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申报、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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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申报、审批程序

救助对象的申报程序包括:申请、核实、公示、审批、救助金发放和建档等程序。

1、申请。申请人首先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2、核实。基层工会或县给工会接到职工申请后,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查对相关证明材料。

3、公示。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本单位和居住社区同时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按工会隶属关系上报审批。

4、送审。每月中旬,基层工会或县级工会按照相关规定和救助额度确定送审材料的份数(含各类证明材料和《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救助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一式2份;5000元及以上的一式3份;30000元以上的一式4份,分别由基层工会和县市省总工会审核留存。

5、审批。救助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县市区工会审批备案,5000元至30000元的由市总审批备案。如遇特殊情况,30000元以上的由省总工会审批。县市区工会和市总工会对上报的材料经标准的,要在1个月内审批并及时通

告审批情况。

6、救助金的领取。按照救助金额和审批权限组织救助金的领取发放,以基层工会和县级工会为主。

领取救助金时,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属县级工会领取;本人不能领取的,由其代理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双方关系、加盖单位工会公章代为领取。

7、建档。按照“谁帮扶,谁建档”的原则,各级工会要对救助对象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是特困职工的要及时将救助信息录入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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