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丧葬费发放申报情况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丧葬费发放申报情况说明

政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自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终止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800元的丧葬补助金,执行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

申请材料包括:

1.死亡证明(火化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必须有死亡日期);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2.填写丧葬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3.申请人(即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当地信用社存折或者卡复印件。一式二份

申报资料截止日期2014年8月5日前申报参保人2013年7月30日—2014年7月30日之间死亡的.

请注意:自2014年8月1日后,再申报死亡终保的,必须填写参保人死亡日期、继承人姓名、身份证号、合作银行及银行帐号。如不填写的或填写不完整的,系统自动默认将钱返还到参保人身上,造成钱取不出来的现象。请特别注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