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供应及使用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标准

压缩空气供应及使用管理规定版本号:1 修订号:0 修订日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耗能工质压缩空气生产、供应与使用管理职能。

本标准为SDBL16-18《能源控制程序》“5.2,5.3,5.4,5.5,5.6”条款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

2目的

规范压缩空气生产供应过程管理,及用气部门的使用要求,达到正常供气,合理用气,减少泄漏,节约资源目标。

3职责

SDBL16-05

3.1生产保障部负责本企业压缩空气的生产、供应管理。

3.2制造部负责压缩空气的供应调度,负责紧急情况停供用气方案实施。

3.3各用气部门设置责任人负责安全用气、计划用气、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的内部管理。

4压缩空气的生产管理

4.1生产保障部所属压缩空气站是压缩空气生产部门。

4.2压缩空气站为受压容器、安全防范单位,应具有政府或企业认可的许可证或合格证书。

4.3压缩空气生产过程应具有完备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4.4操作者必须具备岗位操作证,并按期接受培训。

4.5空压机设备及附件应采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必须具有政府认可的资格生产证书和产品质量保证书。

4.6压缩空气质量指标,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提供,以满足园区生产生活的需要。

4.7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对口检查指导,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4.8建立压缩空气站断水断电应急处理防灾预案,建立定期模拟演练制度。

4.9压缩空气站运行效率单耗指标达到节能先进水平。

5压缩空气供应管理

5.1制造部根据企业生产作业计划负责压缩空气的供应调度。

5.2生产保障部按制造部调度计划保质保量,供应管道压缩空气。

5.3生产保障部按生产计划编制用户压缩空气分解指标。指导监督用户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控制消费支出。对小容量用气的用户,生产保障部实行租借小压缩气机办法,满足用气需要。

5.4各用户定期编制压缩空气消费需求计划上报生产保障部,做到合理平衡、有序供气。

6压缩空气使用管理

6.1 本企业用汽部门按规定周期办理用汽申请单

6.2 凡因意外,用户申请期不用气,应及时通知生产保障部或压缩空气站中止供气,避免空载运行,造成浪费。

6.3 未经批准同意,不准在蒸汽总管道上私开头子,或私开阀门,因违章操作引起的后果,追究肇事者责任。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保障部起草。

本标准由生产保障部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