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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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近期广东接连发生金属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影响极坏,
暴露了一些地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整治不彻底,违法违规生产问题
仍然严重。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化整治,严防各类粉尘爆炸
事故发生,广东省安委办印发《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
要求,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监察,严格落实
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粉尘爆
炸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非法违法建造厂房、建造车间、布设生产线、除尘设施行为,整治不落实规划、城建、消防、环保、安全
生产、职业病危害等法律法规等行为,整治企业不落实除尘、防爆、防雷电等问题。
(二)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排查的重点一是要摸清粉尘打磨抛光人数在10人至29人企业,以及在30人以上企业情况;二是除尘系统。三是防火防爆。
(三)重点整治涉铝镁粉尘爆炸危险企业。
(四)除铝镁粉尘外,煤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和染料、棉花、烟草等其它粉尘涉爆企业的整治工作。
三、时间步骤。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5月至今年年底结束。分为
全面摸底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对问题企业
的隐患整改逐一核查和验收,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进行巡
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粉尘爆炸危害认识,加强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各地加强对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粉尘涉爆企业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整治任务落实到每个
责任部门、责任人。
(二)做好粉尘防爆专题培训,推动企业落实防爆专业培训。各级安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对各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参与整治工作人员和各
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
题培训。督促粉尘涉爆企业认真组织开展涉粉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学习掌握《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企业负责人、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掌握本单
位粉尘危害特性及防爆措施要求、应急预案及演练。
(三)摸清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健全粉尘涉爆企业监管档案。各地要认真梳理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存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到
“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同时根据整治情况,及
时更新基础情况表名单。今后凡是漏管、漏调查,没有档案名单而
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属地监管责任。
(四)加强现场执法检查,整治粉尘涉爆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各地要集中力量组织对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对未落实
自查自改要求、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不
符合建筑规范设计、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的作业场所,要立即采取强制手段,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不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粉尘涉爆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相关证照不全以及未设置独立厂房或厂房建
在居民区内的企业必须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五)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强化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各地要督促、检查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各地市要对存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经营和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抛光工艺及工位数在10个以上、作业人
员在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开展重点整治、执法检查。各地要紧
盯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整治,按照粉尘涉爆企
业存在隐患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府部门职能,依法确定整改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六)落实各级整治责任,确保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地要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在粉尘涉爆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责任,要以整治行动为契机,彻底消除监管死角,实现闭环管理。各地必
须健全“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制度,做到企业基
本情况全掌握、执法检查有记录、隐患整改有档案、取缔关闭有巡查。各地要紧盯存在重大隐患、非法违法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重
点领域和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粉尘防爆企业,加大暗查暗
访力度,严防前纠后犯、死灰复燃;要密切关注部分粉尘涉爆企业
危险性工艺外包转移等问题,接受委托加工企业在本辖区内的,要
严格检查并督促其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各地
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
开展。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地区,
实行逐级约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