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从培训到培育的思考 杨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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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从培训到培育的思考

象山县成人教育中心杨存国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代农业是我国发展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发展现代农业需要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农民,为此,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指出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现代农业不仅需要经济和科技的强力支撑,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农业从业人员。所以,实现新型职业农民从培训到培育的跨越是历史的要求。但我国新型农民培育都还处于起始阶段。本文根据当前我国农村劳动者素质的现状,结合象山县的实际,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和培育提出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现代农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陌生”,留守农业人群呈现出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然而,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

“职业农民”的内涵较早是由美国学者提出的。美国人类学家Ericr.Wolf 对其进行了明确定义。在他看来,职业农民(Farmer)有别于传统农民(Peasantry)主要追求维持生计的农业生产目标,而且充分地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我国学者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职业农民也作了定义。朱启臻研究提出,职业农民除了符合农民的一般条件,还必须具备市场主体性、高度的稳定性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现代观念等三个条件。而刘丽华则认为,职业农民必须具有自主性、开放性、约束性三个特征。陈池波认为,职业农民从本质上讲,是要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并具有从事该职业所需的素质、知识、技能和经验等一系列条件,而且充分和市场对接,进行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的专业农民。综上所述,我国目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归纳为:

1.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

2.全职务农,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

3.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

4.具有“能创业”的特点。

5.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具有较高收入。

6.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

新型职业农民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1.生产型职业农民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有较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直接从事园艺、鲜活食品、经济作物、创汇农业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业生产的群体。

2.服务型职业农民掌握一定农业服务技能,并服务于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群体。

3.经营型职业农民有资金或技术,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有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的群体。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义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陌生”,在农业一线从事耕作的农民几乎由老人承担。据农业研究部门对部分省份的抽样调查,农业劳动力的平均年龄达到57岁,许多村民说,村里能跑会跳的都出去打工了。

与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有知识,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而且因为具有规模经营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优势,以及由此带来的较好经营效益,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而传统农民由于种地规模狭小以及缺乏专业技能等“短腿”,不得不通过打工等其他手段来补充收益,抛荒撂地现象时有发生,其实是一种“兼职农民”。因此,随着新型职业农民的逐渐推广普及,将有效缓解并最终解决“明天谁来种地”的难题。

更为重要的是,新型职业农民“懂科技,会经营”的特点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也更利于耕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一句话,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伴随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是

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基础性战略任务。确保培育新型农民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才能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未来。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夺取农业好收成,促进农民较快增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三、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

1.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各试点县(象山县16年被列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业劳动力状况,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对象,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坚持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或实施农科职业教育,不能代之以一般的普及性培训或简单的“一事一训”。要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的学习规律,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灵活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要围绕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考核评价办法。要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各地要着眼帮助新型职业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明确经常性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培训机构、经费投入和保障措施,建立与干部继续教育、工人岗位培训相类似的新型职业农民全员经常性培训制度。

2.探索农业后继者培养途径。

在做好对现有务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还要以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开展农业后继者培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的“农二代”,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各试点县要把回乡务农创业的大学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作为当前农业后继者培养重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

3.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切实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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