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与卢梭的国家权力理论比较分析

孟德斯鸠主张三权分立,即立法、 行政、司法三权相互制衡,以保 障公民自由和权利。
孟德斯鸠强调法治,认为法律是 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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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则主张人民主权,认为国家 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 举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
卢梭则强调民主,认为民主是实 现人民主权的重要途径。
孟德斯鸠:主张三权分立,强调权力制衡,保障人民权利 卢梭:主张人民主权,强调政府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有权监督和制约政府 孟德斯鸠:认为人民权利需要法律保障,法律应限制政府权力 卢梭:认为人民权利需要政府保障,政府应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谋福利
孟德斯鸠提出 法治原则的背 景:反对封建 专制,倡导自 由、平等、法
卢梭认为,人民主权是民主政治 的基础,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 手段。
卢梭认为,人民主权应该包括政 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而 不仅仅是政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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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强调,人民主权应该由人民 直接行使,而不是由政府或统治 者代表行使。
卢梭认为,人民主权应该受到法 律的保护,防止政府或统治者滥 用权力。
社会契约论的提出:卢梭在《社 会契约论》中提出,国家权力源 于人民,人民通过订立契约将权 力契约论》中不断完善社会契约 论,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政治思想,
如民主、法治、人权等。
社会契约论的影响:卢梭的社会 契约论对后世的政治思想产生了 深远的影响,成为现代民主政治
治
法治原则的内 涵:法律至上, 依法治国,保
障公民权利
孟德斯鸠在 《论法的精神》 中的法治实践: 强调法律的公 正、透明、可
预测性
孟德斯鸠对后 世的影响:为 现代法治国家 的建立提供了 理论基础和实
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作者:王方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31期摘要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直接起源于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同时受到君主立宪制实践的影响,是分权学说中重要的一环。
本文通过对三权分立学说来源的追溯和主要内容的理解,简要分析了它的历史进步性和局限性。
关键词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中图分类号:D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359-02孟德斯鸠(1689——1755年),是近代分权学说、地理环境论和历史方法论的创立者,也是近代法理学和社会学的奠基人。
其政治观点倾向于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
出身于法国一个贵族世家,青少年时期的教育使孟德斯鸠熟悉了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后来从政的经验,使他洞悉了法国专制制度的黑暗和无能。
他继1721年《波斯人的信札》和1734年《罗马盛衰原因论》之后,于1748年发表了积20年心血酝酿而成的巨著《论法的精神》。
他在书中猛烈抨击了封建专制制度,系统地提供了政治和法律的制度建设的原则,其中分权学说尤为独创,奠定了孟德斯鸠在近代西方学术界的重要地位,对后世影响深远。
一、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来源每一思想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思想文化背景。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作为分权理论中重要的一页,是对之前西方行政学说思想中分权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在这些思想的基础上理论研究以及结合当时政治实践的成果。
因此,我们要理解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产生,必须从其理论来源和实践来源两个方面把握。
(一)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理论来源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直接理论来源。
洛克依据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实践在1690年出版的《政府论》中首次系统论证了资产阶级的国家分权学说。
洛克认为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他认为立法权是最高权力,由国会行使。
行政权和外交权可以结合在一起由君主行使。
洛克极力主张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和制约,这是防止国家腐败、保障合理健康的社会秩序的最重要的手段。
孟德斯鸠之三权分立

孟德斯鳩之三權分立116 張育軒一、生平一六八九年一月十八日,孟德斯鳩出生於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伯列莊園,那時他的名字是”查理.路易.德.色貢達”色貢達為家族名.族是一個貴族世家,歷代服務於那瓦爾朝廷(建國於九世紀,十七世紀成為法國的一部分)孟德私家他的祖父購買了{孟德斯鳩領地}後來法王亨利四世(為那爾多的亨利三世)為酬謝其服務朝廷的功勞,將此升格為伯爵轄地。
孟德斯鳩的祖父是波爾多的議長,這是一個可以買賣的職位,後來由他的伯父繼承.一七一三年,孟德斯鳩的父親去世:一七一六年他繼承的伯父,成為波爾多的議長,並依遺屬繼承伯父”孟德斯鳩男爵”的稱號,自此,他的名字改為”查理.路易.德.色貢達.拉伯列和孟德斯鳩男爵”。
孟德斯鳩和一位信奉喀爾文教派的女子結婚,她帶來十萬鎊的嫁妝.後來他因為不喜歡議長的職務,加上一時需要錢,便把此職務以八十萬鎊的價格賣出去了,這筆錢再當時算是一比相當大的數目,也使她往後的生活過的非常富裕。
.孟德斯鳩年輕時專攻法律,也當過律師,並有政治經驗.外家非常好學,研究多種學問,以及擁有充裕的經濟能力和時間,使他能夠周遊列國.在看到法國政府的腐敗之後,花了將近二十年時間著成<法意>一書.另外有許多的著作,但以法意影響最為深遠:其中此次報告便是以其中的三權分立為主軸。
二、三權分立論在論述三權分立之前,孟德斯鳩首先探討了<自由>一詞,在探討許多想法之後,孟德斯鳩站在法律的觀點下了一個結論:自由是做法所律不禁止的一切事情的權利。
孟德斯鳩把古今中外所有政體分為五大類,並把國家的權利區分為三種:1 立法權力2 有關國際法事項得執行權力-行政權力3 有關民事法律的執行權-司法權力一個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種心境的平安狀態,這種平安狀態產生,必須有一個政府,而在這個政府統治下,公民不會懼怕另一個公民,也不會懼怕政府,是謂政治自由。
當立法權和行政權集中在同一人或同一組織手上時,自由便不復存在,因人民會懼怕國王(或議會)制定暴虐的法律,並執行來在殘害他們。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对美国的影响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对美国的影响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对美国的影响摘要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被称为近代的“亚里士多德”。
他以社会演变论和理性论作为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其法律思想中的政体理论、自由观及分权制约等思想被18世纪新型资产阶级革命家用作反对封建暴政的锐利武器,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美国独立战争前后, 北美殖民地的报刊就曾大量介绍过孟德斯鸠的著作,其进步的政治法律思想对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及制宪者起到了启蒙及鼓舞的作用。
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自由观及分权制约思想对后来美国的联邦共和制、政治自由的宪法保证和分权制衡的政府框架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使美国维持了两百多年民主、自由和有限政府的稳定形象。
本文分三部分,分别对孟德斯鸠法律思想中的政体理论、自由观及分权制约思想如何通过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及革命实践对美国产生影响加以论第一部分介绍孟氏政体理论对美国联邦共和制的影响。
“共和国需要品德,君主国需要荣誉,而专制政体则需要恐怖。
”孟德斯鸠将政体分类并做了详尽的论述,他将政体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对良好的政体极力褒扬,对专制政体和教会则作无情的抨击。
同时创造性的将其与地理环境决定论结合起来,在美国制宪过程中,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都将孟德斯鸠的这种理论作为自己政见主张的立论基础,或直接引用或修正,并结合美国的实际,创造性的建立了适合美国国情的联邦制组织形式和共和制政体,使美国的政治制度接受了各位主张中的精华,表现为既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又有较多的民主。
本部分分别对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对美国联邦制和共和制的影响加以阐述,前者主要体现在美国制宪会议上和汉密尔顿等人写的《联邦党人文集》中,后者则通过杰弗逊、富兰克林、麦迪逊、华盛顿等共和主义拥护者的言论和实践中。
第二部分论述孟氏自由观对美国政治自由的推动。
“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作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论法的精神》中的三权分立思想及其历史影响

《论法的精神》中的三权分立思想及其历史影响《论法的精神》中的三权分立思想及其历史影响X内容提要通过剖析启蒙运动思想家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光辉思想内容,了解到了三权分立制约思想在那历史时代的巨大进步意义、与之相关的政治自由理念对人类思想进步的重大启示,以及对后世的巨大影响。
由此感悟了历史经验,从中提炼出法治发展的一些基本元素和规律。
用这些体会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制度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去做进一步探索,来洞察其中的借鉴意义并提出新的思想。
关键词:论法的精神、三权分立、三权制衡、目录第一章《论法的精神》的产生历史背景及主要内容2┉2第一节孟德斯鸠的生平大略2┉2第二节时代背景2┉2第三节主要内容简介2┉2第二章《论法的精神》的三权分立思想2┉10第一节思想来源2┉2第二节主要内容2┉8第三节历史局限性8┉9第三章《论法的精神》的三权分立思想的历史影响9┉11第一节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9┉9第二节对美国资本主义确立和发展的影响9┉10第三节对中国近代的影响10┉11结束语11-12正文一、《论法的精神》产生的时代背景及主要内容1、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法国大革命先驱、资产阶级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
他自幼研习法律,19岁获法学学位并充任律师,27岁担任波尔多法院院长及议会议长等职,后又出卖官职漫游欧洲,专事对欧洲各国政制的考察,使得他以对法学和社会学有卓越贡献留名于世。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代表作,也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
2、时代背景此篇法学巨著的诞生正值法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刻,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颠峰急剧走向没落,广大民众在特权专制的残暴统治下被压榨着血汗,反抗导致战乱,苛政使农民起义经常此起彼伏。
专制的结果导致资产阶级与社会最低层民众结成反封建的盟友,在受迫害之时已经为反抗积聚着革命的力量。
3、内容简介本书第一卷内容为一般法与政体原则。
第二卷内容为法律与防御,进攻力量的关系,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同政体、征税、公民的关系。
浅析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

浅析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作者:张淑娟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06期摘要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吸收了洛克的分权学说,借鉴了英国的政治体制,阐明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并相互制衡的关系。
本文通过对三权分立理论的渊源追溯、内容解读和意义阐释,意在找出该理论的历史作用和时代价值。
关键词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作者简介:张淑娟,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2011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007-02孟德斯鸠(1689-1755),是近代分权学说、地理环境论和历史方法论的创立者,也是近代法理学和社会学的奠基人。
其政治观点倾向于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
1748年,他发表了巨著《论法的精神》,这部著作奠定了孟德斯鸠在近代西方学术界的重要地位,直接影响了法、美等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也涉及到近代中国的政治思想,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其“三权分立”思想对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构建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渊源(一)洛克分权思想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在《政府论》中认为,为了能最有效的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实现法治原则,应践行分权理论,即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立法权即“享有权利来指导怎样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应属于议会;执行权即“负责执行被制定的和继续有效的法律的权力”;对外权包括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的所有人士和社会进行一切事务的权力。
立法权属于议会,对外权和执行权都归属与国王。
另外,洛克明确强调,执行权和对外权都必须从属于立法权,因此国王必须从属于议会,不得僭权。
所以严格来讲,洛克的分权属于两权分立理论。
洛克的分权思想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产生了直接影响,继洛克之后,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进一步深化了分权理论,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思想,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三权分立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时期,进步的资产阶级是首先以思想斗
争的形式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进攻的。孟德斯鸠是这一时期的杰出
思想家之一;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以英国政体为原型,
在继承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第一次系统地阐释和 论证了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 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并赋予不同的机关。他认为,只有各种权 力间彼此能够相制衡的体制才有可能会创造一个无私的》的主要内容
(1)关于政体分类的学说
《论法的精神》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他对良好的政体
极力褒扬,对专制政体和教会则作无情的抨击。孟德斯鸠又提出各种政 体的原则或动力,他的论说中有许多精辟的论断,同时他对专制政体和 封建性罪恶进行猛烈的攻击,这对埋葬当时的封建主义和专制暴政,都 是极有价值的。
一、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背景
(1)社会现实方面的时代背景
1、法国腐朽的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发展到最高峰正要急剧
转向没落
2、长期的战争、饥馑、疫情加上政府的苛捐杂税 3、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展开
(2)思想方面的时代背景
1、某些先驱哲学思想的存在
2、同时代的进步思想家的活动
3、作为人类近代史的开端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的传
(2)三权分立的内容
1、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
2、三权不仅要分立,还要相互制衡
3、司法权的例外
4、突出了法治原则
(3)三权分立学说的影响 1、是自由民主观的完备理论形态 2、使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约成为相互的,最终成为一种完
论孟德斯鸠的分权思想

论孟德斯鸠的分权思想论孟德斯鸠的分权思想摘要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说过:“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利,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利,就必须用权利约束权利”。
本文通过对孟德斯鸠分权思想的时代背景以及之前已经存在的分权思想进行分析,在全面理解孟德斯鸠分权思想的实质和理论贡献及其实践的基础上,从中获得启示,对我国的制度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权力制衡作者简介:徐闪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5-007-02一、孟德斯鸠分权思想的时代背景恩格斯曾深刻指出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生活本身所产生的。
孟德斯鸠分权思想的形成不是偶然,而是有其深厚的客观基础和主观条件。
孟德斯鸠生活在法国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半期,正值法国腐朽的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发展到最高峰正要急剧转向没落的时代,国王腐朽而专制。
作为法国社会第一、第二等级的封建贵族和僧侣们占据了政府、军队和教会中的重要地位,成为社会的统治阶级。
而作为第三等级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以及工人、农民被完全排除在政治舞台之外。
官廷和贵族的奢侈生活建筑在苛捐杂税和残酷剥削之上。
孟德斯鸠认为“当时所存在的腐烂不堪的封建主义和猛于虎的暴政必须消灭”�豍,因此决心设计出一套理想的、完善的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来保障人们的自然权利,实现政治自由和社会进步。
二、孟德斯鸠之前的分权思想分权制衡思想作为一种政治学说,由来已久。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任何城邦都有议事、行政、司法三种职能,或者说三个因素,相应的应有三种机构(审议部门、行政长官、司法系统),三种机构齐全、三种职能健全,城邦的组织就完备”�豎。
古罗马哲学家波利比阿认为罗马之所以强大,是因为采用了一种混合政体,在这种政体中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会三种权力相互制约平衡,而且各种因素“得到精确的调整并处于恰好平衡的状态”�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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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Montesquieu)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和政治哲学家,他对三权分立的
思想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分散到三个独立的机构之间,以确保政府的
自由和权力的制衡。本文将探讨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以及其对现代政治体制的影响。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著作《论法的精神》(Esprit des lois)中。
他认为政府权力的集中会导致专制和暴政,而将权力分散到不同的机构中可以避免这种问
题。他主张将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将这些权力交由不同的机构行
使。
立法权是制定法律的权力。孟德斯鸠认为立法权应该由选举产生的议会行使,以代表
人民的意志。他提出了立法权的两个原则:一是代表原则,即立法机构应该代表人民的利
益;二是平衡原则,即立法机构应该能够制衡其他两个权力机构。孟德斯鸠认为通过立法
权的行使,人民可以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避免权力的滥用。
行政权是执行法律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孟德斯鸠主张行政权应该由国家元首或政
府机构行使,但他强调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和立法机构的制约。他认为行政权的独
立和自由是确保政府权力不被滥用的重要保障。
司法权是审判和解决争议的权力。孟德斯鸠认为司法权应该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行使,
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正的司法程序。他主张司法权应该与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相互独立,
以避免政府对司法的干预。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对现代政治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思想为民主和宪政制
度奠定了理论基础。许多国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机构和
程序以确保权力的制衡和监督。三权分立思想也促进了司法独立和法治的发展,保护了公
民的权利和自由。
三权分立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制度设计。在实践中,权力的分立和制衡往往面临许多挑
战。政府机构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是确保权力分立有效运作的关键。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也是
制衡机制的挑战。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加强公民参与是保障三权分立的重要手段。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是现代政治理论和制度设计的重要基石。他的思想强调政府
权力的分散和制衡,以确保政府的自由和权力不被滥用。三权分立的理念对于建立民主、
法治和公正的社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