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根本大计,也是建设工程活动中一项极其关键的任务。
建设项目的危险性和复杂性导致了很多安全问题,而这些问题可能会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保障建设工程从安全、健康的角度进行,实现“三同时”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利益,成为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二、“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概念“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做到规划、建设、运营三个阶段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同时考虑和管理,即同步实施环保、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制度。
三、“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意义1.提高企业规划、建设、运营的安全和环保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合理规划、运营,避免不必要的环保、安全、健康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3.明确环保、安全、健康管理的责任,集中资源打造“绿色工程”;4.推动企业整体发展,树立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规划阶段1.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安全系数,符合施工工期,减少人员误伤;2.在规划中加强对环境与地质条件的分析,消除在施工中因环境原因而造成的意外事故;3.对临时性设施、保护工作、道路交通和公共设施等因素,进行综合的规划;4.规划建设之前,对设计方案及所选工程进行环保、安全、卫生评价,制定保障措施清单。
(二)施工阶段1.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商定建设方案及施工技术方案,并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实施;2.在施工现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属地政府和建设单位现场管理的要求,筑牢技术员、质量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服务保障;3.制定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管理程序,实行层层管控,保证质量和安全;4.对主体结构和非主体结构进行严格的建筑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万无一失。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防备和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场合的安全环境。
2.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2.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劳动岗位和工作场合。
第三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防备为主。
2.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转达。
3.全员参加,共同维护。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第四条企业的职责和义务1.企业应建立和落实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并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
2.企业应供应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3.企业应组织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卫生知识。
4.企业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场合的安全情形和职业卫生情况。
5.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和职业病防治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采取必需的应对措施。
第五条员工的职责和义务1.员工应依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设备和安全设施。
2.员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听从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指挥和布置。
3.员工应及时报告和反映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和职业卫生问题,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4.员工应乐观搭配企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搭配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劳动安全管理第六条工作环境的管理1.企业应确保工作场合的通风、照明、噪声、温度等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企业应保持工作场合的清洁和乾净,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卫生。
3.企业应订立和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和疏散计划,为员工供应逃命通道和安全出口。
第七条劳动设备的管理1.企业应对劳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使用劳动设备的员工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识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3.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员工应立刻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模版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模版一、绪论本制度是为了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和保障卫生环境的建设而制定的,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到位,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安全问题。
三、安全生产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投入、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紧急救援预案等方面。
2.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制定完善的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巡检。
4. 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其安全存储和运输。
四、职工健康管理1. 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做好职业性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监测和改善。
3. 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
五、卫生环境管理1. 加强卫生检查,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整洁。
2. 定期清理和消毒卫生区域,防止病菌滋生和传播。
3. 提供合格的饮用水和食品,确保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 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七、监督检查和评估1.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常态化,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2. 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督检查。
3.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记录和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结语:本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准则,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卫生环境的建设。
大家要共同努力,将企业打造成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劳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防护和治理
一、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按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二大体系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
三、认真做好防止有害、有毒物质的泄漏和扩散,对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严格管理,控制领发,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定期组织监测和作业人员体检。
四、劳动卫生管理主要基础管理工作如下:
1、生产部门和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
2、安全部负责对有害因素的数据测定。
3、安全部负责对接触有害物质的人员及时体检。
4、安全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5、安全部会同生产、公司办制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
6、行政部门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含治疗)、规划、计划,报请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节体检和职业病
一、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1、凡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且作业场所有害、有毒浓度超过国家有关、标准时,每年体检一次。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但作业场所有害浓度没有超过国家标准时,每二年体检一次。
3、对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人员含环境不良,每三年体检一次。
二、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经医疗卫生部门确诊后不能从事原工种的,由部门提出,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研究,总经理批准,人事部门办理调岗手续。
三、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四、有计划搞好绿化工作,改善环境,强化生产现场劳动卫生管理,美化厂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模版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并应广泛宣传、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负责。
第四条公司将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安全管理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安全。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自己的员工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禁无证上岗。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好岗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定期体检,确保员工健康。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将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用具、紧急救援设备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维修和更换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公司将组织开展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
第十六条发生事故时,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门。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公司将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九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工会委员会设立劳动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全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2.劳动安全卫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3.各部门设立劳动安全卫生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三、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1)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劳动卫生措施、辅助性设施建设、改善措施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等。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确保计划的实施。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定期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6.安全卫生认证制度(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安全卫生认证工作。
(2)对认证结果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认证工作的有效性。
7.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的及时、准确报告。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本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二、基本原则2.1 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
2.2 综合治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不是一个单一的工作,而是需要全员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
各级管理人员应发挥带头作用,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2.3 全员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个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安全卫生负责,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4 追求卓越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应不断追求卓越,不断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责任与义务3.1 管理责任企业管理层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目标和计划,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卫生责任,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层落实安全卫生工作。
3.2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具体的安全卫生工作方案,并落实到各岗位和员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3 员工责任每个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安全卫生负责,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安全卫生管理措施4.1 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急救知识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2 安全设施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4.3 事故报告与分析任何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报告,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总结,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4 职业病防治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病筛查,并加强工作场所的环境监测和控制,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安全生产检查5.1 日常检查企业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1.建立和完善各级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实行逐级负责制。
2.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有效实施。
3.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1.制定并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接受相应的安全卫生培训。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卫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更新和再培训。
三、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1.定期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包括设备设施、工作环境和作业规程等。
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
3.做好检查记录和报告,建立档案,以便追溯和管理。
四、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1.制定并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
2.对操作规程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新的工艺、设备和环境要求。
3.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五、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管理1.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性能完好。
3.对设施的更新、改造或报废进行评估和审批。
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
2.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建立劳动防护用品档案,记录使用情况和报废情况。
七、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制定并实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管理措施。
2.定期对职业病高发岗位进行监测和评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为员工提供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体检服务,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八、工伤保险与赔偿制度1.建立工伤保险与赔偿制度,为员工提供工伤事故的保障和赔偿。
2.对工伤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确保员工得到及时救治和合理赔偿。
3.对工伤事故进行总结和反思,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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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指厂矿企业等生产单位,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在组织劳动和科学管理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它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因此,生产单位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法律所提出的要求,也是保障各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的具体措施。
[1]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1963年国务院发布、1979年重申继续执行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制度;企业单位内部的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劳动保护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要在企业行政和工程技术的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所有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并有权拒绝服从各级领导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有权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管理制度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是所有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企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依据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清项目的缓急轻重,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力求少花钱,多办事,效果好。
要明确规定各项计划措施的完成期限和负责人。
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一切有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以及职业中毒为目的的技术措施,即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措施项目、生产辅助设施和安全生产教育等方面的措施。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依据劳动部1996年1月11日颁发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1)企业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其中,厂级安全教育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教育的内容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班组级安全教育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企业新招工人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工人)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
(3)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办法或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和采取经常性的检查,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卫生检查一般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派监察员随时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行为。
同时,企业要对内部的安全卫生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厂、车间、班组和各职能部门要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应组织定期检查。
除此之外,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对其专业性问题进行检查,如电气安全、锅炉和压力容器、防火防爆、防暑降温等等。
(五)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对厂矿企业贯彻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
我国监察制度采取以国家监察机构为主体、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体系。
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法规主要有《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等。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国家安全监察制度,即国家有关机关依法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情况并纠正和惩处违法行为的制度;(2)专业劳动安全监察制度,即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各级主管部门对其所属单位贯彻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它属于内部监督的性质;(3)群众劳动安全监察制度,即各级工会组织对厂矿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迸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它属于社会监督的性质。
除上述外,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还包括劳动保护监察员资格的认定、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职权及对安全监察机构及监察人员执行职务的奖惩规定。
(六)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国务院于1991年2月22日颁布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并自当年5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伤亡事故参照执行。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伤亡事故的分类。
伤亡事故依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1)依导致伤害原因的不同可分为因工伤亡事故和非因工伤亡事故。
(2)依造成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大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经医生诊断成为伤残或者可能成为伤残的;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灼伤、烫伤面积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严重骨折和严重脑震荡的;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大拇指轧断一节,其他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脚趾轧断三只以上或局部肌腱受伤严重引起机能障碍有残废可能的;内部损伤、出血或伤及腹膜的等等。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3)按事故类别可分为物体打击伤害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受压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事故等。
2.伤亡事故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时,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报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发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者录像并详细说明。
3.伤亡事故的调查。
对于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对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安全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人民检察院、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
对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人民检察院、其他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被调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阻挠、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调查完毕后,应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参加事故调查的单位。
4.伤亡事故的处理。
事故调查结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对有关责任者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调查、处。
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有关.规定,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束,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H。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