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煤矿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小型电器的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
二、定义1. 小型电器:指在煤矿内使用的各种手提式、便携式、台式等电器设备,如电钻、电锤、电剪等。
2. 管理人员:指负责煤矿小型电器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工作的相关人员。
3. 使用单位:指在煤矿内使用小型电器设备的各个部门、班组等。
三、采购管理1. 拟购买小型电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提供采购申请,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
2. 采购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注重设备的性能、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3. 采购时应与供应商签订正规的合同,并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四、使用管理1. 使用人员在使用小型电器设备前,应仔细阅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并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 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进行违规使用或超负荷使用。
3. 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4. 使用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或工作区域时,应关闭设备电源,并妥善保管设备,严禁私自带出或借给他人使用。
五、维修管理1. 设备维修应由专职人员或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
2. 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时,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使用合适的维修工具、器材。
3. 维修人员在维修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维修人员应及时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并及时报备管理人员。
六、报废管理1. 设备达到报废年限或出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并填写相应的报废申请。
2. 报废设备应进行安全处理,包括拆除电源线、标注报废标识等,并告知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记录。
3. 报废设备的电池或电源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进行专门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乱倒。
七、安全教育1.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小型电器安全使用培训,确保使用人员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办法。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电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使用小型电器的人员。
第三条小型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风扇、电热水壶、电吹风、电熨斗等。
第四条小型电器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执行。
第五条所有小型电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相关证书和合格证明齐全。
第六条所有小型电器的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或改动。
第七条使用小型电器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使用方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人员在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道畅通,避免堆放杂物。
第九条若发现小型电器存在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的内容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应重新通知并培训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十二条小型电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小型电器必须保证电源线不暴露,不破损,不扭曲。
第十四条小型电器必须有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五条小型电器必须保证接地良好,不得存在漏电问题。
第十六条小型电器使用的插座必须符合国家电源插座标准,不得私拉乱接。
第十七条小型电器不得长时间连续工作,必须间断休息,以防过热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安装和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九条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电源标准供电,禁止私拉乱接。
第二十条小型电器在不使用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并拔掉插头。
第二十一条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禁止水浸、封阻和暴露在高温环境。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二十二条部门或个人需用到小型电器时,必须填写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部门或个人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禁止强行启动或超负荷使用。
第二十五条人员在使用小型电器时必须注意防范火灾、漏电、触电等安全事故。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范本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范本《小型电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小型电器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二条小型电器指使用交流电源或直流电源的功率在500瓦以下的家用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风扇、电吹风、电热水壶、电熨斗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小型电器的各主体。
第四条生产、经营、销售小型电器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经营、销售活动。
第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小型电器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销售发票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小型电器的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生产线,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生产车间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
第八条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可靠性。
第九条生产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经营小型电器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并定期进行相关资质的审核和更新。
第十二条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消防设施齐全,保证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
第十三条经营企事业单位应当对销售的小型电器进行质量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经营企事业单位应当明码标价,在产品附近显著位置明示产品信息、质量标准、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经营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提供消费者维权咨询和解决问题的渠道。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六条消费者在购买小型电器时,有权检查产品的合格证明和质量标准,要求销售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消费者在使用小型电器时,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概述五小电器是指电风扇、微波炉、烤箱、电饭煲和电热水壶等小型家用电器,由于其日常使用频率较高,使用不当可能会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带来威胁,因此需要制定管理制度以规范使用。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家庭等组织机构内的五小电器的使用管理。
管理要求购买1.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有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标准的五小电器,并保存购买发票或证明。
2.购买的五小电器应符合使用环境和用途,不可过度使用或超出规定使用范围。
安装和使用1.应安装在平稳、干燥、通风良好的位置,远离易燃和易爆物品。
2.操作前应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
3.使用时应注意电源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并避免电源供应线受损或损坏。
4.注意检查五小电器是否损坏,如有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修。
5.离开使用场所前应停止五小电器的使用,并断开电源。
6.长时间不使用时应断开电源,避免长时间待机。
日常维护1.定期进行清洁和卫生消毒处理,避免积尘、水垢和杂质等影响五小电器的正常使用。
2.在处理食品时应注意防止残留物附着在五小电器上。
3.不得私自拆卸五小电器的外壳或内部零部件,如需更换或修理应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存放1.存放时应安置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避免在密闭空间内存放。
2.五小电器不应堆放,并防止物品碰撞或挤压造成损坏。
废弃处理1.五小电器寿命结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扔弃。
2.废弃前应将五小电器的电源线切断,并将其放入专门的废弃物箱中或交由指定机构处理。
监督检查1.单位、家庭等组织机构应定期开展五小电器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
2.对于存在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的五小电器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处理。
3.对于违反管理要求情况的人员应进行责任追究。
总则本制度是规范五小电器管理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单位、家庭等组织机构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管理要求,确保五小电器的安全有效使用。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前言五小电器,是指家庭中常见的电扇、电暖器、电热水壶、电动牙刷、电吹风等小型电器。
这些电器在生活中使用频率较高,但若管理不当,不仅会影响使用寿命和效果,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一套五小电器的管理制度,既便于生活中合理使用,也能起到提高安全性的作用。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内容1.更换周期每种五小电器都有其使用寿命和更换周期,为了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效果以及防止出现安全问题,建议按照以下周期进行更换:•电扇:每1-2年更换•电暖器:每2-3年更换•电热水壶:每1年更换•电动牙刷:每3个月-半年更换刷头•电吹风:每2-3年更换2.日常使用(1)开关操作:在插上电源后,应该首先打开电器开关,使用完毕后,应第一时间关闭开关,切勿让电器一直开启。
(2)运行时间限制:在使用五小电器时,应注意不要长时间使用,一般来说,最长不能超过2小时。
(3)使用环境:五小电器往往是放置在卧室、客厅或洗手间等家居随意摆放的地方,应尽量避免在潮湿或水滴易飞溅的地方使用,如浴室等。
(4)拔掉电源:在不使用电器的时候,应拔掉电源插头,防止电器短路或者其他危险因素。
3.检查维护定期检查是保证五小电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可以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维护。
具体如下:(1)外观检查: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碰撞或者刮擦,这需要我们在日常使用中及时检查它们的表面和外观是否存在破损。
(2)线路检查:用的长了,电源线损坏比较容易出现,这时候需要检查对应的电源线,看看是否存在磨损,如果破损的话,需要及时更换。
(3)清洗与消毒:五小电器在日常使用中会累积较多灰尘等杂质,如果不及时清洗、消毒,会影响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所以,在定期检查的过程中,可以同时对五小电器进行清洗和消毒。
4.存放方式由于五小电器都是小容量的家用电器,存储的时候尽量要注意以下几点:(1)放置方向:除电扇外的五小电器最好是竖着放置,可以保护机身和线路,延长使用寿命。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模版

小型电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电器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范围内销售、使用的小型电器的管理。
第三条小型电器指在家庭、办公、公共场所中使用的各类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风扇、电热水壶、电动剃须刀等。
第四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电器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销售管理第五条从事小型电器销售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关资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销售活动。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确保销售的小型电器产品具备合法合规的证件和标识,将产品信息向消费者公示。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小型电器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安装、维修等服务。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对消费者提出的咨询和投诉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使用小型电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并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小型电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设备结构、线路接线,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插座和电源。
第十二条使用小型电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小型电器使用过程中,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用电安全意识,防止电器过载、短路等情况发生。
第十四条使用小型电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安排各类电器设备的用电时间,降低火灾和电器故障的风险。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电器销售、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发现销售、使用不合格小型电器的,相关部门应当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收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小型电器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产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
第十八条联合社会各界,加强小型电器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范文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小型电器是现代办公和家庭生活中常见的设备,其正常使用对于提高工作和生活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使用不当或者管理缺失可能会导致小型电器的故障、失效甚至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小型电器的正常运行,提高使用效能,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管理责任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与宣传工作。
2.部门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小型电器管理制度,对部门内的小型电器进行规范使用和管理。
3.每位员工都应当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小型电器,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小型电器带离办公场所或借给他人使用。
三、购置和领用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制定小型电器购置计划,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2.小型电器的领用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领用的小型电器必须附带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并按照规定的使用条件进行使用。
四、使用和保养1.小型电器的使用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不得擅自改动或拆解。
2.在使用小型电器时,应当保持干燥,避免受潮或进水。
3.使用完小型电器后,应当及时关闭电源,并保持整洁。
4.小型电器遇到故障或者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5.定期对小型电器进行保养,如清洁灰尘、更换电池等,以保证其长期使用效果。
五、存放和运输1.小型电器在存放时应当放置在指定的位置,防止受潮、挤压和摔落。
2.小型电器的运输应当轻拿轻放,避免碰撞和摔落。
六、报废和更新1.小型电器达到使用寿命或者出现严重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废,不得私自修理或继续使用。
2.报废的小型电器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安全注意事项1.不得将小型电器放置在易燃、易爆或者高温的场所。
2.不得将小型电器与液体接触,以免引起短路或电器损坏。
3.不得将小型电器用于非正常用途,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4.发现小型电器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用,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员工使用小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防止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小电器,是指功率在2000瓦以下,体积较小,便于携带的电器产品,如电热水壶、电风扇、充电器、小型取暖器等。
第二章使用规定第四条员工使用小电器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前,员工应了解小电器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正确操作。
2. 小电器应由公司统一购买,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带入公司使用。
3. 使用小电器时,应确保电源线、插头、插座等完好无损,避免因线路老化、破损等原因引发事故。
4. 使用小电器时,应避免在潮湿、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中操作。
5. 使用电热水壶等需要加水的小电器时,应确保水壶内水量适中,避免水溢出引发事故。
6. 使用电风扇等有旋转部件的小电器时,应注意避免衣物、头发等缠绕在旋转部件上。
7. 使用充电器等小型电器时,应避免长时间充电,防止电池过热、膨胀等。
8.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电源,拔掉插头,并将小电器放置在安全位置。
第三章维护与检查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使用的小电器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第十条员工发现小电器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小电器使用档案,记录小电器的购买、使用、维护等情况。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安全环境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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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全矿所有的小型防爆电器设备(三通、四通接线盒、打点器、按钮、电铃等)统一由机电运输部负责管理负责维修和保管。
2、机电运输部要设专人负责各类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的编号、建帐、立卡、发放、回收、检查、考核等工作。
3、机电运输部每月要根据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的状况给机电队下达检修计划,机电队依照计划认真进行检修,对检修前后的小型防爆设备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月底由机电运输部负责落实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按计划少修一台件罚机修厂20元),并按要求填报小型防爆电器设备检修完成状况表及考核表。
4、生产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设备均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
经审批后到物资部领取,新出库的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由机电运输部验收、编号、建帐、立卡后方可入井使用。
凡属更换的小型防爆电器设备,机电运输部必须给领用单位下达交旧明细,领用单位必须按明细如期将旧件交机电运输部验收,如有损坏或拆卸旧零配件时,机电运输部可按丢失配件或损坏程度进行考核。
5、新安装所需的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由安装单位提出计划,机电运输部根据检修及库存情况给予解决。
需进购新件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按第四条规定领取。
随设备配套进货的小型防爆电器设备,使用或安装单位必须通知机电运输部进行验收、编号、立卡、凡私自使用未经编号、无帐卡的小型防爆电器设备,每查出一件次罚使用单位30元。
6、机电运输部每月对各使用单位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核对清查,如有丢失、损坏、报废,则按原价50~100%进行罚款。
(机电运输部要对各单位原有的小型防爆电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登记、建帐)。
7、各单位在使用小型防爆电器时,吊挂要整齐可靠,电缆接线盒在巷道中应两端吊挂,不准靠电缆支持重量,两端0.5m内不得有弯。
信号打点器、控制按钮数量在两台件以上时,必须集中在控制盘上。
单一的打点器或按钮必须可靠的固定在巷道帮上,不得少于两个固定受力点,严禁将其落地,否则按违章处罚,防爆性能和完好状况,由机电运输部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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