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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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篇一: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畜禽养殖场防疫体系(一)一、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社区)法人是动物防疫的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密切关注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农场(社区)动物的强制免疫应由农场兽医完成。

使用的疫苗必须是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由动物防疫机构逐级供应。

严格遵守疫苗使用说明。

五、养殖场(小区)内动物的免疫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和程序进行,保持免疫密度达到100%。

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对农场(社区)确定的免疫性疾病,应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七、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认真登记相关信息,动物免疫后要加施畜禽标识。

八、患病动物应及时隔离处理,死亡动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二)一、发现一般性动物疫情,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逐级报告。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一)发生一类或者疑似一类动物疾病的;二、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三)动物疫病已经消灭,又发生的;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感染和疑似感染动物的数量、同一组的数量、免疫力、死亡人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和诊断;流行病学和焦点追踪;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向社会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显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显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显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显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危害畜禽健康的各类动物疫病越来越多,动物疫病已经成为制约畜牧业经济快速增长、阻碍畜产品扩大出口和影响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影响着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更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多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我省动物防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我省已经消灭了牛瘟、牛肺疫、马传贫等重大动物疫病,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2006年以来没有发生口蹄疫疫情,2007年以来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疫情,其他各类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均得到有效控制,疫病的发病率、病死率和发病数明显减少,有力维护了全省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抓免疫促效果,提升畜禽免疫保护水平。

全省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强免疫苗实施省级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省、市、县、乡、村逐级免费供应。

每年年初,省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免疫计划和免疫方案,落实免疫资金、免疫任务和防疫队伍。

不断加强免疫技术培训。

每年春秋集中防疫前,各级组织对村级防疫员实施轮训。

对规模饲养场、饲养大户实行程序化免疫,对农村散养畜禽采取春秋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科学防疫。

逐级开展免疫效果检测,对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新补栏畜禽进行及时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加强强免疫苗质量监管,从2011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400万专项经费,用于全省中标疫苗质量跟踪监测。

积极开展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免企业和养殖场自购疫苗逐级备案制度,探索实施规模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制,认真落实强免疫苗自购饲养单位或个人的防疫责任。

不断加强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和强免疫苗管理。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浙牧畜发[2009]31号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浙牧畜发[2009]31号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浙牧畜发〔2009〕31号)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为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农办牧〔2010〕20号)和全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启动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近几年来,在中央、省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我省标准化规模养殖稳步发展,生猪、家禽和奶牛规模化比重分别达到80.1%、88.0%和95.4%,成为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来源。

但目前畜禽场的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与畜牧业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利于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力争到2015年,全省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占备案养殖场总量的75%以上。

畜牧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

畜牧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

畜牧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作为2010年度科技特派员,按照《吉安2010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要求,一年来我在畜牧科技指导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现总结如下:1、本人每月按照要求深入到吉安正帮公司登龙、安塘、凤凰等种猪场,正帮禽业公司以及广大正帮肉猪、肉鸡养殖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2、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农业和农村的方针政策。

如县委县政府对肉牛、肉鸡、生猪产业的扶持政策,我县动物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注射全免费等政府的这些惠民政策,每次下乡从不放弃宣传,及时传达到每一个畜禽养殖户。

3、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

2010年9月9—11日参加江西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的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班》,2010年11月15—19日参加市人事局和市农业局举办的全市《2010年农业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

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更新了知识,拓宽了视野。

4、积极向专业刊物投稿。

分别在《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0年第2期发表《查处一起违法屠宰经营病猪肉案》,2010年第5期发表《一起生猪佩带牛耳标案》,为我县猪肉及猪肉产品安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庐陵科技》2010年第4期发表《规模猪场猪瘟净化措施》,为我县各类猪场的猪瘟净化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指导作用。

5、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使示范户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

利用规模猪场猪瘟净化技术,协助吉安正帮登龙种猪场制订具体的猪瘟净化措施并予以实施,该场两次猪瘟血清学检测均为阴性。

帮助肉猪养殖户刘红艳制订具体的疫病防制方案,使该养殖户生猪健保水平明显好于往年,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6、积极参与县委农工部和县畜牧局组织的“肉牛、肉鸡、生猪三大产业政策巡回宣讲及肉鸡养殖技术培训,先后到澧田、万福、大冲、天河、敖城、永和、梅塘、登龙、北原、敦厚等乡镇授课,参训人员近千人。

2010年12月3—12日参加县就业局和永和镇联合举办的农村富余人员创业培训授课,参训人员五百人。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2.26•【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施行日期】2010.05.1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2010年3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4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种畜禽质量安全,维护种畜禽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种畜禽,是指经过选育、具有种用价值、适于繁殖后代的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等。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繁育、推广、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地方畜禽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立和完善种畜禽质量监测监督体系,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是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质量保障、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确保种畜禽质量安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建立畜禽遗传资源档案和畜禽品种地理信息系统,及时发布畜禽遗传资源信息。

第八条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及全省畜禽遗传资源状况,制定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及措施

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及措施

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及措施作者:格桑来源:《杂文月刊·教育世界》2016年第07期随着社会的发展,畜牧业作为中国农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主导产业,将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抓好动物防疫工作是确保畜牧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当前,我国正在以创新为主的方针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畜牧业的发展要紧紧跟上这个新形势。

大家都知道,要加大科技支撑就得抓好畜牧兽医工作,兽医跟上了畜牧业的脚步就能健康发展,搞好兽医工作的关键又是什么呢?说穿了,就是提高动物免疫质量,只有提高动物免疫质量,避免各种动物疾病的传播,才能保障畜牧业的健康成长。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畜牧要发展,兽医必先行”。

一、动物防疫在养殖业中的重要性动物防疫工作与养殖业的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关系十分密切。

目前,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的危害最为严重,它不仅可能造成大批畜禽死亡和畜产品损失,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对外贸易,而且某些人畜共患传染病还可能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由于现代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业的畜禽饲养高度集中,调运、移动非常频繁,所以更易受到传染病的侵袭。

动物防疫工作历来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在兽医科学研究中一直就居首要位置。

近年在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暴发的高致病性、人畜共患病——禽流感,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人们的健康和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后来,各国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疫、隔离、扑杀等措施,疫情才得以控制,避免了更大的经济损失。

畜禽传染病的控制和消灭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动保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甚至代表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实力,因此,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在畜禽饲养或者其他各种动物饲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从战略眼光的角度看,动物防疫仍然是需要长期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该受到长期的重视。

二、动物防疫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中的作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过某种或某几种疫病,同时在该区域及周边一定范围内,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动物源性饲料、动物遗传材料、动物病料、兽药及生物制品的流通实施官方有效控制并获得国家认可的特定地域。

农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2020年农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176部)一、法律(11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二、行政法规(22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三、部门规章(118部)(一)综合(3部)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二)种植业(19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清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关于进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三)畜牧兽医(38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兽药批准文号管理规定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试行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兽药广告审查办法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关于严禁非法使用兽药的通知关于加强兽药名称管理的通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四)渔业(28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行规定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船名规定渔港费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员证管理使用规定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渔业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五)农机(9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农业部农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六)乡镇企业(2部)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乡镇企业登记备案规定(七)农垦(6部)关于加强农垦企业劳动安全工作的规定农业部国营农场农机化管理暂行细则全国农垦职工教育暂行规定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申报认定暂行办法(八)科教(8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九)市场信息(4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十)农村合作经济(2部)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24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铁路兽医卫生处强化标准化建设

场  ̄ S 作 用 、改 进 标 准 制 修 订 程 序 以 及 J U L
黑龙江 省铁 路 兽医卫 生处 强 化标 准化 建设
7月 3~ 4 日黑 龙 江 省铁 路 兽 医卫 生 处 举 办 了 办 公 自动 化 及 公 文 写 作 培
乡镇 紧急 追加重 大动 物疫 情防控 工作
提高 标 准化 工作 效率 等四 个方 面开 展 工作 ,并 希望全 体 兽 药典委 员群 策群 力, 出色地完成 2 1 0 0年版《 中国兽药典》 的编纂工作。内蒙古农牧厅副厅长 赵存 发同志参加 了会议并发表 了讲话。 会议 由中 国兽药 典委 员会办 公室
合 肥建 设省级 无规定 动物 疫病 示范 区
7月 6日,安 徽 省农 委 召开 新 闻
发布 会,宣布全面 启动 省级 ( 合肥 市 ) 无规 定动 物疫 病示 范 区建设 ,力争 在 三年 时 间内 ,使 合肥 区域 内动 物疫 病 防治 、检疫 、监 督、检 测手 段 和水 平
霉素 标准 中部 分技术 指标 进行 了讨论 。
进行 无害 化处 理。执法 人 员对未 及时
侵 袭 的能 力 ;二是 认真 开展 高温 消毒 灭源 工作 ,彻底 消除 县 内疫 原 ;三 是
霉素标 准研 讨会 。2 4位 专家和企 业 代 表参加了会议 。 中国 兽 医 药 品 监 察 所 党 委 书 记 、 副所长 刘敏 同志参 加 了会议 并作 了重 要讲话 。刘书记强调 ,要高度重视兽药
全 力 以 赴 做 好 基 础 免 疫 工 作 , 确 保 应
免 尽 免 ,全 面 提 高 我 县 生 猪 抵 御 疫 病
和兽 医管 理模 式及 运行 模 式 ,全 面提
升 动 物 防 疫能 力 。

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闽委发[2004]15号)一、总纲(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处理好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系建设生态省的核心是发展,必须进一步树立发展为先、发展为大、发展为重的观念,坚持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既要保持经济的较快增长,又要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科技水平、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生态环境、推进社会进步。

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增长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投资环境优势,努力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和谐,经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促进我省经济在统筹协调中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

2、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行为对生态省建设的调节作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的机制体制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争取国内外的支持与合作,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形成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调控、监督和运行新机制。

3、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处理好近期、中期和长期的关系全面规划、分阶段推进,合理确定生态省建设的各阶段目标,使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衔接;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生态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使生态省建设在近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8•【字号】珠府办[2010]83号•【施行日期】2010.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10〕83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八日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做好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实施“菜篮子”各项工作措施,提高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自给率,防止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和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维护市场秩序。

三、工作重点(一)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提高自给能力。

要根据市场需求形势,积极做好蔬菜、肉禽蛋、水产品基地建设,科学改良品种,加强疫病防控等工作。

一是要围绕蔬菜供应目标,重点发展提高以遮阳网为主的设施化蔬菜栽培,形成中小拱棚相互衔接和配套的设施蔬菜生产体系、技术体系和市场体系。

二是要扩大“菜篮子”生产基地,提高自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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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
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市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确保全面
完成建设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省农委评估验收,根据省农委
《关于在合肥市建设省级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的通知》
(皖农牧„2007‟140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无规定动物
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合政秘„2007‟114号)要求,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
急条例》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整体规划,系统推进,软硬并重,
基础先行,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科学指导,务求实效”的
要求,坚持领导、责任、方案、措施、经费五个到位,着力
加强基础设施、防疫制度和机构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市县乡
三级体系配套、职能分工明确的动物疫病控制、动物防疫监
督、动物疫情监测及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建立健全与国际接
轨的动物防疫和兽医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有效控制和扑灭
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任务,使全市
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疫病检测手段和水平得到有效
提升,符合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工作的要求。区域内动物疫
病防治、检疫、监督、疫病检测手段和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
准,初步建成免疫无口蹄疫、鸡新城疫、猪瘟区和无高致病
性禽流感区,确保畜禽死亡率和其他主要动物疫病达到国家
规定控制标准,确保顺利通过省农委考核组的评估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防疫监督所
建设。重点组织实施好肥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
防疫监督所以及肥东店埠动物防疫监督分所、长丰水家湖动
物防疫监督分所建设,加强和完善其余9个区域性动物防疫
监督分所建设。
(二)推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动物防疫监督
所建设。重点完成滨湖新区新建实验室装修,建设动物无菌
室,购置实验室台柜及负压通风、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等
设施设备,落实搬迁任务。
(三)推进市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报验站建设。科学规
划和建设家禽报验区、生猪报验区、冷鲜(冻)产品报验区、
牛羊肉报验区、病害畜禽隔离区、综合服务楼和大型冷库。
(四)加快动物防疫控制屏障建设。提请在合六路、合
安路、合淮路、合巢路、合蚌路设立5个动物卫生监督公路
检查站,重点建造检查站工作室,购置执法监督车、消毒操
作台、检疫检测设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检查站微机联网等
设施设备。
(五)推进动物防疫监督分所和乡镇动物防疫办公室标
准化。加强防疫、检疫、检测和执法队伍培训,添置相应的
办公和防疫设施设备,全面推行“户籍式”档案和“片警式”
管理。
(六)推进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认证工
作。
(七)加快规章制度建设。提请市人大立法,出台《合
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将无规定
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按照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完善动物防疫
及示范区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健全物资、资金、
技术储备制度。
(八)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全面总结无疫区
建设做法和成效,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提请省农委进行
评估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县区要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全面
推进无疫区建设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
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各县区要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
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
负责,将建设工作纳入量化管理。
(三)加大投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以地方财政为
主,实行分级负担。要按照“适中、适用”的原则,积极整
合资源,加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同时,要进一步
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四)广泛宣传。要制定和落实宣传方案,利用各种
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发放明
白纸,扩大宣传面,为无疫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督查。市无疫区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
有关部门,对市、县区无疫区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调
度,实行定期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建
设中出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各县区也要不断加大对建设
工作督查和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推动建设工作
有效开展。
(六)严格奖惩。市无疫区领导小组将按照市政府《关
于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无疫区建设目
标管理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
工作积极、措施到位、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
以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
报批评,并限期完成。
五、责任分工
由局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动物防疫处(畜牧处)组织,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和县区畜牧主
管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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