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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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技术方法

审计方法是审计人员为取得审计证据而采取的一切技术手段,它包括审核法、观察法、询问法、函证法、分析性复核等。今天我将对以上审计方法一一介绍。

1.审核法

(1)一般步骤:根据审计目标和了解的情况索取文档资料;对取得文档进行审核;记录发现疑点;对问题进行分析、并进一步了解(2)适用范围:它适用于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的审计

(3)具体应用:

一、对原始凭证的审阅:看各要素(抬头、日期、品名数量等)是否齐全—注:若有缺项则可能发票业务不真实、编号是否连续—注:若编号不连续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情况、是否盖有公章、是否有经手人签字、摘要是否清楚、计算正确、有无涂改、是否有以收据代发票、是否存在过期或作废票据、经济业务是否符合被审单位情况、是否合法、是否经过审批。

二、对记账凭证的审阅:审核凭证的各要素是否齐全、编制人是否签名、编号是否连续、凭证后是否附有合法且有足够证明力的原始单据、附件张数与记录是否一致、填制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凭证借贷方是否平衡。—例如某企业为了骗取上市资格,将堆压在仓库中的产品虚

列为销售,并授意财务部门凭空填制了收款凭证,煞有其事地将几百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登记入账,借以虚增利润。

三、对会计账簿的审阅:主要审核账簿记录是否规范、业务摘要是否完备、有无刮擦涂改、启用手续交接记录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明细记录是否与凭证一致。—例如,材料明细账某账户发出栏单价原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现却按购进最高价计算,一经审阅发现,就要进一步查询,

以求了解这样做的意图。

四、对会计报表的审阅:编制是否按规定、有无签章、项目是否完整、数据是否一致、会计报表是否平衡、项目对应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如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损益表中净利润本年累计数

五、对其他资料的审阅:通过审阅被审计单位的计划预算资料、合同资料、业务规范、规章制度和其他有关资料,来进一步手机审计证据,同时验算和确认相关数据真实性、合法性,对其他书面资料的审阅重点是关注其来源是否可靠、数据计算是否正确、业务内容是否合法等。

六、不同文档之间核对:

包括:证证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账表核对、表表核对。审计人员对存在勾稽关系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和其他书面资料之间的有关数据进行交叉对照,以检查他们是否一致。

2.观察法:是审计人员实地查看被审单位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业

务活动及内控执行一种审计方法。

(1)一般步骤:确定观察目的和对象、查阅资料背景、确定时间要点、实地观察记录、核对确认

(2)适用范围:在审计计划阶段:了解被审单位环境、对所了解的信息进行直观确认;在审计实施阶段:对实物和有形资产进行观察、获得资产存在性完整性或资产价值方面的直观印象

(3)具体应用:现结合审计实践,归纳出审计中的观察“四法”。

一是“障眼”观察法。即审计人员在观察前,不打招呼、不告知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意图,按照掌握的线索和发现的疑点,找个“空隙”,采取“随便走走,转转”形式,寻找观察目标,并及时编制观察记录,

注明观察事项、内容和结果等,以获取有力的证据。通常“障眼”法是在被审计单位不积极配合或审计机关配合纪委查处案件时使用,在实际运用时往往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是“定序”观察法。即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观察。或由上到下,或由近及远,或由点到面,或由外到里,“定序”观察易把握,是审计人员最常用的观察取证的方法之一。观察时,应细致认真,如清点固定资产时,应看清楚型号、数量、运行状况,是否与报送的盘点账册相符。

三是“寻根”观察法。即对被观察对象,从头至尾,追根寻源,以获取有效的证据。此法在实际运用中,往往与询问取证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审计人员可以一边观察、一边询问,并同到现场的被审计单位分管人员或具体承办人员,弄清相关事项的过去与现在,变化的前因后果。采用“寻根”观察法,有时需要反复多次,才能“寻”出需要取证的“根”。

四是“比较”观察法。即将现场观察到的实际状况、清点的数据与观察前查阅的相关资料、报表数据进行对比或“联想”,对观察事项做纵向和横向比较,以收集有力的证据。运用“比较”观察法,除重视现场观察外,还应把功夫下在观察前的准备工作上。要求在观察前,应熟悉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了解被观察对象的过去历史,掌握同行业的参照平均指数,使其成为观察取证时,提供依据和分析判断的参照物,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观察时心中有数。

3.询问法:是审计人员与有关人员面对面交谈以了解有关情况收集证据的一种方法。有关人员可能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员工、财务人员等也可能是被审单位业务往来单位人员及客户。

(1)一般步骤:确定询问目的、确定询问对象、查阅资料了解背景、确定要点与询问提纲、约定时间地点、面谈记录、对面谈内容进行评

(2)适用范围:在审计计划阶段:为了解被审单位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在审计实施阶段:为收集充分审计证据、为审计结论服务;在报告阶段:为与被审单位沟通有关情况、对报告内容达成共识。

(3)具体应用:采取询问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是审计执法中常用的方法。在审计实践中,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用询问方法。

一是开门见山法。审计人员直接向对方询问需要了解和核实的问题,要求对方直接给予说明。这种方法,适用于感觉起来为人诚实、性格直爽的调查对象;也适合业务素质不高以及与调查事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调查对象。

二是矛盾突破法。抓住被调查对象所提供的资料、证言、证据之间的相互矛盾之处,出其不意地用其矛攻其盾,在对方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很可能会问出真情。此方法适合于账、证、物之间有不相符且有不真实之嫌者。

三是论据突破法。利用已掌握的部分证言、证据做伏笔,避实就虚,虚实结合,围绕某一方向与对方进行交谈,待对方露出破绽时,再用所掌握的证据进行反驳,使对方不得不在证据面前承认相关事实。此法适用于审计人员已掌握部分证据,但对方隐瞒事实、避重就轻或百般狡辩时。

四是宣传教育法。利用政策攻心、案例教育等手段,向对方反复讲明政策和法规规定,分析违纪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以及应承担的责任,攻克对方的心理防线,使对方放弃侥幸心理,承认事实,接受处理。此法适用于调查对象对所查出的问题拒不承认,存在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者。

五是突击检查法。对某些问题,当调查陷入僵局,或者对方提出新的情况、新的线索时,审计人员可将计就计提出或采取突击查账、盘点现金和清点测算实物等,进行现场核实,攻其不备。同时,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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