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同治、光绪年间广州的官、绅、民关系
清末香山的乡约、公局——以《香山旬报》的资料为中心

清末香山的乡约、公局——以《香山旬报》的资料为中心邱捷【摘要】笔者曾在学报发表过关于晚清广东士绅基层权力机构"公局"的论文,但限于资料,研究得尚不深入.本文主要利用清末广东香山县地方刊物<香山旬报>,着重讨论香山公局在诉讼、缉捕事务中官绅、官民、绅民关系等问题.考虑到晚清的香山是广东经济较发达、社会变迁较迅速的县,旧式士绅权力机构与新政时期成立的绅商机构在行使权力时有不少交集,因此,对香山县的个案作较为深入的分析,对探讨清末珠三角甚至范围更为广阔的区域的社会变化,应该是有一定价值的.【期刊名称】《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0(050)003【总页数】14页(P69-82)【关键词】晚清;香山县;士绅;公局【作者】邱捷【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历史系,广州51027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52关于晚清的士绅,研究成果之多,已难于列举。
然而,根据一手资料作出的详细的个案研究却不是很多。
例如,迄今很少论著详细论述某个州县、镇乡的士绅与乡村基层权力机构运作的具体情况。
这两年,笔者有机会读到保存下来较多的清末广东香山县地方刊物《香山旬报》①笔者引用的《香山旬报》、《香山循报》(仅见一期,系前者改名),大部分来自中山翠亨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研究部的内部电子资料,小部分来自北京大学图书馆的藏本。
,发现不少涉及士绅基层权力机构的记载,特别是其中刊登的“牌批”(即官府对禀状的批示),尽管文字简略(多则数百字,少则一二十字),很多批示所涉及案件的来龙去脉并未得到清楚反映,但每期“牌批”的数量都很多,而且很多“牌批”直接提及士绅基层权力机构②例如,第8期共有“县批”100条,明确提及士绅基层权力机构的有 30条;第9期共有“县批”78条,明确提及士绅基层权力机构的有 27条。
,所以,利用这些“牌批”,再加上该刊物的“论说”、“本邑新闻”等栏目的内容以及其他文献,我们得以较多了解有关香山士绅基层权力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其执行诉讼、缉捕等权力的史实,并探讨其时香山官绅、官民、绅民关系等问题。
论清末民初湖南绅士阶层的分化

论清末民初湖南绅士阶层的分化作者:王继平来源:《江西社会科学》 2017年第3期王继平绅士是清代特别是晚清湖南举足轻重的社会阶层。
湖广分省增加了湖南生员的数额,而晚清湘军的崛起使通过军功和捐输取得功名成为乡绅的人数剧增,成为一个影响地方社会的庞大群体。
清末资本主义的发展、乡村政权的建立、国家对地方公共事业的干预以及宗族势力的瓦解,造成士绅阶层的分化:士绅通过创办或接受新式教育、参与地方自治等公共事务、兴办近代企业等途径,逐步实现了自身的转变,成为清末民初湖南立宪的广泛社会基础,并影响了湖南辛亥革命前后的地方政局。
[关键词]清末民初;湖南绅士;分化[中图分类号]K 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7)03-0130-10[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代湖南乡村社会研究”(12BZS080)王继平,湘潭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湖南湘潭411105)近代湖南乡绅阶层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阶层。
①它在晚清通过军功或捐输得以扩张,成为影响近代湖南乡村社会的重要势力。
乡绅与乡村地主经济相结合,与乡村宗族势力合为一体,把持乡村基层社会权力,掌握乡村公共事业,在晚清成为沟通官民、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力量。
民国成立后,乡村自治和乡村政权的建立,宗族势力的瓦解以及乡村教育、医疗、慈善等现代公益事业的展开,使得乡绅开始转型和消解。
一、晚清以来湖南绅士阶层的崛起乡绅阶层是中国封建社会乡村中一种特有的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落第士子、通过军功或捐输获得功名但未仕、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其中有些人曾经掌柄过有限的权力,极少数人也有可能再获升迁,但从整体而言,他们获得的各种社会地位是封建统治结构在其乡村社会组织运作中的典型体现。
在政治上,由于传统社会“皇权不下县”,县以下的里、甲(保、甲)并非政府乡官,乡绅首先扮演朝廷、官府政令在乡村社会贯通并率先执行的角色。
浅析光绪七年桂林择地建堂案中官绅民的态度

· 156 ·《长江丛刊·理论研究》2016.12一、建堂教案发生的背景帝国主义列强在发动两次鸦片战争之后,开始把目光转向了我国边疆地区与周边邻国。法国对越南的吞并,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中期,而大规模的入侵则开始于19世纪70年代。1858-1874年发生了两次法越战争,在两次战争中法国控制了越南南部东三省、西三省和北方的大部分地区。法国侵略越南,其目的也是要侵略中国。中国和越南,山水相连,唇齿相依。法国侵略越南,企图以越南为跳板侵略中国,夺取我国西南边疆资源。法军在越南取得的胜利对广西的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威胁,广西的官绅民从法国在越南建堂传教的后果中察觉到了建堂的危险性,对传教士有了敌意和防备,并对法国传教事业进行诸多阻碍。二、教案发生的过程(一)初期交涉与桂林不能建堂之原由按照中法《天津条约》第八款规定凡法国传教之人欲至内地,必须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传教执照,以便地方官查验,并且如果要买地建堂则要禀报地方官准允。富于道进入广西,想要在桂林择地建堂,须禀明地方官,地方官进行查办。光绪七年三月十六日,广西巡抚庆裕写信函给法国汉文正使林椿,声称法国主教前往广西,欲在桂林城内指定地方一处,以便主教居住或置房屋之事。本来择地建堂一事已经有条约规定,应当遵照办理,但是根据地方官的考察,实际情形不容建堂。其一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桂林民情强悍,不能与教士融洽相处。其二,是为防范法国,当时法国已经在越南有所行动,并且增加兵力,而在桂林传教则是想刺探军情。光绪八年正月初六,出使大臣曾纪泽函称“刚必远不能因其私心不悦教士……桂林教士或有侦探军情之意,继思法人果存此念……致露痕迹……惟越南事目下虽无动静,而吾华备豫不虞之心斯须不可稍懈。”[1](二)另寻它地建堂之争论桂林不能建堂,但是又不能不让传教士建堂传教,因此必须要妥善处理,安抚传教士,杜绝法国领事的口。经过商酌,拟定在桂林府附近府州县城选择洋人往来频繁,民情习惯好的地方建堂,而南宁府和浔州、梧州等地民情相洽,比较符合。广西巡抚庆裕随即派遣知县吕汝棠,试用知县裘宪璘分别到浔州、梧州、南宁等地方考察,尽心找到妥善之地。但是根据梧州和浔州官员的回禀,两地人民用驱逐教士、警告揭帖等方式抵抗传教士传教,而且梧州城内没有空余的地方给洋人建堂。在浔州、梧州等地城内不能建堂之后,根据法国领事的要求只要民教能相安,不一定要在城内建堂的条件进行选址。经过调查平南各乡墟市,武宣是比较符合的。然而在吕汝棠同武宣县官员召集乡绅商讨、开导时,却是推脱不敢擅自做主,并且城内没有妥善的地方建堂便罢。只有距离武宣县城二十公里的陆村符合条件,经过考察可在此建堂传教。另一处地方是根据甫用知州陈子廉与当地的官员黄振纪等商酌选择在迁隆土岗,但是在经过实地考察后,发现没有宽广的地方可以建堂,并且街上居民不愿意把地基卖给洋人。之后,又去东南各乡村访察,这些地方山路陡峭,交通不便,村子小居民也少,西北各村也是如此,不是村小民少,就是交通非常不便,只有距离二十公里的西排墟符合建堂的标准。(三)最终结果经过查办建堂选址于州府属武宣县之陆村墟地方和南宁府属迁隆土司西排墟地方,对于这个结果,法国公使认为,这些地方不但不在府城之内,还是在县属野外的荒村,并非富主教想要之地。富主教本意是在桂林省城及浔州、梧州府城两处。因此不同意前往陆村墟和西排墟建堂。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桂林建堂是一波三折,但是最后都因为广西“从省级到县级政府的阻力”,“一切都徒劳无效”。[2]
冲突、记录与记忆——清代广东土客械斗横冈战役的民间叙事

文化遗产2019年第6期冲突、记录与记忆清代广东土客械斗横冈战役的民间叙事李铭建[摘要]咸丰同治年间,广东西南部的土著(广府人)与客家的大规模械斗持续了十三年,死亡人数过百万,对地方社会、经济、文化造成了持续至今的影响。
客民围攻开平县横冈村土著的战役,在民国《开平县志》中被标志为台(山)、开(平)、恩(平)大范围土客械斗的“受害之始”。
通过收集和考察、分析亲历者的纪事诗、回忆录,村落的族谱,以及现存的坟莹、碑铭、民间节庆、仪式、习俗和口头传说,可以一定程度上还原横冈战役的缘起、过程和相关场景,呈现这一事件在民间叙事中的种种建构形态,也有助于我们反思族群冲突的认识误区。
[关键词]广东土客械斗民间叙事〔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890(2019)06-142-10一、研究缘起清朝后期的国家管制失控,造成了中国各地多次严重的社会动荡。
1850-1870年间,发生在陕西的回乱和发生在广东五邑(今江门地区)的土客械斗是两个震撼朝野的民变事件。
这两次社会动荡,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直接影响了清朝晚期的社会、经济、民生和国际关系。
但是这一类民间冲突,不是民间与政府的冲突(即所谓的农民起义),而是不同族群之间的冲突。
相比同时期的太平天国运动------场反抗政府的农民起义,这两场族群冲突一直没有成为学界研究热点。
就广东土客大械斗而言,迄今只有刘平的《被遗忘的战争:咸丰同治年间广东土客大械斗研究》是一部较为详细的研究著作。
①而“被遗忘的”这个书名也意味深长,似乎昭示了这类研究领域面临的一种处境。
那就是人们(从官方到民间)对于事件本身选择了遗忘。
这种遗忘,可以理解为人类对痛苦经历自然产生的心理保护机制,当然也有着政治管理的考量。
但是,正如学者指出的,记忆虽然痛苦,但是遗忘并非一个理性的行为:“倾听干过’灭族屠杀'的人现身说法,是难以忍受的痛苦经验。
但是,如果我们拒绝面对它,了解它,总有一天会轮到我们成为凶手,或者沦为受难者。
清朝晚期新政时期地方督抚的群体结构与人事变迁

清朝晚期新政时期地方督抚的群体结构与人事变迁清朝晚期新政时期地方督抚的群体结构与人事变迁(一)时间:2010-08-16 13:48:49 来源:作者:关于晚清中央督抚的群体研讨,以往学术界曾经有了一些重要效果。
[1] 这些论著,多就嘉、道、咸、同、光、宣整个晚清时期作较长时段的综论,关于看法督抚制度在晚清的演化及其相关成绩提供了良好的学术根底。
本文拟在此根底上,试图对清末新政时期中央督抚的群体构造与人事故迁停止专题研讨,[2] 以期为察看督抚制度在清末的最初演化态势以及中央督抚与新政的关系提供一些新的看法。
一、清末新政时期督抚制度的异动情形督抚制度来源于明,构成于清。
明代总督与巡抚建置,起先只是由朝廷暂时派遣,因事设裁,辖区不定,明中叶当前方逐步向中央化和制度化转变,但终明之世未能完成。
清沿明制,督抚制度在康熙初年略具雏形,总督与巡抚由朝廷暂时派遣官成为正式的中央最高军政长官,督抚辖区与省的界限大致相合而由“准政区”成为正式的中央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其后再经调整变化,至乾隆中叶最终完成其制度化的进程而根本定型,成为一种重要的中央行政制度。
[3] 嘉、道当前,全国十八行省计八大总督、十五巡抚的格式渐趋波动。
[4] 虽然咸、同时期督抚的职权大有变化,[5] 但其辖区格式并无改动。
光绪十年(1884)、十一年(1885),新疆、台湾相继树立行省,辨别设置甘肃新疆巡抚和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是督抚制度在晚清的重要变化。
光绪前期至宣统时期,在新政逐步展开的进程中,政区革新也被不时地提上议事日程,使督抚制度进一步发作了一些较大的变化。
(一)云南、湖北、广东巡抚的裁撤督抚同城是清代督抚制度特有的景象。
按清制,总督治兵事,巡抚理民事,巡抚例归总督节制。
督抚同城,本以相互牵制,然权利穿插堆叠,权非难分,矛盾在所难免。
同治五年(1866),广东巡抚郭嵩焘曾痛陈其弊,称:“督抚同城,巡抚无敢自专者,于是一切大政悉听总督掌管;又各开幕府行文书,不能如六部尚书侍郎同治一事也,而整齐杌陧之意常多。
清末民初地方政府与社会控制

清末民初地方政府与社会控制──以广州地区为例的个案研究作者:邱捷历来辛亥革命的研究都特别注意广东。
本文拟对清末民初广州地区(主要是广州城与南海、番禺、顺德三县)作研究,探讨辛亥革命时期的地方政权(尤其是省一级政权)与城乡基层社会的关系,并希望从一个较新的角度探讨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清朝统治)之易与失败之速的原因,以及这个时期社会各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化。
(一)本文所说的广州地区,是指以省城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
清末广东的省城分属南海、番禺两县,广州府则下辖14个县。
广东在清朝被视为富庶的省份,但真正富庶的主要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是清朝在南方的统治中心,保皇、革命两党的起事都以广州地区为目标,因此,朝廷对巩固在这个地区的统治秩序非常重视。
广东督抚通过各级地方官僚系统,以军事、法律、教化等手段维持大清皇朝的统治秩序;清朝朝廷对广东,特别是广州地区的统治,都同其他省份一样严密。
众所周知,清朝的政权机构最基层就是州县,但无论在城乡,州县除了直接的治理之外,还通过保甲、乡约、公局等机构,使清朝的国家权力深入到街区、村庄。
士绅阶层是这个控制系统的社会基础。
广州地区科举发达,士绅众多,无论在乡村还是在城镇,士绅都在乡约、公局等机构议断民间的争执,办理地方公益等事务。
[1]与历史上各个朝代比较,清朝在广州地区的社会控制系统曾经是相当严密有效的。
19世纪50年代,洪兵起义席卷珠江三角洲,但终在官绅联手镇压下失败。
[2]但在清末,清皇朝在广州地区的统治又面临严重的挑战。
19世纪晚期,有人已说“广东近来盗贼之多甲于天下”。
[3]进入20世纪之后,“广东盗凤之炽甲于他省”,[4]更成为官方文书和报纸报道的老生常谈。
清末负责广东全省清乡的水师提督李准认为,广州府的顺德、南海、番禺、香山、东莞、新会、增城、清远都是“盗匪”特别多的县份。
[5]而且,革命、保皇两党的宣传与武装起事,都特别专注广东,仅革命党在在广州起事就有好几次。
清末广东巡警的创建与官绅关系

中 。19 8 8年 7月成立 的 “ 湖南保 卫 局 ” 为近代 中 , 国警察 出现之 始 , 是 湖南 官绅 仿 效 西 方警 察 制 它 度 和上海 租 界巡 捕 条 例 而 创建 的地 方权 力 机 构 , “ 在官 民合 办 , 意 使诸 绅 议 事 而官 为行 事 ”1 。 |( J 其成 立 过程 中 , 绅商 的推 动起 着重 要作 用 , 卫 局 保 总 局也 由十绅 士组 成 决策 机构 』 。广东 情 况 ( N 与 之相似 , 早 效 尤 引进 警 察 制 度 的也 是 省城 广 最 州 的绅 商 。 10 90年省 城 广 州 的 行 商 街 众 向 当 局 禀请 在 省 城 内外设 立 巡警 局 , 以房 捐 、 捐 等 为 饷 项 , 义 雇
6期 ) 。 等
②
关于近代绅 商的概念 , 史学界有过讨论 , 参见谢放 : “ 商” 义考 析》 马敏 : “ 商” 义及其 内涵 的几点讨 《绅 词 、 《绅 词
论》 邱捷 : 清末文献 中的广 东“ 商” ( 历史研 究}0 1 第 2期) 、 《 绅 》《 20 年 。就广州的具体情况 而言, 本文也认 为清末广 州绅
局 ” 所有 西 关 一 带 各 街 房 捐 、 勇 、 警 事 宜 都 , 募 巡 归 西关巡 警 总局诸 绅 “ 肩办 ” “ , 以总 其成 ” 。此 时的省城 巡 警 主 要 由士 绅 组 织 , 是 “ 局 后 由 只 开 地 方官 刊送 钤 记 备用 , 禀督 抚 宪 照 会 司 道府 县 即
方绅权 的扩展 , ‘ r 东官方一面积极参与巡警 的创 建 , 力图控制新兴 的警察力量 , 同时又设法利用新的警察制 度
晚清川北盐场大使沈贤修的官宦生涯及其所见川北社会样貌

晚清川北盐场大使沈贤修的官宦生涯及其所见川北社会样貌作者:王川江荞来源:《社会科学研究》2024年第01期晚清川北盐场大使沈贤修的官宦生涯及其所见川北社会样貌王川江荞[摘要] 就职于川东北蓬溪县的晚清“盐场大使”沈贤修(1836-1911),撰有《禅和子日记》,逐日记录了任职“小川北”15年的宦海生涯。
沈氏日记以“微员”的视角呈现了对当时社会的观察与感受,不仅可以借此探析盐场大使的职能运行、其与地方政府之关系,而且可以从中观察川北社会的流动,以及仕宦期间的交际、购物、休闲和文化生活等活动,认识清末川北社会生活的实态,管窥基层官员的文人生活图景,并从当地经济生活的细节中捕捉时代变革的讯息,透视晚清基层官员在社会变革中的心路历程。
[关键词] 盐场大使;沈贤修;稿本《禅和子日记》;川北社会[中图分类号] 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 4769 (2024) 01 - 0170 - 11对近人日记的研究当下已成为学界热点。
如山西太原县清代举人刘大鹏的《退想斋日记》,湖北朱峙三的《朱峙三日记(1893-1919)》,同治、光绪年间广东州县官杜凤治的《望凫行馆宦粤日记》,以及民国时期驻藏办事处职员戴新三的《拉萨日记》等①,保存相对完整,含有丰富的历史信息,一经整理面世,即引起了学界的讨论。
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如罗厚立、葛佳渊《近代中国的两个世界一个内地乡绅眼中的世事变迁》一文,认为学界对于晚清民初的京师和通商口岸对于广大内地的影响辐射,“过去研究不足”,而刘大鹏日记的出版“弥补了这一缺陷”。
②关晓红、邱捷等对于晚清日记的考察,指出晚清日记“是一部分量巨大、连贯详细、内容丰富的日记,对研究清代司法、州县制度以及晚清广东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均有重要参考价值”③等,可谓学界共识。
在近代日记大量发现、整理和影印出版的情况下,“迄今为止,保存下来并得以刊行的清季下层士人日记实属凤毛麟角”④,而尚未揭布的晚清川北盐场大使沈贤修的日记,就是“凤毛麟角”的“清季下层士人日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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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同治、光绪年间广州的官、绅、民关系摘要:同治、光绪年间在广东任州县官的杜凤治留下了一部记录详尽的日记。
日记以一个下级官员的视角,记录了很多广州官、绅、民的生活以及相互关系的有趣细节。
从中可知,在晚清的广州,官绅、官民关系都与乡村地区有所不同。
日记也反映了这个时期西方事物对城市生活的影响。
关键词:杜凤治日记晚清广州官、绅、民[中图分类号] K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12)06-0003-08浙江山阴人杜凤治,同治、光绪年间曾在广东历任广宁知县、四会知县、南海知县、罗定知州等缺,他留下了一部数百万字的日记,笔者曾利用这部日记写了几篇文章。
①杜凤治两次任省城所在的南海县知县共5年多,在任其他地方州县官时也常因公私事务到省城,他来粤后续弦生子,在广州②有住宅,所以,其日记对当时广州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涉及。
广州在近代中国的重要性可谓尽人皆知,但关于近代广州城市变迁史的细致研究成果却并不多,而对研究社会生活而言,详细的日记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故笔者利用这部日记,对同治、光绪年间广州官、绅、民关系的若干侧面作些探讨。
一、广州的官员群体一个清朝官员如果处在实缺的位置而又是文官的话,基本上是在城镇办公和居住;不过,官员阶层或群体在州县所在的城镇和省城就大不相同。
以杜凤治为例,他在广宁、四会、罗定任职时,同城的官员寥寥可数,但在广东省城,同城的官员就有上至督抚、学政、藩臬,中间运司、粮道、广府,下至南海、番禺两知县,还有府县学的学官,再有各衙署的佐杂官、首领官;此外,还有将军、副都统以下的旗营官员,督标、抚标、广协的绿营武官和粤海关的官员等等。
在省城候缺、候补的官员虽与实缺官员有别,但他们之间互相流动是常态,而且一些候缺、候补官员被委派了各种名义上是临时、实际上已成常设机构的“差事”。
这些官员形成处于省城居住者顶端的群体,主导了整个城市的政治、文化生活。
从晚清的广州地图可以清楚看出,上述官员的衙署,都集中在内城中心狭小的地段内,③只有粤海关署在外城。
广州老城不仅有日开夜闭的城门,而且各条石板铺成迷宫似的街道也多有日开夜闭的街闸,无论实缺还是候补、候缺官员,为公务、交往的方便,只能选择住在城内。
杜凤治在离督、抚、藩衙署很近的豪贤街设立了自己的公馆。
官员及他们的幕客、随从等人,大部分时①《知县与地方士绅的合作与冲突》,《同治、光绪年间广东首县的日常公务——《近代史研究》 2006年第 1期;—从南海知县日记所见》,《近代史研究》 2008年第 4期;《关于康有为祖辈的一些新史料——所—从〈望凫行馆宦粤日记〉见》,《中山大学学报》 2009年第 2期。
②当时一般不称“广州”或“广州城”而称“省城”,但本文为叙述方便,很多地方用日后的说法。
③这些衙署的所在地基本在今日广州越秀区的中心,东起大东门,西至海珠路,南起文明路,北至东风路。
两广总督署原在新城靖海门内的卖麻街,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被英法联军烧毁,同治初年在内城司后街建立了新督署。
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广州历史地图精粹》,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3年版,第 85-89页。
间都在内城狭小的空间中活动。
较之全城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居民,官员的圈子并不大,他们都是外省人,而当时广州人能听说官话者不多。
杜凤治的日记很少有与省城当地普通居民交往的记载,他在省城绅商中也没有结交多少朋友,续弦夫人陶氏是居住于广州的浙江人,杜凤治与之交往者主要是官员、幕客以及来粤的亲友、同乡。
督抚、司道、广府等高中级官员,通过衙门期和临时召见的方式接见下属处理公务。
杜凤治在南海知县任上,只要人在省城,就不停地奔趋于这些直接间接的上司之间。
关于省城各级官员的权责以及他们的公务活动,祭祀、拜会等礼仪,各种会要、则例等政书都有记载。
一些在粤任职的封疆大吏如林则徐、张之洞、刘坤一等人的奏稿、书信、日记也写了他们在粤执行公务的情况,杜凤治日记则以一个下级官员的视角记录了很多有趣的细节。
如杜凤治详细地记载了同治十一年(1872年)省城的各级官员到白云山取水祈雨的过程,于此可见当时广东官员上下的迷信,也反映了民间的一些风俗。
[1](第 14册,P30、31、33、35、38、43-50)日记有很多杜凤治本人拜客的记载,一个半个时辰内拜很多家是常事,有些只是“飞片”拜客(留下名刺而不进屋),这种拜客方式是官员们保持联络的一种简便方式。
日记还记录了一次广州府官员抵制为广州将军站班的事:高级上司有重大活动,下级官员要按照品级排列站立迎送。
同治十年,广州将军长善因公赴虎门,但广州知府冯端本以下一干中下级官员以无旧例为理由拒绝站班。
按照清朝典制,驻防将军地位略高于总督(但其时粤督瑞麟兼大学士,地位则高于将军),长善认为广州的官员看不起自己,很生气,致函总督瑞麟质问,但瑞麟和按察使孙铸都认为各官没有做错。
[1](第 13册,P392、394、403、407、408)布政使俊达平时也不怎么把将军放在眼里,反倒是将军不敢得罪俊达(因其在京城有后台)。
[1](第 14册,P554-555页)杜凤治在日记中提及长善,也没有多少敬重的话。
于此,我们可以看出太平天国被平定以后,各大城市满洲驻防官员的地位进一步下降。
作为官员,及时取得官场信息自然比一般居民更急迫。
京报、辕门抄、红单(似系临时印行类似今天号外的官场新消息)、私人通信以及新闻纸、电报,都是省城官员获得信息的重要途径。
从杜凤治的日记看,官员之间说话有时也百无禁忌,与今人意想中等级森严、谨言慎行的清朝官场规矩大相径庭。
如巡抚张兆栋对杜凤治谈论过总督瑞麟纳贿委缺,批评布政使俊达过于逢迎总督,甚至同杜讨论总督小夫人亲属纳贿委缺的事。
[1](第15册,P33、302)同治十二年,新到任的学政章鋆主动告诉杜,瑞麟在京中声名不佳,杜便追问京中人议论什么,章鋆说无非是索贿的事。
[1](第 15册,P284)杜凤治在日记多次记载同总督、藩台、粮道、知府等上司议论其他高级官员的事,他与同知、通判、州县官这些同级官员之间议论甚至破口大骂上司的情况更多。
想来这也是省城官员互通信息、互表信任的一种方式。
杜凤治常常把很秘密的信息记入日记,如杜探知总督对自己大计原先的考语以及后来的变化(其时还没有出奏),又得知有人想巴结总督以钻营接任南海知县。
[1](第 13册,P535、602)日记也提到他在督署内有信息渠道,如同在京城一样,广州的山西票号的消息也十分灵通:“西号放债,一有风声即截止不借”;当官场高层有变动的传言时,通常以票号的消息来判断其可靠性。
[1](第 14册,P204)众所周知,清朝官员法定的俸禄、养廉,不仅不能维持官员高水准的生活,甚至连维持起码的公务活动也不可能(如杜凤治本人的俸禄、养廉还不够支付一个主要幕客的修束),省城高中级官员本人和依附他们人员的收入,以及公务用度,很大程度来自直接搜刮百姓的“亲民之官”的奉献。
广东省城附郭县南海、番禺知县,必须保证城中各高官衙署的需要。
日记透露,省城办差,南海承担六成、番禺四成。
同治十一年,杜凤治为上司衙署的支出是:督署 11114两(门包在内,送礼在外)、抚署 3445两、臬署 1355两、藩署 823两、粮署 265两、府署 460两、学署 825两、将军署 113两。
[1](第 14册,P451)这只是“正常”的支出,如果有新的上司到任,支出就大得多。
同治十年,刘长佑来任粤抚,重修衙署、购买署中物件用了 4400两,两县要垫赔 1400两,两个月后刘调任,杜凤治为新巡抚张兆栋筹备署中家具、用品又要花费了 3000两(旧官离任通常会带走署中能带的一切物品)。
[1](第13册,P307;第 14册,P108)对乡试以及省城官场的宴会、演戏、会议,上司的出巡视察,官员的送往迎来,两县都要垫赔费用。
如同治十一年春节后的公宴,两县就垫赔了 340两;同年庆祝慈禧太后万寿演戏三日,两县垫赔千两。
[1](第 13册,P329、572)此外还有很多自掏腰包的公务支出,如“羁所三处押犯五六百名,逐日口粮由县给付,无款可筹,均系捐廉发给”。
[1](第 18册,P609)至于私人的馈送数额更巨大,同治十一年总督瑞麟生日,杜凤治所送寿礼连门包共费3000两。
[1](第 14册,P63)巡抚少爷娶亲,总督添孙小姐,均须送礼。
其日记记载:送礼以玉如意为先,其余还有金玉物件、绸匹,“最是门包不易举动,动凡送礼一次,不论收否,门包先已由巡捕收下,一处一总在内约四百金,两处约计千金略少”。
[1](第 14册,P475-476)总督的亲属、幕客、巡捕、门房、厨子等,杜凤治都要打点到。
总督购物往往发单要两县送银,杜凤治也无法判断是否真是总督的命令。
每月总有几次不等,督署内还有人两面开帐。
[1](第 13册,P584)杜凤治本是一介寒儒,同治五年他从北京初到广州等候委缺时,借住亲戚家,本人和随从“饭食包与厨子,每人一日约银五分”。
[1](第10册,P64)但一经赴任实缺,生活迅速改观。
尤其是他出任广东首县南海知县后,同乡都认为在广东的浙江人当中杜凤治官运第一。
但杜凤治在日记说,南海每年“收十五万二千,九万正项,余六万,每月用六千,一年赔万余”,如果有特别支出的年份赔更多。
[1](第 14册,P408)不过,上面的数目只是地丁、税契的收入,南海知县还可以获得典吏、差役、渡船、当铺的“公礼”。
杜凤治的儿子结婚,“贺礼如官场、幕道、绅士、西商不下二百余分”,他对送礼“尽意”者满意,薄者则不满。
[1](第 14册,P359、382)杜凤治曾慨叹“南海为第一优缺,进固不少,用出乃倍之”。
[1](第 15册,P250)但他颇善经营,在粤任官十几年后,除清还债务、支付各种支出、维持多个家庭的生活、在家乡购买240多亩田产、为子侄捐官等之外,杜凤治尚余现银3万元。
[1](第18册,P652-673)南海知县任上的收入应是主要来源。
没有实缺的官员一般不如有实缺者。
杜的浙江同乡、保甲局总办候补道沈传经,每月薪水百十两,不够挥霍,于是庇赌、勒索地保。
[1](第 14册,P129)一些没有缺、差的穷官日子更是难过。
督抚在年节前会命令南海、番禺两知县发放穷员“周恤银”,如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底,发给贫穷的候补道台(50两)、同通州县(每人二三十两不等)、佐杂(每人十余两)“周恤银”,“不贫而冒领者颇多”;此外,又发给故员亲属银两。
[1](第 14册,P414、417)从日记我们可以窥见广州城官员群体的文化、娱乐生活的一些情况。
杜凤治记录了很多买书的事。
当日广州的书价是:廿四史一部白纸 160两、黄纸 140两(须自行装订),加装箱200两以上。
[1](第 13册, P224)全唐文一部 200余本,银百元;皇朝三通一部银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