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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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报告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隐患或缺陷时能够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本文将深入探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定义隐患是指在医疗机构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患者安全风险的相关问题或状况。

缺陷是指医疗机构设备、器材、药品等可能存在的性能、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可能影响医疗服务的正常提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报告制度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并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交流和处理。

1.报告制度的建立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报告制度,并将制度及时告知全体医务人员。

2.报告人员的确定医疗机构应明确责任人员和报告人员,其中责任人员包括医务科主任、院感科主任等;报告人员主要包括医师、护士、药师、临床医技人员等。

3.报告内容要求医疗机构应要求报告人员填写详细的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患者信息、事件经过、原因分析、责任人员等,以便对事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处理。

4.报告流程医疗机构应建立起从报告发起到反馈处理的完整流程,包括报告提交、科室审核、医务管理人员审核、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处理等环节,确保每一起事件都能得到及时处理。

5.保护报告人员权益医疗机构应为报告人员提供保护,确保其知情权、参与权和隐私权的保护,同时鼓励报告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改进工作。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处理流程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情况建立相应的处理流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事件。

1.事件及隐患的初步处理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事件处理小组,负责对报告的事件和隐患进行初步调查和分析,通过召开会议、召集相关人员、现场勘察等方式,全面了解事件的发生原因和影响范围。

医院管理培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课件PPT)

医院管理培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课件PPT)

9.医务科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 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村卫生室(卫生服务 站)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 态。
10.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1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处罚。对 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适当的奖励。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 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执行。
3.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4.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负责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安全 (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5.医务科、护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医疗、护理的《医疗安全(不良)事 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和汇总。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 初步分析,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6.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季度讨论医务科、护理部提交的医疗(护理)安全(不良)事 件,并制订相关事件的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并根据事件的性质、是否主 动报告、报告的先后顺序以及事件是否得到持续质量改进等方面,给予报告的 个人或科室一定的奖惩建议。负责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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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培训—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主讲:XXX
20XX年X月X日
1.凡本机构及所属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 均应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 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 件报告内容之列。

2.3.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2.3.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2.3.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第一篇:2.3.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XXX制定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旨在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疗(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并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及时又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该制度建立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征。

具体来说,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该制度对报告人医技报告中设计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科通过网络、新建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分享,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该制度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试过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它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该制度的处理程序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缺陷信息;2.对信息进行初步分析;3.医务处进行评估和分类;4.制定改进方案并实施;5.对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踪和评估。

在发生医疗不良事件之后,报告人可以通过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的方式进行报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五、报告制度为了更好的掌握和解决医疗纠纷,特制定了有关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制度,有利于医院医疗安全的管理,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避免矛盾扩大,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全体医务人员有责任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一、科室内每月设立科主任接待日,接到科室内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二、床位医生及护士每日为患者治疗时多与患者沟通,掌握的思维动态,了解患者的需要,有利于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隐患的苗子.三、各科护理每月召开护理安全会议,总结一个月的护理安全问题及不能处理的纠纷.四、当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应先安抚患者及家属情绪,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同患者沟通,妥善处理,并向医务科、综合接待办汇报,联通综合接待办人员共同接待,避免矛盾激化.五、当科主任不在或无法联系时,当事医生或护士有责任主动向医务科或综合接待办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掌握主动,有利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妥善解决.六、医生和护士在工作中,自行发现在诊疗行为中有违反医疗常规机医疗制度,有责任向医务科或综合接待办报告,及时堵住漏洞,排除隐患,避免矛盾 .七、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隐患缺陷时可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隐患缺陷报告单,以书面形式报告到医务科或院办,如遇突发事件,可以电话形式向医务科或院办报告.八、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缺陷的医务人员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性质及结果,按照我院的奖惩条例进行奖励.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一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护理部或质量控制科报告.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流程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七、奖惩一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以院长书记会决议为准.二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三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评定标准: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3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着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2、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四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质量控制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处理.五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事故和差错处罚规定执行.六对于已经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附表见下页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日期:年月日时分﹡事件发生日期:年月日时分1.报告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2.﹡为必填项.。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四篇)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四篇)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

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

增进患者安全,关键是能够捕获关于医疗不良事件和高危隐患的综合信息,通过深入剖析,将其中的教训深刻汲取,为预防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

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缺陷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形成深入的认识,便于分析发生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

为牢固树立患者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证措施,有效防范医疗缺陷,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实质性支持。

根据“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实施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成立____:成立医疗不良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报告项目:手术病人及部位错误、病人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重大并发症、医院感染。

三、报告方式: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措施及效果;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科室、职务或职称。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形式:科室或个人以书面方式为主,应以____,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

四、报告处理: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将立即____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五、督查考核:医务科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主动报告不予处罚,对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二)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

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报告制度与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病人安全是医疗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管理的核心.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通过管理人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为此,特制定此制度一、不良事件的定义所谓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可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二、不良事件分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分三个级别:(1)一般医疗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

2、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

3、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四、不良事件的范围不良事件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2)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3)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4)因工务人员或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5)严重院内感染;(6)门急诊、保卫、信息、后勤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五、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个等级: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三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事件报告制度____各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国家卫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及时、主动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

通过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

医院鼓励科室和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____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手术、输血、感染等与医疗活动有关的事件)。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特制定本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一、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等级划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即: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分三个级别:(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损害后果和事实影响。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属鼓励上报范畴。

1、主动性:科室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3、保密性:可根据报告人意愿采取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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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
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
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
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
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
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
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
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
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
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
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
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
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
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
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
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
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
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
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
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
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
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
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
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
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
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五、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的掌握和解决医疗纠纷,特制定了有关医务人
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制度,有利于
医院医疗安全的管理,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避免矛盾
扩大,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全体医务人员有责任主动报
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科室内每月设立科主任接待日,接到科室内患者的
意见和建议。
二、床位医生及护士每日为患者治疗时多与患者沟通,
掌握的思维动态,了解患者的需要,有利于发现医疗安全(不
良)事件及隐患的苗子。
三、各科护理每月召开护理安全会议,总结一个月的护
理安全问题及不能处理的纠纷。
四、当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应先安抚患者及
家属情绪,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同患者沟通,妥善处
理,并向医务科、综合接待办汇报,联通综合接待办人员共
同接待,避免矛盾激化。
五、当科主任不在或无法联系时,当事医生或护士有责
任主动向医务科或综合接待办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掌握主动,有利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妥善解决。
六、医生和护士在工作中,自行发现在诊疗行为中有违
反医疗常规机医疗制度,有责任向医务科或综合接待办报
告,及时堵住漏洞,排除隐患,避免矛盾 。
七、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隐患缺陷时可填写医
疗安全(不良)事件及隐患缺陷报告单,以书面形式报告到医
务科或院办,如遇突发事件,可以电话形式向医务科或院办
报告。
八、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缺陷的医务
人员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性质及结果,按照我院的
奖惩条例进行奖励。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
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
人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护理部或质量控制科报告。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流程
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上报医务科

七、奖惩
(一)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
论,形成建议,并以院长书记会决议为准。
(二)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
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
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
(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评定标准:
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3例以上,
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
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
2、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
科室取消评选资格。

一般事件
(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事件

分管领导 组织相关安全委员会
讨论提出重大实施意见
院领导 召开院务会(决定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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