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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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

省安监局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适用本《细则》:(一)生产的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二)生产化学品过程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建设项目;(三)经营(含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建设项目;(四)生产性自用危险化学品且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细则》:(一)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二)危险化学品勘探、开采及其辅助储存建设项目;(三)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建设项目;(四)城镇燃气辅助储存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是指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细则》分级负责实施。

未经安全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中央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除外);(二)省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三)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四)跨地级以上市的;(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的。

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一)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省安全监管局委托的。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代码的编码原则和结构 (1)3.1编制原则 (1)3.2编码方法 (2)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代码的编制、信息处理和交换,作为进行信息系统设计与建设的技术依据之一。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7027 标准化工作导则信息分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3代码的编码原则和结构3.1 编制原则本文件用14位字符分为三段,表示全国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机构,代码组成规则如下:14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单位机构代码到11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单位到14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单位下设一级单位8位,各级部门机构代码第一段:类别标识符,用2位数字表示,01表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02表示安委会成员单位部门;03表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04表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05表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

第二段:各级部门机构代码,用6位数字表示表示县级(含)以上安全监管机关机构代码,有行政区划代码的则采用GB/T 2260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表示,其他不能用行政区划代码表示的用规定的编码表示。

第三段:各级部门机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以及派出单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代码,用6位数字表示,其中1~3位表示各级部门机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单位,4~6位表示各级部门机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单位的下设一级单位。

3.2编码方法3.2.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构编码方法第一段:01第二段:(3~8位)010000第三段第一层:(9~11位)表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001~199表示内设机构,200~299表示直属单位。

安监总局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97号《关于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局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97号《关于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9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使用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安监〔2012〕73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作业场所的界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指使用纳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其作业场所的界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根据《条例》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遵循有关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因此,对于违反《条例》
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处罚。

三、关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有关适用标准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监测、监控、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时,应当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等有关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等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等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等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安监[2007]24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东省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4.30
【实施日期】2007.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广播电影电
视局、广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粤安监[2007]2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总工会、团委,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07〕7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今年是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重大而深远。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9.18•【字号】粤安监函〔2015〕293号•【施行日期】2015.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安监函〔2015〕293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5〕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快事故结案工作并按照《通知》规定的备案范围及内容,于9月25日前将2015年以来发生且《通知》印发前(9月15日前)已批复结案的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备案材料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安全监管局。

今后,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结案的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备案材料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安全监管局。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事故备案工作联系人,并于9月21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三、对已提交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备案材料的,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与省安全监管局沟通、确认,避免重复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廖琦,************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邮编:510060)电子邮箱:**************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9月18日。

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

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

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建安字[2007]6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7.07.27【实施日期】2007.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字[2007]66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7月3日联合发出了《关于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倒塌事故的通报》(建质[2007]168号,以下简称《通报》)。

为严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近年来,建筑起重机械(本通知中的建筑起重机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外用电梯、龙门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在我省时有发生,如2005年1月,广州大学城1台塔吊在拆卸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4人死亡;2006年1月,惠州市1台塔吊在顶升过程中发生套架错位倾斜,导致前后臂断裂,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2006年2月,深圳市1台塔吊在拆卸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2007年3月,揭阳市1台施工外用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轿厢坠落,造成2人死亡;2007年5月,广州市1台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结构部件断裂、塔顶倾斜事故,幸未造成人员伤亡;2007年7月20日,珠海市1台塔吊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2人死亡。

此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也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多发、易发部位,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也给各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严重压力。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安全生产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1、安监局焊工证查询系统如何登陆?现在焊工证一般查询,可以上焊工证盖章的安监局上查。

或者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上查。

2、广州特种作业操作证哪里查询请登录“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在线办事”->“查询服务”如果你持有的是非广州市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将无法查询。

查询系统的数据只含广州市安监局已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

3、安监局电工证查询系统登录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进入特种安全证书查询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或者证件号两个信息就可以查询真伪。

注:查询时间是拿到特种作业操作证次月10日以后查询。

拓展资料:1、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

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前身是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的地区设办事机构)。

2、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是电工证中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种类:电工(俗称操作证、上岗证),分类:高压运行维护作业、高压安装修造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安装、维修、发电、配电。

国家规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用相当于上岗证,主要证明持证人具有电工安全操作的知识和能力。

自2010年后,老版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样本改用二代身份证似的IC卡类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样本,复审为三年一审,到期后必须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6年换一次证。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证查询1、百度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找到官网后点击打开该网站。

知2、打开该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菜单栏的服务,单击查询服回务。

3、页面跳转进入查询服务界面以后,点击特种答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按钮。

35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发文字号:粤安监〔2012〕35号颁布部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颁布日期:2012-03-06生效日期:2012-04-06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

第五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征集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7〕9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征集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正文:----------------------------------------------------------------------------------------------------------------------------------------------------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征集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7〕9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安全(含职业健康)技术装备,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函〔2017〕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面向全省征集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的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应属《通知》规定的范围。

二、在线申报。

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规划科技”子站下“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申报平台),在线注册、填写申报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省安全监管局。

三、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提供5份全套申报材料(需由平台生成导出,格式见《通知》附件1、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

四、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在线申报,于6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管一处。

联系人:苏旺胜;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20日——结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晓

广东省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1月25日,省安全监管局黄晓涛副局长在广州市主持召开了广东省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会议,省财政厅派员到会就闭库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资金安全提出工作要求,省国资委派员到会就省属企业闭库治理项目管理进行工作部署。

会议听取了尾矿库闭库治理责任单位的工作汇报,学习了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的一系列文件,对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120号,以下简称财企〔2009〕120号文)和省安全监管局、财政厅〘广东省实施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和补助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粤安监〔2010〕349号,以下简称粤安监〔2010〕349号文)精神,保证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项目有效实施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纪要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尾矿库安全工作;省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决策和部署。

2009年6月省政府林英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贯彻落实黄华华省长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对全省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2009年7月,财企〔2009〕120号文下发后,省安全监管局、财政厅、环保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向中央争取到10座尾矿库的财政补助资金9997万元,为治理我省尾矿库安全隐患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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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7.7建设项目性质、任务及范围
建设项目性质,是指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
2.3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的产品方案和设计规模,主要技术方案及生产工 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选址,项目用地,厂区总平面布置及 功能分区、建设场地周边情况; f-.)建设项目主要原料、辅助料的品种、数量与来源,主要产 品、副产品品种与数量; (4)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如土建、供排水、污水处理、供配
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四〔 2015) 71 号)
广东
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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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
作为审查申请材料提交约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请按 照本《编写提纲》要求修改和芜善。
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有关企业及从事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的设计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电话:010一 64463229),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2.4改、扩建项目利用原有设施的情况
(1)简述原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辅助设 备和主要安全装置及总平面布置、运输等情况; (2)简要说明利用原有场地、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的情况, 并对其是否满足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要求进行分析说明; (3)原有安全设备设施的利用与衔接情况: 3.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 境安全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以及安全预评价的结果,对建设项目 的主要物料、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及平面布置、建筑及场地布置、自 然环境及周边环境等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危险、有害程度进行 分析。
(1)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包括自然环境 状况(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及自然灾害(如滑坡、
泥石流、地震、雷电、寒冻、洪水、暑热、大风、大雨、雪灾等)对本建 设项目可能造成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有害程度; (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公共设施、工业设施、交通设施等) 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_面的相互影响;是否寿在可能 对本项目造成重大危害的危险源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
安监总管四〔 2015] 71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规
定,进一步规范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 号),制定了<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以下简 称《编写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编写提纲》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设计的编制,《金属冶炼目录》另行发布‘:已经编制但尚未
3 .2
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及平面布置矛情况分析
分析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
程度,包括设备设施操作、控制以及检维修、特种作业等过程中存 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列出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及存在的部位。
通过平面布置示意图,标明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主要设备设施的
安全间距和预留检修场地的情况: (1)主体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分析; (2)辅助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有署因素及危害程度分析,及 发生异常情况时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危署程度分析。
1.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或相关的合法性证明 1.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完报告、设计任务书子 1.3国家、,也方政府、行业有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1.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1.5初步设计、其他设计依据及有关说明文件等
7建设项目概述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直驻粤有关单位,省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四〔 2015) 71 号,以下简称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
-J-
电、供汽、供气、供冷、消防、防雷、采暖通风、通信、仓库、堆场、厂内 运输等工程,特别是涉及到项目安全保障的工程)的能力及来源; (5)建设项目厂内外运输方式及运输量; (())建设项目总投资一与注要技一术经济指标;
(7)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的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施工队伍要
求等; (8)建设项目其他特殊要求。
品的企业、设施等。建设项目自身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企业、
居民区造成的伤害,安全}、司距及风向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斗建筑及场地布置
41场地布置与运输
(1)保证人流、物流安全的功能分区,生产工艺布置、车间布置 及操作室的布置,厂区、厂房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及道路、管网与建(构)筑物等之间的安全距离;运输 装卸、道路设计等安全措施; (3)动力设施(如变配电站、锅炉房、压缩空气站等)的分布及
3.1主要物料危险、有害因素、有害程度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贮存的主要原材料、燃料、 辅助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其种类、数量及其在储运过程
-4一一
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有害程度如高温熔融、易燃易 爆、有毒有害、腐蚀、压缩、放射性等物质并明确其危险、有害因 素的类别及生产、贮存、输送、使用的部位、:
_).3
建筑及场地布置等情况分析
(1)总平面布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厂内运输(铁路、道路、管线、通廊等)存在的危险因素
端、声斤.
(3)生产场所火灾、爆炸危险性分析;
(4)建(构)筑物承受重荷载、高温辐射、高温熔融金属喷溅、酸
碱腐蚀等可能造成的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分析:
3.4自然环境及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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