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办法
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办法

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办法
2020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薪酬管理 (3)
第三章业绩考核及指标体系 (5)
第十一条高管考核遵循的原则 (5)
第十二条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6)
第十三条业绩考核计算方式 (6)
第十四条能力素质 (7)
第四章福利及其他 (7)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8)
第六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业绩考核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的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及参照该办法执行的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人员。
第三条由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管薪酬及业绩考核的组织管理,薪酬考核办法由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提交董会会审定。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及评定等级具体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的依据。
第二章薪酬管理
第四条公司高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化薪酬对比为基础,形成公司高管与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确定公司高管之间的薪酬差距。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对公司战略执。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1X年X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宜,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2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第六条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监事的薪酬与考核由监事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董事会确定。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第八条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董监高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
第九条固定工资的核定原则及发放董监高人员的固定工资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个人综合能力素质及市场薪酬调研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
每年可根据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激发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行政类高管(包括总监、副总监)、分子公司负责人(包括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专业技术高管人员(包括专家、总监)。
二、薪酬结构和标准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终绩效三部分组成。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占约定薪酬的60%,按月发放。
如:约定薪酬为30万,则基本年薪为30*60%=18万,每月发放1.5万。
2、绩效年薪(1)绩效年薪占约定薪酬的4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一定的绩效系数,并以此为依据发放绩效年薪,即: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年薪*绩效系数。
绩效等级A B C D考核成绩≥95分[80,95)[70,80)<70绩效系数 1.210.70.5(2)绩效年薪按月优先发放50%,其余部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统一核算后发放。
以约定薪酬30万为例,标准绩效年薪总额为30*40%=12万,平均每月1万,则每月优先发放5000元。
3、年终绩效年终绩效是对高管人员全年工作情况的激励,年终绩效由考核委员会结合高管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年度业绩和表现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年度绩效等级A B C D年终绩效标准3-5倍月薪1-2倍月薪无淘汰或调岗4、薪资标准职级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薪总额A1180000120000300000A214400096000240000A310800072000180000A47200048000120000说明:高管人员薪酬不限于以上标准,特殊薪酬另行约定。
三、薪酬支付的其他内容1、试用期薪资试用期期间原则上按照聘任职务和职级薪资标准的80%发放薪酬。
2、薪酬支付的相关时间(1)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于下月10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2)月计薪天数:根据国家规定,按照21.75天作为月计薪天数。
3、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1)工资个人所得税。
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LL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的质量,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和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所属企业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更好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依据本公司有关规定,在总结以往薪酬与考核实践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对象指公司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党委书记、副书记(含纪委书记)及其兼任的监事参照本办法考核管理。
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为公司高管正职负责人。
第三条薪酬考核原则1.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责任、风险相一致,与经营业绩和考核结果挂钩。
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股东、公司各级高管人员与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13.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不断推进公司各级高管人员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四条年度业绩考核构成及权重1.年度业绩考核构成。
年度业绩考核由经营绩效考核和管理绩效考核构成。
经营绩效考核包含净资产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率两个核心指标。
管理绩效考核包括科技创新、招标采购、预算符合度、经济运行短板、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内控管理等指标。
2.年度业绩考核权重(1)经营绩效考核权重和管理绩效考核权重合计为 100%。
(2)经营绩效考核权重由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权重(Q1)和经济增加值率考核权重(Q2)组成。
管理绩效考核权重(Q3)为管理绩效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之和。
三者的关系是:Q1+Q2+Q3=1,Q1=Q2。
(3)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数值体现在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每年可以根据管理重点进行调整。
3.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内控管理为约束性考核内容,不占权重分配,考核以扣分为主,直接扣减管理绩效考核总得分。
第五条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对标考核的方法1.对标企业的确定。
对标企业标杆库名单见《中材国际对标考核标杆企业名单》(附件 1),该名单每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LL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的质量,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和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所属企业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更好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依据本公司有关规定,在总结以往薪酬与考核实践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对象指公司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党委书记、副书记(含纪委书记)及其兼任的监事参照本办法考核管理。
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为公司高管正职负责人。
第三条薪酬考核原则1.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责任、风险相一致,与经营业绩和考核结果挂钩。
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股东、公司各级高管人员与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13.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不断推进公司各级高管人员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四条年度业绩考核构成及权重1.年度业绩考核构成。
年度业绩考核由经营绩效考核和管理绩效考核构成。
经营绩效考核包含净资产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率两个核心指标。
管理绩效考核包括科技创新、招标采购、预算符合度、经济运行短板、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内控管理等指标。
2.年度业绩考核权重(1)经营绩效考核权重和管理绩效考核权重合计为 100%。
(2)经营绩效考核权重由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权重(Q1)和经济增加值率考核权重(Q2)组成。
管理绩效考核权重(Q3)为管理绩效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之和。
三者的关系是:Q1+Q2+Q3=1,Q1=Q2。
(3)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数值体现在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每年可以根据管理重点进行调整。
3.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内控管理为约束性考核内容,不占权重分配,考核以扣分为主,直接扣减管理绩效考核总得分。
第五条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对标考核的方法1.对标企业的确定。
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办法

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版)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以战略目标为导向,以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办法,提高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落实结果责任,以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享受高层待遇人员;控股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控股公司部门经理及享受中层待遇人员。
各子公司其他年薪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年度薪酬结构与标准确定办法3.1年度薪酬结构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年薪与年终奖励,其中,年薪(年薪基数)=基本年薪+业绩年薪。
3.2年薪具体比例见下表:3.2.1控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年薪基数由控股公司董事会确定,各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年薪根据《中高层管理人员年薪确定办法》测算确定。
3.2.2各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年薪基数按照以下办法调整:上年度利润目标完成100%以上的公司经营层获得年薪的调整资格;本年度利润计划比上年度实际完成利润的增长比例,作为本年度年薪基数调整的依据,具体调整比例如下:本年度实际利润完成80%以下的,次年调回到上年度年薪基数;本年度实际利润完成80%及以上的,保持本年度年薪基数,以后年度根据利润计划增长情况以此基数进行调整。
3.2.3控股各部门经理的年薪基数按照以下办法调整:说明:1、以部门正职试用期满的年薪为基数(2014年为14.5万),部门设副职按正职的70%,副职主持工作按正职的80%,副职试用期与经理助理按正职的60%执行,经理助理试用按正职的50%执行。
2、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或总经理审批确定是否晋升。
3.3年终奖励年终奖,结合公司整体业绩确定,全员分配,年终考核兑现。
3.3.1年终奖确定基本方案及分配方法3.3.1.1基本方案(以公司整体业绩为单位):实际实现净利润小于上年数的,无年终奖;实际实现净利润大于上年数但小于目标数的,年终奖=(实际净利润-上年净利润)*15%(10%,5%);实际实现净利润大于目标数的,年终奖=(目标净利润-上年净利润)*10%+(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20%(15%,10%),;3.3.1.2分配方法:设定分配级差(副职按正职的80%计):控股总部:高层:中层:主管:员工=20:9:3:1事业部子公司:高层:中层:主管:员工=15:5:3:1确定总的分配基数:总分配基数=高层人数*高层倍数+中层人数*中层倍数+主管人数*主管倍数+员工人数*1确定年终奖基数:年终奖基数=年终奖总额/总分配基数确定个人年终奖:个人年终奖=年终奖基数*分配级差员工年终奖与出勤奖不同时享受,按照孰高原则进行兑现。
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确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积极、主动为企业创造利润和财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1.总经理;2.副总经理;3.财务总监;4.董事会秘书;5.董事会指定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与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1.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2.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3.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4.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绩效考核体系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总经理组成。
第六条董事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为:审批制定或修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负责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工作。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为:起草或提议修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审批公司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组织成立考核小组,确认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确定高管人员薪酬基数;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条总经理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为:拟定公司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拟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三章薪酬方案的审批第九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
第十条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公司高管人员基本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一条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管团队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高管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至个人的奖励。
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及考核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及考核办法为适应市场要求,强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原则1、坚持工资总额客观调控原则;2、与公司整体效益挂钩的原则;3、按劳取酬、按贡献大小取酬、按责任轻重取酬的原则。
二、薪酬分配模式中层管理人员实行模拟年薪制,其薪酬水平由公司高层确定。
1、薪酬结构中层管理人员月浮动薪酬=模拟年薪基数×0.6/12×职务系数×(部门绩效系数+个人月度绩效考核系数)/2-考核中层管理人员年绩效薪酬=(模拟年薪基数×0.4+年度目标奖)×职务系数×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系数2、职务系数:1.0:中层正职;副总工程师。
0.9:机关部室中层正职;正职书记。
0.8:中层副职。
3、部门绩效系数由企业管理部根据经济责任制确定。
4、个人绩效考核系数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绩效考核程序确定中层管理人员月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三、薪酬分配考核1、考核标准A档:(1)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指标;(2)在管理、技术创新上有突出事例;(3)分工负责单位或专业线无重大安全、环保等敏感事件发生;(4)班子成员合作互补好,骨干队伍建设优秀;(5)爱岗敬业,工作激情高;办事雷厉风行,效果好;(6)无廉洁作风问题。
B档:(1)有一项主要指标只完成85%(部室90%)以上,有一项次要指标只完成85%以上;(2)在管理、技术创新上无突出事例,完成了下达的工作任务;(3)分工负责单位或专业线无重大安全、环保等敏感事件发生;(4)班子成员合作互补比较好,骨干队伍建设较优秀;(5)爱岗敬业,工作激情较高;办事雷厉风行,效果较好;(6)无廉洁作风问题。
C档:(1)有两项主要指标只完成70%(部室80%)以上;(2)在管理、技术创新上有无突出事例,基本完成了下达的工作任务;(3)分工负责单位或专业线无重大安全、环保事件发生;(4)班子成员合作互补体现一般,骨干队伍建设平庸;(5)爱岗敬业,工作激情表现一般;办事效率一般;(6)民主作风较差。
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基本年薪是高管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公司业务性质、规模、行业地位及高管职责等因素综合确定。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2.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管个人绩效表现进行发放,旨在鼓励高管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1)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发放。
(2)任期绩效奖金:根据公司任期经营目标和个人任期绩效评估结果发放。
日期:[[今天日期]]
第2篇
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一、引言
为构建一套合理、高效、具有竞争力的高管薪酬体系,激发公司高管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结构
高管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奖金、长期激励和福利待遇四个部分。
2.薪酬调整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高管个人绩效等因素,定期对高管薪酬进行调整。
五、绩效考核
1.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层面、部门层面和个人层面三个层次。
2.绩效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六、薪酬管理与监督
1.薪酬管理
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高管薪酬方案。
2.薪酬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高管薪酬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七、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3.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4.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作者:长期从事方案制定的专业人士
日期:[[今天日期]]
三、薪酬构成
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长期激励和福利补贴四部分构成。
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 word 可编辑版)
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与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薪酬构成及考核结果运用 (3)
第三章薪酬核算与支付 (5)
第四章薪酬管理与监督 (6)
第五章约束机制 (7)
第六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更好地发挥薪酬制度的激励约束功能,激励管理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引导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董事(董事长及专职非独立董事)、监事(专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参照本制度董事长薪酬标准执行,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总工程师参照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副职薪酬标准执行,总经济师以及享受同等待遇的管理人员参照本制度董事会秘书薪酬标
准执行。
第三条兼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单独设立董事、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所担任非董事、监事的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
第四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同时也要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薪酬管理具备以下原则:
(一)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及发展目标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和责、权、利对等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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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公司高管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济效益 的
持续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增值保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管人员是指由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
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董 事会秘书。
第三条 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风险共担、利益 共
享的原则,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坚持薪酬收入以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等相结合,体现职
位基本考核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四)坚持经营者责任、贡献和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五)坚持薪酬审计、考核完成后予以兑现的原则。
第二章 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构成及考核办法
第四条 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构成及标准:高管人员的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单项工作考核。
(一)基本薪酬为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岗位报酬。以上年度本公司职工平均工资 (M)的4 倍来确定当
年的基本薪酬:职务基本薪酬每月发放总经理4M÷12 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 4M×(75%-85%)÷12 董事会秘书
4M×70%÷12 , M 为上年度本公司职工平均工资。
(二)绩效薪酬依据完成公司当年下达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增长情况来确定,其绩效薪酬考核办法为: 总经理
绩效薪酬=上年度总经理绩效薪酬×[0.5(1+净利润增长率)+0.3(1+销售收入增长率)+0.2 (1+职工人均收入增长率)];
职务绩效薪酬系数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75%-85% ,董事会秘书65%-75% , *销售收入增长率指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
占本年度制定的计划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净利润增长率指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占本年度制定的计划净利润的百分比。
如果上年度的绩效薪酬无法参考,基于绩效薪酬考核部分高于基本薪酬的原则,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确定绩效薪酬。绩
效薪酬最低为零。
第五条 为充分发挥高管人员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设立单项工作考核奖惩。在考
核期内实现融资、专项工程、技措技改、安全、环保、节能、企业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或者国家级荣誉
嘉奖等重大成果奖等,可由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对相关高管人员实施单项工作奖励,反之给予惩发。
第六条 年度薪酬的发放
(一)基本薪酬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及单项工作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结果及高管人员完成工作目标的状况,薪酬委员会考核实施。
第三章 考核实施程序
第七条 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高管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
其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董事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其他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与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八条 目标责任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各高管人员所分管的工作制定,目标责任书应
对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中的各项内容予以核定。
第九条 高管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作为高管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的主要依据。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
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高管人员虽经努力但无法扭转的重大经济政策调整等所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有权调整高管人员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考评程序如下:
(一)公司高管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主要依据各高管人员签署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和程序,对高管人员进
行绩效评价;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结合个人履职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高管人员的
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第十一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在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一个月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完成高管人员
的薪酬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
第十二条 高管人员在收到薪酬考核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第十三条 高管人员个人没有异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通过后由公司劳动工资部门实施。
第四章第四章 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第四章第四章 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第十四条 高管人员年薪计入公司工资总额 (效益工资),包括领取的各种工资、奖金等收入,公司应单独建立
发放台帐。
第十五条 高管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就高确定薪酬;
第五章 董事 董事、监事津贴、监事津贴
第十六条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监事享受津贴: 董事长津贴为24000 元/年(税后),董事津贴为19200
元/年,独立董事津贴为 30000 元/年(税后); 监事会主席津贴为 18000 元/年(税后),监事津贴为9600 元/年(税
后)。
第十七条董事、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实行年薪制的高管人员,其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等按照国家、江西省有关规定
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上限为基本薪酬。
第十九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从2009 年1 月1 日 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