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各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埔、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法纪检察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审查逮捕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侍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埔、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部门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纪检监察部门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检察院中的职位

检察院中的职位
在检察院中,有各种不同的职位,每个职位都有其独特的职责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检察院职位:
1. 检察官:负责调查和起诉犯罪嫌疑人,以及维护司法公正。
2. 检察长:负责指导和管理检察官的工作,确保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助理检察官:协助检察官进行犯罪案件的调查和起诉,也可担任陪审员。
4. 法律顾问:为检察院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确保检察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5. 司法警察:负责维护法庭和法院的安全和秩序,保护法官、检察官和证人的安全。
6. 文书:负责记录法庭和法院的审判过程,以及检察官的调查和起诉过程。
7. 罪案分析师:负责分析犯罪案件的证据和情况,帮助检察官制定调查和起诉策略。
这些职位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不同职位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也会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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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埔、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法纪检察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审查逮捕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侍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埔、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部门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纪检监察部门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以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为题,我们来了解一下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协助检察院领导履行职责检察院办公室是检察院的综合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协助检察院领导履行职责,组织和协调全院工作。
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检察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各级检察机关的会议,起草并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部署,提出重大问题的研究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协调各部门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办公室会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办公室还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协作和高效进行。
三、负责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处理办公室负责检察院的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处理工作。
办公室会根据检察院的要求,起草相关文件和报告,并进行审核和修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办公室还负责文件的发放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件的及时传达和妥善保存。
四、协调和处理来访事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来访事务,接待来访者,了解他们的问题和需求,并将其反映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办公室会根据来访者的要求,安排相应的会议和协商,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五、协助领导处理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协助检察院领导处理信访工作。
办公室会审核和处理来自社会各界的来信来访,了解信访人的问题和诉求,并及时转达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办公室还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信访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安全和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检察院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办公室会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和保密制度,监督检察院各部门的安全工作,确保检察院的工作环境安全和机关信息的保密。
办公室还会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全院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密能力。
七、协助领导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办公室负责协助检察院领导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办公室会组织和协调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安排和接待外宾,组织和参与国际会议和研讨会。
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工作职责

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工作职责一、工作职责概述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是检察院内部负责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检察院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以提高检察院的知名度和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二、具体工作职责 1. 宣传策划: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主题和宣传形式,组织宣传团队进行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2. 媒体合作:与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新闻发布、采访、报道等工作,提高检察院的曝光度和影响力。
3. 宣传实施: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包括新闻稿件的撰写、审核和发布,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分发等。
4. 宣传评估:对宣传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反馈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次宣传活动提供参考。
5. 内部培训:负责检察院内部宣传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宣传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6. 舆情监控:关注社会舆论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检察院的舆情事件,维护检察院的声誉和形象。
7. 文化建设:负责检察院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包括组织文化活动、推广检察院形象、弘扬法治精神等。
三、工作要求 1. 注重实效:宣传处要以提高检察院形象和知名度为出发点,注重实效,切实提高检察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2. 团队协作:宣传处要注重团队协作,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3. 严格把关:在宣传稿件的撰写、审核和发布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客观。
4. 创新发展:要不断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创新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
四、总结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是检察院重要的职能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我们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重实效,团队协作,严格把关,创新发展,为提高检察院的知名度和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检察院各部门职责【精选资料】

检察院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院务活动的组织、计划、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负责机要收发、督办、统计、会务、文印、打字、接待和档案管理。
二、侦查监督处负责本院管辖由县公安局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负责辖区内有关批准逮捕案件的复核;负责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监督;请示和提请延长羁押期限和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案件的审查。
三、公诉处负责属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法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工作。
四、渎职侵权检察处负责辖区内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和预审。
五、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和侦查二处侦查一处负责辖区内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接受上级交办的其它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立案和预审。
侦查二处承担辖区内部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负责协查工作;负责研究、分析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六、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受理本院管辖的公民或法人的举报,负责本院其他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的初查工作;受理应由本院负责刑事赔偿的各类案件;承担其它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
七、民事行政检察处受理辖区内公民、法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的申诉案件;负责辖区内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提请抗诉和建议抗诉;负责受理上级交办的申诉案件。
八、监所检察处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劳教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承办发生在监狱、劳教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
九、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本院执行政策法律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向院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负责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的统计和数据分析;负责文秘、起草本院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及汇编信息、简报。
检察院各业务科室机构设置和职责

1.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办理发生在本辖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2.反渎职侵权局反渎职侵权局是检察机关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机构。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违背公务职责的公正性、廉洁性、勤勉性,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民的人身、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它有下列四个显著特点:(一)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行为。
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多数罪由故意构成,少数罪由过失构成。
(四)必须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
3.监所检察科一、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三、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a)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b)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控告申诉科一、接待来访群众,做好接待、登记控告举报材料及时上访群众进行说服、教育、息诉工作。
二、对来信进行专人审查、登记、报批,并按管辖进行分流工作。
三、对性质不明、难以归类、情况紧急及检察长交办的控告、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及时分流、消化线索。
四、对举报副处级以上人员涉嫌犯罪的要案线索实行要案线索备案,并分析研究、报批、转交、督办。
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一、协助检察长处理日常事务检察院办公室是检察院的综合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协助检察长处理日常事务。
具体包括协助检察长召开会议、起草会议纪要、筹备重要活动等。
二、管理行政事务办公室还负责检察院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这包括制定行政管理规定、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协助处理来文来电等。
三、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要负责组织协调检察院内外的工作。
例如,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推动工作的协调进行;组织安排检察院的重要活动,如庆祝活动、会议和培训等。
四、保密管理办公室还负责检察院的保密管理工作。
这包括制定保密制度、组织实施保密教育和培训、审核涉密文件及信息等,确保检察院的工作安全和保密。
五、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检察院的信息管理工作。
这包括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类信息资料,提供信息查询和服务,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协调外事工作办公室还负责协调检察院的外事工作。
这包括接待和安排外事来访,处理外事函电,组织和协调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七、管理办公设备和资产办公室负责检察院的办公设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
这包括采购和维护办公设备,做好资产登记和管理,提供办公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八、协助处理信访事务办公室还负责协助处理检察院的信访事务。
这包括受理来访信访群众的信访材料,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回复答复,维护社会稳定。
九、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公室协助处理检察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这包括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协助准备相关材料等。
总结起来,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检察长处理日常事务,管理行政事务,组织协调工作,保密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外事工作,管理办公设备和资产,协助处理信访事务,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通过这些工作,办公室为检察院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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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院务活动的组织、计划、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负责机要收发、督办、统计、会务、文印、打字、接待和档案管理。
二、侦查监督处
负责本院管辖由县公安局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负责辖区内有关批准逮捕案件的复核;负责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监督;请示和提请延长羁押期限和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案件的审查。
三、公诉处
负责属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法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工作。
四、渎职侵权检察处
负责辖区内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和预审。
五、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和侦查二处
侦查一处负责辖区内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接受上级交办的其它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立案和预审。
侦查二处承担辖区内部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负责协查工作;负责研究、分析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六、控告申诉检察处
负责受理本院管辖的公民或法人的举报,负责本院其他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的初查工作;受理应由本院负责刑事赔偿的各类案件;承担其它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
七、民事行政检察处
受理辖区内公民、法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的申诉案件;负责辖区内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提请抗诉和建议抗诉;负责受理上级交办的申诉案件。
八、监所检察处
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劳教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承办发生在监狱、劳教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
九、法律政策研究室
负责本院执行政策法律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向院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负责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的统计和数据分析;负责文秘、起草本院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及汇编信息、简报。
十、检察技术处
负责本院的摄像、照相、纹检、痕检、现场勘检、司法会计、司法技术工作,参加有关疑难案件的会检,负责全院计算机的管理和维护。
十一、法警大队
负责本院提解、押送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警卫审讯现场、送达法律文书、传唤当事人及其有关诉讼参与人;依法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参与侦查活动;完成法律规定的司法警察的其他工作。
十二、行政装备处。
十三、监察处
检察院书记员的工作
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5、完成处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等。
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职责
一、检察员在检察长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和领
导。
二、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依法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职责。
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四、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五、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
六、依法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助理检察员受检察长委托或指派,可以依法行使检察员的一切职权。
基层检察院书记员的地位和作用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贾字霞
内容摘要:当前书记员的队伍建设与检察工作管理科学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存在不少问题,要更好地发挥基层检察院书记员的作用,就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好“出庭前准备环节”、“讯(询)问记录”两个环节,狠抓“人才建设”、“考评机制建设”,同时开启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进行分类管理。
关键词:检察书记员管理科学化作用改革
2011年10月25日,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报告中提出,要着力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积极适应信息化等形势发展,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管理模式,改革完善办案管理监督机制、检察队伍管理机制和基层检察院机构设置,加强和规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
检察机关的书记员在管理科学化建设中是一种什么现状,又有哪些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现以我在检察机关三年来的工作经历,对当前基层检察院工作中的书记员的地位和作用谈一下我个人的几点看法。
基层检察院书记员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一直在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
书记员队伍建设有了一定提高。
但从总体看,当前书记员的队伍建设与检察工作管理科学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书记员地位不明确、工作繁杂、任用随意。
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书记员地位和职责进行专门的规定,只在中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有所提及,所以使得书记员的职责模糊,地位不明确。
由于目前书记员大多“跟人不跟案”,这使得书记员的工作繁杂,专业性不强。
(二)检察员和书记员比例失调,高素质的书记员数量少。
由于一直以来书记员是检察员的“过渡”,使书记员大多都通过司法考试而转化为检察员,从而使书记员的数量越来越少,且会速录的书记员更是少之又少。
(三)书记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缺乏培训机制,不能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律法规大量调整,检察人员面临繁重的学习培训任务。
但由于我国的司法资源比较紧张,教育培训经费难以保障,许多教育培训工作无法开展,加之检察队伍青黄不接,断层现象严重,开展业务工作和教育培训无法同时兼顾,开展书记员专门培训就更难兼顾了。
(四)基层检察院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滞后,与管理科学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书记员制度有了很大发展,基本的书记员体制已经形成,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与管理科学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这些问题使书记员的作用难以发挥,队伍的稳定性无法保障。
如何更好地发挥基层检察院书记员作用?检察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规制形成合力,以改善大环境,更需要加强对检察员和书记员作用的发挥,从而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当前要加强书记员作用的发挥,就要重点树立“一个理念”、抓好“两个环节”、狠抓“两项建设”、深化“一大改革”。
(一)树立“一个理念”。
“一个理念”即“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理念的核心。
书记员在协办案件和记录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要依法办案,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办案,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二)抓好“两个环节”。
“两个环节”即“出庭前准备环节”、“讯(询)问记录环节”。
一是“出庭前准备环节”,出庭前准备环节是公诉环节中很重要的一环,书记员在开庭之前要精心准备,要进一步熟悉案情,深入研究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问题,以便于更好的做好出庭笔录。
二是“讯(询)问记录环节”,书记员不要把讯问笔录只单纯的
理解为单纯的记录,要把讯(询)问笔录作为进一步了解案情的机会,为更好的协办案件积累经验。
(三)狠抓“两项建设”。
狠抓“两项建设”。
“两项建设”即“人才建设”、“考评机制建设”。
一是“人才建设”,要更好的发挥书记员的作用,就必须实施人才兴检战略,致力于打造高素质的书记员队伍。
尤其是当前实行网上办案以后,更加大了对高素质书记员的需求,所以要继续加大书记员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鼓励他们通过司法考试,培养符合管理科学化要求的高素质书记员队伍,切实提高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考评机制建设”,当前书记员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与管理科学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要进一步完善书记员工作考评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
(四)开启“一大改革”。
“一大改革”即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对检察院书记员实行分类管理是检察管理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改革的运行模式是把书记员单独集中,由书记员办公室指派一名书记员负责处理二至多名检察官的相关工作,通过轮换不固定跟随一名检察官办案,即“跟案不跟人”。
对此我院成立了书记员管理办公室,这样进一步整合了检察人员资源、利于人尽其才,确保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
建立高素质的书记员队伍是管理科学化的基本要求,而管理科学化又为高素质书记员队伍的建立提供了制度保障。
管理科学化的提出,对书记员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有利于今后书记员作用的更好发挥,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