选用
鼓励使用本地优质、健康、环保的农产品作为宴席食材,避免使用过多的调味品和添加剂。

可以建立本地优质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供给农民购买。

同时,还可以开展食材优选活动,通过评选优质农产品和示范合作农户,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

4. 宴席卫生管理
严格控制宴席的卫生状况,确保食品安全。

要求举办宴席的场地必须具备基本的卫生设施,包括清洁、排水、通风、杀菌等方面的设施。

同时,要求宴席食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食材和变质食品。

5. 合理消费,避免浪费
鼓励农民合理消费,避免浪费和过度消费。

可以通过设立消费预算、提供参考消费标准等方式,引导农民进行合理消费。

同时,可以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对宴席管理工作的认识,培养农民的节约意识。

六、预期效果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 避免铺张浪费和过度消费,减少资源消耗;
2. 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3. 保障公众的饮食品质,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4. 创造和谐、宜居、绿色的农村生活环境;
5. 推动农村文明进步。

总结
本方案通过规范农村群体性宴席的管理,保障公众的饮食品质、减少浪费,既能保护农民的基本权益,又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中华农村美食文化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预计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为农村群众创造和谐、宜居、绿色的生活环境,促进农村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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