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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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1、工程名称:乳山市乳山河塔庄-宅子夼段河道治理工程。
2、工程位置:工程位于乳山市育黎镇,总治理长度3.8公里。(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1、主要任务: 河道清淤筑堤,主河槽护砌,建筑物工程等。
2、主要作用: 经治理该段堤防工程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保护沿河2个镇,85个村庄,7.2万人,12.5万亩农田以及桃威铁路、309国道等重要工矿企业和交通设施。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10年11月10日,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勘字[2010]131号”文对乳山市乳山河塔庄-宅子夼段治理工程进行了批复。
2011年5月11日,威海市水利局以“威水规发[2011]6号”文印发了乳山市乳山河塔庄-宅子夼段治理工程施工图专家审查意见。
2、设计标准和规模
乳山市乳山河塔庄-宅子夼段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及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地震设防烈度为Ⅵ度。
(四)工程监理内容
2011年3月16日,我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本工程施工监理,主要监理内容为:
1.河道清淤段长3.832km(桩号0+000~3+832)。
2.堤防加高培厚共长7.664km(左、右岸桩号0+000~3+832)。3.穿堤建筑物:新建排水涵洞2座,接长排水涵洞9座。
4.主河槽护砌共长7.664km(左、右岸桩号0+000~3+832)(五)工程工期
总工期为9个月。
二、监理规划
(一)监理组织机构设置
为便于开展本工程监理工作,我公司成立了乳山市工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设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2人,常驻工地监理工程师5人,本工程参加监理的工程师为5人,监理部以总监负责制开展工作。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如下:
总监:滕和年
监理工程师:李世迪、衣拥军、董锋、原华、杨贤才
(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编制和工程项目划分
为更好的履行监理职责,有序的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在总监的主持下编制了《施工监理规划》和《施工监理细则》,按照颁布《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要求,对乳山市乳山河
塔庄-宅子夼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了项目划分,共划分:3个单位工程,10个分部工程,388个单元工程。
(三)监理工作目标
通过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理,使本项目按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所约定的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内容圆满完成,达到建设单位的预期目标。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达到优良等级,工期以总工期进行控制,工程投资按工程施工中标价款进行控制。
(四)施工监理依据的规范、规程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2、《水电水利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6、《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
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版);
9、其他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
10、乳山市乳山河塔庄-宅子夼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
11、乳山市乳山河塔庄-宅子夼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12、乳山市乳山河塔庄-宅子夼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五)监理工作方法和制度
1、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见下表:
在会上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具有书可邀请业主或有关人员参加。
2、监理工作制度明确各类监理人员的职责、程序化监理工作,为科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关于工同时也强调专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分工及行动准则,我们制定了有关工程质量控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监理需要,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度以及一系列的监理组织内部制度,以充分作好监理工作中“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工作,确保监理目标的全面实现。)监理工作的记录制度(1 2)监理工作的报告制度(3)会议制度()开工申请制度(4 )材料检验制度(5
(6)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7)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8)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9)施工过程监理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
(10)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制度
三、监理过程
(一)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建字[2011]196号”文对乳山市乳山河塔庄-宅子夼段治理工程开工请示进行了批复,同意工程2011年4月2日开工。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依据以上开工批复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下达了合同项目进场通知和合同项目开工令。主体工程于2011年4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12月15日全部完工。其中:
清淤工程2011年4月2日开工,2011年6月21日完工;
堤防工程2011年4月21日开工,2011年6月21日完工;
护砌工程2011年6月28日开工,2011年9月27日完工;
建筑物工程2011年10月1日开工,2011年12月15日完工。(二)“三控两管一协调”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部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遵守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依据设计文件、合同条款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规程,对工程建设实行了全过程的监理,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和工程安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关系。整个监理过程以控制工程质量为主线,工程进度、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均以工程质量保证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