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患者的手术安全和医院的手术质量,确保医院手术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手术科室。
三、手术分级管理1. 手术分级的原则:(1)根据手术的难度、风险程度、病情的急缓程度等因素,将手术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合理调配手术资源,确保手术的质量和安全。
(2)根据手术医生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将其分级,使之与手术等级相适应。
(3)严格按照手术等级执行手术,并进行记录。
2. 手术等级的划分:(1)一级手术:包括常见且难度较低的手术,风险较小,如拆线、取出异物等。
(2)二级手术:包括中等难度和风险的手术,如扁桃体摘除、阑尾切除等。
(3)三级手术:包括高难度和风险的手术,如心脏搭桥手术、肝脏移植手术等。
3. 手术分级的确定:(1)手术科室应根据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结合患者的病情,确定手术的等级。
(2)手术分级应经过科室负责人和手术医生的讨论和决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4. 手术医生的分级:(1)一级手术医生:具备一定的手术经验和技术能力,可以独立完成一级手术。
(2)二级手术医生:具备较丰富的手术经验和技术能力,可以独立完成二级手术,并协助一级手术。
(3)三级手术医生:具备丰富的手术经验和高超的技术能力,可以独立完成三级手术,并协助一、二级手术。
四、手术操作流程1. 手术前准备:(1)手术科室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准备手术器械、药品和材料,并检查其完好和有效性。
(2)手术科室应核对患者的手术指征和相关检查结果,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手术科室应对患者进行安全评估,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麻醉评估、预防感染等。
2. 手术过程管理:(1)手术科室应根据手术等级和手术医生的分级,合理安排手术时长和器械使用。
(2)手术医生和手术助理应穿戴符合规定的手术服和手术帽,配戴口罩和手套,并保持操作规范和卫生洁净。
(3)手术过程中应密切配合,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是医院为了规范手术行为、提高手术质量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
根据医院手术量、设备装备水平等因素,将手术分为不同级别,制定相应的手术操作规范和流程,明确各种手术指征以及术前、术中、术后的处理方法,避免手术风险发生,从而保证手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一、制定手术分级原则1、手术形态原则:将手术按照是否需要全麻、是否需要术中镇痛、是否需要镜下手术等分成不同手术形态。
2、手术等级原则:将手术按照手术创伤大小、手术难度、手术风险等级分成一级、二级、三级手术等级。
3、手术部位原则:将手术按照手术部位分成胸腔、腹腔、头颈部、神经系统、骨科等不同手术部位。
二、手术分级标准不同医院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手术分级标准。
以下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手术分级标准:一、一级手术1、手术时间在60分钟以内。
2、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低于1%。
3、全麻下完成手术。
4、手术治疗效果好,没有影响患者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后遗症。
5、手术常规使用的器械和材料符合标准。
二、二级手术1、手术时间在60-180分钟之间。
2、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在1%-5%之间。
3、全麻下完成手术,可以术中镇痛。
4、手术治疗效果好,但允许出现轻微后遗症,如肿胀、疼痛等。
5、手术器械和材料符合标准,但可能需要一些特殊器械和设备的辅助。
三、三级手术1、手术时间在180分钟以上。
2、术后并发症发生率高于5%。
3、全麻下完成手术,需要复杂、高难度的手术技术和器械的使用,可以术中镇痛。
4、手术治疗效果好,允许出现一些复杂的后遗症,如伤口裂开、感染等。
5、手术器械和材料需要高级、复杂的设备辅助。
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1、明确手术主刀医生对手术进行评估,并根据手术特点、手术危险度、手术时间、手术器械和材料等因素确定手术等级。
2、根据手术等级制定相应的术前、术中、术后处理流程和规范,包括手术室准备、患者准备、麻醉管理、手术过程中各项处理措施、手术后检查和观察等。
医院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卫 2012 号-------------------------------------------------------------------------------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 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要及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试行 的要求 参照有关资料 经院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 以下统称手术 。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 将手术分为四级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手术权限为两级 (一) 一级手术 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具体手术类别及名称详见附件1 (二) 二级手术 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具体手术类别及名称详见附件1 二、手术医师分级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 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1、住院医师 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或获得获得临床本科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或获得临床本科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三)副主任医师 1、副主任医师 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 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一级手术。
(二)主治医师 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主持二级手术. (三)副主任医师 可主持二级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1、一级手术 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 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2、二级手术 科主任审批 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_模板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患者手术安全,提高手术质量,规范手术流程,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分级标准1. 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手术。
2. 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3. 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4. 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三、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手术分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
2. 手术相关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手术分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手术科主任负责本科室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4. 手术医师应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医院规定,选择合适的手术级别进行操作。
四、手术分级管理流程1. 手术医师在术前评估患者病情,确定手术级别。
2. 手术医师填写《手术分级申请表》,经本科室主任审核后报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办公室。
3. 手术分级管理办公室根据《手术分级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手术级别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的手术,由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办公室发放手术许可证。
5. 手术医师在手术前,根据手术许可证要求,做好各项术前准备。
五、授权与评估1. 医院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对手术医师的能力进行定期评估。
2. 手术医师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手术权限。
3. 手术医师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手术技能和理论知识。
六、监督管理1. 医院定期对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的医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医院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患者、家属和社会对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手术分级权限

余杭骨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手术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分级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骨科手术分级标准

骨科手术分级标准骨科手术分级标准是指根据手术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将手术分为不同的级别,以便医务人员能够更好地评估手术的风险和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骨科手术是一项复杂的医疗工作,需要医务人员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同时也需要对手术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骨科手术分级标准对于提高手术治疗的效果和保障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一、一级手术。
一级手术是指手术风险最低、复杂程度最低的手术。
一级手术通常是一些常规性的骨科手术,如骨折固定术、关节置换术等。
这类手术通常具有较高的成功率和较低的并发症发生率,患者术后康复较快,一般不会对患者的生命造成重大威胁。
医务人员在进行一级手术时,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手术过程安全、准确。
二、二级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手术风险和复杂程度适中的手术。
这类手术可能涉及到一些较为复杂的骨折、软组织损伤修复等,手术过程中需要医务人员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临床经验,以确保手术的成功和患者的安全。
二级手术的患者术后康复需要一定的时间,医务人员需要对患者进行密切的观察和护理,以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三、三级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手术风险和复杂程度最高的手术。
这类手术可能涉及到一些极为复杂的骨折、关节重建、神经血管修复等,手术过程中需要医务人员具备极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以确保手术的成功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三级手术的患者术后康复周期较长,需要医务人员进行精心的护理和康复指导,以帮助患者尽快恢复健康。
四、总结。
骨科手术分级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骨科手术、提高手术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在进行骨科手术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手术的复杂程度,科学评估手术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同时,医务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提高手术技能,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的治疗。
希望通过骨科手术分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骨科治疗服务。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一、手术分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对手术医师资质与技术进行管理、监督,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质控科负责组织、协调。
三、手术分级管理1.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将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2.涉及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限制类技术”,经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人员资质、评估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方案,均符合开展条件后,由医务科向宁德市卫生计生委申请备案,并由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备注、同时向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
3.各手术科室手术目录参考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手术分级目录》。
4.各科室应当准予手术医师实施与其手术资质相一致的医疗技术,禁止开展与其资质不一致的手术。
四、手术医师手术资质审核1 2 .手术资质由医师所在科室考核认定。
.手术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前必须首先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由科室考核审批并提交医务科备案。
3 4 .医务科每年对医师手术资质进行一次动态审核。
.医务科应在全院公布手术医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情况。
五、监督管理1 .质控科对手术分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2 .不按规定超范围开展手术者,手术室根据本制度有权拒绝安排手术(紧急情况除外)。
.质控科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超范围开展手术者, 3应责令手术室停止手术医师开展非资质认定的手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反馈医务科,医务科将视情况降低其手术资质,直至取消手术资格。
4.凡违反本规定者,医务科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全院通报批评、手术资质降级、取消手术资格等处分。
骨科手术管理制度

骨科手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骨科手术管理,提高骨科手术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骨科手术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三、组织机构1. 骨科手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骨科主任、手术室主任、麻醉科主任、护士长等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手术管理相关制度。
2. 骨科手术室:负责具体手术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包括手术医生、护士、技师等。
3. 骨科病房:负责患者术前准备和术后康复工作。
四、手术室设备管理1. 手术室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可靠。
2. 手术室设备使用前要进行检查,确保操作正常。
3. 手术室设备的使用者要接受相关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
五、手术室清洁消毒1. 手术室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手术室环境清洁。
2. 手术室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杀灭细菌。
3. 手术室内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服,配戴口罩和手套。
六、手术室术前准备1. 手术室术前要对患者进行评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手术风险。
2. 手术室术前要准备好手术器械、药物等必备物品。
3. 手术室术前要与麻醉科、检验科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手术的顺利进行。
七、手术室手术操作1. 手术医生要熟练掌握手术操作技巧,严格按照手术操作规程进行。
2. 护士要协助手术医生进行手术操作,及时提供所需物品。
3. 技师要配合手术医生,确保手术设备正常运转。
八、手术室术后管理1. 手术室术后要对患者进行监测,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
2. 手术室术后要进行手术室清洁和消毒,保持手术室环境卫生。
3. 手术室术后要做好手术记录和汇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九、不良事件处理1. 手术室要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2. 手术室要进行不良事件的分析和整改,制定相关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骨科手术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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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手术及有创操作项目实施分级管理,通过分级授权的方式对操作人员实施准入管理。
一、分级管理主管部门医院成立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委员会,以分管院长为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为副主任,临床及医技各科室主任为成员。
负责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Ⅳ类或特类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Ⅲ类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Ⅱ类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Ⅰ类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医师级别定义(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准入管理对手术及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实施准入管理。
手术权限的获得采取分级授权方式。
1.对手术医师开展Ⅲ类及以下等级的手术资质的考评与授权,由科主任负责,科主任应依托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做好手术分级管理工作,根据每位医师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其受聘卫生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考评合格予以授权。
2.对开展Ⅳ类及以上手术等级的手术资质的考评与授权,由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予以授权。
3.第二类、第三类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资质要求按照卫生部或相关行业要求执行。
4.各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开展高风险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授权。
5.对外聘及脱离本专业临床工作 1 年以上的外科医师,应由学术委员会对其技术能力和资质进行再评价与再授权后,方可从事临床诊疗活动。
6.经医院或科室培训考核的应有培训、考核记录。
四、各级医师手术(有创操作)权限根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的范围与类别。
手术医师在新获得高一级手术权限资质时,应在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
上级医师有义务对下级医师展开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各类探查手术原则上应该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五、手术审批权限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1)Ⅰ、Ⅱ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不在的情况下,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
(2)Ⅲ类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
(3)Ⅳ类手术及破坏性手术以及在本院属新开展的重症大手术,均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由分管业务院长审批或医务科科长代批。
(二)疑难重危病人手术、疑难手术、特大手术、高风险手术、破坏性手术、特殊身份病人及新开展的手术等,科室应在术前讨论后,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单》,科主任、医务科二级审核,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节假日和夜间急诊时,由科内最高级别值班医师同意,报告科主任,并呈报医院总值班批准。
(三)急诊手术急诊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
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
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五)新技术、新项目涉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操作应遵循《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经医院审批同意后方能开展。
高风险项目的第一例手术,科主任应组织科内讨论,并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报告》,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六)外出会诊手术本院医师受邀请到下级医院指导手术,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外出手术医生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六、具体实施手术的相关规定(一)二级及二级以上手术必须有本院两名以上医师参加。
(二)术中紧急替代制度l.手术中若发生手术人员尤其是术者因某些意外情况不能坚持完成手术时,由其下一级医师(第一助手)替代其完成手术;2.若后者没有能力完成该手术,则需向其所在的病区主任或科主任报告,请求派相应的医师上台。
七、监督管理(一)科室根据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
"手术范围",必须是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二)科室应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监督落实,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三)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手术资质降级、取消手术资格等相应处分。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手术资质降一级执行,直至取消手术资格,重新恢复受罚人员的手术级别,须经重新考核。
1.发生一起经法定部门鉴定为三级、四级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2.发生两起经法定部门鉴定为三级、四级医疗事故的;3.发生一起经法定部门鉴定为一级、二级医疗事故的次要责任人或轻微责人;4.其他,如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出现多次严重医疗缺陷。
(五)涉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二、第三类医疗技术,必须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附件1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缓解病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手术分级及授权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与机构级别和登记的诊疗科目相符的手术。
第九条三级医院可以开展各级手术,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
第十条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
作为区域性医疗中心的二级甲等医院如具备开展甲级手术的必要条件(包括场地、人员、设备等)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开展部分四级手术。
登记有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如开展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四级手术项目,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十一条一级医院(含卫生院)可以开展一级手术。
具备麻醉科设置,并拥有性能良好的急诊抢救设备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如开展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二级手术项目,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向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
第十二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等,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或小伤口处置及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一律不得开展一级及以上级别的手术。
第十三条择期手术患者,若需要全身麻醉(含基础麻醉)或需要输血的手术,其手术级别提升一级。
若麻醉前评估(ASA)Ⅲ级(含Ⅲ级)以上,且需要全身麻醉支持,手术应在三级医院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开展部分四级手术项目的二级甲等医院实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手术准入制度和审批流程,保障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手术类别、专业特点、医师实际被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手术技能,经过专家组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后,授予医师相应的手术权限。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评价医师技术能力,适时调整医师手术权限,并纳入医师技术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开展涉及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的手术,应当依照相应医疗技术审核标准的要求进行申报。
第十八条需要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实施或参与手术的,应当按照卫生部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登记有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二级综合医院,遇有急危重症患者确需行急诊手术以挽救生命时,可以开展四级手术,并做好以下工作:(一)自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知情同意的相关程序;(二)请上一级医院进行急会诊;(三)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向该院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医疗技术登记;已经准予登记的,应当及时撤销医疗技术登记:(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二)未通过手术项目专家组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三)在手术项目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虽通过审核,但由于人员、设备及场地等变化不再具备开展某项手术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一)开展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者禁止的手术项目的;(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准入擅自开展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中的手术项目的;(三)擅自开展卫生行政部门明确要求立即停止的手术项目的;(四)擅自开展应当申报并获准入方能开展的其他手术项目的;(五)违反卫生行政部门其他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