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商局取缔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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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治理措施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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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治理措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综合治理措施自《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以来,我局与政府有关部门协作,先后多次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执法整治,止2019年底,全局查办各类案件1231起,清理无照经营375户,占全县有照户的89%。

无照经营屡禁不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仅今年前半年全县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41起,占有照户的21%,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无照经营查处取缔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治理的措施进行分析。

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1、无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养成难。

一是一些无照经营者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也认识不到无照经营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错误的认为从事经营活动“有试营业期,有效益就办照,没生意就关门……”等等;更有的还因为要其办理营业执照而感到委屈,想不通经营毛巾牙刷酱醋等日常用品的小本生意,竟然还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二是一些下岗人员,因为国家有政策优惠,减这免哪,于是自感无需办照。

三是一部分无照经营者明知法律的一些规定,出于主观恶意,或者是存有侥幸心理偷逃税费,多见的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流动摊贩(特别是那些学校门口以手推车为工具的流动摊贩);或者是由于无法通过有关审批而干脆不办执照,比如卫生条件不具备的饮食店,无法通过交通运输许可的汽车修理业等;或者是明知自己从事的经营活动为法律严格禁止而只好暗中经营,比如无照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地下作坊。

2、乡村无照经营监督管理难。

一是季节性无照经营。

从事食品、农资、生活和文化用品的贩运商,利用春节、春播、秋收、临冬等时节,主要在农村乡镇等人口集中居住区谋取“暴利”。

这种无照经营多数以“送货下乡”、“商品展销”等名义进行,地点不固定、时间短、商品价格低廉但质量较差,农民群众上当受骗后无法得到赔偿;二是农村城镇化管理措施滞后为无照经营提供了可趁之机。

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部分农民未得到统一规划自建房屋进行出租,部分处于沿街的单位纷纷破墙开店出租,加之管理不到位而出现的大量违章建筑成为农村乡镇主干道无照经营的主要特点;三是庭院商店在偏僻农村比较普遍。

工商局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调研报告范文_无照经营怎么处理

工商局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调研报告范文_无照经营怎么处理

工商局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调研报告范文_无照经营怎么处理近年来,××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多次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不断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的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的促进了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022年,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958户,查出无照经营87户,其中:函告相关部门64户,处罚13户,罚款0.82万元。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无照经营行为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2022年1-3月份,利用年检验照之机,县局组织业务科及工商所人员对辖区无照经营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一、无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县工商局管辖全县12个乡镇,156个自然村,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6099户。

经全面排查摸底,目前辖区有无照经营155户(其中:证照到期或超范围经营42户),从数量上看,较上年年底有所增加,从经营地域上看,县城周边与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偏远村队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等相对集中。

无照经营涉及的行业比较复杂,主要以第三产业服务业据多数,比较特殊的有无照餐饮业、食品小作坊、商业、美容服务等行业,但也有一定数量的无证非煤矿山开采业存在,甚至有的高危行业(如加油站、食品小作坊等)因前置审批证件、文件过期暂时无证经营。

具体分析,当前全县无照经营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生产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大多以传统手工操作经营为主,生产经营工艺简陋,小本经营,有的是季节性经营;二是审批繁多,市场准入难。

三是经营环境不稳定,大多无照经营户以临时租用企业、村委会及城镇街道以建设规划区内临时用房为主,在农村多以家庭自有民房为主;三是社会特殊群体无照经营增多,无照经营的从业人员中老、弱、残、失业、失地等特殊人群居多;四是部分前置审批手续收费太高,不符合本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

五是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在管理上缺乏协作。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铜陵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制度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铜陵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制度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铜陵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4•【字号】铜政办[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铜陵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制度的通知(铜政办〔2010〕43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工商局拟定的《铜陵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制度》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铜陵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制度(市工商局二○一○年五月)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09〕118号)精神,特建立铜陵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制度。

一、建立市政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城建委、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队、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广电局、市国土局、市烟草专卖局等2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局长任主任,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安监局、药监局的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科室科长为联络员,负责收集、统计和整理各单位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定期分析我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的措施办法;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情况;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合执法;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和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和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和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和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9年)为切实履行工商职能,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开展对酒吧等高危重点行业专项整治2009年1月31日晚,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15人窒息死亡,20多人受伤,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酒吧等公共聚集场所和各类娱乐场所是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危重点行业,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加强酒吧等公共聚集场所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酒吧等高危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各分县工商局要对辖区内现有的酒吧、网吧、歌舞厅、茶秀、洗浴中心等公共聚集场所和各类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重点清查其设立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置许可文件是否真实有效,注册登记资料是否完备详实,是否有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超范围经营等。

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变更登记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该注销登记的要通知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坚决依法予以吊销。

对无照经营,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各分县工商局对整治情况要造册登记,分类统计,并于4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的书面总结上报市局企业个体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
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4]60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4.05.08
【实施日期】2004.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桂政办发[2004]6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2003年12月起,全区各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人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投资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电[2003]300号)要求,集中力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综合执法,查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统计,全区各市及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0622人次,车辆7954台次,检查各类市场464个次,检查市场主体122477个次,取缔无照经营5097户,补办营业执照
5768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6464起,罚款金额6994万元。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对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效果,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转置问题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转置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查处无照经营一般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比较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也引发了“转致”问题的出现。

“转致”是指适用法律的转移。

现在,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越来越多,调整的范围越来越复杂,相互转致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转致包括监督主体转致、处罚主体转致、监督依据转致、处罚依据转致等等。

1.主体转致。

主体指的是执法监督主体、处罚主体。

有些法律法规具有明确的转致指引,例如《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广告进行监督,但对于违法广告,工商机关则是处罚主体。

这种转致是最好处理的,但关键是执法者需要知道有这部法。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工商局办理的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案件就必须按时移交司法机关办理,如果不移交,就是渎职。

举例:A、是执法主体但不是处罚主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某法律规定的执法主体,但该法没有明确处罚主体。

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监督检查权。

但对该法第十一条禁止的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和第十二条禁止的搭售商品没有规定行政责任。

后来出台的《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的处罚,但是这种处罚权由该法规定是价格主管部门。

B、原来是执法主体现在不是执法主体。

即新法把监督管理权全部划到其他执法部门。

例如,2000年的《电信条例》第41、42条对原来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规定,在该条例第71、72条有规定这些违法行为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电信管理机构负责查处。

因此,工商部门在2000年以后就不再是对电信部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主体。

C、第三个例子是一个实例。

河南一个县级市工商局查了一起冒用转基因批准文号经销棉种的案子,大概有1万多公斤。

当事人申诉到几个部门,言称还要起诉。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乌政办[2008]325号【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10.30【实施日期】2008.10.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08]325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责,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清理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坚决依法取缔违法情节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尽快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推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建立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工商所辖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请示

工商所辖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请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商所辖区内的经营活动日益繁荣,但同时也出现了部分无照经营的现象。

这些无照经营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给工商所的监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我们提出了本次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请示。

一、整治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工商所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经营者涌入市场。

然而,部分经营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政策了解不足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相关证照,导致无照经营现象频发。

这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因此,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成为当前工商所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无照经营现状目前,工商所辖区内无照经营现象主要集中在一些小型零售店、餐饮店以及临时摊点等。

这些经营者往往因为法律意识不强、对政策了解不足或者为了降低成本等原因而选择无照经营。

无照经营的存在,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给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带来了隐患。

三、整治目标及意义本次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清理工商所辖区内的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通过整治工作,我们可以有效遏制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同时,这也是工商所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工商所的监管水平和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四、整治工作范围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涵盖工商所辖区内的所有无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小型零售店、餐饮店、临时摊点等。

我们将对辖区内的所有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严格处理。

五、整治工作措施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二是组织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处理;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等方式,防止无照经营行为的再次发生。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16修订版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16修订版无照经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16修订版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三条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

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六条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县烟草局取缔无证经营实施方案

县烟草局取缔无证经营实施方案××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取缔无证经营卷烟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维护我县卷烟市场良好秩序,规范卷烟零售经营者的主体行为和经营秩序,根治和取缔我县的无证无照零售经营卷烟行为,根据市局的安排,经县工商局、烟草专卖局共同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县工商局、××县烟草专卖局联合成立取缔治理无证无照零售经营卷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和沟通协调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

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副主任:××、××成员:××、××、××、二、工作目标1、无证经营率:城区无证经营户绝迹,乡镇所在地无证经营率控制在3%以内。

1.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业主,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教育劝说,使其在规定期限自行停止卷烟零售业务。

2.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户,做好办证服务指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办理零售许可证,纳入专卖管理和访销配送网络进行管理与服务。

(三)查处取缔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1、对无证经营户经过教育、引导,拒不办理相关证照又不停业及不符合办理许可证条件的经营户,要会同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查处;对少数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跟踪监控,加重处罚力度,坚决予以取缔;对向无证户供货的持证卷烟零售户,要在采取行政处罚的基础上,采取停止供货等综合治理措施,切断无证户的货源供应。

采取联动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回访检查等措施,加大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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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商局取缔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
照经营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县政府专项集中整治无照经营《实施方案》,使
我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有条不紊,卓有成效的开展,同时,便于对
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的绩效进行统一、公开、公正的考核,奖优罚劣,特制订本
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考核的对象及范围为基层各分局、所在各自辖区内组织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查
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考核时间
7月25日至12月20日。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15分
1、及时将市、县专项集中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向当地政府汇报,
并有汇报记录。3分
2、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分局、所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4

3、针对各自辖区无照经营的特点制定书面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重
点。4分
4、明确专项集中整治责任分工,实行地段到队,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整治责
任状。4分
(二)宣传发动:15分
5、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无照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悬
挂横幅、条幅等宣传标语3-5条。5分
6、出动宣传车,向辖区利用广播宣传不少于6天。2分
7、及时张贴、发放专项集中整治《公告》、《通告》。5分
8、利用当地电视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字幕广告不少于1条,宣传时间不少于10
天。3分
2 / 3

(三)调查摸底:15分
9、组织专班突击对各自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在《无证无照经营月报表》上
予以登记,对有固定经营场所开业达10天以上未能办理证照的无照经营户摸底
登记率达100%。8分
10、对调查摸底情况要有局面分析材料,明确本辖区的整治重点地段、行业和难
点。7分
(四)集中整治规范:35分
11、对无照经营对象送达《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预警通知书》,督促其守法经营,
送达率达100%。10分
12、经预警逾期仍不办理营业执照的要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并给予适当行政
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理率达95%以上。10分
13、对经教育、警告,依法处理后仍拒不办理相关证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10

14、整治措施要讲究方法,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下岗职工从
事经营活动的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教育引导规范为主。5分
(五)检查验收:20分
15、通过整治规范,在检查验收时辖区从事一般性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要控制在
2%以下,从事前置许可类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下。10分
16、整治过程中每月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小结,汇总情况连同《无证
无照经营月报表》每月23日前向县局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分局)上报。5

17、整治结束时,要有整治工作总结、基本情况统计等书面汇报材料。5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县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县局督查组组织人员采取日常督
查、阶段抽查(将每阶段工作纳入当月县局督查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记分)和全面
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各阶段的完成情况分别打分,进行量化考核,力求做到客
观、公正、科学、全面。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对达
不到规定标准或未按规定执行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日常督查和阶段抽查的考
核得分由县局整治小组负责考核记录,整治结束后综合全面考核得分一并汇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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