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律师服务的要点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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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了解ppp工程项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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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模式概念: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

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基于提供产品和服务出发点,达成特许权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伙伴合作关系,PPP优势在于使合作各方达到比单独行动预期更为有利的结果:政府的财政支出更少,企业的投资风险更低。

我国政府文件中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基本构成要素1、基本结构政府首先选择一个合作伙伴,由合作伙伴设立一个项目公司(SPV),政府可以在这个项目公司中持股,也可以不持股,政府公共部门与项目公司签订一个合同,这个合同称为PPP合同。

同时,由PPP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运营。

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

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项目注册资本金根据行业不同,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25%,项目资本金可用于项目的运作使用。

2、参与方:1.公共部门。

主要包括:一是各级政府。

不同级别政府负责本级政府的公共投资项目,中央政府负责国家层面的PPP 项目,但这种项目较少,一般都是由政府职能承担这一职责。

二是政府职能部门。

负责本领域公共投资项目如何采用PPP模式,如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水利部、水利厅、水利局;交通部、交通厅、交通局;卫生部、卫生厅、卫生局等,他们都是各级政府公共投资项目采用PPP模式的政府方面合作人。

三是执行机构。

能够代表政府公共部门的还有如医院、学校等。

2.私营部门。

主要包括:一是投资方,主要是各类投资机构,如投资公司等。

二是融资方,主要是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构成。

三是设计方,主要负责项目的设计,如设计院等。

四是建设方,各类项目施工单位,如建筑公司等。

PPP项目中融资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PPP项目中融资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PPP项目中融资面临的风险及对策PPP(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项目中的融资面临着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风险,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措施,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

首先是政策风险。

政策的变动可能导致PPP项目的融资计划出现困难甚至受阻。

对策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制定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来为PPP项目提供可预测的环境。

政府还可以加强与私营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向私营部门传递政策变化的信息,以便其做出相应的调整。

其次是市场风险。

市场需求的波动可能影响PPP项目的盈利能力,使得融资难度增加。

为应对这一风险,项目方可以在项目前期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的长期变化趋势,并在项目设计和规划阶段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对项目盈利能力的影响。

项目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以减轻市场风险对项目融资的影响。

第三是财务风险。

PPP项目通常需要巨额的投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项目融资成本过高、项目现金流不稳定等。

为应对这一风险,项目方可以在项目融资的初期,就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通过与资金供应方签署稳定的现金流回报机制,确保项目现金流的稳定性。

最后是法律风险。

PPP项目通常需要处理大量的法律文件和合同,由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可能导致项目延误和成本增加。

为应对这一风险,项目方可以在项目启动之前,邀请专业律师参与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项目方还可以购买适当的保险类别,以减轻由于法律纠纷导致的损失。

PPP项目的融资面临多种风险,但只要政府和私营部门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就能有效应对这些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政府需要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和与私营部门的良好沟通;项目方需要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并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加以考虑;双方还需要在项目融资和合同签署阶段合作,降低融资成本和法律风险。

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PPP项目能够更好地获得融资并取得成功。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V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V

V&T PPP
对PPP项目高效推进的不懈探索,加上对服务的 极端挑剔,才造就了经验丰富的V&T PPP团队。 我们从PPP项目推进的最基础出发, 尽职调查、 PPP策划、落地时间计划、PPP文件体系撰写、 PPP谈判、项目管理,经过无数次的迭代完美满 足PPP推动所需。
高 磊
律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财政厅PPP专家
高级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PPP中心专家委员
河南省财政厅PPP专家
天津市财政局PPP专家 江西省财政厅PPP专家 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PPP研究员 高磊,曾就职于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现为北京万时智慧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特聘专家、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PPP中心专家 委员、河南省财政厅PPP专家、四川省省财政厅PPP专家、江西省财政厅PPP专家、天
津市财政局PPP专家、许昌市财政局PPP专家、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人民日
报主管)研究员、北京市律师协会PPP课题组专家,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城市基础设 施及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作,曾为数十个城市的近百个BT、BOT、PPP 项目提供全过程的咨询服务,服务的领域涉及电站、公路、地铁、桥梁、体育场馆、
About V&T Law Firm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V&T Law Firm ),总部位于北京,目前律所有将近300 人,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城市设有分支机构。万商天勤PPP团队是一 个非常专业化的PPP项目策划团队,早在PPP这一概念未在全国大力推广之前, 就已经致力于为BOT、TOT等项目提供极致的咨询服务,也有着透明、开放、 提倡精细化服务的律所文化。 目前,万商天勤PPP团队在高磊律师的带领下已经或正在为数十个PPP项目提 供极致精细的服务。得益于精细化服务,万商天勤在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 正在大力推动PPP项目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为PPP项目以最快地速度稳妥落 地保驾护航。

ppp 法律意见书

ppp 法律意见书

ppp 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公司经过分析和研究后,就您咨询的问题给出以下法律意见:问题概述:您想咨询的问题涉及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您希望了解在PPP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和政策。

法律意见:1.风险分析:在PPP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主要包括政府政策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和运营风险等。

政府政策风险指政府政策变化可能导致项目效益不稳定,需要您在协议中与政府约定相应的补偿和解决方式。

资金风险指融资难度和财务风险,您需要结合项目规模、可行性研究和财务预测分析,制定融资计划和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技术风险主要涉及技术难度和技术集成问题,您需要与技术合作伙伴签订合适的技术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风险承担。

运营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合作伙伴风险和供应链风险等,您需要与运营商签订合同、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并通过风险管理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法律条款:在PPP项目中,合同起着重要的约束作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条款:- 风险分担:明确各方在项目中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制定相应的补偿和解决方式。

- 经济政策变动:约定政府经济政策变动给项目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明确政府的补偿责任。

- 履约保证:明确各方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质量、进度和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 知识产权保护:确保项目中产生的技术和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

- 争议解决: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方法,包括仲裁和诉讼等。

3.政策支持:PPP项目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财政支持等。

您需要了解PPP项目的相关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与政府进行协商,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法律意见,根据具体情况,您还需要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处理您的PPP 项目问题。

希望以上法律意见能帮助到您,如有任何更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ppp项目(特许经营)操作流程[修改版]

ppp项目(特许经营)操作流程[修改版]

第一篇:ppp项目(特许经营)操作流程ppp项目(特许经营)操作流程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发改投资【2014】2724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6月1日,六部委颁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为了便于业内业务实操(可供律师指导政府操作或社会资本客户操作),在此将特许经营权项目从启动到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归纳为7步流程,供参考。

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操作流程7步曲第1步:项目提出部门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参阅6部委《办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以下简称项目提出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议等,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参阅6部委《办法》:第十条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实施机构;(三)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四)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五)可行性分析,即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分析估算等;(六)特许经营协议框架草案及特许经营期限;(七)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八)政府承诺和保障;(九)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十)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2步:完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出具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报告(参阅6部委《办法》:第十一条项目提出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完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需要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或者开展物有所值评估的,由财政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参阅6部委《办法》:第十二条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特许经营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技术路线和工程方案的合理性,可能的融资方式、融资规模、资金成本,所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等;(二)相关领域市场发育程度,市场主体建设运营能力状况和参与意愿;(三)用户付费项目公众支付意愿和能力评估。

ppp工程全过程咨询方案

ppp工程全过程咨询方案

ppp工程全过程咨询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项目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已成为解决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要手段,并被广泛应用于公共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

PPP工程因其较强的灵活性和市场化特征,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优势,成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本咨询方案旨在为PPP工程全过程提供专业、全面的咨询服务,帮助甲方规避风险、提供优化建议、协助决策,实现PPP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目标1. 为甲方提供全过程PPP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前期尽职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合作模式选择、项目设计与实施等环节的专业意见及配套方案。

2. 为甲方规避风险、提供优化建议、协助决策,最大程度地保障PPP工程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3. 针对PPP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三、项目内容1. 前期尽职调查(1)对PPP项目的背景、相关政策、社会经济环境进行全面调研,为甲方提供客观、准确的项目立项建议。

(2)对PPP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盈利模式等进行深入分析,为甲方提供专业意见。

2. 项目可行性研究(1)从市场需求、政策环境、技术可行性等角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研究,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2)根据PPP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合作模式和推荐方案,为甲方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 合作模式选择(1)根据项目特点和社会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PPP合作模式进行评估和选择,为甲方提供专业建议。

(2)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PPP模式的尽职调查和交易结构方案,确保项目合作模式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4. 项目设计与实施(1)针对PPP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项目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实施的高效性和顺利性。

(2)对PPP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运营。

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第一部分一般性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本省律师依法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保证律师在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江苏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主体与责任】律师是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承办主体,负责具体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

律师事务所是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对本所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管理,督促本所律师依法勤勉、尽职。

律师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造成顾问单位损失的,由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赔偿责任。

各级律师协会负责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促进律师不断提升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水平。

第三条【律师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的关系】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或顾问团是政府设立的,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建,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的顾问机构。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与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顾问团)的意见不一致时,律师仅应对自己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

第四条【基本原则】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原则律师在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过程中,应始终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原则,不断推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立法、依法行政的水平,防范法律风险。

(二)独立性原则律师就政府重大决策、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行政行为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及为政府提供其他法律顾问服务时,应依法独立提出法律意见,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

(三)积极谨慎执业原则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有别于传统的法律顾问业务,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责任重大,应积极谨慎执业,除了应不断提高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水平以外,并可采取以下方式:团队化服务。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所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需要,遴选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律师组建服务团队为政府及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尽量避免采取单一律师服务方式。

ppp项目常说的spv什么鬼?不懂的话你就out啦

PPP项目常说的SPV什么鬼?不懂的话你就out啦!王勇李继忠[摘要] 现在言必称PPP,言必称项目融资、SPV(特殊项目公司)。

融资包括项目融资及SPV确是搞PPP项目的重大问题。

搞PPP可以不成立SPV?搞PPP一定或必须要成立SPV?搞PPP成立SPV有那么多好处?本文提出自己的观点供业界拍砖。

[关键词] 项目公司SPV SPC 国际惯例英国实践一、前言笔者一直关注网上有关PPP动态或文章。

有大家在文章中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方法》第十六条中提到‘在招标或谈判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而且按国际惯例,PPP 项目一般也都成立项目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载体〕”果真如此么?笔者认为,融资包括项目融资及SPV当然是进行PPP项目的重大问题。

但是搞PPP是否一定或必须要成立SPV或项目公司?或者设立项目公司就有那么多的好处吗?早在2014年11月12日,笔者就写了《SPV 虽好但不是唯一——PPP那些事之七》发在法律图书馆〔:// law-lib /lw/lw_view.asp?no=26015 已阅12809次〕,该文尝试从SPV概念并结合英国最正确实践全面完整理解SPV作为BOT/PPP模式执行机构之一且公共部门没有必要一定参加。

现在言必称PPP,专家们言必称项目融资、SPV(特殊项目公司),有点点走火入魔的感觉。

鉴于大家及从事PPP业界人士在SPV认识上的误区,有必要再聊聊SPV。

二、SPV之定义如何理解“按照国际惯例PPP项目一般是成立SPV”之“SPV”?SPV是Special Purpose Vehicle的简称,中文意思为“特殊目的载体”。

财政部印发的财金〔2014〕156号《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指出:“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财政部的“项目公司”其实是SPC。

PPP如何做到三方共赢?

55社会各界对PPP改革期望越来越高,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发复杂艰巨。

PPP如何做到三方共赢?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利润率低,社会资本投资面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

如何让PPP项目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的三方共赢?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第四批前不久,财政部副部长、PP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主持召开2017年PPP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透露,2017年第一季度仍然保持项目落地加快的良好态势,净增落地项目增长28%。

同时,制度建设、宣传培训、基金投资、基础管理等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

社会各界对PPP改革期望越来越高,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发复杂艰巨。

财政部提出,要围绕“促规范”和“防风险”的目标,继续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力争在项目落地率、民企参与率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财政部表示,PPP改革不仅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变革,也是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具有重要意坊间认为,PPP在2017年进入黄金时期。

PPP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在不少地方,PPP已成为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抓手。

PPP改革推进3年多来,取得了积极成效。

特别是2016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落地PPP项目数量和规模增多,覆盖地区及行业进一步扩大,民企参与度稳步提升,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截至2016年底,财政部PPP 综合信息平台已收录全国入库项目1.1万个,覆盖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农业、旅游、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19个主要经济社会领域,投资额达13.5万亿元。

同时,P P P 领域存在一些问题,PPP项目落地率低,落地后,由于前期准备不足,后期给项目实施留下隐患,一些地方推出的PPP□ 《民生周刊》记者 张兵义和深远影响,是财政中心工作之一。

王霁虹 石杰--环境治理企业境外发债项目法律业务浅析

环境治理企业境外发债项目法律业务浅析王霁虹石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摘要:环境治理项目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融资就成为了项目的首要问题,因境外发债的融资成本低,对于资金使用约束性小,越来越多有实力的中国环境治理企业也开始考虑将境外发债作为融资方式。

本文以境外发债的流程为主线,结合最新的相关政策法规,对该业务中的法律服务要点进行了简要分析,以与各位同仁进行分享和业务交流。

关键字:环境治理企业融资境外发债项目律师业务目前,中国的环境治理项目大多采用PPP模式进行,而环境治理企业作为社会投资人,除了承担常规的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责任外,还需承担投资及融资义务。

在PPP项目相关合同中,均有对社会投资人融资能力的要求,“融资交割”也成为了考核社会投资人融资能力甚至是否继续PPP项目合作的重要指标。

通常而言,环境治理PPP项目中,社会投资人可采用银行项目贷这一传统融资方式的是项目资本金之外的部分,而项目资本金部分(包括环境治理PPP项目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则需由作为社会投资人的环境治理公司来自行投资。

目前环境治理项目的总投资额动辄几十个亿,20%的项目资本金也要十几个亿,环境治理公司的投资压力很大,故亦考虑以融资方式予以解决。

在实践操作中,很多环境治理PPP项目的资本金通过环境治理公司与财务投资人经由基金、信托等路径以“明股实债”方式予以解决。

但该等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较银行项目贷高出很多,且因政府方大多对社会投资人的投资能力及环境治理项目PPP项目公司的稳定性有要求,无论财务投资人在设立时进入项目公司还是在项目公司设立后以增资方式进入,均需取得政府方的认可,故该等融资方式在很多项目中难以实现。

而近期,因“外保内贷”政策松动等原因,很多环境治理企业开始考虑将境外发债作为融资的另一新途径。

境外发债的融资成本不仅远低于目前的基金、信托等路径、且大多比银行项目贷的成本低,而且对于资金使用没有限制,优势较为明显,但其对于服务律师的业务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很多律师因此在承接此类业务时亦因此有所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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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PPP项目法律服务的要点与注意事项
2015年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决定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该法规被认为是PPP推进的基本法。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一、PPP项目的适用范围
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

当前,各级财政部门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律师参与PPP项目的服务阶段以及服务内容
律师为PPP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其一,为PPP项目前期筹备阶段。

其二,为PPP项目建设阶段、运营阶段、移交阶段。

每个阶段的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1、关于前期筹备阶段的主要法律服务内容。

(1)前期招商筹备阶段:该阶段可以配合政府参与PPP项目招投标工作,协助政府选择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尤其是配合政府及相关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共同探讨、设计PPP项目投融资以及PPP项目运作方式等方案,就PPP项目投融资、运作方式等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就前期招商筹备阶段涉及的其他关键问题设计可行性的方案。

(2)招商实施阶段:该阶段可以参与引进社会资本方的招商谈判、磋商工作以及针对各类法律文件进行草拟或者修改、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尤其是配合政府针对PPP特许经营协议中的关键性条款进行细化设计,对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的设计等。

(3)其他相关的前期筹备工作:该阶段主要配合政府对PPP项目公司的组建、设立等设计合法性、合理性方案,尤其是配合草拟、修改、审核相关的合同文件,并对此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

鉴于前期筹备阶段相对于建设、运营、移交阶段的服务周期较短,我们认为,此处的律师服务比较适合采用专项法律服务模式。

2、关于建设、运营、移交阶段的主要法律服务内容。

该阶段主要集中于项目融资、工程建设、政府移交资产、PPP项目运营服务、社会资本方移交项目、收入和回报、合同解除以及违约处理等一系列法律服务。

由于特许经营的建设、运营、移交期限较长且该阶段服务具有多项性、综合性等特点,我们认为,上述各阶段律师服务比较适合采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模式。

3、律师PPP项目合同服务。

PPP项目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修订工作是律师参与PPP项目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尤其是在PPP项目合同的起草设计方面,要求律师在提供服务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总则部分。

应具体包括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声明和保证、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体系构成等。

(2)合同主体。

重点明确项目合同各主体资格,并概括性地约定各主体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般包括政府主体、社会资本主体,对其主要是通过主体资格、权利界定以及义务界定等予以合理界定。

(3)合作关系。

应主要约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关系的重要事项,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排他性约定及合作的履约保证等。

(4)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重点约定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计划、投资控制、资金筹措、融资条件、投融资监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5)项目前期工作。

重点约定合作项目前期工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承担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6)工程建设。

重点约定合作项目工程建设条件,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变更管理,实际投资认定,工程验收,工程保险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7)政府移交资产。

重点约定政府向社会资本主体移交资产的准备工作、移交范围、履约标准、移交程序及违约责任等。

(8)运营和服务。

重点约定合作项目运营的外部条件、运营服务标准和要求、更新改造及追加投资、服务计量、运营期保险、政府监管、运营支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9)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

重点约定社会资本主体向政府移交项目的过渡期、移交范围和标准、移交程序、质量保证及违约责任等。

(10)收入和回报。

重点约定合作项目收入、回报模式,价格确定和调整方式,财务监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11)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重点约定不可抗力事件范围以及法律变更的处理原则。

(12)合同解除。

重点约定合同的退出机制,即明确合同解除事由、解除程序以及合同解除后的结算、项目移交等事项。

(13)违约处理。

对于合同中涉及违约的各种情形在合同中予以集中约定,并对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细化。

(14)争议解决。

重点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15)其他约定。

约定项目合同的其他未尽事项,包括:合同变更与修订、合同的转让、保密条款、信息披露、廉政和反腐、合同适用的法律、语言、货币等事项。

三、律师参与PPP项目服务的角度
作为PPP项目的专业服务律师,不能仅仅局限于为政府提供PPP专项服务或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作为PPP项目合同主体的另一方,即社会资本方同样需要专业律师的法律服务。

无论是前期参与招投标还是后期与政府合作方式的设计、项目公司的组建、设立以及投融资的进行等,尤其是如何通过设计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以期与政府达到共赢之目的,都需要专业律师提供服务。

除了此两方PPP项目合同主体,专业律师也可以为金融第三方、新组建的PPP项目公司(SPV公司)、PPP项目总承包商、分包商、运营商等不同主体提供法律服务。

四、律师服务PPP项目应注意的事项
1、参与PPP项目服务的律所应配备专业团队,包括法律专业、工程类专业人员以及相应经济类专家等。

2、要遵守保密义务,在PPP项目服务过程中,除按照与政府或社会资本方等的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外,同时必须对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
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3、要防止利益冲突义务,担任PPP项目的服务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如果同时担任合同双方或当事人双方的服务律师或者与其均有利益关系的,应依照相关律师执业避免利益冲突的规则。

4、要防止不正当的同行竞争,担任PPP项目的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来进行同行业的竞争,防止行业内部出现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以及诋毁同行的行为出现。

五、律师参与PPP项目服务的风险防范
律师在PPP项目服务中的风险主要有:
1、服务能力或责任心不到位导致政府或社会资本方等经济损失或导致其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提供的律师意见或起草修改的合同法律适用不当,导致政府或社会资本方经济损失导致其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工作方法不当导致政府或社会资本方经济损失导致其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了防止PPP项目中出现法律服务风险,我们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加强律师自身的素质建设及执业技能提升,从事PPP项目服务的律师应兼具或不断学习法律、工程、投融资等专业知识;
2、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及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3、为政府或社会资本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使责任明确到位,从而减轻及防范自身
风险;
4、对于政府或社会资本方的违法要求,律师应即时拒绝,并向政府或社会资本方阐明拒绝理由的法律依据。

其实,任何项目都是风险与机遇同在,随着PPP项目的迅速铺开,律师在PPP项目法律服务中的空间越来越大。

但鉴于PPP项目的专业性和复杂程度,此类项目对服务律师的知识和技能均是严峻考验。

期待在PPP这个富有吸引力的舞台上,律师同仁能够一起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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