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企业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规范储量评审备案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

• 注意:共生矿产名称应在报告名称的矿种体现。
• 2. 报告扉页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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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编制单位排在矿业权人前面,喧宾夺主。
• (2)缺少法定代表人。
• (3)不加盖公章。
• (4)相关责任人不签章,或机打责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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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缺少摘要或摘要不规范
• 《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 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8号 )的要求。【各类资源储量报告均应在报告的正文开头加 附不超过400字的文字摘要,主要内容应包括勘查区(矿 区)地理区位、面积、勘查单位、工作时间、主要工作量 、勘查(核实)投入、地质矿产特征、基本认识及主要成 果、主要结论、主要建议等。】
• 应说明本次工作的起止时间。列表反映本次工作利用 的以往、前期主要工作量及本次工作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 对于核实报告应说明对矿业权提供资料的现场检查、 核实情况;采空区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情况,并将核实的 具体工作量交待清楚。
• 6.资源储量估算对象和范围说明不全面
•
应说明参加估算的矿体、估算范围、估算标高,并对照
• 一般对资源储量估算的平面范围都给予了重视,但对垂 向标高范围重视不够。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应从平面和垂向的 立体空间把握,凡在矿权立体空间范围外的都应扣除。
9.资源储量变化情况
• 资源储量变化对比是对保有资源储量的对比,一定要详 细说明资源储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 10、关于压覆矿产资源储量问题
管理制度体系(矿床工业指标管理制度、储量评估师执业
资格制度、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制度、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调 查评价与审批制度、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制度、矿山储量动 态监管制度 )
储量管理工作体系 (储量评审备案、压覆矿产调查评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9•【字号】宛政[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宛政〔2009〕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9号),进一步规范我市矿产勘查、开发行为,维护矿产勘查开发秩序,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市域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认清矿产资源形势,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一)我市矿产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我市矿产资源丰富,一些矿种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矿产资源开发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认真贯彻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努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政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矿业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矿业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矿产资源查明程度不高,储量的增长速度远低于开采消耗速度,石油、天然碱和金矿等重要矿产的接替资源严重不足;高铝三石等优势矿产开发应用技术难题亟待破解;勘查、开发秩序在一些地区仍然比较混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的投机行为依然严重,以采代探、非法倒卖矿权牟利等行为屡禁不止,资源浪费和税费流失严重;矿山布局不合理,多为小型及其以下矿山,大型矿山不足1%,矿产资源开发缺少大型企业集团;初级矿产品加工型产业比重偏大,中低档矿产品偏多;经营粗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问题仍较突出。
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doc

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发文单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97-12-3执行日期:1997-12-3生效日期:1900-1-1第一条为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保障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部门主管全省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地质矿产部门或者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市、州、县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协助同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维护和巩固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业秩序.保障矿区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省地质矿产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矿产资源地区开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五条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申请。
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成为采矿权人。
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的制度。
有偿取得的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六条采矿权申请人在项目立项前应当持经批准的矿产勘查报告或者相应的地质资料,到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已建矿山企业开办新项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七条采矿权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保留期内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区范围保留期:大型矿山为三年,中型矿山为二年。
小型矿山为一年。
在矿区范围保留期内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可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申请延长矿区范围保留期。
保留期延长不得超过一年。
采矿权申请人逾期不申请延长矿区范围保留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采矿权申请人应持下列资料,到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一)申请登记书和经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划定的矿区范围图;(二)与其申请开采的矿种和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设备的证明文件;(三)经储量审批机构审批的矿产勘查报告;(四)矿山设计或者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等有关批准文件;(五)省地质矿产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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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遏制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管(一)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
依法新设立的采矿权(开采放射性矿产的除外)在正式开采前,采矿权人必须在开采作业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采矿权标识牌,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采矿权标识牌的内容应当包括采矿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制牌时间和监制单位,具体式样和内容由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采矿权标识牌的监制。
现有采矿权人应当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采矿权标识牌的立牌工作。
(二)加强矿产督察管理。
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国土资发〔2003〕62号)的要求,依据督察工作任务量,聘请地方矿产督察员。
设立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国家和地方矿产督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矿产督察员任务分工要具体到矿山(矿区),现场督察每年不得少于4次。
完善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管理,考核不称职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及时解聘。
矿产资源 ppt课件

• 矿业权交易、矿业股票上市过程中的矿产资源储 量方面商业性欺诈行为的发生,促进评审机构作 为矿业权交易以及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审查提供 客观、公正的服务;同时,通过矿产资源储量的 统计和有关信息搜集与发布以及地质资料的管理 ,为社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供及时、有效的信 息和基础资料服务。
• 三、基本内容
第二节第二节市场经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市场经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作用的作用121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丌仅要准确掌握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情况而丏也要及时掌握这些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其目的既是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也是为通过各种宏观调控措施实现矿产资源的持续利用以保证各个时期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七章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 (四)地质资料管理。包括管理成果地质 资料的汇交、整理与开发,协调实物地质 资料的管理,规范地质档案的管理,统一 管理各类地质资料的利用,依法保护地质 资料汇交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市场经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的作用
•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 几个方面。
• 根据矿产资源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条势分析与政策研究制定。包括 依据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资料和有关信息,开展矿 产资源供需(国内、国际)情况分析和可供性论 证,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调研,拟定矿 产资源政策,监督矿产资源政策的实施。
• 其次,要改善地质资料保藏设施,加大地 质资料馆改造力度,加快实物地质资料基 地建设,为地质资料的社会利用提供优越 的条件;第三,要切实保护汇交义务人的 合法权益;第四,加快地质资料数字化进 程,降低汇交义务人的汇交成本,提高服 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 四、宏观调控决策支持系统
• 矿产资源宏观调控决策支持系统包括:一 是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与预测,定期发 布有关的信息和研究成果通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闽政[2009]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闽政[2009]9号](https://img.taocdn.com/s3/m/3cb0be6d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24.png)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闽政〔2009〕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行为,实现矿产资源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有效的矿产资源支撑和生态环境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一)加快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矿产资源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市、县政府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抓紧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报省政府审批后实施。
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与相关规划相互衔接,要科学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
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把建筑石料、饰面石材、砖瓦粘土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开发、规模开采”的原则,明确矿业权投放时序,合理控制矿山数量,优化开发布局。
(二)科学编制实施矿产勘查专项规划。
严格执行《福建省省级煤炭资源勘查专项规划》。
编制实施《福建省重要成矿带金属矿勘查预留区专项规划》,设立金属矿勘查预留区,将成矿条件较好或列入国家储量表且探矿权、采矿权灭失的金属矿成矿区带划入金属矿勘查预留区。
省级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区和金属矿勘查预留区使用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进行前期勘查。
(三)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
必须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E3%80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发布文号】国土资发〔2006〕13号【发布日期】2006-01-24【生效日期】2006-01-2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依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管理制度,加强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一)进一步增强国家对煤炭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能力。
按照国家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依据矿产资源规划,结合资源条件,划定并公布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做好煤炭国家规划矿区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以下简称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凡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地质勘查工作达到普查程度以上的,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部的统一要求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并报部批准。
凡地质勘查工作程度难以满足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的,由国家负责开展普查和必要的详查后编制。
各有关产煤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尽快摸清情况,于2006年3月底前向部报告本地区对煤炭普查的工作需求,于2006年3月底和7月底前分别向部报送第一批和第二批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送审稿。
(三)切实加强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的探矿权采矿权管理。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部的授权,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一律实行部、省两级审批,审批权限按《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执行。
凡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设置新的探矿权采矿权。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明政文[2014]53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正文:----------------------------------------------------------------------------------------------------------------------------------------------------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明政文〔2014〕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矿产资源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效的矿产资源支撑和生态环境保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闽政〔2009〕9号)文件规定,结合三明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总的思路是:通过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矿山企业各自占有的资源储量、资产、负债、技术、人才等各类要素进行重组,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实现“三集中”和“三延伸”。
即资源向混合型经济集中、向产业园区集中、向龙头企业集中,产业向深加工延伸、向高附加值延伸、向高税赋延伸,为矿产资源深加工企业在三明延伸矿业产业链,提升产业结构,提高附加值,提供资源保障。
具体目标是:(一)矿产资源配置更趋合理。
矿产深加工企业入园,新发现矿产地按市场经济规律优先配置给矿产深加工企业;已建矿山生产的原矿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矿产深加工企业。
(二)矿业龙头企业更加壮大。
通过3至5年的努力将大部分矿产资源深加工的产业链进一步延长,矿业龙头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国有矿业公司在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深加工产业链延伸的作用更加明显。
(三)开发利用水平更加科学。
2011年14号文
国土资发〔201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规范采矿权市场秩序,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除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划定矿区范围管理(一)划定矿区范围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人提出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及拟设开采工程分布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依法审查批准的行政行为。
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准文件是申请人开展采矿登记各项准备工作的依据。
登记管理机关原则上应根据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审批划定矿区范围。
拟设开采工程分布范围超出探矿权范围的,经登记管理机关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批准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划定矿区范围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勘查程度,应符合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中规定的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建设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具体要求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三)划定矿区范围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国家规划矿区内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的,原则上不受理新立矿业权申请;国家规划矿区内探矿权人持其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申请范围与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不符的,原则上应调整到与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一致后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涉及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调整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发布公告,调整期间暂停受理相关矿区的新立矿业权的业务。
(四)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除《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的要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应出具经年检合格的勘查许可证。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2.开采或采空范围测量工作应用仪器或半仪器法实测,以正确圈定范围.3.编录与采样对新增探、采矿的坑道、钻孔等工程,均应进行编录,研究矿层厚度等特征及其变化.按样品采集要求,用较原勘查工程控制网度加密的间距,对坑、钻、开采范围内矿层进行采样,控制矿层厚度及矿石质量.4.采空区、压覆区的核实采空区必须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压覆资源储量估算必须有批准文件为依据,对未经批准的事实压覆,应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按有关规范估算资源量.5.样品化验与质量检查主矿产、共生矿产均应作基本分析,伴生组分可作组合分析;分析质量检查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改变矿床工业指标或采用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改变开采对象、改变矿产工业用途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除开展上述工作外,还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业指标论证,并对照相应矿种的行业标准确定勘查程度,估算资源储量.已生产矿山,还应按原工业指标和新工业指标分别估算资源储量,列出变化、消长关系.对于没有采矿活动,且未增加新的探矿工程和改变工业指标,只是进行资源储量分割、合并的,核实地质工作可以适当简化,以核清资源储量及消长关系,满足核实目的要求为准.6.开采技术条件评价工作重点针对矿床开采后开采技术条件发生的变化开展工作.1水文地质调查、收集开拓工程和采空区现状,矿山排水系统及防、治水设施情况;观测对井巷充水的主要含水层、出水点位置、涌水方式及涌水量;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位观测孔开展动态观测;收集历年各中段水平的涌水量及矿坑总涌水量;研究矿坑涌水量与降雨量、汇水面积、错动面积、开采深度的关系,估算降水人渗系数,建立涌水量计算公式;简述采矿过程中出现的水文地质问题及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2工程地质调查、收集采矿系统所揭露的各类工程地质岩组的工程地质特征及结构面的发育程度和组合关系以及对采矿的影响;收集矿山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工程地质问题和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3环境地质地形地貌已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修测环境地质现状图.重点调查、收集开采过程中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类型、性质、诱发因素、危害对象及程度等和地质环境监测资料,矿山采取的防、治工程及其效果.4瓦斯地质和煤自燃趋势应充分收集邻近生产矿井、煤窑瓦斯的对比资料,有条件时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预测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煤和瓦斯突出的可能性,并估算煤层气资源量.调查地表、浅部及矿井内煤层自燃情况,收集开采煤层的最短发火期记录,评价煤的自燃性.对煤样进行分析鉴定,评价井佃的煤尘爆炸危险性.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要求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应遵循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的原则要求.具体补充要求如下:1.报告名称统一为:xx省市、自治区xx县市、自治县、煤田xx 矿区矿床xx矿段井田xx矿矿种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报告如将原报告范围分割,则在原报告名称中的矿区后增加xx矿段或xx矿xx矿体或xx一xx勘查线等.并说明分割原因和原则.2.核实报告的范围、对象原则上应与原勘查范围即矿区、井田、矿段、块段保持一致.若因矿业权设置被分割,或范围发生变化,除应对“报告”名称按前述原则处理外,还应在“前言”、“资源储量估算”部分详细叙述变化范围、对象,并与原报告对应范围的资源储量进行对比.3.核实工作承担单位应结合矿床特征、矿区实际情况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编写提纲”为基础,拟定切合矿山实际的报告编写提纲,进行报告编写.因投资人意见而偏离提纲要求的,应在核实报告中说明.4.核实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核实工作成果,内容要根据核实目的,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资料的继承性,依据充分、结论明确.5.核实报告应重点阐明目的任务;拟建、在建矿山开发建设、开采情况和本次工作情况;矿体特征;新的选冶工艺成果;资源储量估算和资源储量变化因素;矿区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的变化新认识;矿山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变化及新认识;存在问题及预防、治理建议.本次核实工作完成工作量及工作质量也应进行评述.6.对核实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可以综合回收、有经济意义的共伴生矿产,应进行综合回收可能性的研究评价和估算资源储量.7.资源储量估算1工业指标:选取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或改变工业指标应提供由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写的工业指标推荐书或论证报告.涉及向国家交纳价款的资源储量核实,按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量.2开采矿区,采空区消耗资源储量,应以实际的开采范围、矿层厚度、品位资料为依据进行估算.3在原报告基础上,按许可证范围对压覆矿产资源、采空区以及保有矿块范围等进行块段划分,并分块段进行资源储量估算.4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应结合矿产勘查开发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评价程度和地质可靠程度.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GB/T17766-1999和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行业标准核定保有资源储量类型,并在核查报告中详细叙述各类型矿产资源储量的划归条件.5核实报告估算的消耗开采、损失、保有资源储量,应与原报告计算或统计或分算的资源储量进行对比,并陈述变化因素.核实的资源储量应注明截止时间,并分别按矿体层对消耗、保有、累计查明的资源储量进行统计.设置矿业权的还应按许可证范围内、外分别统计,不得直接用原报告资源储量减消耗资源储量求保有资源储量.矿区中的各种压覆矿,资源储量估算应有压覆矿产资源批准文件为依据,未曾批准的事实压覆应在本次核实工作中一并核清,以专门章节叙述.8.核实报告要求的附图、附表、附件可根据矿床矿种的特点、工作程度做适当增减.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提纲1.前言概况阐明项目原由,矿业权人,投资人或矿山企业拟建、在建单位提出的核实目的、任务及具体要求和地质资料依据.说明工作区成矿区、井田、矿段或XX矿区、井田、矿段的XX部分的位置位于县城方位、直距、行政管辖.工作区矿业权设置情况,包括许可证起止边界拐点号、地理坐标、面积及有效期.以往地质工作概况简述工作区本次核实前历次地质勘查或资源储量核实至本次工作情况、提交的勘查报告及批准或认定、备案机关、文号、批准或认定、备案的资源储量和主要结论,说明各报告的勘查范围、对象、与本报告的关系、在本次核实范围内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及可供本报告利用的周边工作量.矿山设计、开采和资源利用概况已建设、开采的矿区应详细叙述建设、开采时间、设计单位、设计采选矿石规模、开采范围、开采对象、开采深度、开拓方案、采矿方法、实际达产采选规模、采空区分布情况,历年采出矿石量、金属量、损失量、贫化率,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累计资源储量及探采对比变化情况.说明开采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说明矿山生产成本、供销情况及经济效益.本次工作情况叙述本次工作时间、经过和投人工作、完成各项工作量,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等.列出核实后的各类资源储量.特别情况说明2.工作区地质简述工作区所处区域地质构造位置、基本地质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等概况.矿床特征综合叙述矿体层赋存层部位、控矿条件、矿体层数量、总体分布范围具体地段、长度、宽度、延深、总体产状以及对矿床的新认识.矿体层特征分矿体叙述经开采的则对矿体的保有部分分别叙述.简述主矿体层的具体赋存部位、空间位置、分布范围、与上、下矿体的关系或距离,矿体层形态、产状、规模长度、宽度、延深、矿层厚度、有用组分品位含量、含矿率含矿系数、荒料率及变化.对次要矿体层、或小矿体可列表反映基本特征.以插图形式反映矿区内矿体层平面分布范围.矿体层规模、数量、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矿区和因变更工业指标而需核实的,应补充以下内容:矿体层连接对比标志、依据,矿体最大最小埋深、赋存标高、矿层厚度、品位变化规律,主矿体层控制程度和资源储量所占比例.并以插图形式反映矿体重新圈定前后的变化情况.矿石质量2.3.1矿石物质组成简述矿石物质组成,矿石结构、构造,矿物共生关系.2.3.2矿石化学成分叙述矿石主要有用、有益、有害组分含量、赋存状态、变化和变化规律;对利用化学组分用途改变为以物理性能为主要指标的矿种,应对其物理性能进行详细评价.2.3.3矿石风氧化特征简述矿石风氧化特征,阐明氧化、混合、原生带划分依据,“三带”的分布范围、深度.矿石类型和品级简述矿石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品级,说明各自然工业或品级类型矿石在矿体层中所占比例及分布规律.矿体层围岩和夹石简述主矿体层上下盘围岩岩性及矿体层夹石岩性、数量、分布、规模长、宽、厚度及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大致含量,对矿体层完整性的影响程度.矿床共伴生矿产简述共伴生矿产种类,结合新成果说明各组分含量、总量,评价综合开采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意义.3.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简要叙述勘查期间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种类、采样种类、选矿方法、试验流程和成果、推荐工艺流程.勘查完成后又进行了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的矿区应详细叙述新成果.已开采矿区应详细叙述生产选矿或加工工艺流程、列表反映历年选矿加工成果包括:矿石人选品位,精矿、尾矿品位、产率、回收率或物性指标等,对矿石主要组分工业利用和共伴生矿产回收进行评述.4.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地质4.1.1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叙述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的现状:阐明未采矿体主要分布标高,矿体最低标高,当地侵蚀基准面标高及矿井最低排泄面标高.矿山开拓方式和采矿方法.矿山疏排水影响范围内各含水层、断裂破碎带以及与地表水体水力联系的变化情况,地下水补、迳、排条件的变化;阐明矿井的直接与间接充水因素以及上部采空区对深部充水的影响;分析勘查报告估算的涌水量和历年矿井系统涌水量的差异,利用矿井实际涌水量资料估算下一水平的涌水量;指出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产生原因,矿山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效果,评述对矿山开采的影响;预测分析矿山深部开采可能诱发或者加剧水文地质问题及变化趋势,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说明矿山供水水源地现状.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重新作出评价.工程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4.2.1工程地质条件现状评价.阐述井巷和采区揭露的工程地质情况,根据井巷支护、露采边坡的现状,对其稳固性重新作出评价.评述矿区内已发生的工程地质问题、发生部位、产生原因、对采矿的影响程度,矿山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4.2.2工程地质条件预测评价.预测未来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诱发或加剧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对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重新作出评价.环境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4.3.1矿区环境地质现状评价.评述矿区存在的自然灾害对开采的影响;叙述矿山建设以来,工程经济活动中诱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危害对象及影响程度,分析影响和破坏的主导因素,矿山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其效果.4.3.2矿区环境地质预测评价.分析预测矿山未来的工程经济活动可能诱发或加剧的环境地质问题.根据矿山类型、生产规模、开采方式,结合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对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地质间题作出预测评价;对上述环境地质问题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对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重新作出评价.煤炭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煤层瓦斯突出可能性、煤的自燃趋势以及煤尘爆炸性进行预测和评价.其他开采技术条件变化、评价及防治措施建议开采技术条件小结简述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的主要问题和类型,在综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的综合类型3类9型.5.核实地质工作及质量评述矿区勘查后未进行开采或仅局部少量开采的矿区可简要的叙述或仅写相应的工作,但新老规范在勘查类型划分上有差别的应按新规范重新确定勘查类型、论述勘查工程间距;进行了核实补充工作和矿山地质工作或生产勘探的矿区,应包括以下内容.生产勘探探矿方法、工程布置原则简述矿床勘查类型,采用的勘查工程间距.叙述生产勘探探矿的工作方法、手段,工程布置原则,实际工程控制间距,完成生产勘探探矿工作量.矿区勘查后未进行开采或仅局部少量开采的矿区可简要地叙述或仅写相应的工作,但新老规范在勘查类型划分上有差别的应按新规范重新确定勘查类型、论述勘查工程间距;进行了核实补充工作和矿山地质土作或生产勘探的矿区,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源/储量简述矿床勘查类型,采用的勘查工程间距.叙述生产勘探探矿的工作方法、手段,工程布置原则,实际工程控制间距,完成生产勘探探矿工作量.生产勘探探矿工程质量评述说明各项工程使用目的,评述其取得的地质效果.说明钻孔质量并进行质量评述.生产勘探探矿工程测量及质量评述说明生产探矿钻孔、坑道等测量方法、引用的控制网点及精度,采用坐标系统,对各项测量方法及质量进行评述.采样、化验及质量评述5.4.1采样及质量评述分各类试样叙述采样方法、规格,评述质量;大型选矿试样应说明取样地点、采样方法、规格、样品组成的矿石类型、品位,评述样品的代表性.5.4.2化验及质量评述简述样品加工;叙述各类样品基本分析物性试验、全分析、组合分析项目,试验方法,内、外检情况和质量.具有相应资质化验室的化验结果方能采信.探采对比对比的基础是最近批准或认定、备案的报告以简称最近报告.5.5.1构造根据矿山生产资料,与最近报告对比,叙述核实区内的构造变化情况,岩浆岩对矿体破坏、影响的变化情况.5.5.2矿体层特征与最近报告对比,说明矿体的数量、形态、产状、规模、厚度、结构、空间位置煤层的可采性、稳定性等的变化情况,以及矿石质量品位、煤质等的变化情况.5.5.3开采技术条件根据矿山生产资料,叙述含水层厚度、富水性、断层导水性等水文地质特征及矿井实测涌水量与最近报告的差异,并分析其原因.说明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对于煤矿应重点分析对比煤层顶底板、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倾向、地温及地压特征与最近报告的差异.5.5.4勘查工作分析评述原勘查工程的布置、勘查方法、手段的选择,勘查类型的划分、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的有效性和合理性.6.资源储量估算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说明采用或变更的工业指标文件、文号及内容.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对象叙述资源储量估算的范围综合矿体分布的拐点并编号及其坐标、埋藏深度、具体矿种和矿体层号;开采矿区已设置采矿权的,应分采矿许可证内、证外或设计范围内、外等,分别估算消耗、保有资源储量.资源储量估算方法选择依据说明核实的方法,如对于保有资源储量的核实是采用重算的方法,还是先算采空区消耗的资源储量,后从总量中扣除的;对于未动用块段是如何核实的,跨边界块段是如何分割的等.并论述选择估算方法的依据及合理性,写明采用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和估算公式.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确定叙述单工程厚度、平均品位,块段或剖面平均厚度、品位、面积、体积质量体重和矿体层平均品位及各种校正系数含矿率、荒料率、岩溶率等参数计算、测定方法及特高品位特大厚度处理原则.说明各类数值单位及数据取舍原则.矿体层圈定原则根据矿床地质特征、控矿因素和矿体层变化规律,分别叙述单工程矿体层圈定和工程间矿体层连接、内有限外无限推断原则.采空区或压覆矿产边界圈定说明采空区分布情况、采空区边界圈定原则和依据;压覆矿产地段,应叙述压覆矿产边界圈定原则及处理方法.块段划分说明资源储量估算块段划分原则和块段编号方法注:尽量沿用原块段划分,对已采或采矿权设置部分,可在原基础上作进一步划分.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根据矿体层的地质可靠程度、可行性评价矿山开发程度确定的经济意义,对资源储量类型进行划分.具体叙述各类型保有资源储量划归条件及空间分布.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说明矿区井田、矿段截至xxxx年xx月底保有、消耗、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保有各类型资源储量比例,以及各类资源储量的平均品位.也可以汇总表反映许可证范围内、外各矿体层保有、消耗、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以及各类资源储量的平均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说明共伴生矿产资源储量估算采用的工业指标、计算方法、参数确定原则、计算结果可用插表或与主矿产资源储量表合并,并评价其可靠程度.资源储量估算中需说明的问题说明资源储量估算中与前述原则不一致的特殊处理的问题,说明问题应阐明理由、处理原则、方法及评述其影响程度.资源储量变化情况评述通过资源储量结果对比,阐明资源储量变化,对已上表的资源储量进行准确的扣减,避免重复统计,同时分析资源储量变化的原因,指导进一步工作.对比的基准是最近正式批准或认定、备案的报告,或者虽未正式批准或认定、备案,但已上表的资源储量以下简称最近报告.应用关系图说明本次核范围与最近报告范围的关系,用文表说明重叠范围内资源储量含矿石量、品位、金属量的变化情况,并分析变化的原因.7.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矿床开发项目已做过可行性研究或经开采后经济意义不改变的矿区,若开采方式不变可略此章.若改变经济意义和改变矿产工业用途、变更工业指标的矿区,应根据生产实践,对改变的指标进行经济论证也可将工业指标论证成果作附件.报告中简要摘述矿床开发需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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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企业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煤矿在开采过程中能及时掌握地质变化及储量动态变化,及时给煤矿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变化及储量变化资料,保证煤矿持续、稳步、安全生产。
特制定煤矿地质及储量工作制度如下:
1、地测需及时测量井下工作面进展情况,随时观察顶、底板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图纸,确保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2、每季度及时总结统计储量变化情况,并记录。
每月及时填绘储量动态表,报矿总工、矿长审阅,并上报国土资源局。
3、生产技术科合理布设采掘工作面,做到矿井有计划开采,不得在计划外随意开采。
4、安监部门严格监督采煤队、掘进队,杜绝胡挖乱采,越层越界开采。
5、地测根据进度,随时发现地质变化点、涌水点和煤岩突出点要及时汇报,并记录在册,以备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