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2018年度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粉尘涉爆专项整治方案

粉尘涉爆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粉尘涉爆是指在生产加工、搬运运输、储存堆放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于其粒径细小、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积聚量过大、燃烧源达到一定条件,就会引发爆炸事故,对人员和设施造成严重危害。
近年来,我国粉尘涉爆事故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防范和化解粉尘涉爆风险,保障人员安全和设施完整,有必要对粉尘涉爆进行专项整治。
二、整治目标1. 减少粉尘涉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生产加工、搬运运输、储存堆放等过程的安全稳定;2. 提高企业粉尘涉爆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3. 加强对粉尘涉爆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提高事故应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整治内容1. 完善粉尘涉爆防护设施所有生产加工、搬运运输、储存堆放等可能产生粉尘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粉尘防护设施,如粉尘收集器、防爆隔离装置、防爆风机等,确保粉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控制和处理。
2. 健全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企业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粉尘涉爆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确保相关人员对粉尘涉爆风险有清晰的认识、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3. 加强粉尘涉爆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粉尘涉爆安全培训,包括粉尘涉爆的危害性、预防措施、应急处理方法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 建立健全粉尘涉爆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利用现代化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对企业内部可能产生粉尘涉爆风险的场所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定期对企业粉尘涉爆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预警,确保粉尘涉爆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5. 提高粉尘涉爆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定期组织对粉尘涉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确保在粉尘涉爆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6. 强化粉尘涉爆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粉尘涉爆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不合格企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粉尘涉爆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10•【文号】安监总政法〔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以下统称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促进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主体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也要看到,当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依然突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尤其是重特大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
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是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长远目标的内生动力和根本保障。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摆上更加重要位置,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进一步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进一步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粤安办〔2018〕43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进一步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8〕43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深化我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省安委办制定了《广东省2018年度进一步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3月6日(联系人及电话:任靓,83133272,电子邮箱:***************)广东省2018年进一步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2018年1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8〕1号)、《国家安全监管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等要求,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我省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成果,全面依法推进粉尘涉爆企业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粉尘爆炸事故,推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健康获得感,省安委办决定开展进一步深化我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效。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意识,继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
关于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明电[X]14号)、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X年粉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委办[X]27号)及《关于深刻吸取X“X”事故教育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X安委电[X]7号)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等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全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集中开展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粉尘爆炸防范机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一)治理范围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竹粉、煤粉、木粉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
(二)重点内容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单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4.在粉碎、研磨、造粒等容易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5.竹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6.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方法步骤(一)调查摸底,组织培训1.各村、有关单位,有关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行业领域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从源头上摸清存在粉尘防爆危险企业基本情况。
2.要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检查人员深入企业大力宣传、普及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2018年涉爆粉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2018年涉爆粉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1.16•【字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2018年涉爆粉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全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成果,继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安监管一〔2016〕180号)三年规划部署,依据全市近年来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制定《全市工贸行业2018年涉爆粉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16日全市工贸行业2018年涉爆粉尘作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2018年是涉爆粉尘专项整治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在巩固前两年全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化涉爆粉尘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对涉爆粉尘作业企业中生产现场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方面的十项重点隐患和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使全市涉爆粉尘作业企业工艺设备、技术措施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夯实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全市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二、整治范围(一)对涉爆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粉尘作业企业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再验收。
(二)对其他涉爆粉尘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一)针对我市木制品加工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备设施陈旧,仍然存在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和设置锁气卸灰装置;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X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X〕33号)要求,全面分析梳理去年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提升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从即日起至X年底,在全镇工贸行业继续深入开展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并制定本方案如下:一、专项整治范围全镇工贸行业领域涉粉尘爆炸企业,特别是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发现的隐患问题但未进行彻底整改实现闭环的涉粉尘爆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数10人(含10人)以上的木质制品加工涉粉尘爆炸企业;未完成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的企业。
二、专项整治开展时间专项整治从X年4月至X年12月底三、专项整治目标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掌握全镇粉尘涉爆企业基本信息,健全粉尘涉爆企业台账,切实落实“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一验收一报告”;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辨识管控粉尘爆炸风险,全面实现涉粉尘爆炸企业完成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提升涉粉尘爆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涉粉尘爆炸企业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粉尘爆炸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大幅提升,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成员:X五、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一)各村及各有关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
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把好准入和监督关。
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淘汰退出。
各村、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在准确掌握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底数的基础上,做到一企一档;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严格执法,监督企业及时消除隐患。
(二)落实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要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中依法依规核定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依法对易燃易爆企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安监方案】2018年上甘岭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安监方案】2018年上甘岭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上甘岭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我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隐患,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市安监局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一)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对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开展再排查,再核实,特别要准确核实粉尘作业场所人数,排除非涉爆企业,对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做到全区(局)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防止失控漏管。
(二)突出重点,强化检查执法1.对以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密管理台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跟踪督办整改,实现隐患整改闭合管理。
2.针对我区实际,重点检查整治产生木粉尘、农副产品(包括粮食、饲料)加工粉尘的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10项重点问题和隐患(见附件4),着力抓好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尤其是30人以上企业的治理工作,对以往检查未发现存在10项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再核查。
(三)进一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粉尘防爆治理要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任务和重点(一)重点行业企业和部门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针对我区实际,重点检查整治产生木粉尘、农副产品(包括粮食、饲料)加工粉尘的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10项重点问题和隐患,着力抓好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尤其是30人以上企业治理工作,对以往检查未发现存在10项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再核查。
根据《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等有关规章、标准的规定,对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产生粉尘的设备进行检查治理。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继续推进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继续推进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2.28•【字号】陕安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继续推进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现将《2018年继续推进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28日2018年继续推进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我省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以下简称《通报》)精神,结合我省工贸行业实际,现制定2018年继续推进我省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强化执法检查,狠抓事前预防,进一步提升粉尘防爆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遏制粉尘防爆事故,确保粉尘涉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整治范围:全省工贸行业领域粉尘涉爆企业。
整治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和作业场所超过10人(含10人)的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
三、整治内容严格按照《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1.1-2009)、《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199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等相关规定,彻底排查治理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
(一)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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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惠来县2018年度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2017年度粉尘涉爆企业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巩固近年来开展粉尘涉爆整治成果,全面推进粉尘涉爆企业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粉尘爆炸事故,县安委办制定2017年全县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掌握全县粉尘涉爆企业基本信息,健全粉尘涉爆企业台账,切实落实“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一验收一报告”;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强化粉尘爆炸危险源头控制,淘汰金属打磨工艺的砖槽式通风道,推广金属粉尘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提升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粉尘涉爆企业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可燃性粉尘(金属:镁粉、铝粉、锌粉、铜粉、合金粉;碳素:活性炭、电炭、煤;粮食:面粉、淀粉、玉米面;饲料:鱼粉;农产品:棉花、亚麻、烟草、糖;林产品:木粉、纸粉;合成材料:塑料、
染料)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整治:近年来专项行动中发现隐患问题但未落实整改措施或方案、未进行彻底规范整改、未落实闭环管理的粉尘涉爆企业;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下称粉尘涉爆建设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以上的金属制品、木质制品和粮食及饲料加工粉尘等以及采用磨削、打磨、抛光及抛丸喷砂生产作业的金属制品机械加工粉尘企业等。
(二)整治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我县实际确定以下重点整治内容:
1、建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的。
2、除尘系统
(2)除尘系统未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各除尘系统管网间互联互通的;
(3)干式除尘系统未按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安全控爆措施的;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是指向除尘点送风将粉尘“挤出去”),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6)除尘系统的风管未采用金属风管,未选用圆形风管的,以及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的风管穿过防火墙或有爆炸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