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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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工地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工地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工地施工安全事故是一个严重且普遍存在的问题,给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本文将通过介绍两个真实的案例来加深对工地施工安全事故的认识,以期引起人们对于工地安全问题的重视。

案例一发生在某高层建筑工地。

施工工人小李误操作导致塔吊坍塌,严重伤及多人。

小李在操作塔吊时,违反了相关安全规定,没有将塔吊固定牢固,也没有检查设备的稳定性。

同时,他操作起重物的时候没有关注周围环境,造成起重物与周围建筑相撞,导致塔吊不稳,最终倒塌。

经过调查得知,小李曾经参加过安全培训,并且清楚相关规定,但他对于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过于自信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发生在某道路施工工地。

施工单位在关闭道路时遭遇了一辆超速行驶的卡车,严重伤及多名施工工人。

施工单位在开展道路施工时,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来保障施工工人的安全。

他们在关闭道路时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提前警示设施,也没有派遣工人在道路两端进行引导,导致卡车驾驶员没有及时发现施工现场。

这个事故的发生本可以避免,但施工单位对于工地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工地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因为违反了安全规定,更是因为对于工地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单纯将责任归咎于个体工人或施工单位,而应该从整个社会环境入手,提高对工地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工地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

通过设立相关法规和制定具体的标准,规范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对于违规行为严惩不贷,以震慑从业人员。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工人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其次,施工单位和工人个体应该共同承担起责任。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相关规定和操作技巧。

工人个体应加强自身对安全的意识,切实履行安全操作规定,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而丧失生命或导致悲剧发生。

最后,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提高对工地施工安全的重视。

工程施工过程事故案例

工程施工过程事故案例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建筑行业关注的焦点。

在施工过程中,事故时有发生,不仅给工人带来伤害,也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工程施工事故案例,探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案例一:某地隧道工程塌方事故在某地隧道工程中,由于施工过程中对地质条件认识不足,未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导致隧道塌方,造成多名工人被埋压,死亡。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发现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对地质条件判断失误、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等问题。

此次事故给施工方和地方政府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案例二:某栋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在某栋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管理不善,火源失控,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多名工人受伤,部分建筑材料被烧毁。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施工现场电线乱拉乱接,工人违规使用电焊作业,以及现场消防设施不完善等。

这起事故不仅对施工进度造成了影响,还给施工方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某桥梁工程垮塌事故在某桥梁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对桥梁结构认识不足,对施工质量控制不严,导致桥梁在验收前发生垮塌,造成多名工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对桥梁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认识不足,以及现场监管不到位等。

这起事故使得施工方在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方面受到了严肃的处理。

防范措施:1.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使施工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3. 完善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确保火灾事故的及时扑救;4. 强化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防止电线乱拉乱接等现象发生;5.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6. 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发生。

总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需要各方高度重视。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对施工条件认识不足、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安全监管不到位等。

建筑施工事故典型案例范文

建筑施工事故典型案例范文

建筑施工事故典型案例范文建筑施工就像一场复杂的大冒险,一不留神就可能出大岔子。

今天就来给大家唠唠几个典型的建筑施工事故案例,这些可都是用教训换来的警示啊。

一、“豆腐渣”地基引发的悲剧。

话说有这么一个工程,要盖一个挺大的居民楼。

这建筑商啊,为了多赚点钱,在地基上就开始动歪脑筋。

本来应该按照严格的标准,把地基打得结结实实的,就像给大楼穿一双超级坚固的鞋子一样。

可他们呢,在灌混凝土的时候,偷偷地减少水泥的用量,还把一些质量不咋地的沙石混进去。

这就好比你做蛋糕,少放面粉,还加了一堆过期的葡萄干,那蛋糕能好吃吗?大楼的地基能牢固吗?结果呢,这楼盖到一半的时候,地基就开始闹脾气了。

先是出现了一些小裂缝,建筑工人还没当回事儿,以为就是点小瑕疵。

可没过多久,这些小裂缝就像蜘蛛网一样迅速蔓延开来,整个地基就开始下沉了。

这大楼呢,就像个喝醉了酒的大汉,摇摇晃晃的。

“轰”的一声,还没盖好的大楼就这么倒了,那些辛辛苦苦盖楼的工人,有的都来不及跑,就被埋在了下面。

这就是典型的偷工减料造成的大灾难啊。

二、“高空惊魂”之脚手架坍塌。

还有一个工地,要建一个写字楼。

工人们搭脚手架的时候就有点马马虎虎的。

那脚手架啊,就像搭积木一样,每个部件都得搭得稳稳当当的。

可是这些工人可能是想着赶紧干完活下班,螺丝没拧紧,一些该加固的地方也没加固。

有一天,一群工人正在脚手架上忙活着,有的在砌墙,有的在运材料。

突然,不知道是谁不小心碰了一下关键的支撑部位,就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牌一样,整个脚手架就开始“哗啦啦”地往下倒。

那些工人就像下饺子一样从高空坠落。

这可真是把在场的人都吓傻了。

你想啊,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就是不重视施工安全规范,在搭脚手架这种基础工作上都不认真的后果。

三、“夺命”的塔吊事故。

塔吊在建筑工地上可是个“大块头”,也是个关键角色。

就有这么一个塔吊事故,特别让人揪心。

那个塔吊的操作员啊,是个新手,还没有经过特别严格的培训。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篇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19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19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

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

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案例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案例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案例建筑工地是一个高风险的施工现场,各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下面我们将介绍几起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案例,以便大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高空坠落事故。

某建筑工地上,一名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因未系好安全带,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严重伤害。

事故原因主要是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忽视,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

此外,现场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监督不力,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机械设备事故。

在另一建筑工地上,一台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导致吊臂折断,造成工地周围的工人受伤。

事故原因主要是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设备出现隐患。

在事故发生后,工地管理人员也未能及时疏散周围的工人,加重了事故的影响。

案例三,坍塌事故。

一处建筑工地上,一栋楼房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坍塌,造成多名工人被埋压。

经过调查,发现是因为工地施工方对土方开挖和支护工程的规范要求不清晰,导致土方开挖不当,支护不力,最终引发了坍塌事故。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严重性,也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工地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工人们也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建筑工地环境。

总之,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我们每个人都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理念,共同努力,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能够引起大家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工程施工事故案例总结

工程施工事故案例总结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工程施工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

本文通过对几起典型工程施工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以期为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提供借鉴。

一、事故案例分析1. 案例一:长沙湘江大道爆燃事故事故原因:焊缝开裂、巡线不到位、连日阴雨造成地势下沉、管顶回填土中有大麻石。

事故教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案例二:汕尾市陆河县“10.8”较大建筑施工事故事故原因:违规使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天面构架混凝土施工工序不当、斜向挂板混凝土未采取有效加固措施。

事故教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加强对危大工程的管理。

3. 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事故原因: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人工开挖边坡基槽、无安全防护措施。

事故教训:加强地质勘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4. 案例四: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事故原因:沟槽开挖未按施工方案确定的比例放坡、东侧边坡坍塌。

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1.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忽视安全生产责任。

2. 施工人员安全技能不足,操作不规范。

3.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4. 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沟通不畅,相互推诿责任。

三、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3. 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5. 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确保施工安全。

总之,通过对工程施工事故案例的分析总结,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只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才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地事故案例教育(3篇)

建筑工地事故案例教育(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工地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建筑工地事故案例的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以期警示广大建筑从业者,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事故案例2019年某月,某市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

事故当天,该工地正在进行外墙施工。

一名工人不慎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事故原因如下: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该工地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工人未佩戴安全带。

2. 工人安全意识淡薄。

该工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且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

3. 施工单位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该工地未对工人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工人安全意识薄弱。

三、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该工地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2. 施工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3. 工人安全意识薄弱。

部分工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不重视安全防护措施。

4. 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施工单位未对工人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工人安全意识薄弱,无法正确操作。

四、预防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使工人能够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单位要定期检查、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为工人提供安全保障。

5.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加强应急管理。

建筑业事故判决案例(2篇)

建筑业事故判决案例(2篇)

第1篇 一、案情简介 2018年6月,XX市某建筑公司在XX市XX区XX工地进行一栋住宅楼的建设。该工地于2018年5月开工,预计2019年5月竣工。在施工过程中,于2018年8月10日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名工人重伤,事故发生后,工人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该工人正在进行外墙粉刷作业。当日,由于施工电梯故障,工人被迫在楼顶进行粉刷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由于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工人不慎从楼顶坠落,导致重伤。

事故发生后,受伤工人及其家属要求建筑公司及施工电梯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 施工电梯供应商是否尽到了产品安全保障责任? 3. 受伤工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 三、法院判决 XX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如下: 1. 建筑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公司作为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本案中,建筑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如定期对施工电梯进行检修、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因此,法院认定建筑公司未尽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 施工电梯供应商是否尽到了产品安全保障责任? 施工电梯供应商作为产品生产者,应当对其产品承担质量安全责任。本案中,施工电梯存在故障,导致工人被迫在楼顶进行作业,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法院认为,施工电梯供应商未对产品进行充分检验,存在产品缺陷,未尽到产品安全保障责任。

3. 受伤工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受伤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自身安全。然而,在本案中,工人因施工电梯故障被迫在楼顶作业,且事发时未佩戴安全带,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合以上分析,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1. 建筑公司赔偿受伤工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XX万元; 2. 施工电梯供应商赔偿受伤工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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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事故案例第一篇范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五个不同案例案例一: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

边坡工程9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

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m某lm某1.2m毛石挡土墙基槽。

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

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

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委派不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负责该工程的现场管理二项目部未编制挡土墙施工方案,没有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在山体地质情况不明、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三、事故教训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明确规定建设二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

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责任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2.这起事故的发生,首先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任命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担任项目经理;其次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

3.监理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四、专家点评这是一起由于违反施工工艺流程,冒险施工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工程从施工组织到技术管理、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都没有真正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问题,我们应从中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2.落实安全责任、实现本质安全。

大量事故表明,事故的间接原因往往是其发生的本质因素。

不具备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负责该工程的现场管理是此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本项目有一个合格的项目经理,他就会在施工前认真组织制订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认真实施。

同样,如果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就会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措施并认真审核。

如果这两个重要环节都有人把好了关,这个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3.强化政府监管、规范市场规则。

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必须通过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规范市场各竞争主体的经营行为。

因此,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从政府有效监管人手,利用媒体舆论监督推动全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认真贯彻安全法律法规,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

4.完善甲方责任、建立监管机制。

建设单位要依照法定建设程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并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

5.依法施工生产、认真履行职责。

施工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制定、落实符合法定程序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委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认真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07年5月30日,安徽省合肥市某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边坡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

该排水工程造价约400万元,沟槽深度约7m,上部宽7m,沟底宽1.45m。

事发当日在浇注沟槽混凝土垫层作业中,东侧边坡发生坍塌,将1名工人掩埋。

正在附近作业的其余7名施工人员立即下到沟槽底部,从南、东、北三个方向围成半月形扒土施救,并用挖掘机将塌落的大块土清出,然后用挖掘机斗抵住东侧沟壁,保护沟槽底部的救援人员。

经过约半个小时的救援,被埋人员的双腿已露出。

此时,挖掘机司机发现沟槽东侧边坡又开始掉土,立即向沟底的人喊叫,沟底的人听到后,立即向南撤离,但仍有6人被塌落的土方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做出以下处理: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4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董事长、施工带班班长、监理单位法人等13名责任人分别受到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记过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受到相应经济处罚。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沟槽开挖未按施工方案确定的比例放坡(方案要求1:0.67,实际放坡仅为1:0.4),同时在边坡临边堆土加大了边坡荷载,且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沟槽边坡土方坍塌。

2、间接原因(1)施工单位以包代管,未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缺乏土方施工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2)监理单位不具备承担市政工程监理的资质,违规承揽业务并安排不具备执业资格的监理人员从事监理活动。

(3)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未督促整改。

(4)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次边坡坍塌将1人掩埋后盲目施救,发生二次塌方导致死亡人数的增加。

三、事故教训1、以包代管,终酿惨案。

这是一项典型的以包代管工程。

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日常的各项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加强土方边坡的定点监测、提前发现事故险兆。

2、深度超过5m的沟槽,施工前应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放坡,执行沟槽边1m内禁止堆土的规定。

3、监测不力,救援不及时。

加强对沟槽施工边坡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照预案在统一指挥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

四、专家点评这是一起由于违反施工方案,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缺失而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施工单位以包代管,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

我们应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沟槽施工采取自然放坡是土方施工保证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之一,必须根据土质和沟槽深度进行放坡。

深度为7m的沟槽施工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不但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而且还应进行专家论证,并建立保证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机制。

2、按规定对土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提高其应急抢险能力。

总包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土方施工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统一指挥、科学施救,才能避免事故扩大。

3、落实工程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严格按照相应资质等级,从事施工、监理活动。

案例三:河南省郑州市“9.6”模板支撑体系一、事故简介2007年9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北100米处,富田太阳城商业广场B2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天井顶盖现浇混凝土的梁、板、柱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17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596.2万元。

富田太阳城商业广场B区工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5993.56平方米,工程造价11800万元,发生事故是B2区地上中厅四层天井的顶盖,原先设计为观光井,后建设方提出变更,2007年6月22日,设计单位下发变更通知单,将观光井改为现浇混凝土梁板柱。

B2区中厅四层天井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于2007年8月10日编制。

8月15日郑州市某劳务公司工地负责人刘某在没有见到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安排架子班按照常规外脚手架搭设方法开始搭建,28日基本搭建完毕。

9月4日上午,建筑公司项目部施工员张某,该公司安全员陈某,劳务公司负责人杨某,监理张某对B2区中厅四层天井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情况进行验收,认为合格。

事故发生后市领导立即赶到现场,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指挥部,调集200名武警战士,200名消防官兵,300名公安干警以及800多名民工和100名医护人员对现象进行搜救。

同时紧急调来有关建筑专家、技术人员和专用搜救设备,制定了科学的抢险方案,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了搜救。

对抢救出的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此次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96.2万元,是一起生产安全较大的责任事故。

这起事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一)对项目部执行经理、工长、安全员、劳务公司负责人、总监代表、监理等8名管理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被吊销资格证书并给予经济处罚。

项目监理被吊销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建筑公司工程部经理、安监部经理、公司技术负责人等被撤职处理。

其他10多名各级管理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对单位的处罚:建筑总包单位、劳务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年,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监理公司暂扣监理资质证书一年,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劳务公司在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安排架子班按常规的外脚手架支搭,导致B2区地上中厅四层天井顶盖的模板支撑体系稳定性差,支撑刚度不够,整体承重力不足,混凝土浇筑工艺安排不合理,造成施工荷载相对集中,加剧了模板支撑体系局部失稳,导致坍塌。

2、间接原因(1)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预兆没有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让工人立即撤离,现场指挥失误。

(2);劳务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向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建筑公司对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清,针对性不强,而实际未得到有效执行。

(4)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认真组织整改、验收,安全员在发现重大隐患没有得到整改的情况下就在混凝土浇筑令上签字。

(5)项目经理、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等相关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后未组织严格的验收,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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