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管理规章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3.资料管理:主要设备有设备卡、运行系统图;设备运行有记录;设备检修有记录和实验报告。
4.4.安全操作规定
4.4.1.操作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神智清楚;
标准管理程序
部门:
主题:电器管理
编号:
共2页 第2 页
4.4.2.上班工作前,应在有电的线路上验明自己所用的电笔是否正常、完好。
4.4.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服应为长袖、长裤)、绝缘鞋,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
4.1.5配电室应达到防水、防雨雪、防小动物等三防要求。
4.1.6总负荷开关与路桥总负荷开关之间应装有防止误操作的连锁装置;自动保护装置状态正常,信号灵敏度正确,动作可靠。设备运行各项技术参数(电压、电流、温度、声音)在允许的范围内。高压设备由遮网,操作开关有铭牌。
4.2.设备维护:室内清洁,通道畅通,通风良好,照明完好,用具材料放置整齐。设备清洁,油漆铭牌完整无缺。安全设施、保安用具和备件完好。母排、闸刀连接处无松动、发热等现象,油漆无变色现象。
4.1.2除供电单位、本厂电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厂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配电室的,需经过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有电工陪同,方可入内。
4.1.3建立变配电室巡查制度,由电工每日巡查不少于四次,检查供电设备状态是否正常;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并记录各仪表指示。
4.1.4变压器及高压配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耐压试验。
标准管理程序
部门:
主题:电器管理
பைடு நூலகம்编号:
共2页 第1页
起草人:
部门审核:
QA审核:
批准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新订:
变更原因:
生效日期:
变更:
1.目的:规范公司电器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电器
3.责任:电器设备管理人员及电工对实施本规程负责。
4.程序:
4.1.电器管理制度
4.1.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方可进行高压操作;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倒闸操作规程;熟练规范使用安全用具。
4.4.4.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急救知识。
4.4.5.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操作,必须带电操作时,应由专人监护,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4.4.6.接电源线时,应先接中性线,后接火线,切断电源时先切断火线,后切断中性线。
4.4.7.线路通电时,应先合刀闸,后合开关,切断线路电源时应先拉开关,后拉刀闸。
4.4.8.导线、熔丝、熔件及线路开关等电器元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放大或改小。
4.4.9.电器设备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根据系统而定),并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4.4.10.遇有总电门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未查明原因前只能重合一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