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式装载机型式试验报告

轮式装载机型式试验报告
轮式装载机型式试验报告

签发:审核:主检:

附录A 试验对象

A1 样机外观

照片A1-1 样机外观(正侧面)

照片A1-2 样机外观(正侧面45°)

ZL30B-Ⅱ型轮胎式装载机是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研制的产品。样机选用一汽解放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CA6110型发动机;传动系统采用双涡轮液力变矩器,行星式换档变速箱;工作装置采用单摇臂“Z”形连杆机构;采用铰接式转向系统;制动系统采用气顶油钳盘式行车制动和软轴操纵鼓式停车制动。

A3 试验方案确定

受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于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8月17日对该公司生产的ZL30B-Ⅱ型轮胎式装载机产品,按照《轮胎式装载机型式试验大纲》及相关标准,进行了型式试验。性能试验(样机编号: 23866)于2012年8月14日至2012

年8月17日在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50小时可靠性加速试验(样机编号: 23866)于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18日在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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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续)

附录B 试验依据B1 试验标准

附录D 试验结果D1 样机试验前检查

D2(续)

D2(续)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制造许可分为制造单位资质许可(以下简称资质许可)和型式试验备案(以下简称型式备案)两种方式。 其中,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高空作业车,以及境外制造在境内使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进口起重机械)实施型式备案;输变电施工用抱杆和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不实施资质许可和型式备案;其他起重机械实施资质许可。 第三条资质许可按照设备类别和参数,划分为A1、A2、B、C四个许可级别。同类别许可级别从高向低覆盖,覆盖关系见附件A。 型式备案以同一型号,按照规格(指主参数,下同)从高向低覆盖。 注1:型号,是指主要结构(特指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形式相同,起升机构形式相同的一种机型的代号,代号由产品品种名称、结构形式、机构形式组成,并以字母、数字或者其组合表示。 注2: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铁路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旋臂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规格,以额定起重量(t)表示;塔式起重机规格,以额定起重力矩(t·m)表示(具体含义见附件B);机械式停车设备规格,以层数表示;其中,装卸桥规格,以生产率(t/h)表示。 注3:进口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的起重量限制器规格,以额定起重量(t)表示;起重力矩限制器规格,以额定起重力矩(t·m)表示;起升高度限制器(限传动式)规格,以传动比表示;防坠安全器规格,以额定制动载荷表示;制动器(鼓式)规格,以直径(mm)表示;制动器(钳盘式)规格,以夹持力(kN)表示;制动器(制动电机)规格,以功率(kW)表示。 第四条资质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型式备案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审查备案和公告。 第五条A1、A2级资质许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查发证和公告;B、C级资质许可由申请资质许可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资质申请单位)注册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发证和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以下统称“发证机关”)。 型式备案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查备案和公告。 第六条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本规则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格式见附件C)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起重机械制造活动。首次申请取证、申请增项(指提高许可级别、增加设备类别、增加制造地址)、或者将原许可的制造地址搬迁到新制造地址申请许可证变更(以下统称首次取证)的,经受理

发电机试验报告(20210213064747)

发电机试验报告 设备名称:#1发电机试验性质:检修试验日期:2009年08月22日铭牌:气温:29 (单位:) (单位:卩A) 转子绕组直流电阻;

、直流电阻;(单位(回装后) (单位:卩A) 备注;#1发电机因端部连线进水故障所以进行上述试验。结论:合格

审批: 审核: 整理:刘霞 试验人员:刘霞、李爱云、薛峰端、 发电机试验报告 设备名称:#4发电机试验性质:预试试验日期:2008年08月19日铭牌:气温:29 (单位:G (单位:卩A) 结论:合格

审批: 审核: 整理:张伟宜 试验人员:郝敏容、张伟宜、张绍峰、吴福恒 发电机试验报告 设备名称:#1发电机试验性质:大修试验日期:2007年09月28日 温度:17C 、绝缘电阻:(单位:使用仪器:型摇表 、交流耐压:使用仪器:JDB( JZ)3KVA高压试验变压器

结论:合格 审批:审核:整理:张伟宜 试验人:尹尧邦、张绍峰、刘霞、盛坤、薛远忠、张伟宜等试验人员:张绍峰、刘霞、 发电机试验报告 设备名称:#1发电机试验性质:大修试验日期:2007年09月16日铭牌:气温:24 C 一、大修前定子绕组绝缘试验:2007年09月16日气温:24E 、绝缘电阻:(单位:使用仪器;绝缘电阻测试仪 、交流耐压:使用仪器:—配型补偿电容器 4、定子绕组直流电阻:(单位:m) 试验日期:2007年09月20日气温:16绕组温度:18

二;转子绕组绝缘试验:试验日期:2007年09月24日绕组温度24.5C 1、绝缘电阻:(单位:G 三、大修后定子绕组绝缘试验:2007年10月06日温度:17C 1、绝缘电阻:(单位:G Q)使用仪器:M E G G E R S150C绝缘电阻测试 仪 四、励磁回路绝缘电阻:(单位:M Q)2007年10月06日温度17C

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草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一般环境中的工作的双梁通用桥式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电磁或抓斗中的一种或同时用其中的二种或三种)型式试验,起重机范围为 3.2~320吨,跨度范围为10~34米,升起高度不大于32米。 二、试验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1993 2、《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 3、《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4、《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 三、试验条件(环境条件、所需提供的样机机所覆盖产品的图纸等技术文件) 试验现场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试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应符合GB/T14405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允差为-15%~10%),试验现场的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气体,起重机试验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超过1000m时应对电动机容量进行校核),环境温度应在-25℃~40℃范围内,在40℃时的相对湿度不超过50%,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符合GB10183的要求(受检单位应对此给与确认);测量桥梁等尺寸时,应在室内,在无日光和温差的影响下进行; 2、试验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应有影响起重机试验的物品、设施,保护起重机升、运行等各种试验的能正常进行; 3、受检单位应提供全套受检样机的图样及覆盖产品的有关图纸(总图和部件图)和相关技术文件。 4、型式试验分两个阶段进行,桥架检验和安装完成后的动作试验和应力测试。必要时在厂内制造过程中也可进行个别项目的检车试验。

四、试验的主要仪器设备: 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主要的仪器设备表

起重机自检报告

桥、门式起重机 施工过程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 施工单位: 施工日期: 工程性质新安装大修改造移装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桥、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安装、改造、大修、移装工程施工过程记录。专用的起重机中相同或类似的部分亦可参照使用。 2、检验依据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 《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3695 设计文件及相关产品合同 . 以上文件和标准均为现行有效版本 3、此施工过程记录,当每个阶段自检完毕后,应提交监检员进行必要确认。 4、如起重机施工仅为局部改造或大修,则表1、表2、表3可针对施工内容作部分填写,并加以必要说明。 5、运行试验结束后,检验员应及时完成最终施工过程记录,并提交监检机构和施工单位存档。 6、所有表中的“检验结果”栏如有测量数据要求时应填写实测数据,无如数据要求时应采用“√”、“×”和“/”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 7、检验用仪器设备应完好并在计量检定期内。 8、检验员应对自检结果进行核对,对检测数据负责,施工单位对自检结果负责。 [

开式闭式 地操遥控 $ 钢丝绳公称直径 链条名义直径 安全滑触线软电缆导电裸滑线电缆卷筒 安全滑触线软电缆导电裸滑线 露天室内有毒高温粉尘其他

表1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2、改造、大修施工主要核查已改造的结构件和更换零部件的相关资料,并加以说明。 ; 表2大车轨道检查记录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 电梯制造安装企业经常需要向用户、监理等提供电梯五大安装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但人们对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常常会产生分歧,在此将相关最权威的解释附在后面,希望我公司遇到类似问题时,向对方出示附件中的文件,并指出有关有效期的内容,以便对方学习和提高!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的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上述电梯所使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具体范围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目录》所列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 (二)《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2)中明确的电梯整机部件配置、主要参数发生变更的; (三)《目录》所列各种类型整机或各种型式部件停产1年以上(含1年)恢复生产的; (四)同型式进口电梯的首台产品或者部件; (五)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2年进行1次型式试验(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制造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4年进行1次); (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电梯制造许可受理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电梯型式试验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电梯型式试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上述统一管理或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发布的各型式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细则(以下简称《型式试验细则》,《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目录》详见附件3)中规定的试验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XXXX-20XX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 Examination Rules for Type Test Personnel of Special Equipment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 年月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 XXXX-201X 前言 2010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0]57号发布“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的通知”,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的要求,对一定数量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了考核。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任务的要求,2012年4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行业协会、型式试验机构的专家成立起草组,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实施中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草案,经起草组修改整理形成征求意见稿。2012年?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且上网征求意见。2012年?月,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2012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2年月日,本考核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制定工作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考核的要求,吸收一年多来开展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工作的经验,重新界定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资格人员的职责,规定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大纲内容要求,以达到规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的目的。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沈钢裴永刘金山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李向东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胡军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赵鹏华

电力系统自动装置实验报告

电力系统自动装置原理 级: 名: 号: 指导老师:

实验一 发电机自动准同期装置实验 、实验目的 1、加深理解同步发电机准同期并列原理,掌握准同期并列条件; 2、掌握微机准同期控制装置及模拟式综合整步表的基本使用方法; 3、熟悉同步发电机准同期并列过程; 4、学会观察、分析有关实验波形。 二、实验基本原理 (一)控制发电机运行的三个主要自动装置 同步发电机从静止过渡到并网发电状态,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1)起动机组,使机组转速从零上升到额定转速; (2)起励建压,使机端电压从残压升到额定电压; (3)合出口断路器,将同步发电机无扰地投入电力系统并列运行; 输出功率,将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输出增加到预定值。 (4) 上述过程的控制, 至少涉及 3个自动装置, 即调速器、 励磁调节器和准同期 控制器。它们分别用于调节机组转速 /功率、控制同步发电机机端电压 /无功功率 和实现无扰动合闸并网。 (二)准同期并列的基本原理 将同步发电机并入电力系统的合闸操作通常采用准同期并列方式。 准同期并列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发电机电压相序与系统电压相序相同; 发电机电压与并列点系统电压相等; 发电机的频率与系统的频率基本相等; 合闸瞬间发电机电压相位与系统电压相位相同。 1) 2) 3) (4) 具体的准同期并列的过程如下: 先将待并发电机组先后升至额定转速和额定 电压,然后通过调整待并机组的电压和转速, 使电压幅值和频率条件满足, 再根 据“恒定越前时间原理 ”,由运行操作人员手动或由准同期控制器自动选择合适时 机发出合闸命令, 使出口断路器合上的时候相位差尽可能小。 这种并列操作的合 闸冲击电流一般很小,并且机组投入电力系统后能被迅速拉入同步。 自动准同期并列, 通常采用恒定越前时间原理工作, 这个越前时间可按断路

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总结3

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总结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门座起重机广泛应用于港口,码头等工作场所,是防风防台的重点区域。所以在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过程中,防风能力的设计相当重要。但是在型式试验的过程中,无法模拟不同工况下的阵风,现行的检验方法无法进行可靠性验证。下面从防风的原理和装置上做些探讨和总结。 一、风害种类与设防 港口起重机所受风灾包括龙卷风、阵风和台风。其中,龙卷风和阵风归属于突发风范畴,具有无法预测预报、小区域、 突发和发作时间短等特点。防风工作可分为动态与静态防风两 类。动态防风是指起重机在工作中的安全防风,静态防风是指 起重机在非工作时的安全防风。静态防风可以预报,如防台是 静态防风。由于起重机作业时,操作者和机械设备都受到风力 的威胁,因此,起重机的动态防风尤为重要。 二、防风防台设施: 国内目前装备的各种防风防台设施主要是为了对抗风害对起重机作用的水平力和拔力。防风防台一部分安装在起重机上,另一部分安在码头地面上,如锚定坑、防风拉索地拎、地销等防风装置包括惯性制动器、防跑制动器、液压式轮边制动器(夹轮器)、大车行走制动器、顶轨器、防爬器、防风塞铁和防风预(警)报装置等。防台装置包括夹轨器、锚定、拉索或拉杆、索具螺旋扣、卸扣及系缆墩柱等。

以下介绍几种常用的防风装置的原理和功效 1.QGZ-P型惯性制动器该产品结构融制动器、联轴器于一体,安装在大车行走电机与减速器中间。其特点是采取纯机械构件,无电器及液压元件;制动力矩大且不退化;可同时实现静态防风与动态防风。由于惯性制动器的特有结构,当大车行走遇到突发阵风时,只要行走电机切断电源使主动力消失,就能实现对大车的有效制动。并设提醒作者及时切断电源的功能。 2.防跑制动器:在行走轮边加装一套电动铁鞋装置,利用液压推动器的动作使落在轨道面上带齿板的铁鞋提起或放下,起到阻止行走轮滑动或滚动的作用。取代了防风塞铁,又大大提高了可靠性。其最大特点是风力小时能防止起重机在轨道上跑、滑;风力增大时,防风能力也增强(变摩擦系数)。 3.液压式轮边制动器该产品也不改变设备原结构,而是在从动行走轮边加装一套电动液压制动装置,利用液压推动器动作使闸瓦松开或抱紧,起到阻止从动行走轮滚动的作用。起重机工作中遇突发风时,切不可盲目将它移至锚定位处,应就地采取防风措施,如多加防风塞铁及抛砂袋等以保障起重机的安全。静态防风时,如起重机回各自防台锚定位置有困难,应在动态防风的基础上再加入防风塞铁。如有条件的话,应回到各自锚定位并插好锚定板(销)。我们的防风经验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在抗风时不能移动起重机。因为一旦发生移动,停住该起重机风险很大,处理不当会机毁人亡。防台是在防风基础上的再设防,因此起重机必须回到自己的锚定位并锚定住,同时栓紧防风拉索(拉杆),条件允许则应采用单机设防(旋转制动器锁紧到阻尼状态),按防台要求做好一切防范工作。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示范文本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起重机械) 1、目的 为使特种设备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 特种设备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 规定,起重机械应每2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施工升降机每1 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 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3、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4、定期报检制度 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4.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附件: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本试行规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考核工作。 第三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型式试验(检验)机构执业。第四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职责: (一)严谨、科学、规范地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 (二)审查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和产品设计文件,编制型式试验方案、试验规程,完成型式试验过程的操作和记录; (三)型式试验结果的分析与认定,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对试验数据或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和颁发 第五条申报型式试验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申请时应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见证材料: (一)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 (二)具有与拟从事的型式试验项目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接受过不少于40学时的所从事试验项目的专业培训;(四)参加由型式试验机构组织的本专业知识、标准及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参加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组织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综合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六条由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机构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以下简称许可办)提出申请。 第七条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型式试验人员须由聘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执业注册后,方能在所聘用单位从事所注册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 第三章考核 第八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资格考核分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知识考核。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由相关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进行;综合知识考核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机构)组织进行。 第九条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按照相关的型式试验机构向全国考试机构备案的考核大纲(应涵盖本型式试验机构所从事的型式试验项目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要求进行。考试分为理论考核(包括开卷、闭卷)和实际操作考核。理论考核以考核拟从事型式试验工作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包括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2003年9月18日,国质检锅[2003]305号发布)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2003年9月18日,国质检锅[2003]305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提高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具体见《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目录》(附件1)。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一)首台投入生产的; (二)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 (三)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 (四)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五条型式试验以产品型号规格为基本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原则如下: (一)不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分别进行型式试验; (二)同一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主要参数系列值)从高向低覆盖; (三)超大型起重机械(即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逐台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型式试验程序如下: (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审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 (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 第七条制造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申请。申请时按如下2种情况进行: (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同制造许可一并申请,随同制造许可申请报相应许可受理机构。 (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应单独提出申请,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 3.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三)企业集团所属制造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申请型式试验: 1.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分别单独申请型式试验; 2.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应该由集团公司申请型式试验。

起重机出厂检验报告格式

电焊检验报告 咬边是否修补 YES 焊缝是否包角 YES NO NO 清除飞溅,打磨,其它缺陷修补是否完成 YES NO 对接及熔透焊 外观检查 是否合格 YES NO 无损探伤根据图纸及有关标准另外给出无损探伤报告所有开坡口焊缝必须做无损探伤, 如果图纸未标明无损探伤百分比,科尼起重机公司标准要求必须不少于10%. 箱形内焊缝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YES NO 腹板加固角钢和筋板槽间距是否相等 YES NO 质检员: 日期: T1 走台

钢结构尺寸控制 A 梁: B 梁: 1)钢梁直线度L1 1)钢梁直线度L1 S ≤19.5m ,L1<5mm S ≤19.5m ,L1<5mm S>19.5m, L1<8 mm S>19.5m, L1<8 mm 实测 mm 实测 mm 2)腹板垂直度(H/400) 2)腹板垂直度(H/400) 公差要求 mm 公差要求 mm 实测 mm 实测 mm 3)钢梁上拱度 3)钢梁上拱度 公差要求 mm 公差要求 mm 实测 mm 实测 mm 4)钢梁扭曲变形e 4)钢梁扭曲变形e S<=18m, e<5mm S<=18m, e<5mm S>18m, e18m, e

发电厂汽轮发电机定子冷却水流量试验报告

福建省雁石发电有限公司 #6机组发电机组 定子绕组冷却水流量试验报告 生产策划部 二0一二年三月 第0 页共5 页

一、试验目的: 鉴于300MW发电机定子绕组出现过因内冷水系统发生堵塞而引发事故,并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第十一项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防止发电机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的要求,根据龙岩坑口电厂#6机组A级检修计划安排,于2012年03月日对#6机组发电机定子冷却水系统通流性试验,以判断有无堵塞等异常情况,试验采用超声波探测法。 二、发电机: 型号:QFSN-300-2 额定容量:353MVA/300MW 额定电压:20000V 额定电流:10189A 联接方式:YY 冷却方式:水氢氢 功率因数:0.85 制造厂家:上海发电机厂 三、试验仪器: 多谱勒超声波流量计型号,制造厂家,精度为全量程的± %。 四、试验条件: 发电机两端端盖打开。发电机内冷水系统正常运行,要求进水压力保持正常运行值并压力稳定(0.15MPa),实际 MPa 。 五、试验项目: 1.汽、励两端各支管流量的测量 2.励端出线套管及中性点各支管流量的测量 六、汇水管编号: 在励端以时钟点位置顺时针查的第一根管为#1管,顺时针依次编号,汽端的编号与励端相对应。 七、试验方法及评定标准:

1.用超声波流量计对发电机汽端和励端的所有绝缘引水管的水流量进行测量, 每一根支路复测两次,取平均值作为该支路流量值。 2.以各支路的流量与该端各支路流量的平均值的偏差作为判定该支路流通性的 依据,偏差的计算方法为: K=(Q 支/Q 平均 —1)×100% Q 支 :支路流量值(L/min) Q 平均 :汽、励端支路流量的平均值(L/min) 3.评定标准 按照JB/T 6228—2005《汽轮发电机绕组内部水系统检验方法及评定》中5.2 超声波流量法测定子内冷水系统流量部分进行评定 八、试验结果: 1.汽端测量结果: 汽端平均支路水流量: L/min 汽端支路水流量总和: m3/h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式起重机形式试验工作,提高型式试验工作的质量,根据《起重机械形式试验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通用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造船闷死起重机、轨道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岸边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水电站门式起重机、万能杆件拼装 式龙门起重机和装卸桥等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特殊环境 中工作的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GB/T3811-1983《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以及有 关门式起重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如果上述相关标 准被修订,应当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样机投入实验前,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速合格。 第五条门式起重机进行型式试验时,制造单位应当在现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一)样机总图及重要部件图; (二)样机相关的计算资料; (三)样机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四)样机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合格证 书; (五)样机制造过程中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六条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时,试验条件应当满足产品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同时满 足下列要求: (一)试验现场的试验动力源应当也设计一致,工作电压一般为380V(允许误差为-10%~10%); (二)选择无雨、无雪天气进行试验,对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岸边抓斗卸船机,可有凝露、烟雾,环境温度一 般为-5℃~40℃,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海拔高度 一般不超过1000m,风速不超过8.3m/s,速度测试时 的风速不超过3m/s,测量结构等尺寸时,应当在室内 或在无日光和温差的影响下进行; (三)制造单位应当提供试验所需的试验载荷,试验载荷的精度为±1%; (四)试验现场的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场地周围应当设置安全警戒线,试验场内应当有安全 管理措施; (五)参加试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特种设备作业的有关规定; (六)起重机运行规定的安装应当符合GB10183《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规定安装公差》的要求(制造单位 应对此给予确认),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岸边抓斗卸 船机的运行轨道安装符合JT5022<港口起重机规定安

同步电机实验报告

三相同步发电机的运行特性 学院: 电气信息学院 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班级: 2011级 姓名:

一、实验目的 1.掌握三相同步发电机的空载、短路及零功率因素负载特性的实验求取法 2.学会用试验方法求取三相同步发电机对称运行时的稳态参数 二、实验参数 实验在电力系统监控实验室进行,每套实验装置以直流电动机作为原动机,带动同步电动机转动,配置常规仪表进行实验参数进行测量,本次同步发电机运行试验,仅采用常规控制方式。 同步发电机的参数如下 额定功率2kw 额定电压400v 额定电流 3.6A 额定功率因素0.8 接法Y 三、实验原理 工作原理 ◆主磁场的建立:励磁绕组通以直流励磁电流,建立极性相间的励磁磁场,即建立起主磁场。 ◆载流导体:三相对称的电枢绕组充当功率绕组,成为感应电势或者感应电流的载体。 ◆切割运动:原动机拖动转子旋转(给电机输入机械能),极性相间的励磁磁场随轴一起旋转并顺次切割定子各相绕组(相当于绕组的导体反向切割励磁磁场)。

◆交变电势的产生:由于电枢绕组与主磁场之间的相对切割运动,电枢绕组中将会感应出大小和方向按周期性变化的三相对称交变电势。通过引出线,即可提供交流电源。 ◆感应电势有效值:每相感应电势的有效值为 ◆感应电势频率:感应电势的频率决定于同步电机的转速n 和极对数p ,即 ◆交变性与对称性:由于旋转磁场极性相间,使得感应电势的极性交变;由于电枢绕组的对称性,保证了感应电势的三相对称性。 同步转速 ◆同步转速从供电品质考虑,由众多同步发电机并联构成的交流电网的频率应该是一个不变的值,这就要求发电机的频率应该和电网的频率一致。我国电网的频率为50Hz ,故有: ◆要使得发电机供给电网50Hz的工频电能,发电机的转速必须为某些固定值,这些固定值称为同步转速。例如2极电机的同步转速为3000r/min,4极电机的同步转速为1500r/min,依次类推。只有运行于同步转速,同步电机才能正常运行,这也是同步电机名称的由来。运行方式 ◆同步电机的主要运行方式有三种,即作为发电机、电动机和补偿机运行。作为发电机运行是同步电机最主要的运行方式,作为电动机运行是同步电机的另一种重要的运行方式。同步电动机的功率因数可以调节,在不要求调速的场合,应用大型同步电动机可以提高运行效率。近年来,小型同步电动机在变频调速系统中开始得到较多地应用。同步电机还

TSG Q7003-2007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03-2007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Type Test Rule for Gantry Cra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年8月8日

前言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书。2004年6月,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首次会议,形成了草案。2004年10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4] 6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5年1月和4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05年8月和2006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按照统一的TSG安全技术规范模板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细则明确了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工作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型式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项目、内容与要求和试验方法,提出了型式试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工作。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王顺亭陶天华路建湖李曙光 江苏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李向东

目录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1) 附件 A 门式起重机型式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5) 附件 B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9) 附件 C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13)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工作,提高型式试验工作的质量,根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通用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造船门式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水电站门式起重机、万能杆件拼装式龙门起重机和装卸桥(含抓斗卸船机)等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 第三条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引用了以下主要标准: (一)GB/T 3811-1983《起重机设计规范》; (二)GB 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三)GB/T 5905-1986《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四)GB 10183-198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五)GB/T 14406-1993《通用门式起重机》; (六)GB/T 15360-1994《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试验方法》; (七)GB/T 15361-1994《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技术条件》; (八)GB/T 14783-1993《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九)GB/T 15362-1994《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试验方法》; (十)GB 18224-2000《桥式抓斗卸船机安全规程》; (十一)JB/T 5663.2-1991《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十二)JB/T 6128-1992《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十三)JB/T 10381-2002《柔性组合式悬挂起重机》。 第四条门式起重机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提供的样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与设计图样一致; (二)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 (三)自检合格。 按照规定,样机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型式试验应当在监督检验项目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关于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问题

关于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问题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我们在验收电梯时,从报检企业提交的验收文件中看到很多贵中心出具的电梯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其中有些型式试验报告上写明的产品生产单位和试验申请单位都是XX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有些型式试验报告上写明的生产单位和试验申请单位都是XX电梯有限公司;还有些型式试验报告上写明的生产单位是XX电梯配件有限公司,而试验申请单位是XX 电梯有限公司。这些在报告中都没有有效期的说明,此种情况下我们就无法判定报验单位提供的报告是否还在有效期内。请问NETEC,这三种情况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相同吗?各种报告的有效期怎么确定? 某市特检所电梯检验室 2007-05-20 答复: 关于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问题,在《中国电梯》2007年第7期“NETEC服务在线”栏目已经有过一些说明,这里我们还是按照没有批准发布的《电梯型式试验规则(2005年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来说明。 《规则》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2年进行1次型式试验(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制造的安全保护装置每4年进行1次,其制造的主要部件不进行周期性的型式试验)。 这里的《目录》是指《规则》的附件1《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列入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共有9种: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限速切断阀、电梯控制柜和曳引机。列入该目录的主要部件共有14种:绳头组合、耐火层门、电梯玻璃门、玻璃轿壁、电梯导轨、液压泵站、杂物电梯驱动主机、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控制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滚轮、自动扶梯梯级、自动人行道踏板和梯级链或踏板链。这些部件型式试验的有效期分为三种情况: 1、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上,制造单位和试验申请单位都是电梯配件生产企业时,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的有效期为2年; 2、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上,制造单位和试验申请单位都是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也就是取得电梯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整梯生产企业)时,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的有效期为4年,主要部件不进行周期性的型式试验; 3、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上,制造单位是电梯配件生产企业,试验申请单位是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时,应按照上述第1条所述的情况执行,即: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的有效期为2年。 前两种情况不会有什么疑义,第三种情况有必要说明一下。 按照“国质检锅[2003] 174号”文《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目前我国只对国内电梯类整梯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制造单位许可(也就是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前提是要按照174号文的规定对制造单位进行鉴定评审,制造单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是硬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软件、管理)要达到一定要求后,企业才有可能获得制造单位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是基于获得制造单位许可之企业的硬件和软件都通过了鉴定评审,《规则》才允许把其生产的部件产品的型式试验周期加长。 而对于专业的部件生产企业,我国没有实行制造单位许可制度——不颁发制造许可证,部件生产企业制造的列入《目录》的部件只要通过型式试验(有部分需要进行备案)即可销售。也正是因为对部件企业没有进行过统一、明确条件要求的硬件和软件的评审,《规则》才要求其制造的部件型式试验周期比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要短。 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上,试验申请单位是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而该部件的制造单位是电梯配件生产企业时,说明产品是由没有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部件厂制造的,所以应按上述第1种情况的规定执行。 其实《规则》第三条第(四)款括号中的文字已表达得很清楚,“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制造的部件”与“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申请的部件试验”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以上意见供参考。

发电机试验分析报告

发电机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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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试验报告 设备名称:#1发电机 试验性质:检 修 试验日期:2009年08月22日 铭牌: 气温:29 ℃ 型 号 WX21Z-073L LT 额定功率 135MW 额定电压 13800V 额定电流 6645A 转子电流 1408A 转子电压 233V 功率因数 0.85 额定转速 3000转/分 接线方式 Y 相 数 3相 出厂编号 135005 出厂时间 2006.09 绝缘等级 F 产品技术条件 制造厂家 济南发电设备厂 1、绝缘电阻及吸收比测量:(单位:G Ω) 相 别 耐压前 耐压后 使用仪器 R 60 R 60 A 1.8 TE3672绝缘电阻测试仪 B 1.8 C 1.8 2、直流电阻;(单位;mΩ) 相别 阻值 相见误差 使用仪器 A 1.049 0.57% TEZC40变压器直 流电阻测试仪 B 1.052 C 1.055 3、直流耐压及泄漏电流:(单位:μA ) 相 别 10kv (60S ) 14kv (60S ) 20kv (60S ) 27 kv (60S ) 使用仪器 A 5 8 17 48 TEZC40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 B 5 7 12 41 C 6 7 12 48 4、交流耐压: 相 别 试验电压 (KV ) 持续时间(S ) 低压电流(A ) 电感电流(m A ) 高压电流(m A ) 结 论 使 用 仪 器 A 20 60 合格 B 20 60 合格 C 20 60 合格 5、转子绕组绝缘电阻; 测量部位 绝缘电阻值 使用仪器 绕组----轴 500M Ω DY30--1绝缘电阻测试仪 6、转子绕组直流电阻;(mΩ)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提高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具体见《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目录》(附件1)。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一)首台投入生产的; (二)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 (三)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

(四)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五条型式试验以产品型号规格为基本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原则如下: (一)不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分别进行型式试验; (二)同一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主要参数系列值)从高向低覆盖; (三)超大型起重机械(即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逐台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型式试验程序如下: (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审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 (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 第七条制造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申请。申请时按如下2种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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