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骨伤科医疗规章制度

骨伤科医疗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骨伤科医疗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医疗活动。
第三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高效。
第四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保障患者的安全。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疗纪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权利,保护患者隐私。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熟悉并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过程合理、规范、安全。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医疗过程和诊疗结果,不得篡改医疗记录,确保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差错,防止医疗风险。
第十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积极有效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患者投诉得到及时、公正、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处理医疗废物,确保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
第十三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益。
第十四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医疗科研,促进学术交流和创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骨伤科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社区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医疗协作关系,实现多方面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骨伤科医疗机构所有。
以上为骨伤科医疗规章制度,希望医务人员和患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医疗秩序,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
骨科管理制度

骨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骨科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加强管理,特订立本骨科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骨科,包含门诊、住院、手术和病愈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重要目标是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并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
第二章门诊工作管理第四条门诊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病情,订立诊疗方案,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认真解释治疗内容、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门诊医生应严格依照科室规定的门诊时间进行就诊,不得违规延长或提前结束门诊。
第六条门诊医生应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保证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开发生误诊、漏诊等问题。
第七条门诊医生应及时填写病历,认真记录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以及诊断和治疗过程等信息。
第八条门诊医生应不绝学习和更新骨科医疗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为患者供应更好的诊疗服务。
第三章住院工作管理第九条住院医生应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位住院患者,确保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护理服务。
第十条住院医生应严格遵守住院制度,依照规定的诊疗流程进行诊断、治疗和手术等工作。
第十一条住院患者的病历必需认真、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计划、手术记录等紧要内容。
第十二条住院医生应定期与其他科室沟通协调,共同订立出患者的病愈方案,并及时布置相关检查和手术。
第十三条住院医生应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治疗方案、手术风险和预后等紧要信息,保持良好的沟通。
第十四条住院医生应乐观参加病例讨论和学术沟通,不绝提高骨科医疗的水平和质量。
第四章手术工作管理第十五条手术科室应建立完善的手术管理制度,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
第十六条手术科室应定期维护和检修手术器械设备,确保手术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手术科室应建立手术排班制度,统筹布置手术资源,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第十八条手术医生应严格依照手术流程进行手术操作,遵从规定的消毒、无菌操作和手术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手术医生应针对不同疾病,充分评估手术风险,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取得他们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手术医生应及时记录手术过程,包含手术操作、出血量、用药情况以及术后处理等紧要内容。
骨科管理制度与职责

骨科管理制度与职责一、管理制度骨科是医院重要的临床医疗科室之一,负责诊治与预防各种骨科疾病。
为了确保骨科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骨科管理制度。
1.领导机构设置医院骨科管理应该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院骨科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领导机构应由医院高层领导亲自领导,具体负责人员为医院骨科主任。
他应拥有较高的医疗水平与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有效领导骨科团队,提高骨科工作水平与服务质量。
2.人员配置医院骨科人员配置应根据患者需要与科室规模来确立,人员配置需包括:骨科医师、护士、放射科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骨科医师是骨科的核心力量,需要具备精湛的医疗技术与团队合作精神,保障患者得到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3.设备设施医院骨科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与完备的医疗设施,包括X光机、CT、MRI等影像设备,手术室、术前准备室等手术设施,骨科病房等。
医疗设备设施的完善保障了医护人员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提高了治疗效率,提升了患者满意度。
4.服务流程骨科服务流程是医院骨科工作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涵盖了患者预约、就诊、检查、治疗、出院等全过程。
骨科服务流程需要精简、规范,确保患者顺利就诊,医护人员高效工作。
在服务流程中,医院对患者自助办公流程、预检台流程、高效就诊流程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对患者、就医者、医护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的行为规范及执业纪律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5.质控机制医院骨科的质量控制机制是保障医疗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与信誉的重要手段。
医院骨科应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质控体系和质量标准,定期对骨科医疗服务进行评估、监督与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骨科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6.绩效考核医院骨科人员的绩效考核是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通过绩效考核,可以促进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医院骨科应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对象、考核时点等,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及时进行奖惩,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医院骨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规范骨科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骨科所有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和患者。
二、组织管理1. 骨科设主任一名,负责骨科全面工作;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
2. 骨科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骨科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
3. 骨科设立医疗安全小组,负责骨科医疗安全管理和监督。
三、医疗质量管理1. 骨科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医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诊疗指南。
2. 骨科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骨科设立病历质量监控小组,负责病历书写、整理和归档工作。
4. 骨科设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医疗安全管理1. 骨科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2. 骨科设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3. 骨科设立药品、器械、耗材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器械、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五、护理管理1. 骨科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
2. 骨科护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护理培训,提高护理质量。
3. 骨科设立护理质量监控小组,负责护理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
六、科室成本管理1. 骨科应严格执行科室成本管理制度,控制医疗成本。
2. 骨科设立科室成本核算小组,负责科室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3. 骨科应定期对科室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关键点,持续降低成本。
七、人员管理1. 骨科应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员。
2. 骨科设立人才梯队建设制度,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3. 骨科设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激发员工积极性。
八、附则1. 本制度由骨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骨科医疗管理制度

骨科医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骨科医疗工作,确保医院骨科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2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伦理规范以及医院管理制度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骨科医疗的部门和人员。
2.2 全部骨科医疗服务的流程、操作和管理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骨科医疗服务流程第三条门诊服务流程3.1 患者到达门诊前台办理挂号手续,并依照医生排班系统调配相应的骨科医生进行初步诊断。
3.2 确认初步诊断后,患者将被引导到等待区等待医生就诊。
3.3 医生依据患者病情,进行认真的问诊、体格检查和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
3.4 医生依据患者的检查结果和临床推断,订立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进行解释和回答疑问。
3.5 患者依据医生的建议选择治疗方式,并进行相应的治疗。
3.6 治疗结束后,医生将予以患者相关的注意事项和复诊建议。
第四条住院服务流程4.1 患者经初步诊断需要住院治疗时,医生将向患者解释住院治疗的必需性。
4.2 患者及家属提出住院申请后,将被引导到住院部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4.3 住院部工作人员审核患者的住院申请,确认患者是否符合住院条件。
4.4 满足住院条件后,住院部将为患者布置相应的床位,并通知患者及家属。
4.5 患者入院后,医生将进行认真的病情评估和订立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4.6 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将进行全方位的护理和治疗,并紧密关注病情变动。
4.7 患者病情好转或治疗结束时,医生将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出院沟通,解释出院注意事项和复诊布置。
第三章骨科医疗安全管理第五条医疗设备使用5.1 骨科医疗设备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使用,并依照使用规范进行操作。
5.2 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维护和修理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六条感染防控管理6.1 医院骨科医疗部门必需建立和执行感染防控管理制度,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和无菌操作的执行。
医院骨科科室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规范骨科科室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骨科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
二、组织架构1. 骨科科室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
2. 设立护士长一名,负责护理工作;护士若干名,协助护士长工作。
3. 设立医技人员若干名,负责辅助检查及治疗工作。
三、工作职责1. 主任职责:(1)负责骨科科室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科室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2)组织制定科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协调科室与医院其他科室的关系,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负责科室的队伍建设,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科室业务管理。
(2)组织科室业务学习,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
(3)负责科室的科研、教学等工作。
3. 护士长职责:(1)负责护理工作的全面管理,确保护理质量。
(2)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护理水平。
(3)负责护理人员的排班及考核工作。
4. 护士职责:(1)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2)协助医生进行诊疗操作。
(3)做好患者的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
5. 医技人员职责:(1)负责患者的辅助检查及治疗工作。
(2)做好医疗设备的维护及保养工作。
四、医疗质量管理1.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2. 加强对患者病情的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4. 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药品及物资管理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 加强药品及物资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等环节的管理。
3. 定期对药品及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六、科室文化建设1. 加强科室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2. 定期组织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3. 鼓励医护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科室知名度。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骨科科室负责解释。
骨科医院管理制度模板

骨科医院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骨科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骨科医院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行政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骨科医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秉承“仁爱、敬业、精医、创新”的精神,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疗管理第四条骨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和部门的职责,确保医疗质量管理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骨科医院应当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指标、医疗安全措施、医疗质量改进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骨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七条骨科医院应当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严格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保障医疗技术安全。
第八条骨科医院应当加强病案管理,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保证病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护理管理第九条骨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系,明确护理职责,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第十条骨科医院应当制定护理工作制度,包括护理操作规范、护理质量标准、护理培训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骨科医院应当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确保护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医技管理第十二条骨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技管理体系,明确医技职责,提高医技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第十三条骨科医院应当制定医技工作制度,包括医技操作规范、医技质量标准、医技培训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骨科医院应当加强医技人员培训和考核,确保医技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行政管理第十五条骨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医院运行的高效有序。
第十六条骨科医院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骨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完整)

骨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完整)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与精髓,对于骨科医院而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更是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骨科医院必须不断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以下是一些建议:一、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骨科医院应成立专门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骨科医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这些目标应包括患者安全、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通过明确目标,医院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
三、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骨科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培训内容应包括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应急预案等方面。
四、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监测与评价体系骨科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监测与评价体系,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价。
通过监测和评价,医院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监测与评价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安全、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五、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奖惩制度骨科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对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惩罚。
通过奖惩制度,可以激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六、加强与患者沟通与交流骨科医院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与交流,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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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1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他医院领导干部应当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2.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2.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5各级责任人应当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1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3.2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4.1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等。
4.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当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急诊工作制度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原则上均应独立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实行坐诊制,三级医院必须有内、外、儿科医生坐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当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当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当选派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于6个月。
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进修医师应当经急诊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评估同意,报医务处核准后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实行预检分诊,确保急诊一入院一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
对急诊患者应当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患者应当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患者,应当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由抢救医师护送至病房。
对须立即进行手术的患者应当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急诊医师应当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
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要建立各种危重患者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当没立留院观察病床,患者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
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72小时)。
10.对不能及时收住危重患者滞留较多的三级甲等医院,有条件时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告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急诊患者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处方制度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在药剂科留样。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当及时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
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当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6.处方内容6.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可添加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6.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6.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6.4急诊处方应当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或书写醒目“急”字。
7.处方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
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1)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兰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2.药师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当审核(包括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
13.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陛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3.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13.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13.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13.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13.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13.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13.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4.药师能够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5.本制度所谓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病历书写制度1.医师应当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应当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
医师应当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手术应当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3.1要简明扼要。
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患者或患者家属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患者。
一般都应当与初诊患者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当写明“初诊”字样。
3.3每次诊察,均应当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当加填时间。
3.4请求他科会诊,应当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3.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当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3.6门诊患者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7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当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4.1住院医师要为每一位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入院时间、记录日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性患者月经史、婚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4.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当即刻检查填写。
4.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当审查修正并签字。
4.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亦可由实习医师书写,但需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4.5再次入院者应当写再次人院病历。
4.6患者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4.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