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伦理思想人性自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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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的伦理思想
韩非(约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末期著名思想家, 法家代表人物。尊称韩非子或韩子。韩王(战国末期韩国 君主)之子。韩非是后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先秦法家的集 大成者。他是荀况的学生,其学说乃商鞅、 齐国法家和荀况思想的发展。他 的理论成了秦国的知道思想,对秦始皇统一中国起了一定的作用。
由于文学家的浪漫性与法制的严肃性不协调。法 家只重视法制,不重视伦理道德教育,更不重视文 学艺术对人性的熏陶作用,以为只要坚决实行法制 就可以治理好国家,就可以使人民得到好处。这显 然是片面的。法制规定赏罚,厚赏重罚,实际上, 得赏者少,得厚赏者更少,而受罚者随着秦王国的 日益巩固而增多,结果法家实际上成了罚家。 为了维护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他继承了商 鞅的齐国法家的观点,研究了伦理学问题,尖锐地 抨击了孔墨两家的道德学说,批判的吸取了道家的 观点,阐发了荀况的人性恶的理论,发展了前期法 家的道德观,成了法家功利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 的著作有《韩非子》。其中《五蠹(du)》《显学》 《忠孝》、《奸劫弑臣》、《备内》、《诡使》、 《六反》、《八说》、《解老》等,都是伦理学史 上的重要文献。
2.爱其精神,啬其知识
韩非认为,要做到“缘道理以从事”,精神必须安静,不能被外 物所牵引,即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权衡轻重,使行动符合规则。 3.不以欲累其心 在韩非看来,人有趋利避害的本性,所以有私心私欲,顺其私心 私欲,则要做不道德和违法的事情。 总的来说,以上三点,都涉及到一个中心问题;即欲望同规 范的关系问题。韩非一方面以好利恶害为人之常情,另一方面又 认为封建等级秩序以及维护等级制度的各种规范乃事物之理。理 和欲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矛盾,其修养方法就是企图从主观方 面解决这一矛盾。他处理这一矛盾时,吸取了道家的观点,但没 有倒向超功利主义的说教。而是利用人的趋利避害之心,要臣民 通过修养去私利,遵守社会规范,为国君效忠;要国君通过修养 去私心,推行法治,为封建国家的整体利益办事。总之,他提倡 “任理去欲”,是要人们求大功,计大利,这是法家功利学派的
修养方法
韩非的伦理学说,同商鞅和齐国法家相比,比较重视道 德修养方法。他改造了老子提出的修养经,作为实现为 公去私的途径。他的修养方法是围绕着如何趋利避害, 转祸为福,执行和遵守法制而不犯过错等问题展开的。 关于修养要点: 1.缘道理以从事 韩非认为,事物皆有其道理,即有其道理和规范,人的 行为要想获得功效而又不犯错误,必须按事物的规律和 规范而行动。“缘道理以从事”的命题,就其认识论说, 是要求人的行动按客观规律办事,即主观应服从客观, 是一种唯物主义的观点。就其伦理学的意义说,要人的 行为符合社会规范和法律规章,这样才能成为有道德的 人。这是韩非所讲的进行道德修养的首要条件。
二、论务法不务德
韩非继前期法家之后,研究了德治和法治的问题,他阐发了商鞅一派的“贵 法不贵义”的观点,提出“论务法不务德”,抨击了儒家的德治说,论证了 法治的优越性。其论点有:
1.古今异俗说 韩非继承了商鞅的历史观,认为古今不同,治理人民的方法也不一样。将 讲道德,说仁义是上古时代的事情,是适于古代,不适于当今。“古者,丈 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矣。不事力而养足,人民 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夫未死而有二 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应薄,故民争。”在古今历史发 展的趋势是人口多,财富少,大家都以气力相争,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提倡 德治,以仁义道德的说教处理国内外的争夺事件,必定行不通。看到人类道 德观念的变化因时代而不同,指出社会财富的多少对人们的道德品质有深刻 的影响,进一步阐发了《管子》的“仓廪实则知礼节”的思想,有力的打击 了儒家的道仁义,特别是打击了孟轲一派的天赋道德论,在古代伦理史上有 重要意义。
一、人性自私说
韩非的伦理学说也是以其人性论为基础的。齐国法家提 出“人心悍”的观点,荀况发展为人性恶的理论。韩非依据 荀况的性恶论,又提出人性自私说。“人无毛羽,不衣则不 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著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 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 韩非观察了当时的社会生活,从许多方面论证了他的观点。 他将前期法家的趋利避害的人性论引向私心说。这种私心说 仍旧是抽象人性论的一种形式,即将人的欲望的满足归之为 个人生理上的需要,从而引出人性自私的理论。欲和私即有 联系又有区别。欲可以流为私,但欲望并非都是自私的,欲 变为私是社会的产物。韩非自己就认为,远古时代的人,其 行为并非追求个人的私利。在上古时代,人多物少,人与人 相亲相爱,互相推让,所以在政权问题上实行禅让制度。
就君臣关系说,韩非认为也不能讲仁爱说教。
韩非认为慈爱不仅不能制止人的利己之心,反而助长其私欲的 发展。只有推行法治,对恶的行为进行惩处才能使人改邪归正。 韩非的以慈爱为姑息和怜悯不能使人为善是正确的。但是,他 把这一点加以夸大,将姑息养奸同道德教育混同起来,结果倒 向了惩罚主义。
3.去无用,不道仁义 韩非评论德治的另一观点是,认为仁义的说教,不切实 际,无助于解决国计民生的问题,只是一种空谈。他阐 发了前期法家的功利主义,极力推崇事功。 韩非作为法家功利学派的代表,从教民耕战和推行法治 出发,反对空谈仁义,对孔孟的超功利主义的观点进行 了责难。其中,以实际效果检验言行善恶的论点,是古 代伦理学中可贵的遗产。但他把讲道德,或以仁义教育 人,归之为对国计民生毫无益处的空谈,这又是一种狭 隘的功利主义观点。道德和功利是对立的统一,脱离功 利讲道义固然不对,但厚功利和薄道义也是不正确的。
三、关于道德行为的基本准则 韩非抨击了孔孟的道德说教,不赞成以德教治国,并非 废弃伦理道德规范,要人们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如同 禽兽一样,过着毫无道德观念的放荡生活。在道德问题 上,他同儒家争论的焦点,不是不要道德,而是如何理 解人类的道德生活,怎样确立和实行封建制所需要的伦 理规范。在这个问题上,他提出“明与公私之分”,作 为区分善恶和建立封建道德的准则。 1.背私之谓公
韩非对法治进行了系统的论证和阐述。他认为国家的职责就 是治理人民。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韩非认为,法令 是维护统治者的长远利益,为了这种长利,就不能讲仁爱恩亲, 因为一讲这些照顾情面,就会妨碍法的实行。也不需要忠孝仁义、 贤智、文学之类,只要有法就够了。法家认为不要赞誉行仁义的 人,因为赞誉他们就会打击立了功的那些人的积极性;也不要任 用擅长文学的人,因为用他们就会乱了法度。大概是
2.慈母有败子
韩非还从人有私心出发,论证为善去恶要靠法治,不能靠道 德感化。他以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为例,认为讲仁慈教育不好子 女。《六反》中讲到母亲总是疼爱子女,结果多出败家之子。 父亲对子女严厉,甚至体罚,结果子女多半品行端正。他特别 指出,富贵之家,厚爱其子女,必出败家之子。“富家之爱子, 财货足用。财货足用则轻用,轻用则侈泰;亲爱之则不忍,不 忍则骄恣。侈泰则家贫,骄恣则暴行。”
韩非提倡人性自私说的目 的,在于论证推行法制的
合理性,如同荀况一样,
讲人性恶是为了论证礼义 等社会规范的合理,如同 荀况一样,讲人性恶是为 了论证礼义等社会规范的合理性。总之,韩非的人性自私说, 其理论是错误的,但在封建制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有其积极 意义。因此从伦理学的领域看,还不能将韩非人性自私说归 之为个人利己主义。他同近代的资产阶级的人性自私说是有 区别的。他的社会伦理不是主张唯利是图,恰恰相反,而是 以“去私心,行公义”为其道德和法律的基本原则。
韩非继承了前期法家“废私立公”的思想,认为公和私 是对立的,二者不能并存。韩非以个人的私利和君主、 国家的公利,解释公私的区别,这是法家功利主义的基 本原则。依据这一原则,他认为,为公的行为则是善的,
2.明与公私之分 韩非认为法治就是建立在区分公私的基础上的。法律的 作用就在于禁止为私的行为和思想,用来保护公的利益。 韩非不仅以立功去私解释法治,而且以此作为评价道德 行为的准则。他认为忠孝仁义,礼义廉耻等道德规范和 道德观念同样要建立在为公去私的基础上,否则就是虚 伪的,甚至是奸邪的,不能认为是道德的。 3.三常顺则天下治 韩非为了表明他的道德观同儒家的区别,他写了《忠孝》 一文,尖锐地抨击了孔孟提倡的忠孝。他说臣事君,子 事父,妻事夫,乃是天经地义,而孔孟所赞扬的忠孝之 人,都违背了三常。三常被汉朝的儒家阐发为三纲。韩 非是封建等级制度的忠实维护者,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封建时代的忠孝 之道的倡导者。从维护君主的利益出发,以循公废私为 原则,为封建伦理规范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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