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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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使公司的计量器具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杜绝不合格、失效的计量器具继续使用,为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依据,促使领用人维护、保管好计量器具。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管理。计量器具中属于固定资产的,参照《生产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2.职责

2.1品保部负责计量器具的申购审核、采购、入库、检定、验收、录入、编码和管理。

2.2 相关部门根据产品实现过程的需要,提出申购、领用,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2.3财会部负责赔偿金额的扣款,及对报废品的清账工作。

3.计量器具的申购、领用、流转、降级、报废核准

3.1公司的计量器具实行二级管理方法,即常用计量器具归私人保管,公用计量器具归分厂仓库保管,借用后应立即归还分厂仓库,仓管员应检查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

3.2 新增或补添的自制或外购计量器具,应根据生产、工艺部门的实际需要,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向计量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计量器具申购验收单》经品保部经理审核,报副总裁批准后,由计量管理员采

购。

3.3部门计量器具的发放、领用须由领用者填写《领料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总价超200以上计量器具须经副总裁批准,计量管理员确认,并由计量管理员编号、登记后发放。

3.4经检定,无修复价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填写报废单,品保部经理审核,副总裁批准,并收回实物,作出报废标志,将注明有报废原因的报废单附后通知材料库、财会清账,将该器具从有关账中注销,今后修理有一定利用价值的,经计量管理员同意,可以降低精度,作降级处理。

4.计量器具的入库检定

4.1外观或自制的计量器具在入库前,均应由品保部计量管理员进行质量验收。

4.2外购的计量器具在交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时,应随带有关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合格证、装箱清单等)。

4.3计量器具经检定后,由由计量管理员签上验收结论,合格的由器具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通知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4.4材料库存放的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发放检定,经检验合格后,统一编号、入册、建档,再发往各分厂或部门。

5.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5.1本公司使用的计量器具均应由品保部计量管理员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须由计量管理员按时进行周期送检,取得合格证后,填入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实施表》内。

5.2按《周期检定计划表》由计量管理员向器具使用部门和个人发出周期检定通知书,各部门和个人接到通知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计量器具上交计量管理员。

5.3使用部门或个人,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到期前十天或在使用中对计量器具的准确性有怀疑时,可送计量管理员处,由计量管理员安排检定。到期不送检或超期使用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赔偿制度》有关条款执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负责。

5.4《经检定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办理报废手续,作为领用新计量器具的凭证。

5.5使用部门或个人应确保检定合格证的整洁、完整。

6.自制计量器具的管理

6.1自制计量器具由品保部登记造册,并由计量管理员根据技术要求及使用场地的不同,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进行周期检定和校准,保证自制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

6.2周期检定和校准工作由计量管理员进行,所有校准的仪器必须是经上级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检定合格者贴上“合格证”,超差严重或检定不合格的贴上“停用证”,由计量管理员进行修理或报废处理。

6.3当计量器具经过搬迁或其他原因,使用部门对其计量产生怀疑时,通知计量管理员,并对计量器具进行重新校准、检定。

6.4计量管理员应认真填写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记录,记录应清晰、可靠并保存完好。

7.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

7.1安装使用计量器具需按使用说明书及随机工艺文件要求进行。试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及操作规程,应仔细检查器具的档位、开关、插孔与实际测试功能是否一致。使用时,应先检查各部位是否有损坏或失准情况,发现失准或损坏应及时通知计量部门送检或检修,不用时应擦洗干净,放入盒内,严禁“野蛮”使用。

7.2除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器具外,使用通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注意远离热源和强磁场。不准用量具测量有磁性、腐蚀液体的工件,被测量工件的表面应擦洗干净,严禁用精密仪器测量粗糙工件。

7.3使用量具时,测量面与被测量工件保密应缓慢接触,不应有冲击现象,以确保计量值的准确一致,延长器具的寿命。

7.4严禁把计量器具当卡板和划线工具、钩铁屑工具使用,严禁投掷计量器具和用计量器具在工件上敲打。

7.5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不能乱碰乱放。用后应放入专用盒中保存,不能和其它量具工具混放,避免阳光的直接曝晒,尽量放置在阴凉干净的场所。

7.6贵重仪器除操作员外,其他人不能任意操作,以免损坏。

7.7计量器具使用者应虚心接受计量管理员的检查和指导。

7.8本公司使用的计量器具,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借时,提出申请,需经品保部经理同意,贵重计量器具须经副总经理批准,使用后送交计量部门检查,验收返库。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计量固定资产管理

8.1对于价值2000元以上或者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长、体积大的计量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生产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8.2依《生产设备管理办法》计量管理员会同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计量器具验收,填写《设备购置验收单》,说明书存入档案室,环境因素未识别的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并由品保部经理确认签名。验收合格后,由计量管理员录入管理软件有关资料。最终结论由主管部门经理凭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生成的固定资产卡片打印件及其它验收资料,在验收单上确然。

8.3依据《资产编码规则办法》,分别对电池检测归类,计量器具类逐一进行编码,并对应粘贴。

8.4维修费用大于1000元以上的,列入计量固定资产修理记录,费用录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增加固定资产值。

9.计量器具的遗失、损坏、赔偿

9.1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因保管不妥,使用不当或其它非正常原因致使计量器具遗失或损坏的,责任者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可修理的赔偿费用,经修理不合格的幅度按附表规定的幅度进行赔偿。

9.2对计量器具到期不送检或超期使用计量器具的使用部门或个人,罚款50元。不能提交计量器具的,按遗失赔偿。

9.3凡遗失、损失计量器具应由当事者填写《报损单》,经所在部门核实后报计量管理员,按附表规定的幅度进行赔偿,品保部经理审核,副总裁批准。

9.4向材料库临时借用的量具,用后应及时归还,特殊情况应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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