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矢量数据和图件制作要点【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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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表示省境外河流。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参考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参考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参考一、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6、《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原则1、保障人体健康的原则;2、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原则;3、遵循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4、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5、满足饮用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原则。

三、水源保护区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地质特征、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

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划定。

各级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应足以使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在向取水点(或开采井、井群)输移(或运移)过程中,衰减到所期望的浓度水平;在正常情况下保证取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一旦出现污染水源的突发情况,有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的时间和缓冲地带。

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小。

四、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1.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且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
金沙江
金沙江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一级支流
马过河 马过河 马过河 万马河 新庄河 新庄河 新庄河 新庄河 新庄河 前所河 前所河 前所河 盐边河 盐边河 龙川江 龙川江 龙川江 龙川江 龙川江 龙川江 猛果河
二级及以下 支流
仙人河 仙人河
鲤鱼河 鲤鱼河 木地河 木地河 宁蒗河 乌木河 乌木河
流经地区
德钦县 德钦县 德钦县、香格里拉 县、维西县 香格里拉县 香格里拉县、玉龙 县、古城区、宁蒗 县、永胜县、鹤庆 县、宾川县、大姚 县、永仁县、华坪
县 永仁县、元谋县、 武定县、禄劝县、 东川区、巧家县、 昭阳区、永善县、
绥江县、水富县 香格里拉县 香格里拉县 香格里拉县 德钦县 维西县 玉龙县 玉龙县 玉龙县
—2—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产卵场、仔稚幼 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 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 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 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 要求水域。
螳螂川—普渡河
中滩闸门—富民大桥
农业用水、景观用水
螳螂川—普渡河
富民大桥—普渡河桥
工业用水
类别
Ⅲ Ⅱ Ⅲ Ⅲ Ⅲ Ⅳ Ⅲ Ⅲ Ⅳ Ⅱ Ⅲ Ⅲ Ⅱ Ⅲ Ⅲ Ⅳ Ⅲ Ⅳ Ⅳ Ⅳ Ⅲ


流经地区
永胜县 永胜县 永胜县 永仁县 华坪县 华坪县 华坪县 华坪县 华坪县 宁蒗县 宁蒗县 宁蒗县 宁蒗县 宁蒗县 南华县 楚雄市、元谋县 元谋县 姚安县、大姚县 永仁县 牟定县 武定县 西山区、安宁市、 富民县 富民县、禄劝县

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1.1 前言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1.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

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

[整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

[整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编制说明(送审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编制组二○○六年十一月1、任务由来与背景饮用水安全关系千百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饮用水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饮用水越来越高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以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

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最大可能免受人类活动影响、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措施。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的规定,1989年起,部分省市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科学的划分标准,各地保护区划分工作随意性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护区作用的发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在参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本规范是《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划工作的基础。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先后召开多次专家论证会对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经专家修改后,国家环保总局发文到各部委、各有关单位及各省市环保局征求意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网设置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网设置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网设置要求附件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网设置要求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和尺寸比例如下图1所示,其具体尺寸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图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尺寸比例(图中线条宽度为18)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分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

2.1界标: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的标志。

标识保护区的范围,并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

2.2交通警示牌:警示车辆、船舶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或航道,需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的标志。

交通警示牌又分为道路警示牌和航道警示牌。

2.3宣传牌: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实际需要,为保护当地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立的标志。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内容3.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内容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等。

最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电话。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2。

界标背面的上方用文字说明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的管理要求,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条款和内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背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3。

图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图示及尺寸(单位:毫米)图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背面图示及尺寸(单位:毫米) 3.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内容3.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道路警示牌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中告示牌的形式。

左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右边书写“您已进入XX饮用水水源X级保护区全长XX公里”或“您已进入XX饮用水水源X级保护区从XX至XX”,提示过往车辆及行人谨慎驾驶或行为,并告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行驶距离。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拐点坐标表及划分示意图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拐点坐标表及划分示意图
110°2′20.36″
19°43′54.07″
76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2′24.59″
19°43′52.07″
1-2金江镇长安责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示意图
33
一级保护区陆域
110°2′21.88″
19°43′40.87″
34
一级保护区陆域
110°2′20.72″
19°43′42.58″
35
一级保护区陆域
110°2′21.26″
19°43′45.16″
36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2′34.45″
19°43′47.45″
37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2′39.25″
19°42′35.53″
57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1′8.35″
19°42′35.06″
58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1′12.15″
19°42′45.87″
59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1′11.47″
19°42′52.81″
60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1′13.33″
19°42′56.27″
61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1′17.64″
19°42′55.72″
62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1′18.31″
19°42′57.30″
63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1′19.92″
19°42′57.13″
64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1′23.93″
19°43′11.00″
65
二级保护区陆域
110°1′25.06″
19°43′15.55″

水功能区划云南省2017-2020年

水功能区划云南省2017-2020年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一、目的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与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环境功能区划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地区在环境结构、环境状态和使用功能上的差异,对相应区域进行合理划定,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区划原则区划遵循“合理划分、严格保护、有利发展”的总体原则,具体区划原则有:1.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3.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4.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的原则;5.对专业用水区及跨界管理水域统筹考虑的原则;6.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三、区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2001年);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6.《自然保护区类型及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8.《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9.《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导则》。

四、区划范围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六大水系干流;汇水面积在1000km2以上或重要的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流经建制市及自治州首府所在地的河流;出境跨界及州市跨界河流;大中型水库及水面面积1km2以上的湖泊;县级及其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环境敏感水域等有必要纳入省级区划的其他重要水域。

五、区划期限区划基准年为2010年;区划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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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矢量数据
和图件制作要点
为实现饮用水源地的“一张图”及“一个库”管理,规范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成果数据,本文制定水源地保护
区划定相应矢量数据和图件的具体规范要求。

1工作依据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HJ 747-20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4)
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0号)
2 一般要求
2.1制图工具
使用ArcGIS处理数据和制图。

2.2坐标与高程体系
(1)高程基准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地理坐标
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ArcGIS中的地理坐标为:GCS_China_Geodetic_Coordinate_System_2000。

(3)投影坐标
高斯-克吕格投影(3度带加带号)。

ArcGIS中的投影坐
标例如:CGCS2000_3_Degree_GK_Zone_34。

3 矢量数据要求
提供的矢量数据格式为ArcGIS shape格式(shp)。

使用文件夹打包所有矢量数据时,文件名为“州+县+乡+XXX饮用水源地矢量数据”,每个矢量数据图层至少要包含*.shp、*.dbf、*.prj、*.shx、*.sbn、*.sbx六个文件;使用Geodatabase 文件地理数据库(.gdb)存储矢量数据时,数据库名为“州+县+乡+XXX饮用水源地矢量数据库.gdb”。

3.1矢量数据分层
水源地要素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图层描述见表1。

表1 水源地矢量数据图层描述表
3.2.1水源保护区划分图层属性表结构
表2 水源保护区划分图层属性表结构
表3 取水口图层属性表结构
3.2.3保护区拐点图层属性表结构
表4 保护区拐点图层属性表结构
3.2.4点源污染源图层属性表结构
表5 点源污染源图层属性表结构
3.2.5面源污染源图层属性表结构
表6 面源污染源图层属性表结构
3.2.6线源污染源图层属性表结构
表7 线源污染源图层属性表结构
3.2.7监测点图层属性表结构
表8 监测点图层属性表结构
3.3 矢量数据注意事项
(1)确保坐标准确;
(2)各要求图层只提供一个图层,如划分图层只提供一个面图层数据,请勿将各级保护区范围分成几个图层提供;
(3)图层需无拓扑错误;
(4)图层属性字段按要求建立,填写内容正确完整。

4 图件要求
4.1图件类型
图件类型内容包括水源地区位图、水源地水系图、水源地保护区区划图(底图为土地利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污染源分布图(底图为高清遥感影像)、水源地保护区划拐点图(底
图为高清遥感影像)、水源地水文地质图等,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图件。

请参照4.7章节样图进行制图,做到科学分层、合理布局,确保图件内容全面,样式统一。

各水源地需提交完整的图件电子版(JPG格式),图件分辨率至少为300dpi。

图件按水源地存储在文件夹中,文件命名为“州+县+乡+水源地名称”。

表9 图件要求列表
(1)水源地区位图
水源地区位图的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水源地区位注记、水源地区位点、保护区范围界、注记、行政驻地、行政界线、道路、河流、行政区范围等。

制图参照章节4.7图1。

(2)水源地水系图
水源地水系图的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水源地区位注记、水源地区位点、保护区范围界、注记、河流名称注记、行政驻地、河流走向、水源地区域水系、行政界线等。

制图参照章节4.7图2。

(3)水源地保护区区划图
水源地保护区区划图的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保护区划分结果表、注记、取水口、保护区一级区、二级区、准保护区、行政界线、道路、水域面、河流、土地利用等。

制图参照章节4.7图3。

(4)水源地保护区划污染源分布图
水源地保护区划污染源分布图的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取水口、保护区一级区、二级区、准保护区、污染源、水域面、河流、遥感影像等。

制图参照章节4.7图4。

(5)水源地保护区划污染源分布图
水源地保护区划拐点图的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拐点列表、拐点注记、注记、拐点、取水口、保护区一级区、二级区、准保护区、行政界线、水域面、河流、遥感影像等。

制图参照章节4.7图5。

(6)水源地水文地质图
水源地水文地质图的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取水口、保护区一级区、二级区、准保护区、水文地质图等。

4.2空间参照系和地图投影
图件地理坐标系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宜统一采用3度带。

4.3图示比例尺
图件使用A3纸张尺寸绘制,根据区域地理特征可选横版或者竖版。

实际制作中,根据图幅大小确定制图比例尺。

4.4注记
注记内容包含行政驻地名称、居民点名称、河流名称、水库名称、道路名称等;注记字体汉字字向为正体字,河流水系一般用左斜体,宜采用宋体,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

根据制图比例尺调整图面显示的注记大小。

4.5图幅配置
图幅配置包括图名、图廓、经纬格网、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制图单位、制图日期等要素。

图幅配置可根据区划范围形状,选用横版或竖版图幅,竖版时图廓适宜的数据框宽度:27.7cm,高度38.8cm;横版时外框宽度41.0cm,高度27.15cm,可对图廓框进行微调,图幅配置见4.7样图。

(1)图名
图名位于图廓外上方,需包含图序和图名内容名称,图名汉字采用黑体,大小为22磅。

(2)图廓
图3、4、5图廓加绘经纬网,采用“度分秒”形式显示在图廓内侧,字体采用宋体,字号6磅。

(3)指北针
图件应绘制指北针,绘制经纬网还需要再放置指北针,放置指北针的图幅,宜位于图廓内的上方右侧,大小适中。

指北针示例
(4)比例尺
图示比例尺的绘制宜在图幅下方。

图示比例尺采用数字比例尺(如:1:10000)加绘直线比例尺表示。

直线比例尺形式单位采用米或千米,比例尺数字号设置为10-12磅。

比例尺示例
(5)图例
各图幅中必须放置图例,图例放置根据绘图区域或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图例”字体选用宋体,字号选用14-16磅。

图标文字选用微软雅黑,各地可根据图例多少调整字号。

(6)坐标系、编制单位和制图日期
图件应署坐标系、制图单位名称和制图日期,字体为黑体,大小10磅。

4.6地图符号统一
在参照规范的基础上进行制图,没有的地物符号可参照其他标准地图符号图例的样式进行绘制,便于图件统一。

地物符号表达图上式如表10、11所示。

表10饮用水源保护区要素表达图式
*为建议值,具体作图时可根据图件比例尺的大小确定图例的大小。

表11 土地利用现状表达图式
4.7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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