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设计和开发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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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设计和开发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设计和开发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能满足顾客的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和开发全过程。

3职责

技术部是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开发管理控制归口部门。

4 工作要求

4.1 设计和开发控制总则

4.1.1 技术部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和开发全过程进行牵头管控。项目来源:一是公司承担的施工工程项目;二是公司承接的顾客要求设计的工程项目。

4.1.2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和开发过程大致分四个阶段:可行性研究(必要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和开发更改及确认阶段。

设计和开发的控制即是对对这四个阶段的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和更改等活动实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4.1.3 技术部应按公司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本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设计和开发各阶段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管理。

4.2 设计和开发策划的管理控制

4.2.1 公司承接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后,技术部首先应进行设计和开发的策划,组织编制相应的《设计计划》,设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a. 设计阶段的划分,应根据项目大小进行考虑。

大的项目可划分为:项目论证、现场踏勘、可行性研究(必要时)、方案设计、方案会审、初步设计、概算、初设会审、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书、预算、施工图会审等阶段。

一般项目可划分为:需求分析、草图、现场踏勘、方案设计、方案审查、现场再踏勘(必要时)、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书、预算、施工图会审等阶段。

b. 适用于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活动的安排。

c. 各阶段人员分工、责任人、进度要求和配合单位;

d. 需要增加或调整的资源(如新增或调配的仪器、设备、人员等),外包、外协的策

划;

e.《设计计划》应经院长批准,并随着设计进展必要时进行修改、重新审批、发放。

4.2.2 设计人员资格要求

所委派进行开发设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证明,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岗位人员任职资格》中规定的相应资格,并经技术部领导认可。

4.3 设计和开发输入的控制

4.3.1 《设计计划》经批准后,设计组根据合同等相关信息组织编写《设计任务书》,确定设计的总输入。《设计任务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a.. 确定主要条件:如项目概况、功能、面积、投资、地质资料、地形图、进度要求等;

b. 适用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用户的特殊要求以及社会的需求;

c. 以前类似设计的有关要求及设计所必需的其它要求,如安全、防护、环境、经济性方面的要求。

4.3.2 在设计实施的各阶段中,上一阶段的输出将是下一阶段设计的输入。

4.3.3 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评审

a. 设计各阶段的输入应根据设计策划的安排,由相关负责人组织评审。

b. 输入评审的内容是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并对其中不完善、含糊或矛盾的要求作出澄清和解决,必要时作好设计输入评审记录。

c. 对设计的总输入《设计任务书》的评审,应由设计组长组织有关设计人员和相关部门,按设计策划要求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记录在《设计任务书》的相应栏目中。

d. 《设计任务书》经评审通过后,各设计部门和人员即按《设计计划》的分工和职责实施设计。

4.4 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控制

4.4.1 设计和开发输出内容

设计人员根据《设计计划》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活动,编制相应的设计初稿:包括指导采购、施工、检验等活动的图样或文件(如草图、初设图、施工图、材料清单、检验规程、验收条件、设计说明书、概算等);

4.4.2 设计和开发四个阶段输出形式

设计人员应根据设计策划的要求进行设计活动,编制相应的设计资料。四个阶段的输出分别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必要时)、设计方案、扩初设计书(必要时)、施工图等、设计变更及确认报告。设计组长应对各输出的内容进行审查。

4.4.3 设计和开发输出的评审(验证)、批准

设计组长组织对设计输出资料进行审核。设计输出的资料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付施工。

4.4.4 设计和开发评审的控制

4.4.4.1 在设计的适宜阶段,由设计组长组织对设计开发进行系统评审,由与该设计阶段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代表(也可包括有关的专家、外部机构代表或顾客)参加,对设计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进行评审,对设计进行正式的、综合的、系统的检查,以发现和协商解决设计中的缺陷和不足。设计系统评审时机执行《设计计划》的有关安排。

4.4.4.2 设计评审应说明设计输出的适宜性、关键点以及存在问题的区域和可能的不足;评审的内容包括标准的符合性、采购的可行性、施工的可行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结构的合理性、美观性、环境影响等。设计开发系统评审后,设计组长根据评审的内容和结果整理出《设计评审报告》,作出评审结论。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由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设计组长负责跟踪并记录措施的执行情况。

4.5 设计和开发验证的控制

4.5.1 设计组长依据策划的安排对设计输出进行验证,验证目的是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4.5.2 设计验证的方法根据各个不同的输出阶段而不同,应包括:

a. 工程的概算、预算等采用相互复核方法进行验证;

b. 对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可采用对其的审核、评审签字方法进行验证;

c. 对设计参数采用变换计算方法或与经验数据对比等方法进行验证;

d. 对阶段性的设计输出通过系统评审方式进行验证;

e. 对完工后工程项目采用进行质量验收方法验证。

4.5.3 上述验证结果由相关验证人员在各资料上签字,作为验证合格证据。

4.6 设计和开发确认的控制

4.6.1 设计确认应按《设计计划》中策划的阶段进行。本公司园林工程设计采用分阶段确认,确认主要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后等四个时期进行。

4.6.2 确认的方法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确认采用图纸会审方式进行。由设计组长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外部专家和发包方、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竣工后的确认采用竣工预验收方法进行。

4.6.3设计组根据以上确认情况,做好相应《评审会议纪要》记录,工程部做好“竣工预验收记录”。对确认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纠正或改进措施,工程部跟踪执行情况并予以记录,以确保设计的产品能满足客户预期的使用要求。

4.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4.7.1 在设计过程中因设计人员提出的设计更改控制

不涉及到工程设计输入条件的内部变更由设计人员控制。对工程结构、参数、投资、进度有影响的变更,则须经监理(或工程部)及技术部审查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4.7.2 在设计过程中发包方提出的设计更改控制

由设计人员提出,经分管经理批准,向设计组提交《设计变更联系单》,由设计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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