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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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第一节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如图2 -2 所示。

(一)接受委托1.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在对客户报价时,必须核实相关运价、运输条

款、船期,在确定有能力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如实告知客户完成此次委托所需时间和船期,并按公司对外报价表向客户报价,如所报价格低于本公司公布运价,则按公司《运价管理规定》执行。

2.当客户接受报价并下委托时,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有责任向客户提供该公司的空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也可接收客户自己的托运单;但此类托运单应包括该公司托运单的主要条款,如托运单上无运价,则需将有关书面报价附于其后(对合约客户、公司的老客户已在电话中确认的运价可不在托运单上显示)。同时要求客户在托运单上签字、盖章(境外客户、托运私人物品的非贸易订舱者签字即可),如客户不能及时提供内容详细的托运单,则必须在装船前补齐,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负责。

3.接受客户的委托后,揽货人员应详细填写业务联系单。揽货人员在通知客户服务人员订舱的同时,把业务联系单和上述客户订舱资料交给客户服务人员。

4.对不符合本控制程序的订舱委托,客户服务人员能够拒绝接受订舱,并有义务向部门经理汇报。

(二)操作

1.一旦接受客户订舱,应尽快安排向船公司订舱及安排拖车、报关事宜

(客户自拖、自报除外),并从拖车公司那里获取箱号、封条号;

2.尽快按委托书要求制单,并传真给客户确认。如有需要,还应将目的港代理打印在提单上,并在货物装船前完成单证校对工作;

3.认真填写操作过程记录,对需换单转船、电放的委托应有记录,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4.客户服务人员将计费人员已签字盖章的收费单交给客户(或揽货人员);揽货人员有责任及时向客户催收运费或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定期向客户催收运费;

5.客户服务人员应及时通知报关行等分承包方,退回有关资料,如出口退税核销单、报关手册等,这些资料需退还给客户,揽货人员有责任对客户服务人员给以提醒;

6.当客户或揽货人员询问二程船信息时,客户服务人员应给予提供。(三)提单签发

提单签发人员必须核实货物已装船离港,验证运费收取满足合同(协议)中运费支付条款后,才能签发此次委托所对应的提单,具体操作按提单签

发管理规定进行。

第二节进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分为船舶到港前的准备工作和船舶到港后的准备工作,然后是审查提单等有关单证,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提货,最后,还要做好每一航次船的文件归档工作。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程序如图 2 - 3 所示。(一)船舶到港前的资料准备及电脑初步录入工作

1.建立航次档案。船舶到港前,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的传真舱单/放货特别指示(如有)等有关资料,建立相应的船舶航次档案。

2.初步审核相关资料。初步审核传真舱单,主要根据海关要求审核舱单上每票货的中文货名、收货人、质量、件数等。

3.预报船舶动态。船舶到港前10 天、7 天、5 天、3 天、1 天,向进口舱单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发“船期预报”,并向收货人确认舱单内容是否正确,补充中文货名等(集装箱班轮除外)。

4.电脑预录入。根据客户确认舱单传真件后,在业务电脑系统上输入舱单的各项内容,输入时注意提单号、收货人、卸港、存货地、中文货名、规格型号(如有)、件数、毛重、体积、箱号等的准确性。

5.往来函电处理。对于船舶到港前收到的船公司或其代理有关修改进口舱单的函电指示,在电脑系统上作相应更改,并尽快通知外勤业务员在给口岸单位的舱单上做相应的修改。

6.扣货通知的处理。

(1)收到扣货通知后,应在台账和该票二程提单正反面盖“暂不放货” 专用章和登记时间,并通知货主货已到,但暂不放货;

(2)接到放货通知后,立即在台账和提单正反面加盖“能够放货” 专用章并登记时间、签名,同时通知货主办理提货;

(3)放货通知和其它进口资料一并归档。

7.进口舱单制作或收集。

(1)对于散杂货船进口,如无随船正本舱单,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代理应严格按照委托方或船长所提供的资料制作进口舱单,并要求其确认;

(2)对于班轮,要求班轮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进口舱单,多家班轮公司共用舱位的情形下,应将多家班轮公司的进口舱单收集齐全;

(3)将制作或收集齐全的进口舱单,在船舶到港前交给外勤人员签收;

(4)对所有预抵船舶,按船舶航次、到港时间进行初步归档,并作适当标识。

(二)船舶到港后的资料核对及提货单准备工作

1.进口舱单、提单等资料的接收。

(1)船舶到港后,从船务部外勤处接收进口舱单、提单等有关进口单证、资料等,并在单证交接本上签收;

(2)如有需本公司转交货主的随船文件,应妥善保管并在舱单相应的提单下注明,以便货主提货时交货主。

2.正本舱单的审核。根据收到的进口正本舱单,仔细核对已录入电脑的舱单资料,主要核对总票数、提单号、收货人、卸港、存货地、中文货名、规格型号(如有)、件数、毛重、体积、箱号等,如发现不符合,应以进

口正本舱单为准进行修改,有疑问时,与船公司落实不符之处。3.制作进口提货单。

(1)打印进口提货单和条形码,将打印的提货单和舱单、随船提单进行核对;

(2)如发现提单和舱单不符需及时和船公司或其代理联系;

(3)如船公司电函确认为其舱单内容有误,原则上不允许直接修改进口舱单,进口业务员应将其书面更正指示保存在船公司更改通知文件夹中,作为以后货主来办理舱单更改手续时向海关提供的凭证;

(4)船公司或其代理确认其提单内容有误,也应将其书面更改指示附在此票货的进口提单后面,以便在签发提货单时告知货主。

4.进口电子舱单发送海关。根据已审核无误的进口舱单于当日传输到海关电脑系统,并在海关电脑资料(舱单)传送登记本上登记,注明海关舱单航次号、发送人和发送时间。

5.分船名航次打印进口登记台账,并按船公司分类归档,以方便客户办理进口提货手续。

(三)通知收货人办理提货手续1.发到货通知。

(1)在收到进口正本舱单的当天,根据进口提货登记台账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发出到货通知,并在台账通知方式一栏中注明通知方式、日期、对方通知人;

(2)若无法按舱单等单证内容与通知方或收货人取得联系,或舱单中未注明联系电话时,应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查询,得到答复后根据所提供的联系资料发出到货通知;

(3)对按港口规定需限时提取的危险品或其它特种货,应及时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货主严格按要求提货,确保装卸作业正常进行。

2.货物催提通知。对货物到港后5 日内仍无人来办理提货手续的收货人,需再次发出到货通知,在进口单证台账中作好第二次催提记录,视情况报船公司或其代理,以便其经过发货人督促收货人及早提货。

(四)审单及签发提货单

1.提单审核。如正本提单由提货人出具,需对提货人所出具的提单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确认船公司对该票货物是否有扣货指示,如有,则及时协助收货人与船公司联系协助解决放货问题;

(2)与舱单中该票货的有关内容是否一致;

(3)提单是否为船公司正本海运提单,如船公司或其代理提供的有关单证资料中有签发提单复印传真件的,要将收货人出示的正本提单与提单复印传真件核对,以确认其真实性;

(4)对于指示提单需审核背书是否连贯、完整;

(5)海运费等费用是否到付,如是,则根据船公司的指示收取运费或其它费用;

(6)对于记名提单,由该收货人加盖公章背书、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第一次提货需留身份证复印件;如收货人公司的公章不便外带,需有用其它印章代替公章背书的授权委托书,并用授权的其它印章背书;

(7)对于指示提单(“CONSIGNEE” 一栏为TOORDER),需有发货人和收

货人同时背书;

(8)如“CONSIGNEE”一栏为“TO ORDER OF XXX”则须有XXX的背书,最后提货人的公章背书须和本公司签发的提货单收货人一致。

2.正本提单的回收。要求提货人在正本提单背面加盖公章或该公司的授权章(需有授权证明书在本公司备案)、提货人签名、注明身份证号码及提货日期。分以下几种情况,收回正本提单,并在收回的正本提单上签字或盖核销章:

(1)一般情况下收回三份正本中的一份即可,在特殊情况下按船公司要求收回全套正本提单,才可签发提货单;

(2)对于改港货物,必须收回全套正本海运提单;

(3)对于转船货物,能否接受收货人出具的全程海运提单,需依据舱单上注明或船东书面提示。

3.签发提货单。

(1)确认提单及背书完全无误后,在提货单上加盖提货单签发章,经办人和审核人审核提货单有关内容,并在相应栏内签字;

(2)指示提单的提货单上,必须标上实际收货人的单位全称;

(3)提货单留底联上,要求实际收货人签字、盖章。

4.无单放货。对所有需要无单放货的提单在无单放货登记本上登记船名、航次、提单号、货名、货量、进口日期,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放货给收货人。无单放货有以下两种情况:

(1)电报放货。船公司或委托方有明确书面指示已收回全套正本提单,能够放货给进口收货人,并有船公司授权之有关员工的签字和盖章,可直接放货给收货人。

(2)保函放货。是否接受保函,原则上要由船公司确定。在接到收货人的保函后,传真给委托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货给收货人。保函放货必须填写无单放货审批表,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核后方可签发提货单交指定收货人。

5.归档。待该航次所有进口货签发提货单完毕后,将进口业务的有关单证,包括正本进口舱单、提货单留底联、有效背书的正本提单、头程正本提单(如有)等,连同与该票货有关的往来电函等一并归人航次档案,并在档案封面上登记有关的归档资料名称,一般情况下文档保存期为3 年。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见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它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它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依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是否需要手签。(八)航次费用结算:

1、海运费

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它应考虑的费用:冲港费、冲关费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经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督促退单: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⑤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②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正本、正确的报关单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

货代公司操作流程

货代公司操作流程操作部工作流程客户服务一、订舱 1.客户向我司订舱的 2.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1)托运人/发货人2)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3)起运港4)目的港/中转港5)货名6)柜型、柜量7)运价8)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3.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须与SALES核对运价是否正确,并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SALES确认,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向订舱时,需先在各船公司专用台帐上自编S/O号。4.订舱单发出后,客服人员应主动向船公司确认舱位,并将船公司传回的订舱确认单第一时间传给客户,订舱确认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5.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电脑,具体步骤如下: 1)新建委托–输入托运人、货名、船公司、船名、航次、开航日期、装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2)工作号,并按各业务员创建业务编号,比如“客户服务”以KF开头。 3)输入费用明细- 主要是应收费用。 4)订舱确认–输入订舱号。 输入电脑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船名、航次(一律采用V。XXX的格式)、开船日期。 6.操作台帐应该认真、完整地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托运人应与订舱单上的托运人一致,并写清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2)费用明细应仔细填写,“应收”为向客户收取费用;“应付”为由我公司支付的费用;运费到付的需填写在“到付”栏,各种费用应分项列明;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为ALL IN时,须注明包含哪些费用;免文件、电放费用的需由公司领导在台帐上签字确认; 3)需由我司目的港代理代收运费的,须在台帐上注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在选用代理之前须与操作部经理或公司领导确认,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单之外的代理(特殊情况如用其他代理, 必须公司领导确认); 4)客户需倒签、顺签、预借提单的,须由SALES在台帐上特殊事项一栏注明申请,由操作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海运进出口操作流程[1]

海运进出口操作流程 大概流程: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换单→报检→报关→办理设备交接单→提箱→提货 具体操作: 一、进口单据: 1: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2: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3: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1: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注:“背书正本提单”两种形式: (1),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订舱人”,则由发货人背书; (2),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三、报检: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 四、报关(清关) 1: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2: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3:海关: (1)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 (2)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 (3)查验:a,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b: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五、办理设备交接单 1: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2: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六、提箱: 1: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2: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

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代理公司:中国货代(海运) 托运人:进出口/贸易公司、货代同行 客人=进出口/贸易公司、同行=货代公司、船东=船公司、托运单=BOOKING、订舱单=SO、真实补料=客人提供的集装箱资料、货代补料=货代提供给船公司的集装箱资料、船东单=船公司出的正本提单、货代单=货代公司出的有效的正本提单、自动舱单系统=AMS、买价=成本价格,卖价=卖给客人的价格 1、市场部收到船东/同行的价格作为买价 a) 比较市场上该航线或者该目的 地的价格,注意比较相同船东,以及大庄的 价钱,以及价钱折扣空间 b) 整理各船公司各航线的价钱 c) 制定自己公司的优势价钱 2、制定报价方案给业务 3、业务寻找客人 a) 电话寻找客户

b) 预约上门或者陌生上门拜访客 户 c) 展会、外贸网站、朋友介绍等 方式寻找客户 4、业务界定目标客户群,发送价格给客人参考 a) 市场部把自己的对外公开卖价 发给其他同行 b) 业务参考市场价钱,根据贸易 公司/工厂不同的市场信息灵敏度进行报价 5、客人/同行接受价格后联系 a) 或者业务/市场联系目标客户 6、对目标客户进行分析记录管理 a) 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已经 走货的、洽谈中的、已经建立起联系的、刚 进行报价的、拒绝的等。 b) 对客户公司状况及个人情况进 行客户资料管理(分析目前客户公司的经营 规模种类、产品特性及销往那些国家等,个

人情况重要针对客户性情、爱好、生日等。 7、确定好价钱和公司内部的一些规定 a) 对客户一定要先把公司的汇 率、付款方式及公司内部的一些规定事先跟 客户交代好 b) 客户填写好定舱单后盖上公章 或者业务章传给业务 8、业务收到客人的托运单(客人填写的为业务提供的托运单) a) 填写业务单(有的公司通常会 有3联纸给业务员记录,第1联是当一票单 做完后给业务自己留底的,第2联是文件入 档的,第3联是财务入档的)有业务系统的 就在业务系统里面提交 b) 记录客户/同行的下单情况,注 明货好时间、起运港、卸货港及目的港。9、操作收到业务/市场转交的托运单,预录入托运单资料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三)订舱 (四)做箱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七)签单 (八)航次费用结算 (九)提单发票发放 (十)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退税核销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要更改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1×20'GP=31CBM 6** 25 17MT 1×40'GP=67CBM 12** 55 25MT 1×40'HC=76CBM 12** 1×45'GP=86CBM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需商检 ②需配额

货代订舱操作流程

货代订舱操作流程 货运代理业务员在因外配订舱面对的是每一单不同的船东或货代,根据各家不同的操作规定提供海运服务。 一、配船指南 适用于所提供的各条航线服务以及拼箱服务。 二、订舱对象及方式 以价格优先,航线好为宗旨,选择有优势的船东或货代订舱。 订舱方式:以书面订舱(填写订舱单) 订舱代理指定的托运单格式 非指定的订舱格式(中海托运单的格式) 三、审核托运单订舱注意事项 在收到经运价中心审核过和订舱单后,开始订舱工作,注意审核订舱单必须提供以下内容: 预配船期 箱型,箱量 货名或货类 重量,体积(拼箱必须提供的大约数) 起运港/卸货港/目的港(必须清晰明确) 付费条款(需提供并列明是“FREIGHTPREPAID”或者“FREIGHTCOLLECT”) 运输条款以及特别注意事项的要求 经过运价中心审核运费无误后,向船东或货代订舱。 四、取得订舱确认应注意事项 通过不同的方式收到船东或货代的订舱确认单(SHIPPINGORDER)后,将S/O上相关船东或货代的资料删掉,在SO上注明客服/单证联系人员的电话,传真以及EMAIL地址,再将SO传真给予客户。若客户要委托拖车装箱跟报关的,先于提前1-2天安排落实好拖车计划与报关事项。 五、FMS系统录入以及核查各项费用 录入的依据是以BOOKINGREPORTD右上运价中心人员注明的工作号,输入工作号调出该票将相对应的SO资料录入。先核对客户名称,在订舱号处输入SO号,船名航次,截关日,ETD船舶离港时间,装港、卸港、目的港录入代码显示完整的港口名称,船公司,订舱代理录入公司代码,按保存键即可。如有备注注明就在海运界面里点击订舱栏里的备注栏注明。点击费用管理界面,与BOOKINGREPORT上的费用相核对,做好相关记号,为后面的确认费用单做好前提工作。 六、跟踪服务工作 客户凭SO到码头打单处换取设备交接单到具体堆场提空箱装柜,如客户反馈打单处不予打单,则由客服向订舱代理查明原因,通知客户重新打单并向客户解释清楚。 客户在码头提空柜或还重柜遇到问题的,向订舱单位确认后,及时通知客户。 提柜后,由于货物无法备齐,货主要求推迟一个航次。已经提柜后而推迟出口时间,应根据船公司的船期用箱时间表,合理安排用箱时间若超过船公司提供的免费用箱期限,将依照有关规定征收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因货主原因来不及按时进场,申请延迟进场。客户需要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LATECOME。在收到客户申请后向订舱代理申请LATECOME,待订舱代理确认后方可通知客户是否接受申请,如不予接受则向客户说明理由。

出口货代操作流程

使您的产品顺利出口,我们将贸易出口货物的基本流程介绍给您,以使您对产品出口程序做到心中有数、万无一失。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三)订舱 (四)做箱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七)签单 (八)航次费用结算 (九)提单发票发放 (十)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退税核销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要更改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需商检 ②需配额 ③需许可证 ④需产地证 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倒签(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海运拼箱进出口业务,操作技巧经过流程

第五章海运拼箱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散杂货进出口货运代理租船业务流程 任务一海运拼箱出口操作流程 某货运代理企业A接到一票出口(数量较少)海运货物的到货通知,要求他们来完成出口货物的出口操作和相关的海关手续。业务员J接受了该任务,那么J该怎样按照客户 的需要完成具体工作呢? 海运拼箱出口业务: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出装船计划,并熟悉每一个海运出口流程。 相关知识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运输服务的不断延伸,集装箱的拼箱运输被广泛地采用,但拼箱运输不同于整箱运输,它的运输要求有其特殊性,独立性。 因船公司只接受整箱货物的订舱,而不直接接受拼箱货的订舱,只有通过货运代理(个 别实力雄厚的船公司通过其物流公司)将拼箱货拼整后才能向船公司订舱,几乎所有的拼箱货都是通过货代公司“集中办托,集中分拨”来实现运输的。 一般的货运代理由于货源的局限性,只能集中向几家船公司订舱,很少能满足指定船公司的需求。因船公司不直接接受拼箱货的订舱,船公司的海运提单是出给货代的,而由货代再签发HOUSE B/L (货代 提单)给发货人,拼箱货一般不能接受指定某具体船公司, 因此在成交拼箱货时,尽量不要接受指定船公司的运输条款,以免在办理托运时无法满足要求。在与客户洽谈成交时,应特别注意相关运输条款,以免对方的信用证开出后在办理托运时才发现无法满足运输条款 一、拼箱业务流程图(图5-1-1) 图5-1-1拼箱货业务流程图

①A、B C等不同货主(发货人)将不足一个集装箱的货物(LCL)交拼箱经营人 ②拼箱经营人将拼箱货物拼装成整箱后,向班轮公司办理整箱货物运输 ③整箱货装船后,班轮公司签发B/L或其他单据(如海运单)给拼箱经营人 ④拼箱经营人在货物装船后也签发自己的提单(house B/L )给每一个货主(发货人) ⑤拼箱经营人将货物装船机船舶预计抵达卸货港等信息告知其卸货港的机构(代理 人)同时,还将班轮公司B/L及house B/L的复印件等单据交卸货港代理人,以便向班轮公司提货和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⑥货主之间办理包括house B/L在内的有关单证的交接 ⑦拼箱经营人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凭班轮公司的提单提取整箱货 ⑧ A '、B'、C'等不同收货人凭house B/L在CFS提取拼箱货 二、拼箱业务中的三个主要当事人: 1. 发货人(货主,出口厂、进出口公司) 2. 货运代理公司Forwarder (或拼箱公司,经营拼箱业务) 3. 船公司 三、拼箱业务操作流程及单证流转 (一)客户订舱: 发货人把托运单传给货运代理,写明整箱还是拼箱。客户提供货名、包装类别、数量、重量、体积、目的港等资料。如果被委托方无法接受或满足委托书上的某些要求,被委托方要及时作出反应,以免耽误船期。 (二)货代订舱,船公司订舱确认 货代订舱 1 ?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之前一定时间(最迟在船舶到港前5天)内,填制集装箱货物订舱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经营运输的其他人申请订舱。 订舱单(也称托运单,委托书)是发货人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经营运输的其他人提出托运的单证,一经承运人签证确认,即成为承,托双方订舱的凭证。 2. 订舱单内容 ①收货人、通知人、商品名称(中英文)。唛头、件数、包装、毛重、尺码、起运港、 目的港、中转港、装运期限、配载要求、货物交运日期以及交运方式、可否分批装运;集装箱类别、数量以及装箱或提箱要求;运费结算方式(预付、到付金额) ②其他特殊事项:例如危险品、冷冻货的特殊说明 ③提单记载事项:提单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正本份数以及信用证要求。 接受托运申请 船公司或者船代接受托运申请后,编制订舱确认单给货运代理,货运代理依据此办理排载及提箱事宜。

国际货代标准操作流程

国际货代标准操作流程图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②各港区装箱价格;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1×20’GP=31CBM6*2.38*2.382517MT1×40’GP=67CBM12*2.38*2.385525MT1×40’HC=76CBM12*2.7*2.381×45’G P=86CBM(注:GPgeneralpurpose 普通箱;CBMcubicmetre立方米;MTmetricton公吨;HChighcubic高箱)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①需商检②需配额③需许可证④需产地证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订单确认及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第一节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如图2 -2 所示。 (一)接受委托 1.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在对客户报价时,必须核实相

关运价、运输条款、船期,在确定有能力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如实告知客户完成此次委托所需时间和船期,并按公司对外报价表向客户报价,如所报价格低于本公司公布运价,则按公司《运价管理规定》执行。 2.当客户接受报价并下委托时,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有责任向客户提供该公司的空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也可接收客户自己的托运单;但此类托运单应包括该公司托运单的主要条款,如托运单上无运价,则需将有关书面报价附于其后(对合约客户、公司的老客户已在电话中确认的运价可不在托运单上显示)。同时要求客户在托运单上签字、盖章(境外客户、托运私人物品的非贸易订舱者签字即可),如客户不能及时提供内容详细的托运单,则必须在装船前补齐,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负责。 3.接受客户的委托后,揽货人员应详细填写业务联系单。揽货人员在通知客户服务人员订舱的同时,把业务联系单和上述客户订舱资料交给客户服务人员。 4.对不符合本控制程序的订舱委托,客户服务人员可以拒绝接受订舱,并有义务向部门经理汇报。

(二)操作 1.一旦接受客户订舱,应尽快安排向船公司订舱及安排拖车、报关事宜(客户自拖、自报除外),并从拖车公司那里获取箱号、封条号; 2.尽快按委托书要求制单,并传真给客户确认。如有需要,还应将目的港代理打印在提单上,并在货物装船前完成单证校对工作; 3.认真填写操作过程记录,对需换单转船、电放的委托应有记录,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4.客户服务人员将计费人员已签字盖章的收费单交给客户(或揽货人员);揽货人员有责任及时向客户催收运费或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定期向客户催收运费; 5.客户服务人员应及时通知报关行等分承包方,退回有关资料,如出口退税核销单、报关手册等,这些资料需退还给客户,揽货人员有责任对客户服务人员给以提醒; 6.当客户或揽货人员询问二程船信息时,客户服务人员应

国际海运进口操作流程介绍

国际海运进口操作流程介绍 国际海运集装箱进口业务流程: 一、接到客户的全套单据后,要查清该进口货物属于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作为船舶代理、在哪儿可以换 到供通关用的提货单。(注:全套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 注意事项: 1、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 2、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确认换单费、押箱费、换单的时间。 3、提前联系好场站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 货单和设备交接单。 注意事项:

1、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 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2、保函是由进口方出具给船舶代理的一份请求放货的书面证明。保函内容包括进口港、目的港、船名 、航次、提单号、件重尺及进口方签章。 3、换单时应仔细核对提单或电放副本与提货单上的集装箱箱号及封号是否一致。 4、提货单共分五联,白色提货联、兰色费用账单、红色费用账单、绿色交货记录、浅绿色交货记录。 5、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灌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 及萁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兼管箱人发放集装箱的凭证的功能。当集装箱或机械设备在集装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借出或回收时,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制作设备交接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两者之间设备交接的凭证。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接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出码头堆场时,码头堆场 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人就设备交接单上的以下主要内容共同进行审核:用箱人名称和地址,出堆场时间与

货代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

货代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a.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b.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c.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a.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b. 各港区装箱价格; c.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各箱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HC high cubic 高箱)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用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a. 需商检 b. 需配额 c.需许可证 d.需产地证 e.需提供***授权、***品名 f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g.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查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a. 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b. 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c. 倒签(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d. 分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货代操作员流程

货代操作员/客服工作流程 一、订舱 1.客户向我司订舱的; 2.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①托运人/发货人②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③起运港④目的港/中转港⑤货名⑥柜型、柜量⑦运价⑧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3.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须与SALES核对运价是否正确,并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SALES确认,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向订舱时,需先在各船公司专用台帐上自编S/O号; 4.订舱单发出后,客服人员应主动向船公司确认舱位,并将船公司传回的订舱确认单第一时间传给客户,订舱确认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5.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电脑,具体步骤如下: ①新建委托,输入托运人、货名、船公司、船名、航次、开航日期、装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②工作号,并按各业务员创建业务编号,比如“客户服务”以KF开头; ③输入费用明细 - 主要是应收费用; ④订舱确认,输入订舱号。输入电脑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船名、航次(一律采用V。XXX的格式)、开船日期。 6.操作台帐应该认真、完整地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托运人应与订舱单上的托运人一致,并写清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②费用明细应仔细填写,“应收”为向客户收取费用;“应付”为由我公司支付的费用;运费到付的需填写在“到付”栏,各种费用应分项列明;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为ALL IN时,须注明包含哪些费用;免文件、电放费用的需由公司领导在台帐上签字确认; ③需由我司目的港代理代收运费的,须在台帐上注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 在选用代理之前须与操作部经理或公司领导确认,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单之外的代理(特殊情况如用其他代理, 必须公司领 导确认);

铁路联运货代操作流程

一、运输范围: 从中国内陆运往中国周边国家包括蒙古、俄罗斯、越南、朝鲜和中亚五国(哈萨克、乌兹别克、土库曼、塔吉克、吉尔吉斯),以及以上国家运往中国内地相反方向的运输。 二、运输方式: (1)整车 (2)集装箱 说明: 1.其中集装箱运输可以租用中国铁路集装箱,租用手续由公司国际部统一办理。 2.朝鲜的货物必须使用自备箱。 3.在国际联运运输中,必须是双箱方可办理国际联运。 三、国际联运计划: 根据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提前在发站提报国际联运计划,并通知国际部以便协调国际联运计划的批复工作。 四、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如有客户询问运往上述国家的业务时,应向客户了解如下问题。 (1) 运输方式:1)整车 2)集装箱; (2) 发送站和运往的国家及到站; (3) 货物的品名和数量; (4) 预计运输的时间; (5) 客户单位名称、电话、联系人等; (6) 其他。 2、接受委托 客户一旦确认报价,同意各公司代理运输后,需要客户以书面形式委托货运公司。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1、( (1)-(6)。 3、运输单证

要求客户提供以下单证:(1)运输委托书(2)报关委托书(3)报检委托书(4)报关单、报检单(加盖委托单位的专用章)(5)合同(6)箱单(7)发票(8)商检放行单(9)核销单 4、填写铁路国际联运大票 在当地购买铁路国际联运大票,由国际部填写好样单后传真给当地公司由相关人员填写正式国际联运大票,或由国际部制单后快递给当地公司。 5、报关 客户可以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某些货运公司报关,如果在发货地报关不方便,可以将上述单证备齐在口岸报关,即在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凭祥等地报关。 在国际联运报关中海关要求一车一份核销单,同时客户需要在相应的出口口岸的海关、商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6、发车 根据运输计划安排通知,客户送货发运时,在发货当地报关的货物需将报关单、合同、箱单、发票、关封等单据与国际联运单一同随车带到口岸。 在口岸报关的需将合同、箱单、发票、报关单、商检证等单据快递给货运公司的口岸代理公司。 货物发运后将运单第三联交给发货人。 7、口岸交接 货物到达口岸后需要办理转关换装手续,待货物换到外方车发运后,货运公司将口岸该货的换装时间,外方换装的车号等信息通知发货人。 8、退客户单据 货物换装交接后,海关将核销单、报关核销联退给我司,有货运公司根据运费的支付情况再退给客户。 9、收费 国际联运其运费是以美元报价,客户需向货运公司支付美元运费,如客户要以人民币支付需经国际部同意。 运费支付的时间应在发车后的10天内支付完毕。 注意:在运费没有收到前,不能将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退给客户。 五、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有些货运公司可以代办进出口手续,详情可向 各货运公司咨询。

进口货代流程及注意事项

货代进口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货代进口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际贸易的进口按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的不同可分为:海运、陆运、航空运输、管道 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等。根据我们所处的口岸,结合我部门目前所操作进口业务的实际情况,在此主要讲一下海运进口货运代理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进口代运概念:即接受货主的委托,为其办理进口提货手续并将货物送至其指定地点的业务行为。 (二)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货主委托—报价—接受委托—索要单据—换单—报验—报关—提货—结算—返还单据 1、货主委托:确认委托事项 2、报价:当货主预委托我公司为其进口货办理代运业务后,我们要根据货类、货量、货物流向、运输方式等核算出费用标准。 3、接受委托:对于比较大的业务或长期的业务,最好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对于比较小的业务用传真确认即可。 4、索要单据:业务谈妥后,我们要及时的向货主索要报关报验等所需全部单据,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报关报验委托书是最基本的单据,根据海关、商检对不同货物的监管要求,还需要货主提供如:包装证明、许可证、原产地证、重量证明、品质证明、免税证明、机电证明、信用证付款凭单、进口代理协议等等。 5、换单:到船公司或其代理处换取提货单。 6、报验:是指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请检验检疫工作的手续。 注意事项: (1)资格: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需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资格。 (2)所需的单证:基本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报验委托书等。根据不同的检验目的,还需附:针叶木质包装熏蒸证明、非针叶木木质包装证明和非木质包装证明正本,原产地证书,许可证,检疫证书,品质证书,重量明细单,环保批文,监管注册证书等。(3)入境检验检疫内容:品质检验、残损鉴定、重量鉴定、废旧物品检验、保健食品检验、动植物及其产品。 (4)报验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常识 a) 为加快通关速度,在货物未到港之前可提前报验。 b) 进口的设备,有的尽管是非法检商品,但按规定也需报验。 c) 报验之前,首先检查单据是否齐全、有效,内容是否正确、一致。 7、报关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进口货物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 内,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报关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和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是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之后就要按日交滞报金。(2)报单证:提货单、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报关委托书等基本单据。有的进口货还需提供进口代理合同、保税备案手册、进口配额许可证、原产地证、免税表、机电

货代操作流程资料讲解

货代操作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二、1、海运询价: 三、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四、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五、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六、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七、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八、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九、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十、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十一、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十二、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十三、1、船期、件数 十四、2、箱型、箱量 十五、3、毛重 十六、4、体积 十七、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十八、20GP 40GP 40HC 45GP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第一节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如图2 -2 所示。 (一)接受委托 1.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在对客户报价时,必须核实相关运价、运输条款、船期,在确定有能力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如实告知客户完成此次委托所需时间和船期,并按公司对外报价表向客户报价,如所报价格低于本公司公布运价,则按公司《运价管理规定》执行。 2.当客户接受报价并下委托时,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有责任向客户提供该公司的空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也可接收客户自己的托运单;但此类托运单应包括该公司托运单的主要条款,如托运单上无运价,则需将有关书面报价附于其后(对合约客户、公司的老客户已在电话中确认的运价可不在托

运单上显示)。同时要求客户在托运单上签字、盖章(境外客户、托运私人物品的非贸易订舱者签字即可),如客户不能及时提供内容详细的托运单,则必须在装船前补齐,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负责。 3.接受客户的委托后,揽货人员应详细填写业务联系单。揽货人员在通知客户服务人员订舱的同时,把业务联系单和上述客户订舱资料交给客户服务人员。 4.对不符合本控制程序的订舱委托,客户服务人员可以拒绝接受订舱,并有义务向部门经理汇报。 (二)操作 1.一旦接受客户订舱,应尽快安排向船公司订舱及安排拖车、报关事宜(客户自拖、自报除外),并从拖车公司那里获取箱号、封条号; 2.尽快按委托书要求制单,并传真给客户确认。如有需要,还应将目的港代理打印在提单上,并在货物装船前完成单证校对工作; 3.认真填写操作过程记录,对需换单转船、电放的委托应有记录,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4.客户服务人员将计费人员已签字盖章的收费单交给客户(或揽货人员);揽货人员有责任及时向客户催收运费或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定期向客户催收运费; 5.客户服务人员应及时通知报关行等分承包方,退回有关资料,如出口退税核销单、报关手册等,这些资料需退还给客户,揽货人员有责任对客户服务人员给以提醒; 6.当客户或揽货人员询问二程船信息时,客户服务人员应给予提供。 (三)提单签发 提单签发人员必须核实货物已装船离港,验证运费收取满足合同(协议)中运费支付条款后,才能签发此次委托所对应的提单,具体操作按提单签发管理规定进行。 第二节进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分为船舶到港前的准备工作和船舶到港后的准备工作,然后是审查提单等有关单证,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提货,最后,还要做好每一航次船的文件归档工作。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程序如图2 -3 所示。 (一)船舶到港前的资料准备及电脑初步录入工作 1.建立航次档案。船舶到港前,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的传真舱单/放货特别指示(如有)等有关资料,建立相应的船舶航次档案。 2.初步审核相关资料。初步审核传真舱单,主要根据海关要求审核舱单上每票货的中文货名、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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