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2021年二建法规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2Z203000 建设工程纠纷解决2Z203010 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一、民事诉讼特点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她诉讼参加人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活动。
民事诉讼基本特点: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二、仲裁特点仲裁是指发生争议当事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其达到仲裁合同,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争议解决方式。
下列纠纷除外: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
仲裁基本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
三、和解与调解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基本上,就已经发生争议进行协商并达到合同,自行解决争议一种方式。
和解达到合同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可以成为原合同补充某些,当事人不按照和解达到合同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却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和解合用于:未经仲裁和诉讼和解申请仲裁后和解诉讼后和解执行中和解2、调解调解是指第三人应纠纷当事人祈求,依法或依合同商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诲,居中调停,使其在互相谅解、互相让步基本上解决其纠纷一种途径。
调解形式:民间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调解、仲裁调解。
2Z203020 证据一、证据种类1、书证特性:以其表达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满足条件:书证是真实,所反映内容对待证事实能起到证明作用。
2、物证物证以物质存在、外部特性和属性等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
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如下人员不能作为证人:不能对的表达意志人诉讼代理人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员参加民事诉讼检查人员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自己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她有关证据,其主张不予支持。
但对方当事人承认除外。
6、鉴定结论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7、勘验笔记勘验笔记必要通过审查核算后才干作为定案根据。
二、证据保全和应用1、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证据也许灭失或者后来难以获得状况下,法院依照申请人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制度。
二建法规备考资料《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详解常见考题类型和考核要点》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详解常见考题类型和考核要点》一、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一)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1. 民事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等。
例如,因合同条款不明确、履行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引发的纠纷。
-侵权纠纷: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相邻建筑物损害、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纠纷。
例如,因施工噪音过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或者施工导致周边建筑物出现裂缝等情况。
2. 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纠纷: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而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工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而引发的纠纷。
-行政许可纠纷:在建设工程审批过程中,因行政机关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行为引发的纠纷。
例如,建设单位认为行政机关的许可决定不合理或程序不合法而提起诉讼。
(二)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1. 协商:协商是建设工程纠纷解决的首选方式。
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
协商具有程序简单、成本低、效率高等优点,可以及时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工程价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支付时间和方式。
2. 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纠纷双方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调解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进行。
调解具有灵活性高、专业性强等优点,可以充分考虑纠纷双方的实际情况,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例如,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中,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调解,确定质量问题的责任和解决方案。
3. 仲裁:仲裁是指纠纷双方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具有专业性强、程序简便、保密性好等优点,适用于解决建设工程纠纷中的复杂技术问题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
例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培训课件)7篇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培训课件)7篇篇1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合同条款不清、履行不当、违约行为等原因引发的纠纷。
这类纠纷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如合同效力、履行过程、权利义务等。
因此,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类型1. 主体不适格引发的纠纷主体不适格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或资格。
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无效,从而引发纠纷。
2. 工程质量引发的纠纷工程质量引发的纠纷通常涉及施工方的施工质量问题,如施工不当、材料质量不合格等。
这类纠纷需要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3. 付款引发的纠纷付款引发的纠纷主要涉及建设工程的价款支付问题,如建设单位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未提供合法发票等。
这类纠纷需要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决。
4. 变更引发的纠纷变更引发的纠纷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施工等变更导致的合同内容变化引发的纠纷。
这类纠纷需要依据合同条款和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 尊重合同约定原则尊重合同约定原则是指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审理,优先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诚实守信。
1. 立案受理阶段在立案受理阶段,法院应当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包括是否符合管辖要求、是否具备必要的证据材料等。
同时,法院还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2. 审理前准备阶段在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交换证据和答辩状等准备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特点与处理措施

LI LUN SHI JIAN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特点与处理措施◎赵智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整个建筑施工行业出现日趋激列的竞争态势。
为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不惜采用低价竞标等不利竞争方式来获得工程项目。
在合同的审核签订上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合同纠纷问题,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如何快速高效地处理、应对合同纠纷,成为建筑施工企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整个行业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加强对建筑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确保建筑施工进程的顺利推进。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内涵及纠纷形成原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隶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指的是工程项目发包人通过支付工程建设款项的方式将项目工程委托给承包人进行施工管理而签订的明确工程项目目标要求及建设效果、约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施工合同。
在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施工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集中体现在工程款支付拖延、工程质量不达标、建筑工程竣工交付逾期等方面⑴。
这些合同纠纷大都通过走法律程序得到最终解决,涉及到的众多的法律应用问题。
例如诉讼主体的确定、合同效力的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工程款数目及工期时长的确定、工程质量问题的检测、违约责任的划分等。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过更改设计图纸及变更工艺要求等问题的话,就会在费用追加、工艺达标及工期延期等方面产生更多的纠纷诱发因素。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全面分析研究,认真制定防范处理措施,才能有效解决合同纠纷问题,为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保驾护航。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表现特点1.纠纷主体关联众多、诉讼标的额度大。
由于工程项目承包方在竞标成功以后,往往会将工程建设任务进行转包或分包操作。
由于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在认定其建设资质属于总包单位分包还是建设单位硬件的配合与发展,在应用阶段显现出了无与伦比的优势。
施工工程质量争议解决(3篇)

第1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争议是较为常见的问题。
工程质量争议不仅影响施工进度,还会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带来经济损失。
因此,如何有效解决施工工程质量争议,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以下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施工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法。
一、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1. 建立健全沟通机制: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共同协商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2. 加强项目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规范施工。
二、完善工程质量纠纷处理流程1. 争议发生后,首先进行内部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调解。
2. 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仲裁机构或法院将依法对工程质量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三、技术鉴定在工程质量争议解决中的作用1. 争议双方可共同委托技术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鉴定,以客观、公正、科学的方式确定工程质量状况。
2. 鉴定结果可作为仲裁或诉讼的依据,有助于争议双方达成共识。
四、工程质量争议解决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工程质量争议的审理程序、证据认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五、工程质量争议解决的建议1. 施工单位应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规范施工。
3. 争议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解决工程质量争议。
4.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施工工程质量争议解决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沟通与协调、完善纠纷处理流程、发挥技术鉴定作用、遵循法律依据以及加强行业自律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工程清标如何处理合同纠纷案件

工程清标如何处理合同纠纷案件在工程建设领域,合同纠纷是常见的问题之一。
特别是在项目完工后,进行工程清标时,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合同条款的解读不一致、工程质量的争议、付款时间的分歧等问题。
面对这些情况,如何妥善处理合同纠纷,成为了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技能。
本文将提供一个关于工程清标如何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范本,以供参考。
工程项目的各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初,就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机制。
这包括对工程质量的标准、工程进度的要求、付款方式和时间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合同中还应包含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如何解决争议的条款,比如是通过协商解决,还是提交仲裁或者诉诸法院。
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提出自己的要求和解决方案。
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例如,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通常比诉讼更为快捷和成本较低,但前提是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同意了仲裁的方式和仲裁机构。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后仍有一方不服,那么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纠纷。
在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工程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付款凭证等。
这些证据将在解决纠纷时起到关键的作用。
工程项目的各方还应该注意合同的变更管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条件的变化等原因,可能需要对原合同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无论是在合同签订阶段,还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甚至是在工程完工后的清标阶段,都应当注重沟通和协调。
良好的沟通可以减少误解和冲突,有助于建立双方的信任,从而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概率。
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的程序、方法和技巧
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如何处理?张律师从事建筑领域多年,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现为大家讲解建设工程造价处理的程序、方法和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工程造价纠纷,此类问题和纠纷,一般情况,法院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审价机构进行审价鉴定,并依审价鉴定报告作为判案依据。
实践中,鉴定的步骤和方法如下:1、审价鉴定的申请(1)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应对主张的工程造价提出审价鉴定申请。
(2)主张工程价款一方有证据证明工程价款已被对方确认或合同约定的确定工程价款条件已成就的不必申请鉴定。
而对该价款有异议时,方提出鉴定申请。
(3)经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工程造价不必委托鉴定。
(4)工程造价已被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审定,且已被双方确认的,另一方不得以需要财政审计为由重新申请鉴定。
2、审价费用的预付司法鉴定费,一般由申请鉴定方预付。
双方均要求鉴定的双方各半预付。
3、审价单位的选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选定鉴定单位;若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选定鉴定单位。
4、对审价鉴定初稿的异议按审价鉴定程序,鉴定单位经与双方核对工程量,或自行计算工程量后,向委托人出具鉴定初稿。
各方应对鉴定初稿从以下几方面审查,提出异议:(1)审价鉴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及资格、审价鉴定单位的选定程序合法性;(2)工程量计算的方法,费用、费率适用的依据;(3)材料费、人工费差价调整方法及依据;(4)审定造价组成的依据。
5、对审价鉴定报告的质证对司法鉴定报告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质证意见和异议:(1)审价鉴定的程序是否合法;(2)审价鉴定的范围;(3)审价鉴定的方法、程序及其依据;(4)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与竣工图工程量的差异及调整依据。
6、申请重新鉴定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对鉴定报告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有以下情况:(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包括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包括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包括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5)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推翻的,包括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或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什么
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什么工程款是由工程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后,建房单位就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而有些建设单位是不支付的,不支付工程就构成合同违约,那么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什么工程款产生纠纷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方式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以下证据:(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2)工程招投标文件;(3)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5)施工图纸;(6)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7)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日志;(8)工程量增减的签证;(9)设计变更的文件;(10)质量验收的证明;(11)工程进度付款凭据;(12)工程分包情况;(13)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等;上述的证据都是在诉讼前就已经形成的,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这些证据材料的搜集、管理。
用书面形式将工程施工的情况固定下来:1、如发生了设计变更的事实,就必须将相关设计单位、规划部门的书面原件保存下来;2、施工中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会议记录等,都应由各方参会人员签字并妥善保存;3、如果出现工期延长的情况,应当立即与建设单位等书面确定延长的缘由和处理办法,防止非施工单位原因而被建设单位当作拒付、少付或追究违约责任的理由;4、如出现连日的大雨或其它恶劣天气导致工程难以进行的,就必须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做好签证的工作,对于被拒绝签证的,应当将原始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留档保存,便于日后索赔。
烂尾楼工程纠纷中的法律问题如何处理?烂尾楼工程纠纷常见问题如何处理?
烂尾楼工程纠纷中的法律问题如何处理?烂尾楼工程纠纷常见问题如何处理?“烂尾楼”大家都听过,通常是指停工停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楼房”,往往都是因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建设资金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定导致的。
烂尾楼是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不想见到的情形,因为建设工程“烂尾”就意味着工程款非常难收回,甚至收不回,要想尽快尽早收回工程款的,就只能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但行驶优先受偿权是期限的,如不懂得计算期限,就可能错过时间,以致优先权消灭。
优先受偿权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因此,计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最重要的就是确定“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
1、关于建设工程竣工之日,如双方确定后无争议的,即可从该日起起计算优先权期限。
若双方有争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是非常好确定的,但有时对承包人而言有时是不利,甚至是不合理的。
例如发包人断断续续地违约而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承包人停停建建,当承包人最后全面停工引发纠纷时,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可能早已超过六个月。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承包人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计算优先权期限时,选择最合适的日期作为起算点,计算至6个月。
要是计算存在困难的,尤其是对实际未竣工的建筑工程的期限计算存疑时,可以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协助计算,慎重处理优先权期限问题,且必要时可直接让律师到法院起诉追偿。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摘要: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合同纠纷的相关案件经常在发生。
为了更加严谨有效的实施合同管理工作,我们应该对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的有关内容进行深入探究分析。
基于此,本文以合同管理人员的视角,从合同纠纷的特点开始着手,提出处理施工合同纠纷的相关原则,在其基础上提出处理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的方式方法,希望可以为同行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1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近年来,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中标项目也越来越难,所以我们必须珍惜每一次获得合同的机会,时时保持对施工合同的谨慎和充分理解,增强合同纠纷处理能力和管理技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这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为此,当我们遇到合同纠纷时,应该在明确合同纠纷特点的同时,确定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向,这样才能通过合同管理人员正确工作的指引,帮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1.1建筑合同纠纷复杂度高建筑工程建设的推进,不仅与建设、施工以及分包各方对合同的履行直接相关,同时与政府、农民工以及其他各方工作顺利完成也紧密相关。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接受法律的强制要求,比如建筑法要求禁止将建筑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他人,禁止将工程发包给任何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但实际情况在这方面却存在许多的政策性的擦边球现象。
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极大的增加了合同纠纷的复杂程度。
1.2建筑合同纠纷专业性强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单位,需要对这些单位的合同关系处理好,比如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行政审批、勘测设计、环评、其他参与方等,其中涉及到的工程关系专业性较强。
同时在合同施工进程中,会涉及到工程进度、工程责任、工程预结算、工程款支付等内容,专业性非常强。
特别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税务与财务等专业性问题的存在,是我们合同管理人员所忽视或不具专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