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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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索引号:000013338/2019-00055主题信息:建筑市场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成日期:2019年02月17日文件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效期:2019年03月01日生效文号:建市〔2019〕1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2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20〕1109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20〕1109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20〕1109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省自2018年8月1日起,在建筑工程中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目前,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住建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在建项目、从业记录、建筑工人变动状态监控、诚信评价等信息采集录入量逐月提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止2020年8月11日(16点30分),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已经纳入在建项目数2642个,有考核数据项目数1376个,有考勤数据项目监测上班工人数112057人,更新率为52.08%,在全国排名第13位。

平台在建项目数最多的是西安市,更新率前3名是榆林市、宝鸡市、延安市,进步幅度较大的是渭南市、安康市,进展较慢的是铜川市、西咸新区、汉中市。

二、主要成效(一)积极开展系统重复项目删除工作。

2020年4月初,住建部要求各省开展删除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平台上的重复项目工作,我省涉及重复项目163个。

为此,各地负责填报系统的同志按照“陕西省重复项目清单”上的项目,对照项目所在地区和项目名称,逐个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删除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5.12•【文号】建办人函〔2017〕322号•【施行日期】2017.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7]32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精神,更好地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我部组织开发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现就做好信息系统数据对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全国统一的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完成各地培训数据对接,是实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全国互联互通的基础,也是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信息大数据平台的基础。

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借助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各省(区、市)技能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培训机构等数据信息的实时查询、统计,准确掌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需求等情况,推动各地依据职业标准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对全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科学分析、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提高培训整体质量。

通过信息系统实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连续记录和全国互联互通,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二、全面落实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任务信息系统是我部建立的行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日常维护工作由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系统维护和服务器管理由我部信息中心负责,相关系统开发、技术支持等工作由北京博奥网络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0.29•【字号】陕建管发〔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管发〔2021〕4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管发〔2021〕9号)要求,陕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简称“省实名制管理系统”)自2021年4月10日上线试运行至今,运行稳定,对接项目2249个。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定于2021年11月1日起全面启用省实名制管理系统。

现将系统使用及实名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系统登录省实名制管理系统是以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数据标准为基础的信息管理平台,登录地址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办事服务-系统平台-陕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或通过网址http://61.185.238.218:8095登录系统。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名制管理人员可通过已配置账号登录并访问系统,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

二、平台功能省实名制管理系统目前集成综合展示、考勤管理、统计分析、数据库查询、系统管理等主要功能模块,可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实名制信息监管。

(一)综合展示:通过图、表形式,直观展现全省各地实名制项目数,项目参建单位、建筑工人,以及建筑工人考勤、教育培训等信息。

(二)考勤管理:包含人员考勤、项目考勤两部分,人员考勤支持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项目、所属单位等字段进行人员考勤信息查询;项目考勤支持以项目名称、编号、所在地等字段进行项目有关考勤信息查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0.09•【字号】苏建建管〔2018〕539号•【施行日期】201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建管〔2018〕53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要求,现将《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0月9日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江苏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维护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管理规范、保障到位,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强化工资支付保障、建立建筑工人权益维护机制、加强欠薪预警建设,减轻企业管理负担,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压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一是完善实名制管理。

2018年底,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市县全覆盖,全省系统实名录入人员达到100万人以上,特级资质企业全部实现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现场实名制管理,初步实现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一张网、数据一个库、维权一条线,并作为检查在岗履职,认定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差别化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

Macro window 总第345期f宏观视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 一系列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发展的政策 措施。

建筑产业工人是我国产业工人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业发展的基 础,为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作出重 大贡献。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建 筑产业工人队伍仍存在无序流动性大、老龄化现象突出、技能素质低、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制约建筑业 持续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时 代建筑产业工人(以下简称“建筑工 人”)队伍,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 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 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建筑 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夯实 建筑产业基础能力为根本,以构建社 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建筑工人队伍 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 健全符合新时代建筑工人队伍建设要 求的体制机制,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 展和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更有力的人 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1000万人以上。

到2035年,建筑工人就业高效、流动有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增强,形成一支秉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大军。

三、主要任务发展。

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幅降低准入门槛。

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引进人才、设备等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

鼓励大中型劳务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平台,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与施工企业提供信息交流渠道。

互联网思维下国有建筑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探究

互联网思维下国有建筑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探究

互联网思维下国有建筑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探究随着全国各地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立及不断完善,各地政府和企业开始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有效保证了农民工和企业双方的利益。

本文简要分析了农民工的现状,详细提出了树立用户理念、汇总相关数据和搭建信息平台的基于互联网思维下国有建筑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以供参考。

标签:互联网思维;建筑企业;农民工;实名制引言由于建筑業的用工季节性强、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企业管理不精细,近几年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频繁出现。

政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断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建筑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有效地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

一、建筑企业农民工现状由于当下建筑业的管理层和劳务层发生分离,大量无秩序农民工出现在城市工地现场。

这些农民工在劳动市场的管辖之外,导致行政主管部门无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滋生了大量问题。

首先,建筑单位非法用工的现象较为严重。

一些农民工劳动和生活的比较恶劣,单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克扣、拖欠工资的问题,严重损害公民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其次,很多农民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就进入建筑工地施工,导致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近几年很多工人不按照施工规范,违规操作引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最后,因为建筑工地存在很多流动的农民工,他们的人员信息没有记录在案,导致城市中流动人口变多,增加了对城市市容、交通和安全的管理难度。

此外,一些不法包工头滥用职权,对工程进行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扰乱了建筑市场有序的环境。

如何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目前建筑企业和其它相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互联网思维下国有建筑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的管理措施(一)树立用户理念互联网思维中最关键的就是用户思维,无论是哪种产品,都要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去考虑各个环节中的问题,抓住用户的需求。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总承包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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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附件1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目录1 总则4b5E2RGbCAP2 术语和定义5p1EanqFDPw2.1 对象名5DXDiTa9E3d2.2 定义说明5RTCrpUDGiT2.3 缩略语说明55PCzVD7HxA3基本规定5jLBHrnAILg4 编码规则6xHAQX74J0X4.1 项目编码6LDAYtRyKfE4.2 工资单编码6Zzz6ZB2Ltk5数据标准7dvzfvkwMI15.1 企业数据标准7rqyn14ZNXI5.1.1 企业基本信息数据表(对象名:CorpBasicInfo)7EmxvxOtOco5.1.2 企业资质数据表(对象名:CorpCertInfo)8SixE2yXPq55.1.3 企业职员数据表(对象名:CorpEmployee)96ewMyirQFL5.2 项目数据标准9kavU42VRUs5.2.1 项目基本信息数据表(对象名:ProjectInfo)9y6v3ALoS895.2.2 项目施工许可证数据表(对象名:ProjectBuilderLicense)11M2ub6vSTnP5.2.3 项目参建单位信息数据表(对象名:ProjectCorpInfo)110YujCfmUCw5.2.4 项目参建单位-班组数据表(对象名:TeamMaster)12eUts8ZQVRd5.2.5 项目参建单位-班组-人员数据表(对象名:ProjectWorker)13sQsAEJkW5T5.2.6 项目参建单位-班组-人员-进退场数据表(对象名:ProjectWorkerEntryExitHistory)14GMsIasNXkA5.2.7 项目参建单位-班组-人员-劳动合同数据表(对象名:WorkerContract)15TIrRGchYzg5.2.8 项目参建单位-班组-人员-考勤数据表(对象名:WorkerAttendance)157EqZcWLZNX5.2.9 项目参建单位-班组-人员-工资单数据表(对象名:PayRoll)16lzq7IGf02E5.2.10 项目参建单位-班组-人员-工资单明细数据表(对象名:PayRollDetail)17zvpgeqJ1hk5.2.11 项目培训基本信息数据表(对象名:ProjectTraining)18NrpoJac3v15.2.12 项目培训详情数据表(对象名:ProjectTrainingDetail)181nowfTG4KI5.2.13 项目职员数据表(对象名:ProjectEmployee)19fjnFLDa5Zo5.3 人员数据标准19tfnNhnE6e55.3.1 人员实名信息数据表(对象名:WorkerInfo)19HbmVN777sL5.3.2 人员资质数据表(对象名:PersonCredential)21V7l4jRB8Hs5.3.3 人员注册信息数据表(对象名:PersonRegisterInfo)2283lcPA59W95.3.4 人员注册变更数据表(对象名:PersonRegisterChange)23mZkklkzaaP5.3.5 人员注册专业数据表(对象名:PersonRegisterProfession)23AVktR43bpw5.4 信用数据标准24ORjBnOwcEd5.4.1 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数据表(对象名:CorpBadCreditInfo)242MiJTy0dTT5.4.2 企业良好行为信息数据表(对象名:CorpGoodCreditInfo)25gIiSpiue7A5.4.3 企业黑名单信息数据表(对象名:CorpBackList)25uEh0U1Yfmh5.4.4 人员不良行为信息数据表(对象名:PersonBadCreditInfo)26IAg9qLsgBX5.4.5 人员良好行为信息数据表(对象名:PersonGoodCreditInfo)26WwghWvVhPE5.4.6 人员黑名单信息数据表(对象名:PersonBlackList)27asfpsfpi4k5.5 通用数据标准28ooeyYZTjj15.5.1 附件数据表(对象名:FileAttachmentInfo)28BkeGuInkxI5.5.2 银行卡信息表(对象名:BankCardInfo)28PgdO0sRlMo6 数据字典283cdXwckm156.1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字典表28h8c52WOngM6.2 行政区划字典表28v4bdyGious6.3 人员证件类型字典表28J0bm4qMpJ96.4 币种字典表29XVauA9grYP6.5 企业资质资格类型字典表29bR9C6TJscw6.6 企业资质资格专业类别字典表29pN9LBDdtrd6.7 企业资质等级字典表29DJ8T7nHuGT6.8 企业资质取得方式字典表29QF81D7bvUA6.9 企业资质状态字典294B7a9QFw9h6.10 项目分类字典表29ix6iFA8xoX6.11项目状态字典表30wt6qbkCyDE6.12 立项级别字典表30Kp5zH46zRk6.13 建设规模字典表30Yl4HdOAA616.14 建设性质分类字典表30ch4PJx4BlI6.15 工程用途字典表30qd3YfhxCzo6.16 国籍及地区字典表31E836L11DO56.17 参建单位类型字典表31S42ehLvE3M6.18 工人工种字典表31501nNvZFis6.19 银行代码字典表33jW1viftGw96.20 是否字典表36xS0DOYWHLP6.21 合同期限类型字典表36LOZMkIqI0w6.22 工人考勤方向字典表36ZKZUQsUJed6.23 工人进退场类型字典表36dGY2mcoKtT6.24 计量单位类型字典表37rCYbSWRLIA6.25 工人考勤方式字典表37FyXjoFlMWh6.26 培训类型字典表37TuWrUpPObX6.27 性别字典表387qWAq9jPqE6.28 政治面貌字典表38llVIWTNQFk6.29 文化程度字典表38yhUQsDgRT16.30 婚姻状况字典表39MdUZYnKS8I6.31 人员证书种类字典表3909T7t6eTno6.32 人员证书类型:安管证书专业字典表39e5TfZQIUB56.33 人员证书类型:岗位证书专业字典表40s1SovAcVQM 6.34 人员证书类型:执业注册类别字典表40GXRw1kFW5s 6.35 人员证书类型:执业注册证书专业字典表40UTREx49Xj9 6.36 人员证书类型:职业技能人员类别408PQN3NDYyP6.37 人员资质等级:职称等级44mLPVzx7ZNw6.38 人员资质等级:职业技能等级45AHP35hB02d6.39 资质证书状态字典表45NDOcB141gT6.40 企业不良行为字典表451zOk7Ly2vA6.41 认定部门级别字典表45fuNsDv23Kh6.42 市场主体类别字典表45tqMB9ew4YX6.43 人员不良行为字典表46HmMJFY05dE6.44 附件类型字典表46ViLRaIt6sk6.45 银行卡业务类型字典表469eK0GsX7H16.46 工人类型字典表46naK8ccr8VI6.47 学历类型字典表46B6JgIVV9ao6.48 学位类型字典表47P2IpeFpap56.49 人员类型字典表473YIxKpScDM6.50 岗位类型字典表47gUHFg9mdSs6.51 注册人员所在企业的行业类型字典表47uQHOMTQe79 6.52 职员状态字典表48IMGWiDkflP6.53 异步处理结果状态字典表48WHF4OmOgAw1 总则●为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统一全国建筑工人实名数据标准,实现全国监管与诚信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制定本标准。

aDFdk6hhPd●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各地区政府监管部门及各建筑总包企业自建劳务系统的信息数据。

●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信息数据除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各地区政府监管部门及建筑总包企业自建劳务系统的信息数据可通过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供的开放式服务接口平台(OpenAPI),基于本数据标准将数据上传至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或者从平台下载数据。

ozElQQLi4T2 术语和定义2.1 对象名即数据对象的名称,是按照某种共同的属性对数据进行的分类。

2.2 定义说明字段:描述某一特定内容或形式特征的信息。

字段名称:标识一类数据信息的名称。

字段代码:对某一要素个体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

字段类型:各字段对应内容的数据类型。

字段长度:数据字段中可存放数据的最大字节数。

小数位数:数值型字段的小数位数。

约束条件:字段填写遵守的前提条件,M为必填字段,O为非必填字段,C为符合条件时必选。

备注:对字段的补充描述。

2.3 缩略语说明CHAR:定长字符型数据,数据长度参见类型后括号内的数字。

VARCHAR:非定长字符型数据,最大数据长度参见类型后括号内的数字。

NVARCHAR:非定长Unicode字符型数据,最大数据长度参见类型后括号内的数字。

INT:整型数据。

DECIMAL:浮点型数据,数据长度不包含小数点“.”的位数,前面一位数字表示数字总长度,逗号后的数字表示小数位数。

CvDtmAfjiADATETIME:日期型数据。

3基本规定3.1本标准规定的数据来源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3.2各地区政府监管部门及各建筑总承包方在建立自有劳务管理系统时,所管理的信息数据可多于本标准规定的数据。

QrDCRkJkxh3.3各地区政府监管部门及各建筑总承包方在建立自有劳务管理系统将按照标准中规定的数据,通过开放式服务接口平台进行归集,并实时动态更新至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共享使用。

4nCKn3dlMX3.4本标准所涉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区、市、旗)等行政区划名称及代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15规定相一致。

如遇国标发布后新调整的行政区划名称及代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为准。

ijCSTNGm0E3.5本标准所涉及的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及代码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2659-2000规定相一致。

vfB1pxanfk本标准中的人员身份证号码符合《公民身份号码》GB11643-1999的规定。

4 编码规则4.1 项目编码第三方调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OpenAPI上传项目时,平台将根据编码规则为项目创建一个编码并返回该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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