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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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998年09月23日计价格[1998]1810号)

03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998年09月23日计价格[1998]1810号)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价格,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计价格【1998】1810号文印发了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城市供水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供水价格行为。

第三条城市供水价格是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计入城市供水价格,按城市供水范围,根据用户使用量计量征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供水价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价格分工管理目录执行。

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二章水价分类与构成第六条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

根据使用性质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五类。

各类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

成本和费用按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核定。

(一)城市供水成本是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电费、原材料费、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直接工资、水质检测、监测费以及其他应计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费用。

(二)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税金是指供水企业应交纳的税金。

(四)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

第八条输水、配水等环节中的水损可合理计入成本。

第九条污水处理成本按管理体制单独核算。

职业卫生检测项目价格表

职业卫生检测项目价格表
46
麸氨酸钠
30
121.
47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碘离子的测定
GB
35
122.
48
挥发性盐基氮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蛋与蛋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23.
49
感官检查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4
蛋与蛋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24.
50
pH值
20
蛋与蛋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27.
51
酸度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
78.
4
蛋白质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40
79.
5
脂肪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
80.
6
复原糖
20
81.
7
蔗糖
30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
82.
8
总糖
黄酒GB/T13662-2021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
83.
9
淀粉
40
84.
10
总砷
30
85.
11
无机砷
86.
12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2-2021
50
87.
46.
33
二氧化碳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8-2021
25
47.
34
硝酸盐
(硝酸盐氮)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8-202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48.
35
亚硝酸盐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8-2021

农村饮水安全测评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测评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测评方案背景饮水安全是基本的生存需求,期望得到应有的保障。

但现实中,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根据中国浙江省·莲都区政府的一份报告,近年来当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引发群众不满,因为多数农村饮用水存在严重的水质问题,比如严重超标的剧毒物质硝酸盐和重金属。

同时,由于当地政府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监管制度,绝大部分饮水管网存在老化、渗漏等问题,也引发了许多收费维修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农村人民的饮水安全,需要制定科学的测评方案,以辅助政府和群众对危险的水源进行辨识和筛选,并在确定了危险水源的范围后,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依据,开展修复和改造工作,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测评方案1. 水质测评1.1 采样采样应当采取接触式采样,例如使用采样器对水源进行采样。

根据所需检测的项目,采样时可以尽量避免空气污染、落叶等因素带入外界杂质,并且应尽可能保证水样采集的新鲜性,以更真实地反映水质情况。

1.2 检测方法常规检测有多项指标,如PH值、水温、浑浊度、臭味等。

水质检测仪器及试剂应海关检验,确保检验准确可靠。

1.3 判决标准通过分析测定结果,按照国家饮用水质量标准GB5749-2006或GB3838.1-2002的相关规定,对检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获得水质是否合格的结论。

2. 管网测评2.1 管网巡查在针对某个水源的分析时,应进行管网巡查,着重检测管道的水质、内部壁面、夹层和隧道是否存在漏损、渗漏等问题,同时检查管道接头是否锈蚀和泄漏。

2.2 管网测试在采用无损检测方法时,可利用下列方法进行测量:•声波探测:通过利用专门的探测设备,探测管道内壁的缺陷和果壳点,预先检测出管道漏水情况。

•涡轮流量计:通过该设备可以实现对水流量的准确度检测。

•定向波检测:通过该设备可以检测出管道内壁的错位、分裂等情况。

•干扰波检测:通过该设备检测出管道内壁的裂缝和漏洞。

2.3 判决标准根据中国政府发布的《农村饮用水卫生与质量评价规范》,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标准化处理,得到管网的质量等级。

生活及公共用水量定额与标准

生活及公共用水量定额与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本源于:GBJ13— 86、 GBJ15— 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 —88、JGJ62— 90、 JGJ48— 88 GB11730— 89、GBJ13—86、GBJ15— 88、 SHJ1064— 84、 TBJ10 —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刷用水一.生活用水1.1 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 86 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平常生活所需的饮用、冲刷和冲刷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别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照。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本质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同意,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合适增减。

给水设施种类用水情况分区一二三四五室内无给水排最高日( L/ 20~30 20~40 30~35 40~60 20~40水卫生设施从人.d )集中给水龙头平均日( L/ 10~22 10~25 20~35 25~40 10~25 取水人.d )时变化系数室内有给水龙最高日( L/ 40~60 45~65 60~85 60~90 45~60头但无卫生设人.d )备平均日( L/ 20~40 30~45 40~65 40~70 25~40 人.d )时变化系数室内有给水排最高日( L/ 85~120 95~125 95~130 95~135 85~120水卫生设施但人.d )无淋浴设施平均日( L/ 55~90 60~95 65~100 65~100 55~90 人.d )时变化系数..水和淋浴设施人.d )平均日( L/ 90~125 100~140 110~150 120~160 100~140人.d )时变化系数室内有给水排最高日( L/ 170~200 180~210 185~215 190~220 180~210 水卫生设施有人.d )淋浴设施和集平均日( L/ 130~170 140~180 145~185 150~290 140~180 中热水供应人.d )时变化系数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平常生活用水。

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公布日期】2008.01.07•【文号】卫疾控发[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厅)、水利(水务)厅(局):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现就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饮用水中氟大于2mg/L、砷大于0.05mg/L、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耗氧量大于6mg/L、致病微生物和铁、锰严重超标的水质问题,使现已查明的中重度氟病区村、砷病区村、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区村的饮水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开展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是有效评估工程卫生防病效果,确保工程建成后水质达标和如期发挥效益的重要基础;做好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是保证供水水质卫生安全,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有效运转的重要措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的主要任务:一是新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范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切实优先解决中重度氟病区村、砷病区村、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区饮水卫生安全问题;二是从技术的角度,对工程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的选择和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从卫生安全的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前水源和建成后验收性水质检测及分析。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惠府办〔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17〕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业经十二届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30日惠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障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1号)、《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6号)、《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粤府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凡建设、管养维护、清洗消毒、监督管理和使用城镇生活饮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从城镇供水企业供水管道取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过储存、加压等处理后,为用户提供终端生活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用于储存、加压、处理、输送二次供水的各种建(构)筑物、设备和设施。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供水企业等能够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叠压供水,是指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项目管理)职业卫生检测项目价格表

294项检验项目收费单
检验机构名称: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门横街ii号
共20页第8页
294项检验项目收费单
检验机构名称: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门横街11号共20页第9页
134. 135. 食品
136. 137.
产品/产品类别名

294项检验项目收费单
检验机构名称: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门横街ii号
共20页第10页
294项检验项目收费单检验机构名称: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94项检验项目收费单
检验机构名称: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东门横街 11号
共20页第12页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检验费(元)
“ + ”后面为样 品前处理费
产品/产 品类别名 称
食品中农 药残留
食品中农 药残留
40
检验机构名称: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门横街ii号
共20页第13页
检验机构名称: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门横街ii号
2014
294项检验项目收费单
检验机构名称: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门横街ii号
2018
1、塑料管材浸泡试验:水、4%乙醇、20%乙醇12元
正已烷50元
2、特殊样品按双方协议收费
3、检验费中已包含了样品前处理费。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2.12.24•【字号】黑价联字[2002]89号•【施行日期】2002.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价联字[2002]89号2002年12月24日)各行署、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卫生局:根据部分市、县物价部门反映卫生防疫收费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经研究,对我省现行的黑卫财[1992]第61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明确如下:一、关于经销外埠未索证食品卫生检验监测问题对经销外埠未索取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证、货不符的食品,按进货批次进行监测,每批一次,不得按月或按季进行检测。

有外埠卫生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不得检测。

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收费范围(一)食品行业预防性监督(图纸审查和评价)收费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符合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的规定,全省“食品行业预防性监督(图纸审查和评价)”收费范围仅是指对新建、扩建、改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审查和评价并收费。

(二)“食品经营业开业前现场卫生审查评价”和“食品生产企业投产前现场卫生学评价”的收费范围。

“食品经营业开业前现场卫生审查评价”和“食品生产企业投产前现场卫生学评价”收费是指食品经营业和食品生产企业在开业前或投产前评价并收费,不属此范围的评价不得收费。

每年复核不得收费。

(三)“定点生产产品审批评价”收费范围。

“定点生产产品审批评价”是指法规规定需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允许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产品定点生产前进行审批及评价时收费。

每年进行审验不得收费。

三、生活饮用水、矿泉水卫生监测检验中的“卫生许可证发证审查评价”收费范围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即4年换发一次,每年复核时不得收费。

生活用水定额规范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广西、、、、、、;二区包括:、、、、、、、、、、、河套以东和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河套以西和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注:1 分区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实际上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应高于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

GBJ15—88规定的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下表确定。

学校饮用水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饮用水收费行为,保障学生、教职工的饮水安全,提高饮用水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饮用水收费项目,包括桶装水、开水、直饮水等。

第三条学校饮用水收费工作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收费标准及范围第四条学校饮用水收费标准根据成本核算、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桶装水:根据不同品牌、规格,实行阶梯定价,每桶价格在5元至20元之间。

(二)开水:每杯开水价格0.5元。

(三)直饮水:每瓶直饮水价格在2元至5元之间。

第五条学校饮用水收费范围包括:(一)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区域的饮用水供应。

(二)食堂、浴室、洗手间等生活设施中的饮用水供应。

(三)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会议等临时性饮用水供应。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六条学校设立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负责饮用水收费工作。

第七条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人员职责,规范收费行为。

第八条饮用水收费实行先消费后付费制度,学生、教职工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或充值。

第九条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应定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流程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第十条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应做好收费记录,妥善保管收费凭证,确保收费工作的规范、透明。

第四章收费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设立饮用水收费监督小组,负责对饮用水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饮用水收费监督小组应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饮用水收费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师生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十四条对违反饮用水收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饮用水收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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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对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
准的通知

时间:2010-04-02 作者: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源:
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加

强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真实掌握我市生活饮用水水源环
境、地域分布现状、供水水质状况,指导人民群众真正能喝
上“放心水”,保障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按照《潍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通
知》(潍政办字〔2008〕156号)精神,要求“要全面开展
42项常规指标检测,2008年底前必须达到标准要求;到时
不达标的,其检测报告不能作为行政许可、产品监管的依据”。
疾控中心在原有水质检测能力的基础上,自2008 年以来陆
续添置了原子荧光分析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自动
进样)、原子散射式浊度仪、低本底α、β检测仪(测水中
放射性指标)等大中型、高精度水质分析仪器设备,中心已
经具备了开展生活饮用水全部常规指标和消毒剂指标的检
测能力,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展生活饮用水42项常规指
标和消毒剂指标的检测。
附: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GB5749—2006)

序号 常 规 指 标 限 值 收费标准 检测方法
1、微生物指标①
1 MPN/100mL或CFU/100mL) 总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70 国标常规

2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70 国标常规法
3 (MPN/100mL或CFU/100mL) 大肠埃希氏菌 不得检出 70 国标常规法
4 菌落总数(CFU/mL) 100 40 国标常规法
2、毒理指标
5 砷(mg/L) 0.01 100 原子荧光

6 镉(mg/L) 0.005 80 原子吸收法
7 铬(六价,mg/L) 0.05 90 分光光度法
8 铅(mg/L) 0.01 80 原子吸收法
9 )mg/L汞( 0.001 100 原子荧光

10 硒(mg/L) 0.01 100 原子荧光法
11 氰化物(mg/L) 0.05 90 分光光度法
12 氟化物(mg/L) 1 80 离子色谱法
13 硝酸盐(以N计,mg/L) 10 2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 80 离子色谱法

14 三氯甲烷(mg/L) 0.06 80 气相色谱

15 四氯化碳(mg/L) 0.002 80 气相色谱法
16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80 离子色谱法
17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90 分光光度法
18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80 离子色谱法
19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80 离子色谱法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20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10 比色法
21 NTU-散射浊度单位)浑浊度( 1 10 比色法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

22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3 国标常规

23 肉眼可见物 无 3 国标常规法
24 pH (pH单位) 8.5 6.5不小于且不大于 15 电位法
25 铝(mg/L) 0.2 90 分光光度法
26 铁(mg/L) 0.3 80 原子吸收法
27 锰(mg/L) 0.1 80 原子吸收法
28 铜(mg/L) 1 80 原子吸收法
29 锌(mg/L) 1 80 原子吸收法
30 氯化物(mg/L) 250 80 离子色谱法
31 硫酸盐(mg/L) 250 80 离子色谱法
32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40 重量法
33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20 滴定法
34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35 化学法
5 6mg/L,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时为

3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90 分光光度

36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90 分光光度法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37 α放射性(Bq/L) 总 0.5 300 仪器法
38 总β放射性(Bq/L) 1 300 仪器法
5、消毒剂指标 限值
39 ,mg/L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 4 90 分光光度

40 一氯胺(总氯,mg/L) 3 90 分光光度法
41 臭氧(O3,mg/L) 0.3 90 分光光度法
42 二氧化氯(ClO2,mg/L) 0.8 80 化学法
收费合计 3376


号文“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发布的“鲁价费发收费依据:[2001]215 检验收

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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