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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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景车辆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店内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受到损失和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经公司审批核定的具有动车权限的员工及全体员工。
三、管理人员职责。
1、行政专员负责公司公务车、试驾车、服务车、救援车的管理,专职驾驶员应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及日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2、日常车辆管理:
l)公务车专职驾驶员每日早上到店后到行政专员处领取公务车钥匙,仔细进行车辆的外观检查及车辆清洗工作,及时补充用油量,并将车辆检查的结果反馈到行政专员处,每日下班之前由专职驾驶员统一将车辆停到公司后场停车位并将车辆钥匙交到行政专员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专职驾驶员应主动向行政专员反映车辆的使用状况(如保养、维修等)。
2)售后代步车及救援车由售后信息员进行日常管理,每日进行车辆的检查及车辆清洗工作,及时补充用油量,使用台账要登记清晰以备行政部随时抽查。
3)销售试驾车由销售部上牌员管理,试驾车只限用于试驾,除日常接待、活动需要向集团报备以外,不允许挪作他用。
报备程序:申请部门提前1-2日发邮件至人资行政部注明用车时间、用车原因、所用车型、用车路线及地点和驾驶员姓名及电话,人资行政部收到邮件后向集团报备后安排车辆。
处罚规定:公司所有公务车、代步车、救援车与试驾车均不允许有公车私用、无正常手续出车、无日常使用登记等违规出现象发生,如经发现,违规者负责承担其违规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根据集团相关行政处罚规定严加处分。
四、车辆使用流程及违章处理。
l、公务车使用流程:
公务车出车需通过人资行政经理审批,由人资行政专员进行派车,车辆外出时由申请人填写车辆使用信息 ,行政专员必须接到相关领导签字后的派车单后方可派车,派车单一式两联,一联由人资行政部保管,一联由保安放行时收取。车辆的行驶路线及里程数待驾驶员回店后详细填写 ,驾驶员应将填写好的派车单及钥匙归还到行政部专员处并在行驶记录本上
做好行驶登记,由行政部人员填写车辆的归还时间并签字确认,所有未经审批出车而产生的费用、违章均由出车人承担。
2、按行车记录追查相关责任人,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处理,如无车辆行驶记录产生违章信息的情况发生,违章款项由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承担。
3、代步车使用流程:服务顾问到前台主管处申请用车,前台主管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车辆,登记客户信息并经服务经理签宇确认车辆派出时,由服务顾问与客户签订《代步车协议》,客户归还车辆后,由服务顾问完善代步车协议并与钥匙一同交到前台主管处。
4、代步车违章处理:
代步车的代步车协议由售后信息员统一管理,每月底归档。服务顾问与客户签订《代步车协议》时需用笔圈出违章事项并嘱咐客户同意条款后签字确认。所产生的违章记录由信息员每月汇总违章幸记录表,经服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救援车使用流程:
白天救援:服务顾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抢修单后到信息员处申请用车,维修经理审核,信息员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车辆,由外出救援的技师完善派车单行驶路线及里程数等信息。夜间救援:服务顾问或夜间值班技师接到救援电话后,需经车间主管安排救援车辆,由夜间救援技师填写派车单。救援车违章处理与公务车处理办法一致。
6、试驾车使用流程:
试驾车由销售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由指定专人负责详细记录派车单(包括客户的试驾、客户的代步、厂家的接待、外出的公务 ).试驾车的所有外出需经销售经理或主管的签字确认。
7、试驾车违章处理 :
试驾车的派车单由销售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每月底归档交到行政部。所产生的违章以派车单为依据逐一核实 ,落实到个人。如违章当日没有出车记录,所产生的违章款项由销售经理承担。
五、油卡使用流程及管理
1、油卡使用流程:
公司每张油卡均指定固定的车型,不允许使用不对应车辆的油卡加油,加油金额取整数(如200、350),现公司对应的油卡及车型如下:
公务车油卡:行政部标志408专用
柴油卡:钣喷设备专用
销售试驾车油卡:销售部7辆试驾车专用
售后代步车油卡:售后宝马三系专用
售后救援车油卡:售后救援车X1专用
班车、私车公用油卡:班车、私车公用专用。
所有油卡放置行政部统一管理,领取油卡的员工要做好登记(包括加油前金额、加油数量、结余金额等)行政部负责核查,如有查到信息不符的登记及操作,追究当事人责任,视情节严重处以100-500元罚款。
六、车掌柜系统管理
目前试驾车、公务车、代步车和救援车共10辆车装有集团规定的车定位系统,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插拔定位设备,如经发现追究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责任,视情节严重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集团处理。
七、场内员工车辆管理
1、所有员工必须在行政部登记车辆信息,行政部会给员工发放员工车辆停车证,无员工车辆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给进厂,领过停车证的员工请妥善保管证件,丢失后补办产生的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50元/证)。
2、员工车辆进厂车速一律保持在20公里/小时以内,早晚考勤打卡时不允许停在门卫附近,如有发现行政部、保安会拍照取证,第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第二次100元罚款,以此类推。
3、各部门信息员每月更新一次新增员工车辆报至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