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籍系统公安部检验不通过“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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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应用操作说明培训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应用操作说明培训
1.红色字段必填,黑色字段选填; 2.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户口所在行政区划代码取前六位,后六位补0; 3.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可不填身份号码,但需填写无身份证号证明; 4.模板检查,如有错误,可查看错误信息; 5.由于已录入学生信息的Excel模板涉及学生和家长的信息较多,所以各学校要做好保 存和更新工作。
2)问题学籍是重复类型的,且我方为佐证的,对方必须处理 。
3)学生不在本校,通知家长取得证件办理,如果在指定时间 不来的,请删除。
4)如果涉及佐证(厅核定),一种情况是佐证身份证号码 为正确,另外是佐证重复学籍的学生在外市也有学籍,必须提 供二代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或者公安局的户籍 证明。
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核实学生相关材料,对学生信 息的真实性负责。
2.2系统查重的规则
⑴如果有身份证号,且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 按照身份证号进行查重;
⑵如果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无论身份证 件号中是否填写数值,系统都会按照姓名、性别、出生日 期进行组合查重。
注:对于学生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的,需 要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和学籍部门留存。
若因公安户籍部门造成学生身份证号重复,要求其中一个学 生到公安户籍部门变更身份证号。
无身份证号重复,但双方学校都认为本校学生正确而需要佐证 的:
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学生信息佐证申请,并在系统中提交学 生或学生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对学校提交的申请 和佐证进行核办,核办原则是:可以都核办通过;
若学生从特教学校或工读学校转入另外普通学校,则 接收学校通过“恢复入学资格”异动操作后,即可完成该类 学生恢复入学的业务。
同省跨区县转学流程(进入演示系统) /
开始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核查说明-卿三吉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核查说明-卿三吉
印与下发。 2)召开班主任会,指导班主任下载使用平台,就如何召开家长
会等对班主任进行培训。
3)完成全校家长会组织工作,解答班主任、家长在实际操作中 的疑问。
4)回收纸质版“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完成学籍信息补录和
更正工作。 5)查询学籍确认表上传情况。
班主任:
1)学校组织家长会,班主任下发“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说明 填写要求。 2)指导家长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的核对、修改、签字确认。 指导家长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并进行注册登录。指导家长将核对 完毕并签字确认后的”学籍信息确认表“拍照上传。
说明: 1)班主任可通过教育技术服务平台查看电子档案照片上传统计情况,便与督促。
说明: 1)班主任根据学生名单逐一核对学生数。 2)根据学生名单逐一核对学生状态。
(三)补建学籍说明
根据《关于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注册建籍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 一司函【2014】66号文要求:“全国学籍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已于 2013年年底基本完成,原则上,除秋季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外, 其他每一位在校生均已获得学籍”。“全国学籍系统开放的在校生注 册建籍功能,仅应为个别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使用”。 通知中规定,“确需为个别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 的,以省为单位,每个月月末将名单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 行全国系统查重后,再为此类学生建立学籍”。
3)完成纸质版“学籍信息确认表”的回收与审核。
4)帮助不具备上传条件的家长,代为上传电子学籍档案;帮助家 长重置注册码;帮助家长找回密码。
家长: 1)家长携带家庭户籍簿(孩子户口页那一页需提前复印,原件复 印件都要带)、智能手机,学生身份证(若学生尚没有身份证,则不 用带)参加家长会。 2)家长会上,核查孩子的学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变更 栏中填写变更信息,有关键信息变更的,请同时提交证件复印件。核 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3)下载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并注册登录,拍照上传已经签字确 认的“学籍信息确认表”作为电子版存档。

学籍核查说明

学籍核查说明

班主任核实纸 质确认表及证 明材料
学校主管领导审核 关键信息变更
学校主管领导或学 籍管理员对照纸质 确认表学生信息
2、学校级数据核查组织说明 根据《关于开展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 》中要求,学校级数据质量核查的主体只要是学籍管理员、班主任 和家长,其中: 学籍管理员: 1)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班主任平台信息表“的打
任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登录账号。
3. 学校数据核查操作员可登录系统进行核查数据的维护,并上传学生身 份证明材料操作。 4. 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及获得授权的学籍管理员进行关键数据的审核。 5. 学籍主管部门学籍核查操作员及学籍管理员可对学校的关键数据变更 申请进行核办。
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作为本次核查工作的支撑平台,提供以下支持: 1. 家长通过“电子档案上传”功能将已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表上传存档 ,作为后期学籍核对依据。 2. 通过平台上传的电子档案数是教育部统计各省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唯一 官方统计途径,直接关系到各省市此次工作的完成成果。 3. 搭建家长、老师、学籍管理员之间的沟通平台,用户可以在平台上相 互交流、解答问题,提高问题反馈及解决的效率。 4. 学校管理员可以在平台上搭建组织机构,管理机构部门、人员,在平 台上发送通知,形成快速交流网络。
4.学籍管理导出并打印学生信息—下载码获取
为确保学生确认表打印安全,学籍管理员需通过登录平台,获取本校学生数据下
载码,通过该下载码可在学籍系统中激活学籍核查功能,即打印学生确认表和班主任 登录信息表。学籍管理员登录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点击左侧中间的五角星图标,即可
在左侧下方看到“查看下载码”功能,点击该功能,获取下载码,如图:
5.数据核查功能激活
学籍管理员登陆学籍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数据质量核查】 【学籍管理员登录信息】,在右侧显示页面中,输入获得的技术服务平台下载 码,激活数据核查功能,如图:

问题学籍处理—学籍帮

问题学籍处理—学籍帮

问题学籍处理—学籍帮问题学籍处理—学籍帮(文章来源:学籍帮)【问题学籍类型、处理方式】问题学籍的类型及处理方式有哪些?问题学籍的类型有:身份证件号重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身份证件号错误问题学籍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佐证——学校学籍管理员补充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附件,发起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变更——学校管理员修改学生重复或者错误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附件,发起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删除——学校管理员发起删除学籍申请,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但是区县和学校可以查看到删除的数据。

【问题学籍证明材料】问题学籍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是什么?证明材料的内容需要根据本省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上传。

但系统限定只能上传DOC、RAR、JPG格式的文件,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M!【问题学籍】有问题学籍怎么办?问题学籍现在分为三种:一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身份证号码重复,一种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三项重复,还有一种是身份证号错误。

身份证件号重复:指两个以上学生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分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

学校对这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有变更、佐证和删除。

1.如果是和自校其他学生重复,则只要把正确的学籍通过“佐证”(佐证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错的学籍做“变更”(佐证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删除后重新输入,但不优先推荐这样做,在校生注册功能不是长期处于开启状态,并易引起学籍混乱﹞2.如果是和其他学校的学生重复,则需先与家长确认查看现就读学校学生的资料输入是否有误;(1)如有误,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处理提交“变更”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2)如无误,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佐证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处理提交“佐证”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如果双方主管教育部门辖区内的学生信息无误且都核办通过,则需要两个学籍主管教育部门的共同上级进行问题学籍的仲裁。

问题学籍及留级生处理方法

问题学籍及留级生处理方法

问题学籍处理方法
1、进入国网
2、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
3、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中,选择中学生前的圆圈,再点上右边的“查看”,看一看与哪个学校的学生存在什么方面的问题,
(1)如果学生的真实的身份证(或出生日期)与提示的不一致,就只能用“变更”、点变更按钮,输入身份证号,并上传佐证。

确认后区县审核通过。

(2)如果学生身份证(或出生日期)与提示相同,只能用“佐证”、点佐证按钮,输入相关内容,上传佐证材料。

确认后区县通过。

(3)如果是新生注册,与上一个年级重复,请删除今年新注册的(等区县通过),再对上一个年级的学生进行处理,方法同上。

再做留级处理。

留级生处理方法
由于目前国网的留级功能关闭,对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不便,因此我们采用休学-复学的方法进行。

休学:
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早间的那个“申请”,输入学生姓名-查询。

异动类别选择“休学”,日期选择“今天”,在异动说明里填写相应的内容。

点“保存”,上传休学材料(可以在word中编写,加盖学校公章)。

即可完成休学处理。

同样复学也是一样操作的。

只不过复学到哪一个年级一定不要选择错了。

全国中小学生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全国中小学生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标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2017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4)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 (5)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6)2. 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7)3. 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 (9)4. 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12)附件 (13)1.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总体说明 (13)2.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18)第一部分概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从2014年1月起已全国联网运行,各类问题学籍数量已大幅下降,但仍有少量剩余问题学籍未得到及时处理。

本流程帮助为前期培训的学籍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中问题学籍处理部分(见附件)的补充,主要针对现有遗留问题学籍的限期消化处理。

根据后续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相关处理功能会有所调整或部分关闭,届时会另行发布对应的业务操作说明。

现有问题学籍类型分为:件号重复、件号错误(件号不存在、件号与不匹配、件号已发生变更)、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问题学籍处理方式分为佐证、删除、变更。

前期问题学籍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L学籍号当与G字头学籍号号重复时,G学籍号方即使有问题,L学籍号一方也不可佐证;当双G学籍号重复时,仅允许学籍号与号相同的一方进行佐证,导致在实际就读地变更过号的学生无法进行佐证。

佐证后无法取消,导致跨省双佐证问题学籍不可再进行其他操作。

对于G学籍号方的删除也做了限制。

根据遗留问题学籍的相关处理要求,改进后的问题学籍主要处理流程不变,发生变化的规则和容主要有:问题学籍处理中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如下:点击界面左上角的“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可获取本流程帮助文档。

增加的功能菜单: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以L、G字头学籍号学生重复,L学籍号学生需要进行佐证为例,双G学籍号学生重复的情况处理类似。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解决办法

导致校验未通过;对于毕业学校改名合并问题,如在下拉列表中没有,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对于毕业学校改名合并问题如在下拉列表中没有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解决办法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解决办法
常见问题:
1. 姓名填写错误,比如 德 与 徳 是不同的。
2. 毕业证书编号填写少后3位,或者毕业证书号与学校编号区分不清(有2个不同号码的,以学校编号为准)。

学籍学历验证未通过处理办法【模板】

学籍学历验证未通过处理办法
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其中有个别考生学籍学历审核未能通过,原因有很多种可能。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这部分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须人工校验,即考生向报考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报考我院的考生实际情况,现将后续处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填写表1,并提交有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限姓名和身份证号变更者提供,要求在证明上注明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表1:学历审核未通过考生信息核对表
二、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填写表2,并提交有关材料,包括学生证(含信息页和注册页)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限姓名和身份证号变更者提供,要求在证明上注明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学籍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省级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限预计2017年9月1日前取得自考本科学历的考生)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表2: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信息核对表
请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务必在2016年11月24日15点前将上述表1或表2(电子版)及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mpacc@,或将复印件(每页均需加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寄出至“xx市xx区蟠龙路200号,研招办收,201702,********”,逾期将取消准考资格,有疑问者可向研招办咨询。

所有提交材料的原件应在复试时提供至研招办用于资格审查。

电子扫描件和复印件用于留存,原件在核对后会当即退还。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参考借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方法.doc

新编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方案1 概述 (4)2 身份证号错误 (4)2.1 问题原因 (4)2.2 学校用户 (5)2.3 主管教育局用户 (5)2.4 操作流程 (6)3 身份证号重复 (6)3.1 问题原因 (6)3.2 学校用户 (7)3.3 主管教育局用户 (8)3.4 共同上级用户 (8)3.5 操作流程 (9)4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9)4.1 问题原因 (9)4.2 学校用户 (9)4.3 主管教育局用户 (10)4.4 操作流程 (11)1概述在中小学籍系统中问题学籍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身份证号错误✧人为手工输入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符✧虚假身份证:人为编造的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的学籍数据。

2.有身份证号的重复学籍3.无身份证号的重复学籍问题学籍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1.佐证——学校学籍管理员补充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附件,发起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2.变更——学校管理员上传证明材料电子附件,发起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3.删除——学校管理员发起删除学籍申请,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但是区县和学校可以查看到删除的数据。

2身份证号错误2.1问题原因1.学籍数据采用EPcel方式导入系统,未对身份证的最后一位校验位进行校验,进入系统后在学校审核时会对其进行校验,如果不符合校验规则,系统会将其数据转入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2.各省数据上传至中央后,和公安部系统数据库中进行校验,其结果有以下两种情况:a)身份证号在公安部系统数据库中不存在b)身份证号正确,但与姓名不匹配。

2.2学校用户学校用户对身份证号错误的学生数据只能进行“删除”或者“变更”操作。

1.删除操作:1)学生数据已经过主管教育局(区县)审核,由于这种数据在系统中被认为是一条正式的学籍,删除时需要非常谨慎,此时系统会给予提示:“此学生数据已经过区县审核,请联系省厅管理员进行删除!”2)学生数据区县未审核,这种数据学校用户再系统中是可以直接删除的。

问题学籍处理方法

问题学籍处理方法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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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学籍处理方法
一、暂时只处理问题学籍的数据。

1、身份证件号不存在(学生身份证不在公安部户籍系统中!)
a、身份证号错误,在问题学籍处理变更。

b、与原件比对未发现错误,确认有入户口,建议开具派出所证明材料原件。

进行佐证
2、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学生学籍信息与公安部户籍系统中有出入)
a、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在问题学籍处理变更
b、与原件比对未发现错误,确认有入户口,建议开具派出所证明材料原件。

进行佐证
3、身份证号重复
a、转出到外省的删除。

b、外省转入的佐证,用手机(相机)将转入材料拍照,最好让该生在本校门口拍照,作为佐证。

二、以下数据暂不处理
1、辍学生(未恢复入学资格学籍仍在原校)等省里通知
2、毕业生(未录取的学籍仍在原毕业校)等省里通知
3、学籍号仍为临时学籍号(L开头)可能系统没有比对结束。

a、若确为无户口学生,作好无户口证明材料
b、外国国籍学生等省里通知。

在分析时注意是否为休学生。

若为休学生应处理。

紧急通知: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L开头的学籍号学生,有两种情况:1、原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赶紧在国系统中关键数据变更里面申请变更学生信息!2、原有填身份证号码的学生则应该在问题学籍处理中对学生信息进行变更和佐证!(这部分学生在在关键数据变更申请时说该生不在查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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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宝秀镇中心小学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凡是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校验通过的学生都已生成正式学籍号(G字母开头);检验不通过的学生则变成“身份证件号错误”问题学籍(学籍号L字母开头)。

为帮助各学校及时处理全国学籍系统问题学籍,现将问题学籍处理有关操作说明如下:
一、公安部校验产生的两类问题学籍类型
身份证件号错误:经公安部校验后产生的问题学籍:【公安部校验校验不通过:身份证号不存在】是该学生在系统中的身份证号是错误的;【公安部校验校验不通过: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说明该学生在公安数据库中,此身份证所登记的姓名与提交的姓名不符。

二、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安部校验后系统提示的“身份证件号不存在”和“身份
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两种问题学籍情况,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

1、如果因学生提供的信息有误,或学校录入错误引起的问题学籍,则需向家长索取学生的佐证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学校要复印或拍照片(学生的正确信息)以备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word文件或jpg图片)。

2、如果确认学生学籍信息(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与其《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但系统提示公安部校验错误的,通知学生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进一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经派出所核实后,公安系统信息与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处理提交“佐证”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即办理回执图片),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

(2)经派出所核实后,公安系统信息与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由派出所处理完学生户籍问题后,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证明材料(最新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处理提交“变更”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

3、学籍系统中的操作步骤:登陆系统――[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变更]——在相应栏内输入正确的信息(如下图)。

系统中,提示身份证件号错误的,只变更身份证号和身份证件类型;提示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的,可以变更身份证号、身份证件类型或姓名。

——上传变更材料——保存――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关于非问题学籍学生临时学籍号的说明
目前全国学籍系统中部分学校学生的学籍不是问题学籍,但没有获得正式学籍号,这些学生的正式学籍号需下次通过公安校验后才能分配。

系统中,无身份证号的学生或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无论身份证件号中是否填写数值(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学生),其学籍号为临时学籍号。

若学生实际拥有居民身份证号,学校应通知学生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并在系统进行“关键数据变更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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