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管理制度
中药的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制度一、门诊中药房工作管理制度1、中药处方调配人员必须上岗佩证,人员素质要求应当具有中药士及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医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名”)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并做好不合格、不合理的处方登记。
4、对特殊用药如先煎、后下、烊化等应按《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执行,调配时按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调配,严禁跳跃式调配,配方剂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调配完毕再按顺序自行核对,并请复核人员复核,若无误,调剂人员、复核人员签名以示负责。
5、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
复核人员应当由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要求逐项复核,发现错味、漏味、重味、重量有误或需临方炮制等应及时纠正,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复核率应当达到100%。
节假日或一人值班没有复核人员时,调剂人员应担负复核职责,并双签字。
6、含有剧毒药品的处方应按《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外用药或超大剂量的毒性药物炮制品,应注明用法、煎煮方法或直接交待病人,以保障用药安全。
7、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剂量。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
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
8、处方中特殊用药医院需临方炮制,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并填写“饮片炮制加工及验收记录”,经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9、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节约用药,少落地或不落地。
医院中药出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中药管理,确保中药质量,提高中药使用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中药饮片、中成药等所有中药的出库管理。
三、出库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确保中药饮片质量。
2. 出库过程必须遵循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原则。
3.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出库工作规范有序。
四、出库管理流程1. 需求申请(1)科室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中药出库申请。
(2)药剂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合理、合规。
2. 出库准备(1)药剂科根据申请,核对库存,确认出库品种、规格、数量。
(2)药剂科对出库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合格、包装完好。
3. 出库复核(1)药剂科对出库药品进行复核,确保出库品种、规格、数量与申请相符。
(2)复核无误后,由药剂科主任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
4. 出库登记(1)药剂科对出库药品进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出库日期、出库数量等。
(2)登记内容应与实际出库药品一致。
5. 出库交接(1)药剂科将出库药品与科室进行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2)科室确认药品无误后,签字确认。
五、出库管理要求1. 药剂科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中药出库工作,确保出库工作顺利进行。
2. 出库过程中,药剂科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剂科应定期对出库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4. 药剂科应建立中药出库台账,记录出库药品的相关信息。
5. 药剂科应定期对出库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监督检查1. 医院药学部门应定期对中药出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出库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药的管理制度(范文格式9篇)

中药的管理制度(范文格式9篇)中药的管理制度篇11.购进调入药品要及时验收,贵重、毒性药品入库前须二人以上共同验收,验收时必须按原始凭证逐项检查数量、规格、中成药品批准文号、批号、期效、注册商标、外观质量、中药材的真伪优劣及饮片的炮制质量等,认真如实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并签名。
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合格品库,对不符合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凡变质失效和伪劣药品应拒绝入库,并上报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2.库存药品必须建立电脑帐页,要按发票和领药单据及时登帐,做好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
贵重药品要求每月核对帐目,库存药品必须每季盘点一次做好销存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3.仓储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并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
药品不得倒置,中药饮片应装入缸甏、铁皮箱等容器;中药材应上架存放;毒性药品必须按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管理,要排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每月定期通过电脑查询药品有效期报警。
定期检查药品有无潮湿变质、中药饮片有无霉变、虫蛀、走油等,特别是梅季更应勤查勤晒。
4.药品出库应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药库管理人员要经常与临床联系,沟通药品供应情况,对长期积压的药品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通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处理,对过期变质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5.药品发放应依据电脑中发药信息或领药单发放。
领发时必须点清数量,如有不符应立即核对更正,药库不得凭处方直接发放药品。
凡霉变、混有杂质、品名不清和不符合药用质量要求的药品一律不得发放使用。
6.注意安全,库内严禁吸烟,防止火灾,下班前注意关锁门窗,注意防盗。
中药的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购进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中药饮片,应以质量为前提,严格执行GSP规定购进药品。
三、购进药品应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四、购进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中药炮制规范》的`质量标准。
卫生局中药饮片 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

仪陇县卫生局关于下发《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了加强我县中药饮片、中成药临床安全使用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应用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仪陇县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
一、中药饮片的使用管理(一)、中药饮片处方1、中药饮片处方应按《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要求》开具,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还应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2、中药饮片名称应当使用规范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3、剂量使用法定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下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5、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
若有配伍禁忌和超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名上方再次签名;毒性中药饮片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罂栗壳不得当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职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调配时必须混入群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极量(18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儿童不得使用罂栗壳。
6、普通中药饮片处方2日内有效,需再次调配的7天内予以调配。
(二)调剂1、药师应当认真逐项审核处方,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不得调剂。
药师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2、调剂人员应当遵守调剂制度,凭本院合格有效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剂。
调剂人员收方后,应当按照中药饮片调剂规程进行审方和调剂。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中药药品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临床应用经验。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确保中药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国制定了严格的中药药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中药药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中药药品分类管理中药药品按照其制剂形式和临床用途,分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和生药饮片三类,并分别进行不同的管理。
1. 中药饮片:中药饮片是指通过炮制和粉碎等工艺,将中药材制成的片剂状、块状或丸剂状的中药制剂。
中药饮片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确定其质量标准,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中成药:中成药是指通过一定的配方和制剂工艺,将中药材和辅料加工制成的成品药品。
中成药需要进行药品注册,并且在生产、质量控制、销售等环节都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 生药饮片:生药饮片是指未经炮制、制剂等工艺加工的中药材。
生药饮片需要依照国家药典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在销售过程中加贴相应的标签,明确其用途和注意事项。
二、中药药品生产管理为了保证中药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国对中药药品的生产管理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和监管。
1. 生产许可证:中药药品的生产企业需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审核涉及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多个方面,确保企业具备生产中药药品的条件和能力。
2. 质量管理:中药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规范的制定、质量检验的实施、质量记录的保存等,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
3. 生产过程监控:中药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流程控制和监测机制,确保每一道工序的关键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交叉污染等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产品的纯净度和安全性。
三、中药药品流通管理中药药品的流通管理主要包括市场准入、质量监督和追溯体系建设等。
1. 市场准入:中药药品需要经过注册和备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上市销售。
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及中药房,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等。
三、职责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2. 中药房负责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的采购、储存、调配、供应及质量监控。
3. 临床科室负责中药临床用药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1)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时,须选用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的药品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
(3)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
2. 储存管理(1)按照药品性质,将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调配管理(1)中药饮片调配前,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确保准确无误。
(2)中成药、中药注射剂调配时,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操作。
(3)调配后的药品,须由专人进行复核,确保药品质量。
4. 使用管理(1)临床科室医师在开具中药处方时,须遵循中医药理论,合理选用中药。
(2)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须详细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疗程等。
(3)护士在执行中药处方时,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保准确无误。
(4)临床科室应加强对中药不良反应的监测,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 质量监控(1)定期对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
(2)对不合格药品,及时进行处置,防止流入临床。
五、监督检查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药管理制度(9篇内容范文)
中药管理制度(9篇内容范文)中药管理制度篇11、有处方权的医生应将签名模样分别留中药房,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药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负责门诊、住院处方的调配。
调剂人员应由中(西)药士或经过系统培训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
3、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制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款(记帐)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凡处方内缺味药品,应经处方医生更改后才可调配,调配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
凡超过剂量,违反配制禁忌的处方,调剂室有权拒配。
4、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去调配。
配方时要按方称量。
一方多剂药,分包要等量。
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秤。
除定量制成品以及只、条、个、为单位者外,一律用戥称取,每剂药品误差不得超过5%。
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毒、剧药品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5、调配过程中,凡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另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6、凡医生注明急重病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7、药房应根据工作量配备复核员。
复核人员应认真复核,查对配方有无漏配、错配,确无错漏签名包装。
发药时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的核对制度(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
对姓名、性别、年龄、用量、用法、剂数、瓶签)。
药房领导要经常深入药房,抽查复核剂质量。
8、毒性中药,按有关麻、毒、剧药管理条例管理。
贵重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专册登记,逐方销存,并定期检查销存情况。
9、药品应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品名标签,药品更位,标签随即更改。
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10、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置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以避免药品积压、保证药品质量。
11、药房的衡量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度。
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制度一、门诊中药房工作管理制度1、中药处方调配人员必须上岗佩证,人员素质要求应当具有中药士及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2、医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名”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并做好不合格、不合理的处方登记;4、对特殊用药如先煎、后下、烊化等应按中药炮制规范执行,调配时按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调配,严禁跳跃式调配,配方剂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调配完毕再按顺序自行核对,并请复核人员复核,若无误,调剂人员、复核人员签名以示负责;5、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复核人员应当由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要求逐项复核,发现错味、漏味、重味、重量有误或需临方炮制等应及时纠正,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复核率应当达到100%;节假日或一人值班没有复核人员时,调剂人员应担负复核职责,并双签字;6、含有剧毒药品的处方应按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外用药或超大剂量的毒性药物炮制品,应注明用法、煎煮方法或直接交待病人,以保障用药安全;7、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剂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8、处方中特殊用药医院需临方炮制,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并填写“饮片炮制加工及验收记录”,经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9、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节约用药,少落地或不落地;保持调配台面清洁;10、发药:坚持“三查一对”,对取药凭证,对姓名、对剂数、对地址;向患者说明用法用量、煎煮方法、有无禁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二、中药房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是医生开写的取药凭证,药剂科凭本院具处方权医师开具的处方发药;2、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士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调剂室.调剂室凭此接受处方,配发药品;3、调配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4、处方一律用钢笔、原珠笔或毛笔书写,不得有涂改;必要时,医师应在涂改处签字以明确职责;5、处方审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超剂量、配伍禁忌等情况需要修改处方, 需退回医师处,经修改并在修改处签字后才能调配;6、审方人员如实登记错误处方,定期报告药剂科;7、处方时拟用的中药一般应按君、臣、佐、使及药引等依次书写;应与中成药、西药分开,单独书写;8、处方中的剂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称量采用公制;中药处方中各药的数量应排列整齐,以防错误;9、一般处方3日为宜,7日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急诊处方应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当日有效;门诊处方有效期为1-3日,超过限期时,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10、贵重中药处方应逐日统计消耗,以便掌握库存;11、调配麻醉、毒性中药,须凭有明显标志的毒性中药专用处方,每日做好消耗、交班登记;麻醉、毒性中药的调配、储存管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2、普通中药处方应为白色,麻醉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绿色;13、普通中药处方留存1年,细料、贵重药、含毒性中药处方留存2年,含麻醉中药处方留存3年;14、调剂及临床中药专业人员有权监督、审核处方,指导医生合理用药;三、中药房贵重药品管理制度1. 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结收支帐;2. 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内有关规定酌情处理;3. 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账物相符;4. 贵重药品如有破损,应按院内规定的报损制度处理,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益耗单,由科主任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5. 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6. 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7. 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的现象发生,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8.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9. 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结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10. 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库房与临床科室均无权发放;四、中药煎药工作制度1、煎药员应对工作认真负责,以确保煎药质量;2、煎药前应将药帖登记、编号、并填写药罐号码、瓶签、核对药帖及病人姓名;3、煎药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防止药汁煎干,煎好灌装时应核对罐号、瓶签、病人姓名、要防止头、二汁药液搞错;4、煎药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1煎药放水量一般可盖过药面三厘米左右,大剂量和松泡、吸水量大的中草药可适当增加加水量,先浸泡10 一20 分钟,后再煎,严禁用热水浸泡饮片及煎药;煎药时间头煎一般为20 一2 5 分钟,二煎一般为15 一25 分钟;2先煎、后下药应按处方规定,先煎药一般先煎15 一20 分钟,后下药一般应在煎好前3 一10 分钟放入;煎汤代水药一般应先煎15 一25 分钟,去渣存汁再加入其它药物;3汤药煎好后要及时正确地送到病区,急煎药方应随到、随煎、随送;4煎贮药具使用前要消毒处理,使用后洗去药垢,保持清洁;五、中药房中药饮片养护制度1、门诊中药房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干净、整齐、不得吸烟;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药房应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和设施,配备灭火器;2、适当控制温湿度,并于每天上午、下午进行温湿度记录;温湿度超出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3、门诊中药房贮放的中药饮片要经常进行检查、养护;如有伪劣、毛货等及时退回库房, 并有登记,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4、贮存饮片的格斗、容器要保持清洁,外贴标签名称要符合规范要求,格斗内不得有串药现象;5、颗粒剂每季检查效期情况并记录汇总,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在养护记录单上注明, 在格斗上做好近效期标志,并上报科主任、仓库管理员、采购员,加快使用或联系退换货;6、中药饮片及颗粒剂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7、每月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六、中药房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1、岗位工作人员穿戴衣帽,佩戴胸卡,准时到岗;2、整理调配工作台,清理工作无关物品,用擦布擦拭工作台,整齐摆放包药纸、笔、背心袋等工作必需用品;3、开启电脑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发药负责人,并输入密码;4、收到处方后,审核处方书写是否规范包括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剂量、贴数和用法等,处方有否配伍禁忌,用药是否合理,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则向病人说明情况,并指导实施;5、处方审查合格后,对处方药品进行逐一调配,调配时检查饮片名称、规格、剂量、贴数等,确保处方要求相符,同时检查饮片的外观质量,如遇不合格饮片,不得继续调配, 并立即从药斗中撤下,存放于指定地放待处理;6、为了方便核对,必须将其中一贴的饮片按顺序逐一平方在包药纸上;7、调配完毕的处方必须先自行检查核对,书写患者姓名、编号,无误后签名,交核对人员复核,再次确认无误后开始包药,完毕后,交给发药岗位;8、处方与药品审核无误后,呼唤病人姓名,验证病人身份核对发票联,将药放给病人,同时向病人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特别是有特殊用法或用药时间有要求的药品;9、全部药品发放完毕,在电脑上点击“窗口发药”确认发药,将收费清单放于指定地方;10、如遇病人未带收费清单或发票来取药,岗位人员首先应指导其去取来发票再取药, 如病人确已将发票遗失,但能提供病人姓名、性别、处方日期、处方医生、付费金额等信息,药房核对电脑属实,且该处方确未发,则岗位人员指导其出具单位证明或书面取药证明,内容包括: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取药品、取药日期等,岗位人员将其收进后放在专处以备查考;11、调配用的饮片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杜绝滞库;12、调配完毕后整理工作台,物品放于指定地方;同时将配药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放入垃圾收集箱中,并适时清理中药房;七、中药汤剂煎煮及发放规程1 配方人员按规定程序配方,填写标识卡和药瓶标签,装入药袋内扎紧,并放在固定药架上;1.1 标识卡内容至少包括病人姓名、床号或地址、日期服用起始和终止日期、备注指先煎、后下等制备及服用的特殊要求;药瓶标签每帖二张,内容至少包括头汁或二汁、病人姓名、床号或地址、日期、服用方法;1.2 如遇急煎处方按完成后,立即与制备人员联系,送交煎药室;2 制备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中药和制剂知识,非药学专业人员需进行培训方能上岗;以病人为南浔人民,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健康应符合制剂从业人员的要求;2.1 每天下班前到中药房取第二天需煎中药,中药房值班人员下班关门前检查药架上是否有需煎中药;2.2 制备人员取药后,逐袋核对帖数、标签、标识卡,把中药和标签放入抽屉内,插入标识卡,并登记在煎药室工作日记上;2.3 煎药前入场处理2.3.1 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操作前必须洗手;2.3.2 环境:开启紫外线灯30 分钟对空气进行消毒,并每周乳酸蒸熏消毒一次;地面、墙面、操作台面等,用合适的方法清洁后水冲;2.3.3 煎药用具:先清洗,并在临用前消毒;2.4 煎药方法2.4.1 浸泡:将药物投入蒸气煎药锅内,并再每锅旁挂上当天的标签,加入冷纯化水浸泡30~60 分钟;加水量约为药材量的3~8 倍,一般淹没药材稍高于药面3~5CM 为度;2.4.2 头汁:用武火煮沸蒸气压力2×105Pa 以上,再用文火蒸气压力×105Pa 以下煮2 0~30 分钟,趁热将药液灌入备用的瓶内,贴上头汁标签;2.4.3 二汁:加入纯化水适量,用武火煮沸蒸气压力2×105Pa 以上,再用文火蒸气压力×105Pa 以下煮15~25 分钟,趁热将药液灌入备用的瓶内,贴上二汁标签;去渣取汁时,压榨药渣至尽可能干;2.4.4 特殊药物,应遵循标识卡的备注说明;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等;2.5 煎药毕的清场2.5.1 清除药渣,清扫场地,清洗用具;关好水、电及蒸气等,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场所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什物;2.6 对整个制备过程进行记录;3 发送3.1 将已灌装的汤剂,竖直放入提篮内;核对标签;3.2 根据标签,送到每个病区,于上午10:30 前交给当班的护士;4 如遇急煎,收到处方后在2 小时内完成配、煎、送事宜,并登记入册;八、中药房药品申领验收标准操作规程1、申领人员在每天四点半以后,确保当日门诊窗口发药完毕后,根据最低储备量申领药品;2、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药品申领”输入申领单,并提交药库;3、次日上午9 点药库工作人员将药品及药品出库清单送至中药房时,药品验收人员根据药品出库清单逐一核对药品名称、数量、有效期,以及验收药品质量,如有虫蛀、发霉、走油等变质问题,及时退货,并做好退货登记工作;4、核对无误,存放完毕后,在药品出库单上验收人处签名,一份提交药库,一份中药房保存;5、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药品申领”确认药品入库;九、中药房盘点标准操作规程1、每季度最末月的月底盘点药品实物;2、盘点当日,在保证窗口正常发药的情况下,其他人员对药架分区进行整理,隔斗散装药品进行装袋;3、下班后,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再次确保药品申领入库及窗口发药完毕后,点击“库房管理”—“盘点处理”,生成并打印盘点表,全体工作人员按盘点表药品顺序对隔斗中的饮片及颗粒剂进行盘点;每二人为一组,其中一人负责实物称量、清点,另一人实时记录,并与盘点表中实物库存量相比对,出入大的应及时复盘,确保清点与记录数据正确;4、清点完毕后,开启电脑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库房管理”—“盘点录入”, 进入药品盘库输入程序,将盘点好的饮片、颗粒剂数据及时录入,录入过程随时复核饮片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及数量,每录入一页数据进行一次核对并保存,录入完毕后再将电脑录入的盘点数据与手写数据核对;5、全部录入工作完毕后,科室负责人进行最终校对,如发现盘点前与盘点后数量出现较大差异,及时告知其他人员进行复盘,如复盘情况相同,则作出记录,事后查找原因;6、数据复核无误后,由负责人及时在电脑上作盘库数量入库完成处理;打印出两份药品盘点报表,核对完毕后签名,一份上报财务处,一份科室留存;。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一、中药药品的生产管理1. 中药材种植基地应遵循GAP(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确保药材的质量从源头把控。
2. 中药生产企业必须符合GMP(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
3. 对于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生产,应实行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的可追溯性。
二、中药药品的流通管理1. 加强中药药品的市场准入管理,未经审批不得上市销售。
2. 中药批发企业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流通过程的安全。
3. 零售药店应当对中药药品进行合理分类摆放,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三、中药药品的使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药处方审核制度,确保中药的合理使用。
2. 加强对中医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临床诊疗能力。
3. 鼓励开展中药药效评价和临床研究,不断优化中药治疗方案。
四、中药药品的监督管理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药药品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市场抽检。
2. 对于违反中药药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
3. 建立健全中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掌握药品安全性信息。
五、中药药品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 积极参与国际药品标准的制定,推动中药国际化进程。
2. 加强与国际药品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中药药品的管理水平。
3. 支持中药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能够保障中药药品的质量安全,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还能够提升我国在国际医药领域的竞争力。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共同努力,不断推进中药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
中药局管理制度
中药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药局是指专门从事中药材、中成药、中药保健品的零售和批发的经营场所。
为确保中药局依法生产、销售中药材、中成药和中药保健品,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药局依法取得《中药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中药材、中成药和中药保健品的经营活动。
中药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第三条中药局须配备专业药师,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药师必须遵循医师执业守则,不得超范围开药和违法经营。
第二章中药材的购销管理第四条中药局采购中药材应当到正规供应商采购,购买的中药材必须有合格的购销记录和检验证明。
购买的中药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药材质量要求。
第五条中药局接受药材的时候必须仔细检查,不得购买有变质、有虫蛀、发霉等质量问题的中药材。
第六条中药局销售中药材时必须提供购销记录和检验证明,确保中药材的来源和质量。
第七条中药局应当建立健全的中药材进货检验制度,对每批次中药材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符合条件的中药材入库。
第八条中药局应当建立中药材销售记录,记录中药材的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相关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
第三章中成药和中药保健品的购销管理第九条中药局销售中成药和中药保健品时必须提供合格的商品合规证明、说明书和使用指导。
第十条中药局销售中成药和中药保健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销售和使用规定,不得销售过期、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中药局应当建立健全的中成药和中药保健品销售记录,记录商品的销售情况、销售对象等相关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
第十二条中药局应当对购买的中成药和中药保健品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上架销售。
第四章废弃药品处理第十三条中药局应当建立废弃药品回收处理制度,对过期或者下架的药品进行规范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者私自销售。
第十四条中药局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弃药品回收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和医药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中药局应当建立废弃药品的记录和登记制度,对废弃药品的数量、种类等进行记录,并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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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站长批准后执行。
二、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
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三、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
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验
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
财务报销手续。
四、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
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库房应保持整洁。每季进行一次清
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五、保证国家主渠道进购药品,建立药品进销台帐,进药有票据,开药有处方。
六、明码标价,分类放置,摆放整齐。
七、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
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八、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认真执行
药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