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表外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原则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1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18年4月28日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保险公司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基础上披露更多信息。
第五条保险公司按照本办法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存在其他因披露将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形的,可以豁免披露相关内容。
第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下列信息:(一)基本信息;(二)财务会计信息;(三)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四)风险管理状况信息;(五)保险产品经营信息;(六)偿付能力信息;(七)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八)重大事项信息;(九)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保险公司披露的基本信息应当包括公司概况、公司治理概要和产品基本信息。
第九条保险公司披露的公司概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公司名称;(二)注册资本;(三)公司住所和营业场所;(四)成立时间;(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六)法定代表人;(七)客服电话、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八)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和联系电话。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表外信息披露过剩问题的探讨

关键 词 : 市公 司 ; 外披 露 ; 露过 剩 上 表 披
中 图分 类 号 :2 0 F 3 文 献 标 识码 : 文章 编号 :10 A 0 2—32 (0 0 0 — 0 3— 5 3 1 2 1 ) 1 0 3 0
目前 , 会计 理 论 界 和 实 务 界 存在 一 个 普 遍 的
关键 因素 。近年来 , 随着 我 国 资本 市场 的发 展 , 新
的发展领域 或 不确 定 的 领域 不 断 出现 , 已有 的披 露 规范在某 些 方 面 已经 开始 显 得 力 不 从 心 , 因而 不 断有学者 呼 吁扩 大表 外 信 息 披 露 范 围 , 加 表 增 外信 息披露量 。但增 加披 露 是 否就 可 以达 到充 分 披露 的 目的?披露 多少 才合 适 ?如 果 只是 试 图满
理、 打包 、 算机化 。会 计信 息 过量 的一 个 严重 后 计 果是 , 它会 使 决 策 者 陷 入 盲 目状 态 。信 息 使 用 者 需要 信息 的 目的在 于要 了解 和 掌握 企业 的财务 状 况、 经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情 况 , 以作 出 正确 决 策 , 目的是 很 明确 的 , 其 所需 要 的会 计信 息 也是 有
实性披 露
以极 力使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其 模 式 一 致 , 个 重 要 一
的考虑便是害怕 由于美 国对会计信息披露要求 比 其他 国家 严 格 , 给 美 国企 业 带 来 竞 争 劣 势 。第 而 二, 信息 披 露 过 剩 将 导 致谈 判 劣 势 。如 销 售商 若 知 道生 产企 业 的产 品成 本 , 谈 判 时便 可 能 将价 在
观点, 即财 务报告模 式需 要 不 断拓 展 , 以满 足市 场
保险法规中有关于信息披露的内容吗?

保险法规中有关于信息披露的内容吗?保险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不仅是工作中会有五险一金的待遇,很多人为了未来自己和家人生活有所保障都会购买保险,特别是疾病、意外等问题更是热门的选择,要自己买保险就免不了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保险行业的火热催生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但我们对这些公司信息却知之甚少,在选择的时候难免犹豫,近来,保险法规出台了最近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保险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不仅是工作中会有五险一金的待遇,很多人为了未来自己和家人生活有所保障都会购买保险,特别是疾病、意外等问题更是热门的选择,要自己买保险就免不了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保险行业的火热催生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但我们对这些公司信息却知之甚少,在选择的时候难免犹豫,近来,保险法规出台了最近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银保监会下发《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相较于2010年的版本,《办法》要求保险公司披露的内容更加丰富,涵盖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管理及法律责任等。
新《办法》于今年7月起正式实施。
具体来看,在保险公司披露的公司治理概要中,《办法》要求新增“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同时,披露的近3年股东大会(股东会)主要决议等信息,要详细到“至少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情况、主要议题以及表决情况”等。
此外,在保险公司应披露的风险管理状况信息“风险评估”这一项内容上,在保险、市场、信用和操作等主要风险的基础上,新版《办法》新增了对战略、声誉、流动性等风险的说明要求。
除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状况、重大关联交易等信息之外,《办法》还要求保险公司披露的信息中应加入“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如保险公司应披露的上一年度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包括准备金评估方面的定性信息和定量信息。
保险公司应按照准备金的类别提供未来现金流假设、主要精算假设方法及其结果等说明,同时应按照准备金的类别列示准备金评估结果以及与前一年度评估结果的对比分析。
列报与披露

列报与披露刚开始的时候,作为财务会计重要程序的“列报”(Presentation)和“披露”(Disclosure),虽在各准则制定机构的概念框架文件中有所涉及,但均未见有任何文件对其含义、概念界定有过深入的讨论,甚至几乎未将其作为概念框架的独立部分而列入其中。
因此,列报和披露均形成了广义和狭义的解释,它们相互之间互为包容的关系不清、边界不明,并且各准则制定机构的解释还互为矛盾,已严重影响了会计准则的质量。
随着概念框架的演进,列报和披露在概念框架中如何定义、如何区分其边界,以及如何将其应用到会计准则之中的问题逐渐凸显,并最终使其成为概念框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加以规范。
列报和披露在概念框架中的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末期的初步探索阶段:美国最早开展对概念框架的研究,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84年发布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 No.5)“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中曾谈到列报和披露的含义和使用,但未将其作为独立部分加以深入讨论;198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也广泛应用了列报和披露的名词但仍未对其做出严格定义;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1999年发布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首次将财务报表列报作为第九章内容进行单独讨论,它是第一份将列报作为概念框架独立组成部分的文件。
但这里的列报既包括基本财务报表的列报,又包括财务报表中的披露,仍然没有理清列报与披露之间的关系。
第二阶段是21世纪的深入探究阶段,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FASB在2005年正式将列报和披露作为单项阶段项目纳入“联合概念框架项目”;2013年4月,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PASASB)则在公共部门会计概念框架中率先对列报和披露下了正式定义;2013年7月IASB在重新启动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复核”中分别对列报和披露下了权威定义,使得其之间的关系逐步澄清。
(一)美国FASB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美国最早于1976年启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工作,其概念框架由FASB发布的8项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AFCs)组成。
论或有事项的核算与信息披露

用 ”“ 、营业外支 出” 合并反映。 等) ( ) 二 或有负债的披露 或有负债无论作为潜在义务 , 还是现时义务 , 均不符合负 () 2最佳估计数确认的具体方法 :
① 所 需 支 出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各 种 结 果 发
认 的负债必须 同时满足 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该 义务是企业承 担的现时义务 ;二是该义务 的履行很 可能导致 经济利益流出 企业 ; 三是该义务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1 . 该义务是企业承 担的现时义务。 它是指与或有事项相关 的义务是在企业当前条件下 已承担 的义务 。企业 没有其 他现
3充分 披露原则要求财 务报 表要充分披露 影响信息决策 .
的信 息 , 不能纳入会计报表 内项 目反映 的, 要在表外 以附注形
式加 以披 露 。
同、 债务重组等。
或有 事项 一般具 有以下基本特征 : 第一 , 或有事项是过 去 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 ,是在 资产负债表 日之前就 已 经存在的状况 。比如 , 产品质量保证是企业对 已出售商品或已 提供劳务的质量提 供的保证 ,不是 为尚未出售商品或 尚未提 供劳务的质量提供 的保证。第二 , 或有事项 的结果具有不确定 性。首先 , 或有事项 的结果是 否发 生具有不确定性 , 如有些未 决诉讼 , 被起诉 的一方是否会败诉 , 在判决 以前有时是很难确 定的 ; 其次 , 或有事项 的结果 即使预 料会发 生 , 但具体 发生 的 时间或发生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比如 , 某企业因生产排污治 理不 力并 对周 围环境造成 污染 而被起诉 , 如无特殊情况 , 该企 业很可能败诉 。但是在诉讼成立时 , 该企业因败诉将支 出多少 金额, 或支出发生在何时 , 难以确知的 。或有事 项的这种不 是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信息披露问题

资产 业务和 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 常把 一79 自中 间业 务 ,而美 国花旗 银 行 来新的市场机会和丰厚的利润 , 通 o来 6 风险控制 这些经 营活动称为或有资产和 或有 负债 , 8% 0 的利润更是来 自中间业务 。19 9 5年到 得不好 , 管理不普 , 很可 能使 银行陷入 困
于基金管理人必须应付随时可能出现的赎回动性 较差, 净值较高的, 大盘处 在高位时应考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健康的发展下去。■
国等国家对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商业银行从事的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内 较高的市场声誉。中间业务已从货币、 信 定, 针对我国具体情况, 出相应的对采 反映的业务。 提 通常我们所说的表外业务主 贷市场延伸到资本、 外汇、 黄金等新兴市 反建议. 要指的是狭义的表外业务。 场, 从商品流动服务延伸到资金流动服务 关于表外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把资产负债业务以外 和资本流动服务领域。 可见非利息收入日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 s是指不列 的业务统称为中间业务, 0 ) B 即指商业银行不 益成为商业银行 的主要收入来源 。 虽然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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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银行 资产负债表, 能影响银行当期损 运用或较少运用 自己的资产, 但 以中间人 的 国的表外业务尚处于初级阶段, 随着我 但
益, 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 。银 身份为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的 国银行业对外开放 的加快, 与外 国银行业
行表外业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各类金融服务, 从中赚取手续费或佣金 的 的合 作,大力发展表 外业务 已是必然趋
相对封闭式基金信息披露更透明, 管理更规 不利于 投机操作。
范, 会有效的减 基金黑幕 但由于开放式 ,
办此 类金融衍生 工具。同时, 利用国 充分 家对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1.28•【文号】银保监规〔2022〕20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0号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为加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1月28日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有可能引起损益变动的业务。
第四条根据表外业务特征和法律关系,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等。
担保承诺类业务包括担保、承诺等按照约定承担偿付责任或提供信用服务的业务。
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第三方承担偿还责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用风险仍由银行承担的销售与购买协议等。
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诺等。
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按照约定为客户提供投融资服务但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的表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代客理财、代理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
中介服务类业务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收付、代理代销、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各类保管业务等。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28•【文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1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18年4月28日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保险公司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基础上披露更多信息。
第五条保险公司按照本办法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存在其他因披露将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形的,可以豁免披露相关内容。
第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下列信息:(一)基本信息;(二)财务会计信息;(三)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四)风险管理状况信息;(五)保险产品经营信息;(六)偿付能力信息;(七)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八)重大事项信息;(九)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企业年金信息披露相关内容的探讨
随 着企 业 年 金 的快 速 发展 , 务 报告 的 使用 者 对 相关 财 会计 信 息 的披 露 提 出 日益严 格 的要 求 , 们 不仅 需 要 了解 他 会 计 报 表 内 的数 据 , 希 望 了解 相关 的会 计政 策 和 会计 程 还
( ) 业年 金 其 他 参 与者 四 企 目前 , 国企 业 年 金 运 作 还 处 于初 步摸 索 阶段 , 关 我 相 信 息披 露有 助 于不 同参 与者 之 间的相 互 沟通 和协 调 。企 业
年金, 特别是企业.金基金的管理框架中, 年 各个主体是分
离 的 , 体 的分 离对 于相 互 制 约 是 非 常 有 用 的 , 主 但是 需 要 鼓励 对方 通过 某 些方 法获 取信 息 。企 业年 金 的信 息披 露能 够保 障其 他 参 与者 的合 法权 益 , 障企 业 年金 运 作 的合 法 保
个 金 融领 域 。
保 障部 、 监会 、 证 银监会 和保监 会 。企 业 年金 在一定 程 度上 分 担 了 国家 的养 老保 障重 任 ,降 低 了养 老 金 支付 的风 险 , 防 范 了 人 口老 龄化 危 机 ,国 家 必 须 在宏 观上 加 以有 效 监
管 。而加 强信 息披 露一 直是 监管 的有 效 手段 。 当前 急需 解
会计 信 息披 露 制度 首 先要 从 职 工 自身 人 手 , 就 有 效 的需 造
求 主体 , 升 职工 整 体 素 质 , 立权 益 保 护组 织 , 护 职工 提 成 保 的切 身利 益 。 ( ) 与 企 业年 金 计 划 的企 业 二 参 企 业 年 金计 划 是企 业 为 职 工提 供 的退 休 保 障 , 利 于 有 调 动 职工 的工作 积 极性 , 有利 于 留住 优 秀职 工 为企 业 长 也 期 服务 。企业 年 金计 划 的安排 和养 老金 成本 等 因素 会对 企 业 的财务 状 况 、 营 成果 和现 金 流量 产 生 重 大影 响 。企 业 经
论银行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父键谢: 银行 会计信息 披露
银 行 展 业 起 是 着 社 决 会 定 经 性 济 作 活 用 动 。 银 的 行 中 枢 业 会 , 对 计 社 信 会 息 经 的 济 披 的 露 健 发 康 挥 发 着
社会参与、 了解 、 监 督 这 一 中枢 的关 键 作用 , 是一 项 备 受行 业 内外关 注 的重要 制度 。 受我 国 国情 和体 制 等 因素影 响 , 我 国银 行业 会计 信息 披露 尚不成 熟 , 尤 其是 非上 市银 行 , 与 国 外 相关 国家相 比 , 仍 有 较 大差 异 , 需 要 进一 步 完善 和 加 强 。 本 文会计 信 息 的披 露特 指银 行业 的会 计信 息披 露 ,即按 照 既定 的 法律法 规 。 通 过指 定 的披露文 件 和相关 报告 定期 、 不 定 期 向社会 大众 、银行 监管 机构 、同行 业公 布 自身 财务 状
对 国民经济 发展起 着 特殊 而重 要 的作 用 。 因此 , 银行 业 会计
( 一) 表 外信 息披 露 不完 整
表 外业 务是 指银行 从 事 的 ,按 现行 的会 计准 则不 计 人
资产 负债表 内、不形 成现 实 资产负 债 ,但可 能形 成 或有 资
产、 或有 负债 并引 起损 益变 动 的业务 。 目前 , 银行 表 外业 务
、
银行 业会 计信 息披 露 的特点 和 内容
和 一般企 业相 同 , 银行 业 以追求 最大 利润 为 目的 , 自负 盈亏、 依法 经 营 。 但不 同的是 , 银行 以货 币 资本 , 即金 融 资产 和 负债 为 经 营对 象 , 具 有很 高 的流 动性 、 效益 性 及安 全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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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 敏
( 兰 州 商 学 院 会计 学 院
,
兰州
7 34 00 0
)
1 文 摘编 号 : 0 0 5 9 1 3 X (2 0 0 9 )0 7 0 0 6 9 C A 摘 要 :由 于 新 经 济 的 兴 起 以 及 传 统 财 务 报 表 的 固 有 局 限性 投 资 者越 来 越 关 注 财 务 报 表 以 外 的 表 外信 息 披 露 从 重 要 性 上 看 表 外信 息 已 经 远 远 突 破 了 补 充 和 说 明 的 作 用 与 袁 内信 息 并 驾 齐驱 成为信 息 使 用 者 决 策 的 依 据 表 外信 息 的 披 露 应 遵 行 充 分 完 统 揭 示 原 则 ; 坚 持 重要 性 及 相 关 性 原 则 真 实 整 系 可 靠性 原 则 适 当 性 原 则 和 及 时 性 原 则 关键 词 : 外信 息 ; 披 露 ; 基 本 原 则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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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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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 可缺少 的
一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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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政 策 的 不 同选 择 很 可 能 导 致 报 表 项 目的
金 融变化 几 倍
,
,
乃 至 几 十倍
。
企 业 对 外 提 供 的财
一
A 中图分 类 号 :F 2 3 1 5 文 献 标 识 码 : 1 文 章 编 号 : 0 0 5 9 1 3 X (2 0 0 9 )0 7 0 0 6 9
— 一
会 计 政 策 是 指 企 业 在 编 制 和 呈 报 财 务 会计 报
表 时所 采 用 的 特定 的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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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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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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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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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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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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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际方法 会 计政 策 的揭示 有助 于 会计信息 的使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中明确 用 者 了解 信息 产生 的过 程 切 重 大 的 会 计 政 策 的披 露 是 企 业 财 务 报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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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国 际会计 财务 国 准 则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 际 会 计 准 则第 1 号 报 告 的 呈 报 》 其 中列 示 了 些 需 要 披 露 的 会 计 政 策 包 括 收 入 确 认 合 并 原 则 企 业 联 营等 2 0 个 方 面 的 内容 2 0 世 纪 9 0 年 代 以 来 随 着 国 际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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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表外信息是 指 在会计报表之外披露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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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
帮 助 报 表 使 用 者 能 透 彻 理 解 报 表 的 内容 了 解 企 业 的基 本 情况 意外事项 和 经 营战略 等 的重 要 信 息 从 国际经 验 来 看 表外信息 的迅 速 增 长 导致 了大量 的 附注披 露 对 于 优 质上 市公 司 而 言 报 表 附注 已 成 为其 与 投 资 者进 行有 效 沟 通 获得 投 资者信赖 的 重 要 保证 据 统计 近 十 年 来 美 国公 司 的年 度 信 息 平 均 每年 以 3 1 2 % 的 速 度 增 长 而 同 期 财 务 报 告 的增 长 速 度 则 高 达 7 5 % 从 我 国 目 前 公 布 的上 市 公 司 年度 财务 报 告 来看 附注 信息 同
19 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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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 及 跨 国投 资
,
贸易 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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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 计准则第 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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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过 载 问 题 十 分 严 重 其 主 要 表 现 在 : 披 露 的信 息 只 重 数量 不 重 质 量 无 法 从 根 本 上 解 决表 外 披 露 内容 不 充 分 的 问 题 ; 表 外 披 露 多 数 采 用 的是 与 事 项 法 相 类 似 的 事 项 说 明 方式 该 方 式 只 重 视 事项 的完整 性 对 经 济 事项 稍 作甚 至 不 作加 工 造 成 了 表 外 信 息 罗 列 过 多 而 目前 我 国 很 多 非 上 市 的企 业 普遍 不 提 供表 外 信息 即使 提 供 也 是 很 粗 略 简 单 的 这 些 企 业 方 面 忽 视 了表 外 信息 对 报表 使用 人 决策 的重 要 性 担 心 表 外 信息 披 露 后 报 表使用 人 过 多地 了解 了企 业 家底 和 秘 密 ; 另 方 面 不 知道 表外信息究 竟包 含哪些 内 容 不 知 道 如 何 去 披露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本 文 就 如 何披露 和 利 用 表 外信息 展 开 论 述 表 外 信 息 披 露 的 内容 ( ) 有关会 计政 策的披 露
, ,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
样有增无 减
表外信息 变得 越 来越 冗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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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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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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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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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款费用 资本 化 雇员 福 利 分 部 间成 本 分 配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界 定 公 等 会 计 处 理 的 披 露 要 求 我 国在 《 开 发 行 股 票 2号 年 度报 公 司 信 息披露 的 内 容 与格 式 准则 第 告 的 内 容 与 格式 》 中 对 有 关 会 计 政 策 披露 的 规 范性 也 作 了 相应 的规 定 ( 二 ) 有 关 预 测 性 信 息和 辅 助 信 息的 披 露 预 测性 信息是 表外信息 的 个重要组 成部 A S C )在 其 发 布 的公 司 报 分 英 国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 告 中认 为 应 在 现 在 使 用 的 报 告 体 系 中 增 加 个 对 企业 未来 可 能达 到 的利润水平 投 资额 和其 他 方 面 发 展 水 平 的前 景 报 表 随着 资本 市场 的 日 趋 完善 许 多 国 家 已 相 继 建立 了 预 测 信息 制度 财 如 美 国 注册 会 计 师协 会 制定 了 《 务 预 测 制度 编 制 指南 》 审 《 查 财 务 预 测 准则 》等 我 国 证 券 法 中也 明 确 规 定 上 市 公 司 应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上 市 公告 中披 露 盈 利 预 测 信 息
,
务 报 告 中 其 报 表 项 目金 额 是 执 行 系 列 会 计 政 策 后 的 结 果 企 业 不 能 只 按 照 项 目金 额 的 大 小 来 决定应 披 露 的会计政策 还 必 须 认 真考虑 报 表项 目 的性 质 对 于 金 额 不 大 但 性 质 重 要 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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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也 应 披 露 所 采 用 的有 关 会 计政 策 对 会 计 政 策 披 露 的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