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女性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障

合集下载

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一、存在问题一是就业性别歧视。

就业是民生之本,它关乎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生活水平,虽然现在男女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但由于女性所承载的家庭特殊生育责任以及和男性不同的工作方法、为人处世方式,让她们在日常求职、就业过程中遭到或多或少的就业性别歧视。

比如,以同样的条件去应聘工作,一般用人单位倾向于选择男性。

前段时间媒体还报道,有许多企业在面试时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对部分未婚育者存在拒绝态度。

二是合法权益易受侵害。

广大的妇女作为一个传统上的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都存在权益受到侵害现象。

比如,西部部分地区由于人们思想观念落后、经济条件差,许多家庭不支持女孩子上太多的学而总想着尽早给嫁出去,导致她们辍学现象严重受教育程度低;一些年轻女性特别是没有防卫能力的未成年儿童,容易遭到不法分子的人身侵害,后果极其严重。

三是家暴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自古以来的男权政治以及女性特殊的性格特点,一些男性腐朽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广大的农村妇女一般没有自主经济收益,导致小部分丈夫对妻子吆三喝四、一有矛盾或不愉快就把她当做出气筒辱骂甚至进行家暴,严重侵害妇女权益。

同时,许多妇女为了家庭或孩子一味选择忍气吞声,助长了对方有恃无恐,破坏家庭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对策措施一是加强就业招聘监管。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劳动法》以及近期发布的《促进妇女就业通知》文件要求,加大对各类招聘活动的监管以及对损害女性职工权益企业的打击力度,通过警告、罚款等方式对企业用人行为进行规范。

同时,国家可以通过补贴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二是依法保障妇女权益。

教育、宣传等部门要采用多种方式引导群众改变传统观念,普及接受良好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对家庭所带来的好处,让他们自觉送孩子上学去。

公安、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猥亵、性侵等恶劣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判处刑罚,并向社会公布违法人信息,形成强大震慑。

社会工作法规的性别平等推进

社会工作法规的性别平等推进

社会工作法规的性别平等推进性别平等是一个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之一。

为了实现性别平等,各个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以推动社会工作实践中的性别平等。

本文将从社会工作法规的性别平等推进的目标、措施和成就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目标社会工作法规的性别平等推进旨在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建立一个公正、平等、尊重人权的社会。

具体目标包括:1. 消除性别歧视:社会工作法规应通过禁止性别歧视,确保男女在就业、教育、健康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2. 提高女性地位:社会工作法规应倡导女性的自主和自由,保护妇女的权益,提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3. 促进男性参与:社会工作法规还应关注男性的权益和需要,鼓励男性积极参与家庭和社会事务,摒弃对男性的刻板印象和性别歧视。

二、措施为实现社会工作法规的性别平等推进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1. 立法保障:各国应制定法律、条例等规章,明确禁止性别歧视行为,并设立相应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

同时,还应建立起集体谈判、性别工资平等、女性权益保护等法制机制,保障女性的平等地位和权益。

2. 增加投资:政府应加大对性别平等工作的资金投入,用于改善女性教育、卫生保健和就业等方面的条件。

同时,还可以通过发放奖学金、设立创业基金等措施,鼓励女性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3. 提供教育培训:社会工作法规的性别平等推进需要依靠教育培训的力量。

政府应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女性的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增强男性对性别平等的认知和理解。

4. 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工作法规的性别平等推进还需要通过媒体、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倡导男女平等观念,消除性别偏见和刻板印象。

同时,鼓励女性在媒体行业中的参与,推动性别平等意识的普及。

三、成就各国在社会工作法规的性别平等推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其中,一些典型案例包括:1. 工资平等:一些国家通过性别工资平等法案,实现了男女在同等工作岗位上的同工同酬。

妇女权益保护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

妇女权益保护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

点评: 该企业制定专门文件促进女职工职业发展, 在培训、晋升、各种评比表彰中都能进行分性别统计、 量化性别指标,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干预,致力于打破 阻碍女性职业发展的“玻璃天花板”的做法值得肯定, 且为了打破“玻璃天花板”,在平时的工作中就注重为 女职工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此外,用人单位在培训、晋升、考核及评选的制度设计 中应充分考虑因生育造成的男女职工差异及需求,避免 对生育女职工产生不合理的消极影响。比如,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委员会在评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时,因考虑到 女性生育周期的因素,对于男女申请人的年龄作出不同 规定,男性 35 周岁以下可以申请青年科学基金,而女 性的申请年龄则延长到 40 周岁以下;广东某企业规定, 女职工处于孕产哺乳期,绩效晋升考核可申请延后一年 或两年,使生育女职工绩效晋升有保障。
同等工作同等报酬(简称“同工同酬”):男女职工在从事相同 或相似的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相同报酬。 同等价值工作同等报酬 (简称“同值同酬”或“等值同酬”):即使男女职工所从事的 工作内容完全不同,但是根据客观标准衡量后,不同内容的工作 在技术、资格、强度、职责和工作条件的要求上相同时,也应该 获得相同报酬。我国现行法律中要求同工同酬,根据我国批准的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 式歧视公约》和国际劳工组织《男 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男女工人 都有权利在从事同等价值工 作的情况下获得同等报酬,即同值同酬。
案例分析
案例 某矿业公司建立了“同工同酬”薪酬体 系。薪酬体系对从事同岗 位的男女职工实行 同工同酬。薪酬内容分为固定工资和变动工 资。固定工资充分考虑岗位的环境、技术难 度、劳动强度等因素,同岗位的基数相同; 变动工资根据职工工龄、学历、职称等不同 等级设置薪酬, 绩效工资根据日常工资表现 考评兑现。
第九条 广告不得 有下列情形: …… (九)含有民族、种 族、宗教、性别歧视 的内容;

试论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

试论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

中追求的目标。我 国宪法第 4 条规定 , 国公 民 2 我 即意味 男女平等是衡量 一个 国家文 明程度 的重要尺 有劳动的权利 和义务。劳动是公 民的权利 ,
度, 也是衡量整个 人类社会 发展进程 的重要标志。 着每个有劳动能力 的公 民都有从事劳动 的平等权 作为男女平等重要 内容之一的平等就业权 , 是劳动 利。平等就业权是法律赋予男女劳动者 的神圣权
在录用人员时应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 , 在法律允许 观念并没有彻底消除 , 至今仍 影响着人们 , 特别是 的范围内, 制定一套合理的统一适用 的录用标准 , 对相关决策者和管理者有着相当大的影响 , 在招录
不得在同一项招工考试 中对不 同的应聘者采用不 人员时重男生轻女生 。 其三 , 有关保护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 的法律 、 第二 , 就业待遇平等。就业待遇平等是平等就 法规不太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 了保护妇女 业权的关键 , 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薪酬平等 , 权益的法律 、 法规体系, 但是一些规定较为原则 , 缺 同的录用标准。
பைடு நூலகம்
形下 , 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实现及实现程度问题也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 等的就业权 利。《 ” 中华人 民共
已引起 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 , 如何从理论上分 和国妇女权益保 障法》 以下简称 《 女权 益保 障 ( 妇 法》 第 2 条规定: 各单 位在录用职工 时 , ) 2 “ 除不适 析阻碍平等就业权实现的成因 , 如何从法律上对平

平等就业权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
妇女权益保障法》 2 条规定 :国家保障妇 第 1 “ 者在就业过程中应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 , 它是公 民 利。《 ”《 第 2 的在宪法上的平等权在劳动领域的延伸 和具体化。 女享有与男 子平 等 的劳动权利 。 劳动法》 1

妇女平等就业权(DOC)

妇女平等就业权(DOC)

题目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学院法学院专业法硕学生王鑫学号4016140014指导教师张亮目录摘要 (3)前言 (4)一、妇女平等就业权的界定 (5)(一)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概念 (5)(二)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基本内容 (5)1、坚决反对一切不公正的性别歧视 (5)2、合理区别对待 (6)(三)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权利属性 (7)二、妇女平等就业权的现状 (7)1、就业机会上的性别歧视 (7)2、职业上的性别隔离 (7)3、劳动待遇上的不平等 (8)三、妇女平等就业权宪法保障的意义 (8)(一)妇女平等就业权是人权宪法保障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8)(二)妇女享有平等就业权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础性权利 (9)四、美国女性就业权平等保护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12)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就业权利里面最为核心、最为重要和最为基础的权利。

但是,随着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其中女性劳动者在就业中遭受歧视问题表现尤其突出。

尽管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但是在现实的就业市场中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仍然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这侵害了宪法所保障的妇女的平等就业权。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来探讨我国的妇女平等就业权。

第一章主要界定了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内涵。

该章首先从劳动就业权入手得出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概念,接着分析了妇女平等就业权在宪法上的两个权利属性。

第二章主要分析了我国妇女平等就业权的现状。

第三章说明了妇女平等就业权宪法保障的重要意义。

第四章通过对美国妇女就业权平等保护经验的分析,为我国保护女性就业权益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平等就业权;妇女平等就业权。

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广大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基础性权利,是公民劳动权的核心和基础。

劳动权作为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生存权,在人权体系分类中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它不仅仅具有自由权、生存权、发展权的所有属性,而且是后面三者得以实现的前提和重要条件。

目前,我国还处于发展中国家,应该强调和重视的人权首先是公民的生存权,而劳动权是公民最重要的生存权。

关于当代中国女性就业问题的分析

关于当代中国女性就业问题的分析

关于当代中国女性就业问题的分析(一):劳动就业对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它也是一个是能反映女性在社会经济权利和社会地位的重要视角。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劳动资源非常丰富但就业压力也相对巨大,尤其因为就业领域差异的存在使得女性就业更为困难。

近年来,随着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开放在促使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给中国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缓解了中国劳动市场巨大的就业压力。

虽然经济发展的一路高涨促使着就业率的不断提高,但女性就业困难却并没有因此得到大幅度改善,再加之如今二胎政策的开放,女性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职场。

正常就业是女性享有财产权利的重要途径和保障,这影响到女性地位的提升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因此,为女性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从多视角研究了女性的就业问题,并提出了促进我国女性就业的对策建议。

女性就业,经济开发,二胎政策,保障从古至今,女性就业一直相对困难,属于就业弱势群体,女性的就业率上涨一般都是因为国家政策的支持。

在建国以前,我国女性的就业率是非常低的,一直到1949年年底,女职工仅仅占当时全民所有制企业总就业人数的7.5%。

中国建国以后,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和政府提高女性地位和动员女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政策,在全民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的女职工的人数增加了4.5倍。

在这一段时期内,政府为保障并提高女性的就业,通过行政手段将女性安置在各个行业,并鼓励妇女进入以往男性为主的劳动领域如制造业等,使女性就业率空前提高。

由于在建国初期,我国政府推行政策来盲目扩大就业,另外因为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中国在60年代时开始精简城镇职工,在这个时期的女性就业是有所停滞的,没有大涨也没有大幅度的下降。

造成这一状态的主要是因为经济发展是停滞的以及城乡劳动就业的分隔。

在开放以后,我国进入了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开始建立起来,此时的女性劳动力的就业结构也开始发生变化,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出口的增多使得女性劳动力逐渐从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转向技术类和管理类。

女性就业歧视之法律浅析

女性就业歧视之法律浅析

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绝非一 己之力、 一时之功 。相信 随着我 国法
制进程 的推进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女性就业歧视这一社会 问题会得到
国表现 的极为 明显。
虽然 女性就业歧视 问题很棘手 , 解决起来需要一个关乎政治、 法
第三 , 建立专 门的执法机构, 加大女性就业平等权 的保护 力度 。
从各 国及我 国港台地区的立法实践来看, 对于保护女性平等就业 , 都
另外, 从经济的角度来说 , 妇女就业成本高于男性 在妇女孕期 、 成立 了专 门的执法机构, 如美 国设立 了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 国及 英
产期和哺乳期用人单位应给予妇女留薪待假的待遇 , 为避免成本增加 影响利润 , 企业就会尽量减 少妇女 的雇佣 。《 劳动法》 明确规定 , 用人 单位 不得在妇女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 随意辞退女职工 , 同时应给予产 假, 并依 法支付产假期间的工 资。 目前该规定 实施 的情况却很不乐 但
L g l y t m dS cey e a se An o it S
{占 j 缸会 } J
2 9( ) 0. 中 06
女牲就业歧视之法律浅祈
曹 石 川
摘 要 随着女 性 劳动者 的增 加, 性就 业 问题 日益 显现 出一 些不容 乐观 的趋 势 。 文对 中 国女 性劳 动力 的就 业的歧 视 问 女 本 题 进 行 了 简单 的法律 分析 , 讨 了 中国女性 就 业歧视 产生 的原 因, 如 何解 决这 一难 题提 出了一 些建议 与对 策 。 探 并对 关键 词 性别歧 视 女性 就业 平 等权 中图分类 号 : 905 D 2.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909 (090 —0.1 10.522 0)613O

中国的性别平等追求社会公正的努力

中国的性别平等追求社会公正的努力

中国的性别平等追求社会公正的努力随着社会的发展,性别平等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也在不断加大力度,采取各种措施来追求性别平等,实现社会公正。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教育改革、职场平等以及家庭平等四个方面阐述中国的性别平等追求。

一、政策法规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性别平等问题,在法律层面积极推动性别平等的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关于性别平等的法律,该法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禁止歧视和虐待妇女。

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一系列法规,规定禁止性别歧视,保障女性在职场上的平等权益。

二、教育改革教育是实现性别平等的重要途径。

中国政府通过推动教育改革,促进性别平等的发展。

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中国推行素质教育,鼓励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此外,加强性别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宣传普及性别平等的概念,消除性别偏见和歧视。

三、职场平等中国也在积极推动职场平等,为女性提供更公平的职业发展机会。

政府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提高女性职工比例,增加女性在管理层的人数,加大对女性创业的支持力度。

同时,还加强对性别歧视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性别歧视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处罚。

四、家庭平等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实现家庭内部的性别平等也是重要的任务。

中国提倡男女平等的家庭观念,倡导共同分担家庭责任。

政府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同时,还加强对男性参与家庭事务的引导和教育,推动家庭平等的理念。

综上所述,中国一直在不断努力追求性别平等,实现社会公正。

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教育改革的推动、职场和家庭平等的推进,都为性别平等的实现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然而,性别平等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挑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相信在各界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性别平等追求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就,为社会公正贡献更多力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对女性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障
张爽河北大学2011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专业
【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各行各业全面进步,然而在制度转轨过程中,两性就业不平等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女性面临的就业形势也非常严峻,常常与男性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受到歧视。

女性在就业中处与弱势地位,有由其自身原因也有社会环境的因素。

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公民有劳动权和平等权,但是规定过于原则,实践操作不便,还是存在缺陷。

国际公约、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对就业平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还具备相关的机构,我国应借鉴先进的经验,完善我国立法和制度,加快法制进程加大法律保障女性就业的权益。

【关键词】平等权女性就业法制建设
一、就业平等权的概念就业平等权是综合劳动权和平等权的权利,就业平等权是劳动权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劳动权能否得到落实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其基本含义是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就业平等权也是平等权在就业方面的具体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平等就业权指就业机会平等,广义的就业平等权包括劳动者享有平等获得职业的权利、取得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组织和参与公会等方面的权利。

男女在就业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不得肆意侵犯女性的就业平等权。

二、我国女性就业平等权受到侵犯的现实困境1.就业几率小。

全国妇联发布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其中理工科女大学生感受歧视的比例最高;56.7%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感受的女生就业机会少。

现如今。

有的用人单位打出“只招男性”、“男性优先”的口号,明确表明拒绝录用女性的态度,在同样的招聘职位面前,女性失去竞争机会。

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虽然表面上不对女性的应聘标准作出限制,但背后却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造成录用女性的比例缩小。

2.就业领域不平等。

我国男女劳动的职业分布存在着差异,这种现象被称为职业性别隔离分为水平隔离和垂直隔离两种。

女性大多从事教育、卫生、秘书、服务等行业,而建筑工程、公安干警、运输等方面大部分被男性占据,体现了职业垂直隔离。

女性就业后大多处于被动的被领导地位,难进入管理层和领导层,管理和领导者大部分是男性占据,打击了女性就业的信心和积极性。

3.工资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

现实就业领域中常常有女职工未与男性职工获得相同报酬的现象,在我国某些地区,虽然男女收入之间的差距有缩小的趋势,但就全国水平来看男女之间收入不平等是不争的事实。

有调查显示,在同等学历下,女性的收入比男性低7%到8%。

虽然有些女性在那些“适合男性的职业”中展开了与男性劳动者的竞争,但是在如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国家机关等单位仍然远不及男性。

4.就业安全得不到保障。

近年来我国女工的就业安全屡遭侵犯。

已引起全社会的注意。

如劳动保护设施差,甚至没有安全保护措施,女工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取消法定假日;让女工长时间加班,高强度工作,女工的休息权益受到侵害;劳动关系不规范,女工的就业权益缺乏法律的保护;安排女工在噪音、粉尘、有害气体等不良环境和条件下作业,导致女工伤残甚至死亡。

三、我国法律在保障女性就业平等权上存在缺陷1.立法存在不完善及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中保护女性就业权利的规定名目繁多,主要有《宪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此外还有一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每部法或行政规章都对禁止就业歧视,保障女性就业平等权有规定,但相互之间比较分散,不成体系,不便快速查询相关规定,解决实践问题。

这不得不说是我国法律的缺憾。

2.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反就业歧视没有一个统一、独立、有效的执行机构,这是最严峻的问题。

目前,我国就业歧视相关机构主要是有关劳动部门,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法院等,但是这些机构相互间职责不明,在实践处理问题时会造成相互间相互推诿或争夺,可能产生更多纠纷,不利于及时处理侵犯女性就业平等权问题,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3.就业歧视司法救济程序缺乏。

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均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
劳动关系为基本前提,从而为包括就业歧视争议在内。

法律由于对诉讼相关步骤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可遵循的途径和程序,致使受害人投诉,上诉等一系列司法救助程序不能够顺利实施。

弱化了用法律的途径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益的实现。

4.制度保障不力。

我国宪法没有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有助于保障宪法秩序,维护平等,对保障女性就业权益有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并不存在违宪审查制度,这不得不说是法律的一大缺憾。

许多学者认为我国宪法没有确立违宪审查制度及其弊端提出了批评,认为我国宪法没有违宪审查制度是反就业歧视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对女性就业平的权的法律保障措施1.制定专门的两性就业平等法。

在现行《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部比较完善的两性就业平等法。

我国制定就业平等法可以借鉴日本《宪法》的规定,如果要穷举侵犯女性就业平等权的行为,在后段还应加以定义防止挂一漏万。

此外。

立法明确判断规则,防止在引用时模棱两可,不能做出正确处理。

具体规定诉讼步骤,执法机关各自的职责。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制裁、惩罚条款。

订和完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就业歧视的概念,将女性的就业平等权更加明确具体。

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和所应承担的责任,与新修订的两性就业平等发构成完整的体系。

2.赋予女性劳动者诉权。

具体而言,如果因用人单位、职业中
介机构等市场私权主体的民事行为侵害劳动者的就业平等权,女性劳动者可依法提出民事诉讼;如果因行政机关等公权主体的行政行为侵害劳动者的就业平等权,劳动者也应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赋予女性劳动者诉权以便于女性在就业平等权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侵犯的主体不同,女性可选择自己起诉或委托起诉,委托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维__________护自己的权益,有效遏制侵犯女性就业平等权的歧视行为。

3.举证责任倒臵。

举证责任倒臵,即由用人单位承担运用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歧视行为的责任。

举证责任倒臵主要是针对女性和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自身能力有限,取证比较困难,如此不便于诉讼的进行。

打破“谁主张,谁举证”的惯例,由被告举证,这样可减轻女性起诉者的负担。

此外,有学者提出可由专门机构代为提出诉讼,一旦用人单位的行为被认定为就业歧视,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可请求专门机构同时负责举证,由此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便于快速解决争议,同时专门机构也起到监督的作用。

4.建立专门的保障机构。

美国在1964年通过民权法案设立了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英国1976年实施了《反性别歧视法》并设立了公平就业委员会,能够代被害人起诉,直接向雇用单位提问。

这些执法机构,平等就业或公平就业委员会保障了法律的顺利实施,也提高了解决就业歧视案件的效率。

我国可借鉴美英两国的经验,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其作用一方面就是处理就业歧视案件,对就业歧视女性案件调查、协商、调解,也可可代为诉讼也可询问相关证据;
另一方面作用是将处理案件的经验反馈给立法机关,已达到完善立法的效果。

参考文献:
周慧.透视我国公民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J].时代法学.2006.(2)..
陈良谨.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M].北京:中共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232.
张磊.女大学生就业困境及对策分析.[J].沿海企业与科技。

2010,7:。

24.
谌春玲.对女性就业困境的思考.[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4,27:。

54.225经济与法 __。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