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说说苹果,说说乔布斯!
苹果和乔布斯故事(英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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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did very poorly in the early and mid 90’s, brought on by poor leadership and stagnating computer design. • NeXT’s a great success with it beautiful design • The late Mac OX operating system is based on NeXT
Reform In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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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Structure Rebuilding Cutting The Unneccessary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Design Oriedtal Concern On The User Experience
Leave Apple
1981, IBM finally entered the personal computer market, and in just two years began to outsell Apple.
After the failure of the Apple III and Lisa, Jobs built The Macintosh to compete with the IBM PC.
Soul Of Apple
• 1984: National Medal of Technology • 1987: Jefferson Award for Public Service • 2007:the most powerful person in business by Fortune Magazine • 2009: CEO of the decade by Fortune Magazine • 2010: Financial Times named Jobs its person of the year for 2010 • ......
乔布斯用苹果公司logo纪念的图灵

乔布斯用苹果公司logo纪念的图灵乔布斯用苹果公司logo纪念的图灵2009年9月,英国首相布朗向天才的数学家、密码学家、计算机科学的创始人艾兰·图灵道歉。
当年图灵由于身为同性恋者,被强行"治疗",在被迫注射大量雌性激素后,不堪屈辱,吃沾染氰化钾的苹果自尽,他死去的桌边还剩下半个苹果,时年41。
图灵的粉丝乔布斯把公司取名为苹果,并且以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作为标志。
1954年6月8日,图灵去世的噩耗像晴天霹雳,不仅英国,乃至全世界都为之震惊。
那一年图灵不满42岁,春风得意,风华正茂,处于他生命中最富创造力的巅峰,计算机科学界唯图灵马首是瞻,仰望企盼他的科学灵感和新的发明。
最先发现图灵死亡的是清扫房间的女佣。
早就过了图灵通常起床的时间,他却仍然沉睡在床上,神态自若安详,枕边有个只吃了一小口的苹果。
书桌上灯亮着,有一封准备寄出的信。
医在图灵没有吃完的那只苹果里检验出了氰化钾,剧毒化学药品的残留物。
警方在多方搜集证据后,调查研判,并对外正式宣布:图灵服毒自杀。
图灵自杀的原因一时成为全世界的难解之谜,猜测纷纭。
他的母亲不相信、不接受警方"图灵服毒自杀"的判断,因为桌子上那封未寄出的信里提到"同意在几天后接受采访"云云。
她认为图灵是不小心接触到了他实验室里的剧毒化学药品,是死于意外事故。
警方则认为,那封信是图灵故布疑阵,令母亲相信儿子意外中毒而亡,心里会好受些。
困扰人们的问题是图灵为什么要自杀?事实上,图灵是个同性恋者,而且他公开承认自己的同性恋身份。
早在1942年布雷契莱园时期,图灵看中了一位同事,名叫朱安·克拉可的年轻姑娘,他们一度非常亲密,上了9个小时夜班之后两人还"恋战"下棋,图灵称之为下"困倦棋",实则"恋爱棋"。
朱安教会了图灵织毛线,成品是一副手套。
图灵终于向朱安正式求婚。
乔布斯咬了一口的苹果作文

乔布斯咬了一口的苹果作文你说这世界上有多少人对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特别着迷呢?这小小的苹果啊,可不仅仅是个水果,它成了一种超级酷炫的象征,全拜乔布斯所赐。
我就常常在想啊,乔布斯当时咬那一口苹果的时候,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呢?是突发奇想的恶作剧,还是深思熟虑后的神来之笔呢?这一口咬下去,就像在平静的科技湖水里丢下了一颗超级重磅炸弹,激起了无尽的涟漪。
你看啊,这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就像是在对全世界说:“我们的产品有点特别哦,就像这个不完美的苹果,但是这种不完美里可藏着无限的完美呢。
”它不像那些规规矩矩、完完整整的标志,这个咬痕就像是一个小秘密,吸引着大家去探究。
每次看到这个标志,我就感觉像是乔布斯在跟我眨眼睛,说:“小子,来,进入我的奇妙苹果世界。
”从iPhone到MacBook,只要带着这个被咬一口的标志,那感觉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
拿着iPhone的人,不再仅仅是拿着一个手机,而是握着一块乔布斯的创意结晶,那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好像在手机背面偷偷地笑呢,仿佛在说:“我可是能带你玩转世界的哟。
”而且啊,这个标志还特别有话题性。
我和朋友们聊天的时候,常常会说起这个咬了一口的苹果。
有人说这是代表着人类永远追求不完美中的完美,就像我们自己的生活,虽然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小缺口,但也正是这些缺口让我们不断去寻找更美好的东西。
还有人开玩笑说,乔布斯当时肯定是饿了,顺手就咬了一口苹果,然后突然灵感爆发,说:“这就是我要的标志!”虽然是玩笑话,但也说明这个标志有一种独特的魔力,能让大家发挥无尽的想象。
乔布斯走了,但这个他咬了一口的苹果却一直在改变着世界。
它出现在大街小巷,出现在人们的手中、桌上,就像一个无声的传教士,传播着乔布斯的创新精神和独特的审美。
每次看到有人拿着苹果产品,那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在阳光下闪着光,我就觉得乔布斯的传奇还在继续,这个小苹果还在不断地咬出新的故事呢。
我有时候会想,要是乔布斯能看到今天这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所引发的全球狂热,他是不是会得意地再咬一口苹果,然后笑着说:“看,这就是我创造的小宇宙。
乔布斯经典语录大全(100句)

乔布斯经典语录大全1、你必须相信点滴的进步会连接着你的未来。
2、CEO重要的职责就是去哄、去祈求、去威胁你的员工,让他们尽一努力达到公司的目标。
我要让他们看到公司的目标比他们想象的更宏伟、更有价值,这样他们才会付出一切。
当他们尽了力,但是还没有做到最好时,我会告诉他们,我相信你可以做得更好,回去做好了再来见我。
3、物质欲望的圈套就像童话里的红舞鞋,让人一眼望去便对它充满无限的喜爱。
不管这舞鞋是否适合自己的双脚,都会毫不犹豫地将其穿上,感受那一刻最令自己兴奋的感觉。
而当这种感觉消散后,留下的只有无尽的空虚……4、生意场上有很多约定俗成的规定,我称为陈规陋习,只要你多提问多思考,脚踏实地工作,你很快就能学会经商,这不是什么难事。
5、领袖和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
6、我跟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走,遇到的很多东西,此后被证明是无价之宝。
7、没人愿意死,即使人们想上天堂,人们也不会为了去那里而死。
但死亡是每个人共同终点。
从来没有人能够逃脱它。
也应该如此。
因为死亡就是生命中最好的一个发明。
它将旧的清除以便给新的让路…对我来说,成为墓地里最富有的人并不重要,每天做些美妙事才重要8、所谓初学者的心态是指:不要无端猜测、不要期望、不要武断也不要偏见。
初学者的心态正如一个新生儿面对这个世界,永远充满好奇、求知欲和赞叹。
9、记住你即将死去!不要为别人而活!10、没有经验,你就永远不可能知道经验的价值,或者永远不可能知道如何正确地保有经验所创造的财富。
11、死亡很可能就是生命中最棒的发明,是生命交替的媒介。
12、你唯一要做的是,把你的特质发挥的淋漓尽致,把对手远远的抛在后面。
13、通过这些精英的相互碰撞,通过辩论、对抗、争吵、合作,相互打磨,磨砺彼此的想法,才能创造出美丽的石头。
14、苹果的核心并不是成本削减。
苹果的核心是从尴尬的困境中创新突围。
15、牢记自己即将死去,这是我所知道的避免陷入患得患失困境的最好方法。
你已经一无所有,就没有理由不听从自己的心声……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由“乔布斯之死”想到的 乔布斯为什么想到苹果

由“乔布斯之死”想到的乔布斯为什么想到苹果乔布斯死了。
乔布斯在中国红了。
明明只是两句没有一夸克、一纳米关系的句子,却很奇特地甚至是玄幻地在现实中形成了一种“因果”关系。
对于乔布斯,这个令人尊敬的苹果教父,我不敢妄自点评,这里只想谈谈“乔布斯一死,‘果粉’满天飞”的现象。
好像中国人总喜欢这样,失去的才是最宝贵的,硬生生地将鲁迅老先生所说的国民劣根性演绎得淋漓尽致。
像曾经的迈克尔·杰克逊,曾经的张爱玲,曾经的北京四合院、西安老城墙……逝去的已逝去,毁灭的已毁灭,然后我们才急了,才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浩浩荡荡地去宣传、去抒发、去弘扬自己的爱。
这显得多么可怜又多么可笑,我将这种可怜又可笑的行为定义为“中国式燥热”,只能是一种“燥热”,不带一丝一毫内心真正情感的、动物本能的跟风行为。
而弥漫着这种“燥热”的时代必定是一个喧嚣的时代。
我为那些真正的“果粉”们感到悲哀,他们是真心爱着“苹果”、爱着乔布斯的,而不是中国式的、所谓的“小资情调”。
可当乔布斯一死,“中国式燥热”排山倒海席卷而来,他们便会吃惊地发现,满大街走着的男男女女头上都顶着两个斗大的字“果粉”。
字体是苍白而空洞的。
时代是喧嚣而浮躁的。
狄更斯在《双城记》开篇中说:“这是最美好的时代,这是最糟糕的时代。
”他应该早就预料到有这样一个时代了吧。
看看我们所处的时代吧,美好在于物质的发展,我们能穿得漂漂亮亮地坐在随处可见的星巴克里小口小口啜饮着咖啡;糟糕在于就算面前摊放着一本卡夫卡文集,我们却只愿摆弄手中的iPhone或iPad,空洞的眼神和格式化的微笑,我们就像一个最精美的木偶。
我们不懂卡夫卡的孤独,也不理解乔布斯对艺术的狂热和对科学的执著。
卡夫卡文集与iPhone或iPad只不过是一种“小资情调”的摆设罢了。
其实正如张晓风所说:“喜欢也是要资格的。
”而我们乃至于这个时代所缺少的也许恰恰是喜欢乔布斯、喜欢苹果的这种资格。
最令人心寒的有这么一件事:A君是我们那所谓的“资深果粉”,对苹果各种型号手机了如指掌。
英汉双语阅读——史蒂夫·乔布斯——苹果的科技巨人

Steve Jobs,the Apple tech titanSteve Jobs was born on24th February,1955,in the city of San Francisco,and grew up in a farming area that was already turning into the world centre of computer technology,Silicon Valley.As a teenager,Steve was interested in computers.Once he phoned William Hewlett, president of Hewlett-Packard,to ask for some computer parts he needed for a school project.He got them,along with an offer of a summer job at HP.In1971,he met and quickly became friends with Stephen Wozniak,also known as Woz.Woz got the idea of designing his own computer,which was really only a circuit board.Steve saw that many people were interested in his friend’s work,so he suggested they sell the board to them.Apple Computer was born.Steve and Woz spent their first year in business assembling the boards in Steve’s garage and driving to local computer stores to try and sell them.Meanwhile,Woz worked on a new computer,the Apple II,which he finished in1977.The Apple II was much more advanced than anything the market had ever seen.Thousands of people bought the Apple II.The company grew very fast and went public three years later,on12th December1980.That day Steve Jobs,only25years old, was worth more than$200million.There are quite a few interesting facts about this“tech titan”:Steve bought his Woodside house in1984and lived there throughout the1990s.The house was famous for its enormous size and for its total lack of furniture.Steve was such a perfectionist that he could never make a decision on what to buy and so bought nothing.As a bachelor he only had a mattress,some pictures on the walls and a very expensive stereo system,but no furniture.He did not sleep on a bed for years even though he was a multi-millionaire.At Woodside the kitchen was the only room that was fully furnished.In2010,the year before he died,Jobs gave himself a salary of$1per year.He had about5.5million shares of Apple’s stock,but he never sold a share.When he died the front page of the website of displayed a picture of the late Steve Jobs,and the second page contained this tribute to the industry leader: Apple has lost a visionary and creative genius,and the world has lost an amazing human being.Those of us who’ve been fortunate enough to know and work with Steve lost a dear friend and inspiring mentor.Steve leaves behind a company that only he could have built,and his spirit will forever be the foundation of Apple.史蒂夫·乔布斯——苹果的科技巨人1955年2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出生于旧金山。
具有创新精神的人物及事例
具有创新精神的人物及事例创新精神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那些在各自领域中打破常规、开创先河的有趣人物和事例。
1. 创新者的魅力创新者,就是那些敢于挑战现状、勇于尝试新方法的人。
比如说,爱迪生发明电灯泡,他的故事可谓是传奇。
咱们就从几个经典例子来看看,这些人是如何用他们的智慧和勇气改变了世界的。
1.1 爱迪生:点亮世界的传奇托马斯·爱迪生,这名字相信大家都听说过。
他可是电灯泡的发明者。
爱迪生可是个聪明的家伙,他一开始并没有一举成功,而是经过了上千次的试验。
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真是让人佩服。
他说过一句名言:“我没有失败,我只是找到了一万种不行的方法。
”正是这种永不放弃的态度,让他最终点亮了全世界。
1.2 乔布斯:科技界的魔术师再来说说乔布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
他可是把创新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看看iPhone,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们对手机的认知。
乔布斯的创新不仅仅是技术上的突破,更是对用户体验的深刻理解。
他的设计理念就像是魔术一样,把复杂的技术变得简单易用,真是让人感叹“眼界大开”啊!2. 充满创造力的事例创新不仅仅体现在个人的成功,也体现在那些改变我们日常生活的创意上。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一些令人眼前一亮的创新事例。
2.1 共享经济:从打车到住宿共享经济的兴起,真是让我们大开眼界。
想想Uber和Airbnb,这些平台让我们用全新的方式去打车、住酒店。
这种“你用我也用”的模式,既省钱又省事。
这种商业模式的创新,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也让传统行业面临了挑战,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2.2 无人驾驶:未来的交通再来看无人驾驶技术,这可是未来交通的一大亮点。
无人驾驶汽车通过智能算法和传感器,可以自主行驶,不仅提高了安全性,也让我们对未来的交通方式充满了期待。
试想一下,以后我们可以在车里悠闲地看书、听音乐,而不用操心路况,这种“科技改变生活”的感觉,简直让人心潮澎湃!3. 结语:创新精神的重要性创新精神,真的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名人发奋读书的故事
名人发奋读书的故事名人发奋读书的故事,常常让我们感到敬佩和钦佩。
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毅力,不断充实自己的内在世界,成为了时代的楷模和典范。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名人发奋读书的故事,从中汲取力量和启示。
首先,我们来说说乔布斯。
作为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之一,乔布斯是一个极具创造力和洞察力的人。
他的成功离不开对知识的渴望和对书籍的热爱。
在他的一生中,他读过无数的书籍,从哲学、艺术到科学、技术,无所不涉。
正是这些书籍中的智慧和启发,成就了他后来的创业和商业传奇。
其次,我们来说说李光耀。
作为新加坡的国父,李光耀是一个博学多才的政治家和领袖。
他在长期的执政生涯中,一直保持着对知识的渴求和对书籍的热爱。
他曾经说过,“我不是天才,我只是更努力地工作而已。
”这句话道出了他对知识和学习的态度。
正是这种不懈的努力和对书籍的倾注,成就了他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辉煌成就。
最后,让我们来说说王国维。
作为中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王国维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他在一生中,不断地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从中国古代经典到西方文学,无一不涉及。
他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这句话道出了他对知识和学习的理解。
正是这种对知识的渴求和对书籍的热爱,成就了他在文学和思想领域的卓越成就。
通过以上的例子,我们不难发现,名人之所以能够取得辉煌的成就,离不开对知识的渴求和对书籍的热爱。
正是这种不懈的努力和对知识的追求,让他们在各自的领域脱颖而出,成为了时代的楷模和典范。
因此,我们也应该向他们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内在世界,不断追求知识和智慧,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和卓越。
总而言之,名人发奋读书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启示和力量。
通过他们的故事,我们不仅能够感受到知识的力量,也能够看到努力和毅力的重要性。
因此,让我们向这些名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内在世界,不断追求知识和智慧,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和卓越。
这样,我们才能够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成为时代的楷模和典范。
乔布斯咬了一口的苹果作文
乔布斯咬了一口的苹果作文你看到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了吗?那可不仅仅是个简单的图案,它背后可是有着乔布斯的传奇故事呢。
我就想啊,乔布斯当时为啥要让苹果缺一口呢?难道是他咬了一口苹果后,突然灵感乍现,说:“就它了,这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就是我们公司的标志!”这画面有点搞笑,但说不定还真有点这么回事儿。
你看这苹果,没咬之前它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水果形象,可咬了一口之后,就变得特别起来了。
它好像在对全世界说:“我不完美,但我独特。
”这就像乔布斯本人一样,他可不是那种按部就班的人。
他满脑子都是奇思妙想,就像一个魔法师,总是能把一些看似普通的东西变成令人惊叹的宝贝。
这咬了一口的苹果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地方。
手机背面、电脑上、耳机盒上,每次看到它,就好像看到了乔布斯在那里搞怪地咬一口苹果的样子。
而且这个标志还有一种魔力,看到它就觉得这个产品肯定充满了创意和科技感。
就好比它是一张通往未来科技世界的入场券,只要带着这个小苹果标志的东西,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让人忍不住想要拥有。
我还听说啊,关于这个被咬的一口有各种各样的解读。
有人说这是为了纪念计算机科学之父图灵,因为图灵是吃了毒苹果去世的,乔布斯用这个方式向他致敬。
不管是真是假,这都给这个小苹果增添了不少神秘的色彩。
这个咬了一口的苹果还很“调皮”呢。
它总是在不断地变化,一会儿变得更小更精致,一会儿又出现在一些超级酷炫的新设计上。
就像一个充满活力的小精灵,永远都不会让你觉得厌烦。
我有时候就在想,如果乔布斯没有咬那一口苹果,没有创造出这个独特的标志,苹果公司还会像现在这么火吗?可能也会很成功,但肯定就少了这么一个让人过目不忘的标志了。
这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公司的标志,它更像是一种文化符号,代表着创新、时尚和对完美的追求,哪怕是带着一点不完美的缺口。
你再看那些拿着苹果产品的人,他们有的是时尚潮人,有的是科技极客,但是当他们拿着带有这个小苹果标志的东西时,就好像都被联系在了一起,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苹果家族。
乔布斯时期与库克时期苹果对比
乔布斯的精神遗产
1.Do what you love 2.An idea for changing the world 3.Break your head 4.Sell 5.Say no to bad changes 6.Make your products cool 7.Tell a good story
解答二:乔布斯到库克,苹果的创新从显性时代步入隐性时代
乔布斯喜欢称苹果处于技术与人文的交叉点上,他 甚至曾出现在巨大幻灯片下,片中模拟展示承载这 些名字的十字路口。而库克时代的苹果似乎正向着 不同的十字路口前进,包括科技与时尚、科技与金 融等交汇处。
对比乔布斯时代的苹果和库克时代的苹果,我们就 会发现上述结论的正确性:乔布斯时代的苹果,更 多的是在推出新的产品类别,诸如推出iPod、 iPhone、iPad等产品;而库克时代的苹果,则更多 的是在完善现有产品的内在解决方案,为各类产品 带来Touch ID指纹识别、64位移动处理器、Apple Pay、3D Touch等等。
2014年12月9日,当选美国《时代》周刊“2014年度人物”候选人。12 日,获评《金融时报》2014年度人物[4]
2015年3月,苹果CEO蒂姆·库克已计划捐献其全部财富。按库克持有的 苹果股份计算,他的净资产为1.2亿美元。
2016年4月,Out Magazine杂志在综合了个人对经济、政治及对世界的 影响力等多方面因素后, 将蒂姆·库克评选为“2016年最具影响力的 LGBT人物”。[5]
人们往往把苹果产品的成功,归因于乔布斯 天才的领导和颠覆的创新,但没有库克建立的强 大供应链保障,苹果的成功则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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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说说苹果,说说乔布斯!
工作忙完,我将开始做功课,做头脑风暴式的商业分析,算是工作笔
记,自问自答同时也是写给自己。在下一篇帖子中,我将讨论产品设
计。
【解剖苹果】
说到产品设计,这让我想起苹果,大家都知道我要说的什么苹果。
是的,就是Apple! 这世界上,有什么一款产品变成全世界都在讨
论的时尚和文化,不需要任何广告就足以风靡全球还供不应求的,并
且还能引发其他行业的急剧变化(比如报纸杂志因为Ipad的出现突
然加快了从纸版到电子版的过程),只有Apple!
Apple不是产品,而是已经超越产品本身,变成一种神经毒素!这不,
我表妹正在每天亢奋不已地到处打听哪里能买到用移动卡不用联通
卡的Iphone4;这不,淘宝网上一店主对所有在售电脑进行详尽介绍
后,对Ipad 的产品说明只有一句:“无产品说明:如果还需要介绍,
说明你不是地球人,你应该到火星上去!”记住,这句老木个人认为
2010年度最给力的广告文案,不是收费的广告传播,而是免费的民
间草创。 一款产品能够做到这份儿上,这就是一款产品的强大!
行业习性使然,我曾经不自觉地思考过Apple现象很久,我曾经思考
过人们为什么追捧和购买Apple产品的理由。
我问二十岁的你,提到apple,你会说什么?——酷!
是的,Apple给你的第一印象是视觉的,并且人类的第一个买单理由
是第一眼感官享受,这足以回答为什么男人爱美女,苹果如是。且不
说Apod、 Iphone、Apad,从苹果机时期,苹果操作界面对比微软
操作界面,就是酷。微软后来在VISTA和W7界面上的改进,正是
延续了苹果的酷。而苹果的那种酷,由内到外的酷,只属于苹果!
我问三十岁的你,提到apple,你会说什么?——潮!
苹果的潮是因为酷,但是我们忍不住要问,为什么那么多酷的商品甚
至看上去比苹果更酷的,就是没有苹果那么酷?!正如魅族永远复制
不出真正的 Iphone,为什么?因为魅族可以复制出Iphone的外形和
功能,但是复制不出Iphone的精神。因为苹果的这种酷是一种潮,
而这种潮不是追随潮流的潮,而是引领潮流的潮!在你还在追随和模
仿它引发的第一个潮流时,它已经在引发了第二个革命性潮流,你如
果永远走在它的后面,你永远做不了第一。遗憾的是,人们永远只记
得住第一!
这个潮带给你的是什么?用一句话来形容:“你在手机上的选择,要
么是Iphone,要么是其他。” (这是我理解的苹果定律,用在苹果的
所有产品上统统适用!)这是种极其可怕的心理占位:这代表着如果
在价位同等的情况下,市场份额的一半将是Iphone 的,剩下一半才
归诺基亚索爱三星以及联想乐phone等其他成百上千的厂家去瓜分。
正如你把手机换成Iphone,不仅仅是代表你换了款“新手机”,而是代
表你换了一个“新品类”!这让你如此的与众不同,这就是真正的“潮”!
这种深层次的内在愉悦感,是其他诺基亚索爱三星等任何一款手机都
不能带来的,不是吗?这种潮的体验是苹果给予你的,这在于苹果总
是以行业革命者和颠覆者的面貌出现,建立新的行业标准,在一个老
行业中创造出一个新的品类极富个性的品类!所以,苹果的胜利,不
是一款产品的胜利,而是一个品类的胜利!
我问四十岁的你,提到apple,你会说什么?——贵!
是的,贵是一种购买理由。贵在苹果的个性独特之外更增加了一种稀
缺,更富价值感!也许你根本用不到苹果的几个功能,但是贵会让你
显得更加与众不同,贵会增加你的身份感,尤其是在当前中国这种社
会,尤其是你买的是即便你买的贵别人也不会说你笨的苹果。
酷、潮、贵,是人性的需要。
人性中有很多劣根性:就像嫁老公,既想找个牢靠的不需要那么帅的,
同时往往还是以貌取人希望第一眼就一见钟情;就像做**,既想表现
点与众不同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同时又想随大流来证明自己是对
的。这种人性中最深层次的矛盾复杂性,而苹果恰恰能满足这种四方
面的需求,有几款产品能做到?有几款产品能做得那么彻底? 苹果
的胜利,是全胜!
上面讨论了这么多,似乎可以得出结论:酷、潮、贵,是苹果的根本
购买理由。
我认为不是,上述三者都是表象,因为如果仅仅是酷、潮、贵,是足
以让苹果成为一款抢手的产品,如同诺基亚的一系列断代产品一般,
但是却不足以让苹果成为一个风靡全球的文化符号。
那么,让苹果真正成为苹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我将在下一篇产品
设计中进行继续挖掘。
【解剖乔布斯】
看看苹果的大事记:苹果mac在专业设计电脑领域抵制住了微软、
Apod在随身试听市场用70%占有率驱逐了索尼、Iphone创造了新手
机时代并领先了诺基亚、而Ipad一出世就将宣告整个上网本时代的
即将结束,这是一串可怕的数据。一个产品从刚出世就成为行业老大,
在别的企业需要十年以上才能做到的事,苹果只需要三年甚至一年。
乔布斯,这就是不世出的商业奇才!类似的事情,乔布斯在全球做到
的事,在中国只有史玉柱目前做到过。
苹果的核心竞争力,不是一次潮,而是永远坚持的潮!从苹果电脑到
Apod、Iphone、再到Apad,苹果从来都没有做过老二、从来都没有
追随过潮流,苹果永远是做老大,永远是引领潮流,永远是做行业革
命者颠覆者的角色出现。这种创新的坚持,形成了苹果的核心品牌价
值。所以,在苹果电脑、Ipod和 Iphone之后,带苹果标签的产品已
经形成了连锁反应, Ipad还没出世而全世界就已经充满了期待。而
当一个产品已经超越于产品层面成为时尚和文化,就形成了免费的口
碑营销,带来传播成本的最低化。你看过苹果像诺基亚和惠普一样铺
天盖地做广告吗?没有!我相信购买Iphone和Ipad的人绝大多数都
不是看到广告才去购买的。不用做广告,就已经在排队购买一票难求
的,正是苹果,这就是苹果的核心竞争力。
创新,不断创新,这是乔布斯的个性使然。大家是通过苹果认识乔布
斯,却不一定知道同样是乔布斯缔造了另一个帝国——皮克斯。皮克
斯是什么?《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汽车总动员》、《超
人总动员》、《机器人总动员(瓦力)》、《虫虫危机》、《怪物公
司》、《料理鼠王》、《飞屋环游记》、……,你所知道的最知名的
三维动画电影几乎都是出自皮克斯的作品,皮克斯是乔布斯在苹果之
外创立的另一家公司——三维影视制作公司。就像苹果之于电子消费
品行业,皮克斯在全球电影娱乐业同样开创了三维动画电影的新时
代。这就是乔布斯!
在商业模式中,有两种主流:
一种是渠道/规模制胜,如沃尔玛、如腾讯QQ、如国美苏宁,当渠道
/规模占据到一种程度,就形成核心竞争力。尽管腾讯在创新方面不
思进取,在占据渠道优势后甚至用抄袭复制来扼杀竞争的行为常常被
人诟病,但是在商言商,这客观上就是成功商业模式的一种;
第二种是创新/文化取胜,如苹果,用不断的创新,并且不乏行业革
命性的创新,来形成品牌文化。一旦形成品牌文化,就形成了和渠道
与规模一样有力的核心竞争力。但是,这种模式目前我只能列举出苹
果,因为苹果独一无二。
当然还有第三种,就是介于渠道和创新之间、规模和文化之间的第三
种,如微软、如谷歌,从一个大创新迅速成为规模,在规模发展中同
时坚持小创新,虽然中间没有太多革命性的颠覆,但足以成为一方霸
主。
乔布斯这样一个天才,不能复制,因为那需要天赋!百年一遇的天赋!
毛主席说:“做好事不难,难得是做一辈子的好事!”是的,做创新不
难,难的是做一辈子的创新,并且还都是革命性的创新!
所以,第二条路不适合大众修炼,比较适用于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和第
三条路径。但是,苹果的发展路径,却给予了我们很多的借鉴,在这
个创意经济的时代,在这个体验经济的时代。
苹果是不是一系列完美无缺的产品体系? 苹果是不是还有设计瑕
疵? 这一篇是从产品文化方面分析苹果现象,下一篇我将回归到产
品本身的层面,从苹果牵引出产品设计方面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