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会计之收入、费用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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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退回的处理
(1)关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若原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关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企业差不多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成本等。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教材例11-11】甲公司在20×7年12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8 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6 0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7年12月27日支付货款。20×8年4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假定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20×7年12月18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58 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贷:库存商品 26
000
(2)在20×7年12月27日收到货款时,按销售总价5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1 000(50 000×2%)元,实际收款57 500(58 500-1 000)元:
借:银行存款 57 500财务费用 1 0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3)20×8年4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贷: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1 000
借:库存商品 26 000贷: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5.专门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提示】
(1)按照(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纳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按上述规定,会计与税法对售后回购业务的处理相同,因此售后回购业务不形成临时性差异。
(2)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应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税法上按照分期收款分期确认收入的原则处理,会产生临时性差异。
(3)关于能够可能退货率的销售退回,会计上关于可能的退货部分既不确认收入也不结转成本,而是按照差额转入可能负债中,税法上应全额确认收入,也会产生临时性差异。
(1)代销商品
【教材例11-12】甲公司托付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为200元/件,成本为120元/件。代销协议约定,乙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不管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这批商品差不多发出,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 400元。
依照本例的资料,甲公司采纳视同买断方式托付乙公司代销商品。因此,甲公司在发出商品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贷:库存商品 12 000
【教材例11-13】甲公司托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差不多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差不多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12 000贷:库存商品 12 000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11 7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000贷:发出商品 6 000
借:销售费用 1 000
贷:应收账款 1 000
③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 700贷:应收账款 10 700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0 000
②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 700贷:应付账款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贷:应付账款 1 7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0 000贷:受托代销商品 10 000
④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11 700贷:银行存款 10 700
其他业务收入 1 000
(2)预收款销售商品
【教材例11-1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采纳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700 000元。协议约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 000元;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按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计算),剩余货款于两个月后支付。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60%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 000贷:预收账款 600 000
②收到剩余货款及增值税额并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600 000银行存款 57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