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劳动法考试复习提纲
劳动法学考前总复习范围

第一章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劳动,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
4.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5.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
(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6.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而由劳动法调整,可以根据以下三个因素确定。
第一,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
第二,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
第三,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
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1.劳动法的产生——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
2.历史上出现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3.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时立法。
(2)带薪年休假立法。
(3)职业安全与卫生立法。
(4)最低工资立法。
(5)社会保险法。
(6)劳动合同立法。
(7)关于调整劳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
4.各国劳动立法的发展趋势:(1)世界各国均已颁布适合本国特点的劳动法律.法规。
(2)劳动法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3)劳动法已成为完整而系统的法律体系。
(4)当代各国劳动法加强了责任条款及处理劳动纠纷的机构。
(5)为保障劳动者的最基本权利,各国劳动法一般均规定了各项主要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
(6)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对各国劳动法的影响。
劳动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一、名字解释1.劳动法答:广义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称之为劳动法。
2.劳动法的渊源答:亦称劳动法的形式,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3.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答: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4.劳动行政关系答:即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机构与用人单位及其团体、劳动者及其团体和劳动服务主体之间,由于执行劳动行政职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5.劳动团体关系答:即劳动者团体(工会)与用人单位团体之间,劳动者团体(工会)与其成员或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其成员或劳动者之间,由于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6.“三方性原则”答:主要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须具备的条件答:(1)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2)为基于契约关系;(3)为有偿的;(4)为职业的;(5)为在于从属的关系2.我国劳动法的渊源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6)国际劳工公约(7)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8)其它3.简述劳动法的功能答:(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和会安定团结4.简述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3)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4)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5)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5.简述确定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答:(1)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例如,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劳动者在就业促进方面的社会关系,等等。
劳动法总复习

劳动法总复习第一章劳动法概述本章的考核要求为:一、了解1.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我国劳动法的体系和劳动法学的体系。
二、理解1.劳动法的适用范围;2.我国劳动法的本质和作用。
三、掌握1.我国劳动法的概念;2.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3.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复习重点为:基本概念:1、劳动法;2、劳动关系;3、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基本知识:1、劳动关系的特征;2、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基本理论:1、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2、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3、我国劳动法的作用;5、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本章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1、《宪法》。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宪法》有着密切的联系,确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以宪法为依据的,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原则规定,被确定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如宪法第42条的规定被确定为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宪法第42、19条的规定被确定为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宪法第6、44、45条的规定被确定为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宪法第43、42条的规定被确定为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宪法第35、16、17条的规定被确定为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宪法第48、4条的规定被确定为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等。
2、《劳动法》。
《劳动法》第一条关于立法的目的在论述劳动法的作用时应作为重要的参考。
劳动法三方面的作用都是围绕着该条文规定展开的。
《劳动法》第二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法律依据,因此,在回答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时,必须符合该条文的规定。
此外,《劳动法》第3、4、5、6、7、8条的内容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也有密切联系,在论述基本原则时也应当参考。
3、《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1994年9月5日劳动部发布。
该说明对《劳动法》的条文作了较详细的解释。
与本章内容相联系的是1-9条的说明,将这些说明与《劳动法》的有关条文对照起来学习,可以帮助大家理解有关理论问题。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资料

1、女职工在哺乳未满()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C、1周岁2、《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依据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制定。
C、宪法3、我国劳动法律规定,集体协商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A、54、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C、保守商业秘密5、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B、约定条款6、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遵循自愿原则.该原则的主要内容不包括()D、履行协议自愿7、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B、最低工资标准8、若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不能履行派遣服务费支付义务.派遣机构()A、应负有担保责任9、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
C、终止10、订立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双方约定5个月的试用期,则劳动合同的期限为()A、36个月11、如果某员工在企业工作了15年,被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支付())的工资。
C、12个月12、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D、岗位津贴13、劳动法的主要宗旨是()C、保护劳动者14、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的工资报酬。
C、200%15、优先保护是优先对()的保护。
B、劳动者16、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哪些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D、以上各项及其他权利17、“谁主张、谁举证”是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中的()的内容。
D、区分举证责任原则18、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周岁。
C、1619、能够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有权向用,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劳动法复习资料

劳动法复习资料劳动法复习资料劳动法是一门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学科,对于学习和掌握劳动法的知识,不仅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至关重要,对于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劳动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知识。
一、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劳动法是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就业、平等报酬、平等机会、合理工时、安全保障等。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形式,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具体事项,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劳动者,劳动者也不得擅自离职。
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经济、法律、社会关系,是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法的规定,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劳动关系的管理涉及到用人单位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解雇等方面,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公正地对待劳动者,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劳动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确保工资的及时支付。
此外,劳动保护还包括对特殊劳动者、女职工、未成年劳动者等群体的特殊保护。
五、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解决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用于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纠纷和争议。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诉讼等。
劳动法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1.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的特征:过程性;双方性;平等性;从属性。
2.劳动法基本原则:社会正义原则、劳动自由原则、三方合作原则3.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工厂法”,是从以英国为首的西欧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的权利与义务是我国确定劳动标准的指导原则。
5.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劳动法规定的公民成为劳动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它包括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6.不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大体有四类: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精神病患者;行为自由被剥夺者或受到特定限制者。
7.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联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媒介,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
8.劳动法律事实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
9.在引起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除主体双方一致的合法意思表示外,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或违法行为,也可以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
10.工会的性质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
11.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
12.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由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
13.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中劳动者参与管理通过工会组织与经营者建立的协商会议等制度进行。
14.工会代表参与组成企业调解委员会,行使调解权;工会参与组成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权。
15.我国劳动就业的方针是:劳动力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16.职业介绍服务的内容有:信息,咨询,指导,介绍,委托,管理。
17.我国就业服务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统一领导和分级、分行业管理的体制。
18.招工的原则有:尊重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的原则、择优录用原则。
19.招工的程序有:公布招工简章;劳动者自愿报名;考核录用。
20.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合同类型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学复习要点
3月4-5日及4月1日周怀峰老师主讲说明:有“—”号代表一个句子的范围第一章:(重点在第二节)P1:狭义劳动法(概念);1994年7月—开始实施;广义劳动法概念;广义上的劳动法应做如下理解:;P2: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法有以下多种形式:记大标题;P4: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他社会关系(每年都考);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承揽关系等等;P5:劳动关系的特征:P6: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第二章:P8:人类的存在离不开劳动—才产生了劳动法;P9:劳动法的产生—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道德法》(常考,单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P10:这个因素是—其本质原因;初期劳动法的特点:(常得不多);P11:德国开始—最早的社会保险立法;各国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记标题,简答);P13:各国劳动立法的发展趋势:;P16:北洋政府—规则》;P18:《劳动法》共有13章107条;P19:现阶段劳动法制建设的新发展:(看一下);第三章:(考得很少)P21: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广义上主要包括:;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劳工标准(多选);P22:1990—参加的会议;P23:1919年—附设机构;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是—国际组织;突出特点是—平等地位(多选);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建议书(单选);P25:中国是1919—之一;第四章:(重点)P29: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劳动使用者)(判断);P30:依劳动法律内容,劳动法体系的结构如下:;P31:劳动法学—分论两部分;劳动法的作用:(简答);P33: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常考);劳动法的空间范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民族自治区域内;P34:而国家机关--《公务员法》;第五章:(重点在第二节)P35: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宪法;劳动法基本原则是—特有的原则;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P36: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记标题);P37:劳动法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三个:(精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平等保护;P38:全面保护(概念)(选择);平等保护(概念)(选择);劳动法主体包括—三方利益的平衡;第二节(精读);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工作的权利;P40: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一、二、三精读,四要考,不需精读);P47: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第六章:(第二节常考,精读)P50:劳动法律关系(概念);可以把它分为个别和集体的劳动法律关系;P51:按照劳动者职业划分整段(理解学徒工和帮手);P52:人们总是依据—存在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精读,简答);P 53: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要素构成的(多选/案例);P54: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概念;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点:(常考第二、三点,案例);而我国民法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P55: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P56: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概念);P57: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向的对象;劳动法律事实(概念);P58:可见—前提条件;劳动法律规范虽然—劳动法律关系(判断);行为(概念);P59: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概念)(案例,判断劳动合同是否成立,不合法行为依照劳动法处理);引起变更劳动法律关系的—一致的合法行为(常考,强调一致);由于劳动权利能力—新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案例);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违法行为及事件(案例);第七章:P60:劳动就业(概念);劳动就业特征:;P63:职责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P64:保障劳动就业(整段精读);P66:职业介绍机构分为:;P68:境外就业中介(概念);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P73:就业服务的对象包括:;劳动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八章:重点章P81:劳动合同(概念)(要记);劳动合同的特征:(第2点精读);包括在我国境内—无国籍人;P82:因生育、年老—一定的物质帮助;P83:劳动合同的作用:(简答,记标题);劳动合同作为—重要手段;P84:1900年—在比利时产生;P85:1994年—基本法律依据;P86: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P87:第20条第2款:;P88:从事非全日制—建立劳动关系;P89:劳动合同分为书面、口头,我国订立书面合同;P90:订立过程通常表现为—合同文本;P91: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精读,常考);第三项基本原则的具体要求:;P93:劳动法第19条、17条;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具有法律约束力;P94:无效劳动合同(概念);对无效劳动合同有两种分类方法:(案例);违反合法原则的具体情况包括:;P96:劳动法第18条第3款;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精读,案例);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精读P97-100);P9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精读);P100:劳动法第21条;P104:劳动合同的变更(常考,要看概念);P105: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条件:(简答);P106:第六节(每年都考案例);劳动合同的解除分类;P107: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称辞退或解雇;劳动法第25条及相关情况:;劳动法第26条及相关情况;P108:劳动法27条及法定情况;P109: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法第31条;第二条原因;劳动法第32条;P110: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医疗补助费的100%;第九章:(重点在1、5节)老师讲第1节时,我还没到,复习串讲后再补充P121: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P132:劳动法第35条;第十章:(正常情况下考3分)P135:职业培训(概念)(要记);P136:职业培训的分类(看标准);P137:依据职业技能标准—高级职业培训;学徒培训关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P143:职工培训(概念);P144:职业分类(概念);P145:职业技能标准(概念);P146: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分三个层次:(记标题);P147: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多选);职业资格(概念);第十一章:(重点在3、4、5、6、7节)P150:劳动者的工资与收入是即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多选);劳动者的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精读);P152: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原则;工资总额的构成:(多选/判断,可能考6个范围以外);P153: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有关规定;P154: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P155: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P156:最低工资(概念);概念包括三层含义:(精读);P157:新西兰1894年制定《产业仲裁法》;P158:国际劳动组织于1928.6.16通过《制订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P159:1993.11劳动部发布—保障制度的通知》;劳动法48条;三、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发布(常考);最低工资标准(概念);最低工资标准的三方原则;P160: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多选/简答/案例);最低工资标准应当高于—低于平均工资;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实行统一管理;P161: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选择/简答/案例,常考);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P162:六、法律责任;4、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给予经济处罚;P166: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多选);计时工资(概念);P167:奖金是工资的补充形式;P168:津贴是辅助工资形式的一种;P169:劳动法44条(常考,精读);P170:休假期间的工资;P171:工资保障(整节精读);第十二章:(2、3节)P176:标准工作时间(概念);P177:非标准工作时间分为:;P178: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主要适用于以下人员:;P179:二、休息休假的种类;劳动法38条;P182: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考,精读);加班、加点(概念);P183:1、;2、(精读);P184: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精读);劳动法90条;第十三章:(安全法中单位义务、劳动者权利)P185:劳动安全卫生(记,概念);劳动案例卫生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征:(简答);P186: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基本方针;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记标题);P187:我国一直以“安全第一—目标和重点;安全生产是劳动—根本途径;P188:1802年英国—劳动保护立法;P189:1994.7.5颁布—法律制度体系;P190:用人单位的义务(大题/案例,精读);P193: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可归纳为五个方面:(论述,精读);P195:劳动安全法的主要内容:(记标题);P197:劳动卫生法的主要内容:(大标题);P199:职业病(概念);P200: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内容包括:(论述,精读);P203: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记,概念);P204:对企业安全卫生生产资格的认证(一般考1、煤矿);P205:劳动法55条—进行了规范(精读);P207: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P209:重大死亡事故,即:;第十四章:(3-4分)P213:女职工劳动权的保护主要是—同工同酬;P214:劳动法59条;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选择,精读);P215:女职工孕期保护(记,概念);劳动法61条;P216:劳动法62条;P217: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一般为16周岁;文艺、体育—义务教育的权利;P220:劳动法64条;第十五章:P223:劳动纪律(概念);P224:1994年劳动法对劳动纪律做了规定,主要包括:;P229:职业道德(记,概念);P231: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般要求是:;第十六章:(1、2、3、5节是重点)P237:社会保险(要背,概念);社会保险具有下述基本特征:(简答,精读);P238: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简答,精读);P240: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四项内容;社会保险制度的作用(简答);P241: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具体表现为:;P242:(三)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精读);P243:我国现行社会保险项目分为:(选择);P244:养老保险(记,概念);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点:;P245:现代意义上的养老保险—诞生的标志;我国的养老保险立法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P246:我们现行养老保险体系(简答,精读);P248: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有三个基本渠道:;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P249:养老保险基金除来源于上述—收益等;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条件:(精读);P250:养老保险待遇项目(记待遇怎么付);P253:失业保险的特点:;P254:1505年法国率先颁布了失业保险法;1986.7,国务院—正式建立;P255:我国现行失业保险不包括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特点:;P256: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P257: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和标准(-P258,精读,案例);P258: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常考);P263:工伤保险(重点,概念);P264:工伤保险的特点:(简答/多选/案例);最早的工伤保险立法—保险法》;P265:2003.4.27国务院—法律体系;P266:《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合同工投保了;P267: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案例);工伤(记,概念);视同工伤的情形:;P269:(工伤事故)一般据此划分为三种具体待遇类型:;P270:劳动功能障碍分为:;P271:2、工伤职工经评残后具体待遇项目和标准是:(整点精读);P272:生育保险(背,概念);P275:生育保险的待遇:(重点看产假);第十七章P283:我国最早出现的《工会法》是--《工会条例》;P284:工会的性质:(多选);P285:工会的法律地位:;工会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大标题);P289:职工民主参与(记,概念);P293:各国职工民主参与的形式主要有四类:(多选);P29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国有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P296:虽然职工代表大会代为—由企业和职工进行协商(曾出过判断题);第十八章:(考得不多)P298:劳动法招待情况监督检查(概念);招待情况监督检查的主体是:(多选);监督检查的客体是:(选择);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专门实施的劳动监察具有下列基本属性:(多选);P301:我国当前对劳动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机构—依法检举和控告的单位和个人;劳动法第85条:;P303: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具体享有如下几类权利:(记标题);P306: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监察比较,有如下区别:;P307: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的时候,依法享有的权利有:(记标题);P310: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P311:劳动监察员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第十九章:(第1节是重点)P314:劳动争议(重要概念);劳动争议具有以下特点:(案例);劳动争议的类别:(对分类标准看得详细些);P316:劳动争议的范围:(简答);P317:劳动争议处理的意义:(记标题);P318: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重点,简答);P320: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三方组成;P321:在人数比例上—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3;P325: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一庭制;P326: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P327:劳动争议的主要处理方式:(简答,起码要答出各种方式的大致概念);P328:劳动争议发生以后—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P330: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大标题下第一句及各个步骤);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P331:当事人可以委托1-2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3人以上—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不予受理的决定(单选);P33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P334:送达的五种方式:;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即发生法律效力;P336:诉讼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为最终处理方式;P337:起诉不得超过法定的时效期限—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况主要包括:;P340:《劳动法》第84条规定:;3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的特别处理程序:(主要看前2条);第二十章:(案例比较多)P342:违反劳动法须承担法律责任的两个方面内容:;P343:违反劳动法责任的形式:;行政责任的形式分为行政处分和处罚两种;P344: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简答);P345:劳动法第96条:;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损害赔偿责任;P346:在法律责任中,刑事责任是最严重的一种惩罚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同时适用两种或三种责任形式;P348: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有关工资报酬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及处理:(案例,老师特别指出了《行政处罚办法》第6条规定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4、10条规定);P353: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规定如下:;P354:2、以上情形所导致的赔偿,按照下列标准实行:;P356: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具体赔偿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个人身份的证件。
劳动法知识点重点
劳动法重点第一章劳动法基本理论( 1 )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劳动法是指由国家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1994 年 7 月 5 号通过并于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狭义)( 2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即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实现其经济利益的社会关系。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基于劳动关系,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介入其中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主要为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与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关系。
此外,这些关系还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而形成的社会保障关系。
劳动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并按照其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取得相应的报酬或收入的权利。
其核心内容包括自主择业权、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培训权和职业保障权 6 个方面。
劳动权即生存权,公民需要通过劳动建立社会关系和获取报酬;劳动权即就业权,具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的公民具有得到职业培训和工作岗位的权利;劳动权即保障权,公民需要持续收入和健康的基本保障。
第四章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者额外支付解除、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的。
(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法考试复习范围(整理版)
亲爱的同学们此答案为本人自己整理仅供参考一、劳动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广义:劳动法是指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劳动法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兼有平等性和隶属(从属)性。
二、劳动法的特征劳动法的特征:劳动法具有公法私法融合,私法公法化;劳动法保护法意的倾斜性;法律规范的多样性;劳动法调整社会关系的特定性。
特征:a、劳动法具有公法和私法融合的特点;b、劳动法是劳动权益保护法;c、劳动法属于社会保障法范畴与私法主要区别在于承认由个人利益组成的群体(集体)利益;d、劳动法是不断变更的过程;f、遵循三方原则;g、两合调整。
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一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即我国劳动法在空间、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和对人的效力范围。
但这里主要指调整对象、内容(权义事项)和适用主体(劳动法n2、劳动合同法n2n96、实施条例n3)三方面的内容。
(一) 我国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1.适用于全国: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2.适用于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规;3.适用于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4.我国劳动法不适用于特别行政区(二) 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1.生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自实施时间开始时生效;2.失效的时间:法律本身规定失效时间或失效的特定条件,新法规颁布,原法规自然失(三) 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劳动合同法学习提纲
1、合同期满也应续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45条) 2、有39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可以被辞退
劳动合同的终止(44条)
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期满终止(并非所有合同期满都终止见45 条)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非 达到退休年龄) —劳动者死亡,或宣告死亡或失踪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 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关于赔偿金的适用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因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 法定赔偿数额。 —48条、87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 任 —83条: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赔偿责任 —85条: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的 赔偿责任 —93条:非法用工的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一)
三方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A)
实际用工单位 (B)
约定次数: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19) 试用期工资保护(20)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 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规范(二)
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
除非有法定理由(第39条的违法违纪行为 ),或者曾经培 训和换岗还是不能胜任,还必须向员工说明理由。
经济补偿金(一)
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46条) —劳动者依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36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并协商一致解 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40条规定解除的; —用人单位依41条第一款解除的(裁员) —合同终止且不再续订的; —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执照等终止; —其他情形
怎样订立劳动合同(四)
用人单位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如实告知与说明义务 违反此条的后果(第26条、38、39、86条) 不得扣押证件,不得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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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提纲:课堂PPT内容及老师上课的内容,不用看教材1、试用期的规定2、竞业限制规定3、经济补偿金补偿规定4、标准工作时规定5、加班工资支付规定6、何种情形认定为工伤7、劳动合同法不适用哪些人8、何种情形下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9、何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0、何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1、社会保险的险种是什么?12、个体工商户要和其他用人单位一样承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吗?13、劳动者发生工伤,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有什么方式可以采取?14、因劳动有病(非因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何种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5、我国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的主要的法律名称有哪些?16、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发生工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哪几项请求?如何计算?题目类型有;填空20分、判断20分、简答30分、论述题30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社会保险中的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应按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应按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的支付加班工资。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两年。3、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4、我国的标准工时制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每日工作8小时6、我国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7、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6、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一律无效7、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付出劳动的,仍应支付报酬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9、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某商场女职工陈某在大型商场工作已六年,月工资3000元,2010年11月30日,商场没有与陈某签订过书面合同,商场没有任何理由于2010年12月31日陈某解除劳动合同,要求陈某不要上班了,于2010年12月31日关办理交接手续,请问:1、用人单位应向陈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如果陈某请你帮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认为陈某可以提出哪几项请求?2006年4月1日李小飞系到平安沙场工作,被安排从事驾驶直驳船工作,约定月薪2000元。
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平安沙场亦未依法为李小飞参加工伤保险。2008年4月10日,李小飞在工作时,全身不慎被运输机皮带绞伤。受伤后李小飞到医院治疗40天,花费医疗费3万元,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尔后,李小飞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你写出李小飞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的请求事项?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三种:一、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提出)二、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二、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
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依法裁减人员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依法裁减人员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
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
12、散而终止劳动合同;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何种情况下要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简单来讲,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赔偿金:(1)用人单位没有法律依据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0种情形: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如假文凭、假证件、假经历)或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6、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7、劳动者个人因素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