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案例分析知识分享
法律培训以案例为(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意识已经成为每个公民和企业必备的基本素质。
为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本培训将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帮助学员了解法律实务,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二、案例一:合同纠纷【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后,乙公司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通知后10日内支付货款。
然而,在货物交付后,乙公司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案例分析】1. 合同履行: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乙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2. 货物质量: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货款,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3. 争议解决: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案中,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启示】1. 严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货物质量、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以减少争议发生的可能性。
2. 重视证据收集:在发生争议时,应积极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以降低时间和经济成本。
三、案例二:劳动争议【案例背景】张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8000元,公司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然而,在公司成立满一年后,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决定降低张某的工资至5000元。
【案例分析】1. 劳动合同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在本案中,公司降低张某工资的行为需要与张某协商一致。
酒店法律纠纷案例分享(3篇)

一、引言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酒店业作为旅游业的支柱产业,近年来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然而,在酒店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酒店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涉及合同履行、侵权责任、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对酒店法律纠纷进行解析,旨在帮助酒店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二、案例一:酒店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案情简介】某酒店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客房预订合同,约定客户于某月某日入住该酒店。
然而,在客户到达酒店时,酒店却告知其客房已被他人预订。
客户要求酒店赔偿其因此产生的损失,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合同履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酒店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客房,构成违约行为。
法院判决酒店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客户造成的损失。
【启示】酒店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履行。
同时,酒店应加强对客房预订的管理,避免类似违约事件的发生。
三、案例二:酒店侵权责任纠纷【案情简介】某酒店在装修过程中,聘请了某装修公司进行施工。
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不慎将酒店内部的空调损坏。
酒店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损失,但装修公司以自己并非故意损坏空调为由拒绝赔偿。
酒店遂将装修公司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侵权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损坏酒店空调,虽然并非故意,但因其疏忽大意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赔偿酒店损失。
酒店在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同时,酒店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
四、案例三:酒店知识产权纠纷【案情简介】某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了一款知名酒店的商标。
《FIDIC合同条件》-案例分析

FIDIC合同条件-案例分析什么是FIDIC合同条件?FIDIC合同条件是指国际工程承包商协会(FIDIC)制定的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的标准合同条件。
FIDIC合同条件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建设领域,涵盖了工程设计、建造、运营等方方面面,旨在保护各方的权益,并规范工程承包的行为。
FIDIC合同分为经典合同、银色合同、黄色合同、红色合同等多种版本,每个版本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条款和约定。
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各方需要对不同的合同条件进行比较和分析,以确定适用的版本。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如下:1.平衡性原则。
FIDIC合同条件倡导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现平衡的利益关系,确保工程承包和设计的公正合理。
2.风险分配。
FIDIC合同条件将工程承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分配,包括工期、质量、款项等方面,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合同文本的完整性。
FIDIC合同条件的合同文本包括了一切有关工程承包过程中相关的条款和规定,从而避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和争议。
FIDIC合同条件的典型案例案例一:雅加达莲花林公寓项目雅加达莲花林公寓项目是印尼一座豪华公寓项目,总投资额达2500万美元。
该项目采用了银色合同作为工程承包的基础,并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对工程设计、建造、验收、运营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监督和管理。
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各方严格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要求,对工程承包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监控,最终保证了工程的高质量、高规格和高效率完成。
案例二:印度恒河公路改造项目印度恒河公路改造项目是一项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当地交通道路的质量和流通效率。
该项目采用了红色合同作为工程承包的基础,并依据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对工程承包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和管理。
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包括承包商、业主及设计师等各方,都遵循了FIDIC合同条件制定的明确规定,最终实现了优质、高效的工程成果。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5篇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员工身份证号码】住址:【员工住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纠纷一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案例分析协议:一、案件背景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一些争议,经过内部沟通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劳动合同纠纷的产生。
双方均认识到妥善处理此事的重要性,愿意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二、争议事项1.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待遇、试用期等方面的争议。
2.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加班工资、福利待遇、绩效考核、违纪处理等方面的争议。
三、分析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附件。
3.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
4. 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陈述。
四、解决方案1. 针对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争议:(1)双方重新核实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约定,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
(2)对于试用期等敏感问题,双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约定,确保合法合规。
2. 针对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1)加班工资、福利待遇等应按照公司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支付。
(2)绩效考核、违纪处理应依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同时确保公平公正。
(3)双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协商解决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五、协议内容1. 双方确认将按照上述解决方案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2. 双方同意对涉及争议的事项进行重新协商,达成共识后,签订补充协议。
3. 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4.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涉及纠纷的案例、解决方案等敏感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七、争议解决途径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法案例分析

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但是 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 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 合同成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例外规定呢? 首先,这是由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 的产物,是两个以上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一般情况下 只有签字或盖章,才能表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承认。但是 如果在合同书没有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按合同履行 了义务,相对方又接受了该义务,则双方的行为本身即证明 了成立合同的愿望和真实意思表示,这时法律就应尊重客观 事实,承认合同生效成立,而不拘泥于形式。否则可能使已 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有失公平。其次,这一规定 也体现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最为基本的"诚实信 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诚 实、善良的内心状态,履行合同时恪守信用,以使交易双方 相互信赖,减少纠纷,保障交易安全。
4.根合同法第10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 或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学校与甲公司达成协议并以书 面形式签订了合同,因此,学校与丙公司之 间已形成合同关系
合同成立篇
案例1、合同未加盖公章是否成立 [案情]某商场派业务员李甲到乙市矿泉壶厂订货,双方签订 了一份矿泉壶购销合同,由矿泉壶厂供给商场矿泉壶1000 件,总货款15万元。合同对标的的质量、规格、验收、包装 及结算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由于李甲忘了带合同专用章,所 以合同上只有双方代理人和矿泉壶厂的印章。李甲答应把合 同带回加盖公章后寄给矿泉壶厂。矿泉壶厂去函催办,商场 只电告“速发货。”矿泉壶厂即按合同规定发运500件,但 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对方电报;“请勿发货。”矿泉壶运 到乙市车站后,商场拒收并向矿泉壶厂发了第三封电报; “退货,速来人处理”商场担心逾期不提货,被铁路部门罚 款,便把矿泉壶暂时存放在车站附近。由于商场拒收货物并 拒付货款,矿泉壶厂遂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赔偿经 济损失,对方则以未盖公章否认合同成立。
法律讲堂记录案例分享稿(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普及法律知识,我们特举办法律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分享典型案例,让广大民众从实践中汲取智慧,提升法律意识。
以下为本次法律讲堂的案例分享稿。
二、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7年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5%。
借款到期后,张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李某与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张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案例二:劳动争议案情简介:原告王某于2015年入职被告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
工作期间,王某因工作需要经常加班,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
王某遂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加班费,公司以王某未提供加班记录为由拒绝支付。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本案中,王某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加班,公司应支付其加班费。
至于王某未提供加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存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凭证、加班记录等资料。
因此,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某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加班,公司应支付其加班费。
至于王某未提供加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36个经典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36个经典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一部分,是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的关键性法律。
它的实施要求打破以往劳动关系中的陈规陋习,建立透明、公正、稳定的劳动关系。
而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36个经典的案例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案例一某不知名工厂以“实习生”的名义招收员工,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厂被判决为违规,并需要给员工支付拖欠工资。
案例二某公司直接以日结形式招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最终主管部门裁定该公司需承担七成的数额赔偿费。
案例三某酒店为降低成本,将厨师的岗位取消,并要求员工担任服务员职位。
但酒店未与出现异议的厨师员工进行充分协调与沟通,最终员工胜诉,公司被要求支付经济赔偿。
案例四某公司未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在长期使用碎片化工人时,未为其购买社保和职工意外保险,其原任负责人被诉为非法行为负责。
案例五某外资企业明知并且已经决定裁员,却因内部流程需要未及时通知员工。
法院最终要求公司向员工支付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并因进行故意违反分别支付赔偿金。
案例六某家电厂招工时未告知员工工作制度,工作期间却规定必须加班,并且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加班补偿,最终员工获得胜诉。
案例七某公司辞退员工时未按法定程序程度操作,造成员工不公正损失。
最终公司承担了经济赔偿和对员工精神损失赔偿等惩罚。
这些案例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实操参考,也为用人单位和员工互相间建立起更加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
这当中包括了人的精神和物质层面上的权益的平衡,以及用人单位要尽到义务去遵守各项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内容。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律仅仅是一份文件而已,它需要真实的生活经历与具体操作实践去完善。
希望通过在实践中的应用,劳动合同法得到深入地普及和贯彻。
“生死合同”案例分析5篇
“生死合同”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雇佣乙方从事某项具有潜在危险的工作,双方在明确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特制定此“生死合同”案例分析协议,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一、协议背景及目的双方基于共同认知,明白此项工作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不可预见危害。
故此协议旨在明确双方权益,加强工作安全责任,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对类似合同进行深入探讨,规避法律风险。
二、案例分析经双方研究讨论,就某一典型“生死合同”案例进行分析,以指导本合同协议的制定和实施。
案例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的资格、合同内容的合法性、风险分配原则、争议解决机制等。
三、工作内容与风险说明1. 乙方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工作内容)。
2. 潜在风险说明:(1)工作内容涉及高风险操作,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列举具体风险)。
(2)乙方在履职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四、合同主要条款1. 工作期限:明确工作开始与结束的时间。
2. 工资待遇与福利:详述工资结构、支付方式、福利待遇等。
3. 安全保障:甲方需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设备。
4. 风险承担: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配风险,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范围。
5. 保密义务: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需对涉及的工作内容、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
6. 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 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工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2. 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3. 双方均有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六、附加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法律讲堂经济法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律关系日益复杂,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普及经济法律知识,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经济法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有益的法律借鉴。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收到货款后10日内将货物发至甲公司指定地点。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货款后并未按约定发货,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乙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条款,避免因条款模糊而引发纠纷。
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案例二:不正当竞争案情简介:丙公司发现丁公司在其销售的某品牌产品上使用了与其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丁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丙公司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不正当竞争,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3. 案例三:劳动争议案情简介:戊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部分员工对公司的裁员决定提出异议,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优秀8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优秀8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篇一房地产销售面对形形色色的客户,光说案例是不可能说完的,一百个客户有一百种成交的方法,但通过总结,还是能找出一定的成交规律,。
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房屋买卖谈判案例分析,供你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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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后来,双方对商品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法院发来传票,传我公司出庭应诉。对此,你认为我公司该如何处理?简述理由。
我方不应该应诉,应向法院出示仲裁条款。因为只要双方订立了仲裁条款或其他形式的仲裁协议,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不能把有关争议案件提交法院审理。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司法诉讼程序,把有关争议案发还仲裁庭审理。在本案中,由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因此,外商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是不成立的。
案例2
我国进口商甲公司与加拿大出口商乙公司签订合同进口木材,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信用证中规定禁止转运,并且要求提交的运输单据种类为海运提单。乙公司提交的海运提单包含了海运全程运输,并且提单上注明以下语句: CONTAINER SHIPMENT, TRANSSHIPMENT WILL TAKE PLACE。开证行审核后认为单据相符,对外付了款。申请人甲公司收到单据后指出开证行未尽详细审单职责,不应对外付款,因为单据有不符点,理由是提单上显示了转运语句。请问,甲公司所提出的不符点成立吗?为什么?
甲公司提出的不符点不成立。因为按照UCP600第20条c款的规定,提单可以表明货物将要或可能被转运,只要全程运输由同一提单涵盖。而且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注明将要或可能发生转运的提单仍可接受,只要其表明货物由集装箱、拖车或字母船运输。该案例中,提单上虽然显示“转运将发生”,但是提单包含了海运全程运输,而且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的,这样的做法符合UCP600的规定,单据不存在不符点。
案例 3 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买方却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问:卖方拒赔是否合理? 卖方拒赔是合理的。因为合同规定商品检验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这决定了卖方交货品质的最后依据是装船地商检报告书。在此情况下,买方在目的港收到货物后,可以再行进行检验,但原则上无权提出异议。
案例4 我国大陆某公司向香港A商出口印花棉布一批, A商又将货物转售给英国B商。货物到达香港后,A商已发现部分货物存在包装问题,但未做任何处理便将原货运往英国, B商收到货物后,发现有80包货物包装破损,货物短少严重,因而向A商索赔, A商又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是否应负责赔偿?为什么? 我方不负责赔偿责任。(1)A商在我方货物抵达香港后,虽发现货物包装存在问题,但并未向我方提出,也未请有关部门对到货进行复验,即放弃了检验权,从而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2) A商将货物转运英国,属于另一个合同,与我方无关,我方无需负责。
案例 5 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00公吨,每公吨300英镑CFR London, 总金额为30 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9月份。签约后,A 公司小麦收购地发生水灾,于是A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问: 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A公司的要求不合理。因为该案例中交易的商品是普通小麦,并未指定特定产地,小麦收购地发生水灾,出口商完全可以从其他产地调集来履行交货义务。尽管水灾是人力无法抗拒的,但该事件是可以克服的,因此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A公司不能要求免除交货义务
案例6 国内某研究所与美国客户签订一份进口合同,欲引进一精密仪
器,合同规定9月份交货。9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该仪器为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美商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妥善处理? 美商的要求不合理。因为该禁令虽然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发生的,但是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才生效,即要到9月30日后才生效,而合同规定在9月份交货。即禁令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所以美商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案例7 1997年8月20日,一艘承载上海某贸易公司(本案进口方)的一批进口钢材的外国货轮到达上海港,船在锚地进行“三检”时,发现钢材上层严重锈蚀,后据调查该船到达前曾航行于赤道附近多日,并曾遇到过大雨,该钢材买卖合同采用的是CIF条件,付款方式为托收,但没有索赔条款。那么,作为买方,在收到受损的货物后,应当如何操作进口索赔呢? (1) 向 出口人(卖方)索赔 卖方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的主体和履行的主要当事人,因而也是在货物受损时买方索赔的主要对象。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三十条的规定,卖方的基本义务是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和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对于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公约第三十五条第(1)款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作为卖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规格来供应货物,否则即为违约。对于卖方违约,作为受害的一方,可根据合同、法律或公约的规定向其提出索赔要求,这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遵循的原则。 就本案而言,买方能向卖方索赔并得到赔偿的条件:一是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不符合规定;二是卖方没有尽到选用适当船舶的义务;三是没有按规定投保含有雨淋的险种。如果卖方在这三个方面都没有过错,则买方向卖方索赔的理由就不存在。
(2) 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就是承担货物运输任务的公司。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分处于不同的国家,要实现商品由卖方到买方的转移,就离不开承运人的运输。而承运人的运输质量,不仅关系的买方能否收到商品,而且还关系到买方收到何种质量的商品。因此,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只要和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运输公司在行使收取运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买方能向承运人索赔并得到赔偿的条件: 一是该船及设备不适合装运钢材;二是承运人没有尽到照料货物的责任。
(3) 向保险公司人索赔 如果对运输的货物进行了投保,那么运输中的货物如果发生了损失,受损失人可以向保险人索赔。但保险人并不是就任何损失都负责任。他只负责赔偿属于承保风险范围内的损失,对于承保范围外的损失,保险人是不负责任的。而保险人承保的损失范围,主要取决于投保人的保险险别和种类。 就本案而言,在CIF条件下,买方对于像钢材这样的货物,要想避免和减少损失,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品质规格,并要求卖方提供商检证明;二是对承运人的运输条件和质量,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向保险公司投保时应尽量考虑到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
案例8 1997年5月,中国某煤炭公司向丹麦出口无烟煤1,000公吨。合同采用CIF价格条件,装运期为1997年8月。信用证结算,中方投保水渍险。 1997年8月2日我方按发票金额的10%向保险公司投保。8月16日该批无烟煤出口。但在印度转船时,遭遇风暴。抵港后,丹麦进口商发现货物有明显的湿损,即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定损失38,000美元。 丹麦进口商向中方索赔,理由是:卖方交货时,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卖方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经调查得知: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因为暴雨所致,非海水所致,不属于水渍险的范围,因此不予索赔。
分析: 水渍险的承保范围是,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加上单独海损。按照条款,被保险货物在船舶上遭到恶劣气候、雷电、海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而发生单独海损的损失,保险人应负责赔偿。但必须注意:水渍险中的水是指海水。水渍险对淡水引起的货损不予赔偿。 本案中,湿损的原因是暴雨所致,不属于水渍险的赔偿范围,保险人不予赔偿是正确的。 假设本案的货物投的是水渍险加“淡水雨淋险”(对直接遭受雨淋或其他原因的淡水所致的损失负责赔偿)或直接投保“一切险”, 那么保险人应予赔偿。
案例9 某公司定购钢板400M/T, 计6英尺、8英尺、10英尺、12英尺
四种规格各100M/T,并附每种数量可增减5%的溢短装条款,由卖方决定。今卖方交货为: 6英尺, 70 M/T;8英尺,80 M/T;10英尺,60 M/T;12英尺,210 M/T,总量未超过420 M/T的溢短装上限的规定。对于出口商按实际装运数量出具的跟单汇票,进口商是否有权拒收拒付? 分析: 国际贸易中,一般对溢短装条款解释为不但总量受其约束,所列每种具体规格和数量亦受其约束。案例中虽然总量符合要求,但卖方所交每种具体规格的钢板均与5%的约定相差甚大,其中12英尺钢板超装运110%,这是违反合同的。所以买方对于其所开票据完全有理由拒收拒付。 案例 10 1997年10月,香港某商行向内地一企业按FOB条件订购5,000 吨
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万美元,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进行生产。 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表面应光洁,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 合同规定(1)订约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约人民币25万元的“反保证金”, 买方于卖方交第一批货物后5天内退还保证金。 合同规定(2)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确认书;若质量部符合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货物;不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外商利用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进行诈骗的案例。 铸件表面“光洁”是一个十分含糊的概念,没有具体标准和程度;“不得有裂纹、气孔等铸造缺陷”存在的隐患更大,极易使卖方陷于被动。 对方的实际目标是25万元反保证金。 这类合同的特点: 价格诱人,技术标准含糊,并设有陷阱;预收保证金后逃之夭夭,或者反咬一口;被欺诈对象多为合同管理不严、缺乏外贸经验、急功近利的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